个人对于监控的看法以及本人认为合理的反滥用法案

我认为现在中国的监控已经严重失控了,在未来新中国应该有严格的监控限制法案。CCTV使用很难被监督,所以本人认为应该有一条相关的法案,即在除法律规定的场景下否则不得安装监控,以及可以使用的监控摄像头类型和清晰度都应该受到严格限制。我下面将会论证为什么对于监控应该使用白名单制度,因为监控实在是太容易被滥用了。监控在政府手里的影响还算可控,在各种其它领域的监控对于社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影响。

隐私法案最多管到监控可以拍摄的范围,其它的基本上管不着。监控的后台是很难被执法部门监督的,就像VPN的零日志承诺一样是无法去确认的,谁能查看监控,以及监控存储多久,监控内容能不能外泄,这些都是很难保证的,因为在我的电脑上配置的监控我基本上可以为所欲为,执法部门根本不可能有精力一个一个的去检查监控后台。

政府部门的监控还好说,政府部门可以使用一些强制性的规定来限制监控滥用,可是其它场合下就很难实施。公司和学校以及各种来路的监控(只要是没有连接到政府监控中心,使用自己主机存储数据的那些)都可以被滥用,因为主机完全可以离线不受监管的。公寓管理员完全可以自己调监控去看自己女朋友有没有出轨,除了自己谁来了自己家,这个算不算侵犯隐私呢? 商场可以悄悄把客户数据拿去做大数据分析,这个就算侵犯了隐私也没人知道。学校在教室里面前后各装一个监控,学生上课一举一动都看得清清楚楚,这个算不算侵犯隐私呢?很多为监控辩护的人说除了私人场合外都可以监视,那么你是否喜欢随时有人盯着你的感觉你,你学生时代喜欢后面坐一排老师看着你吗?以及谁可以阻止一个公园的监控管理员把监控全部拿去卖人脸数据?各种限制根本没有用,在物理控制权面前各种软件保护就是笑话,直接假借维护的借口扯下硬盘开始拷贝就行了。

说了这么多我就是想表达监控对于我们社会的影响比想象中要深,过去唯一的观察者是人,人会累,人也会遗忘,现在到好了,做什么事情都会永久记录。我并不是在为邪恶辩护,我只是想说这个社会上会有很多不应该被观察灰色的地带,这些灰色的部分存在对于社会是必须的,它可能是青少年小小的叛逆行为,也可能是某些人影响不大但很不被社会接受的癖好,也可能是想在路边亲热的情侣,这些灰色地带是社会的缓冲剂以及部分人的庇护所,而监控把这个社会分成了非黑即白的两部分,即害怕监控的犯罪分子和不需要隐私的道德模范公民。隐私是人天然的权利,如果你认为I do not care about privacy because I have nothing to hide,那你愿意我一天到晚都跟着你看看你今天干了什么吗,让我看看你和朋友的晚餐对话以及你最喜欢哪家商场,毕竟你作为一个好公民在公共场所不需要遮遮掩掩。

我个人认为防止监控滥用有几个激进程度不同的潜在解决方案
1.激进:监控白名单方案,即在除了有非常必要安装监控的地带不得安装监控,比如十字路口银行政府大楼等,以及监控拍摄范围被严格限制,私家监控不得超出私人领地,除了特殊场合外不能使用可以随便转换视角的球状监控

2.中等:监控管制方案,我个人认为最现实的一种。所有监控厂商生产的监控全部内置加密公钥,在监控中心管理员可以看屏幕实时内容以便管理,但是所有存到硬盘上的监控视频必须被公钥加密,掌握监控主机的人不能查看,解密私钥只有区公安部门掌控,私钥使用专门的安全服务器严格管理并配备7*24小时审核团队,所有试图查询监控的人必须提交报告说明理由以及查询范围,然后将想要查询的块上传到公安解密以进行查看。在发生紧急或者恶性事故的时候可以直接不经审批大范围调用监控内容。监控查询记录全部录入公安数据库,并且在除特殊情况下所有人都可以查看调监控的记录。所有固定监控必须用醒目的外壳以显示其存在,并且需要在进入监控区域时有告示牌提醒,任何尝试偷偷监控以及故意明文存储监控数据的一旦发现从重处罚。

3.保守:照搬GDPR,这也算是一个比较现实的妥协,学习欧盟的GDPR规定监控可以查看的人以及存储时间,并且禁止拍摄私人区域,虽然很难实际执行到位但总比没有管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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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05-05

7 个评论

GDPR是欧盟做的少数好的法律,欧盟十三条等恶法实在是太多了。

欧盟虽然干的蠢事不少,但是在保护个人隐私方面确实是世界天花板,五眼联盟在世界范围凭借其强大的政治影响力到处作恶,就算是民主制度也禁不起太多的监控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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