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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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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墙内也在热议单身女性冻卵这一事,也是非常关乎女性权益的,我在这里来分享几段,各位也可附带讨论:

“在这个多元化时代,有人选择终生独身,按以前的规定,他们的生育权就被剥夺了,这是不公平的。立法应该在尊重社会现实发展的基础上,尽量体现出公平合理性。”


“且不说“普及最佳生育期”与“禁止单身女性冻卵”是否存在必然联系,“早结婚早生子”也并非是适用于所有女性的最佳选择,更何况因生育之后,女性需要在抚育方面付出更大的精力,能否“再拼事业”尚不可知。

根据原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6),在0—5岁儿童抚养方面,投入时间最长的是母亲,其次是爷爷奶奶,再次是外公外婆,父母共同抚养仅排在第四位,父亲的投入很有限。先建立稳固的事业根基,再生子并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已成为越来越多女性的选择。 孙伟代表称自己的提议“不是限制自由,不是限制人权”,而禁止单身女性冻卵,恰恰是干涉了单身女性的生育权与自由。她们被禁止使用现代技术为自己以后的人生打算,被迫接受社会规训。

早在19世纪后期的女权主义运动中,就有女性提出生育权,要求享有“自愿成为母亲”的权利。但当时,她们追求的并非是生孩子,而是避孕和堕胎的自由。如著名的女权主义者玛格丽特·桑格,将节育视为妇女解放的手段,她放弃了自己的护士职业,投身于妇女避孕的工作。

有人认为,妇女长期受压迫的根本原因在于她们特有的生殖能力,生养后代的压力使她们被困在家庭领域中。而拒绝生育,则可以更好地进入公共生活。波伏娃就曾质疑“女人必须成为母亲”是社会建构出来的集体想象。

但从1970年代中期开始,女性主义者对母亲这一角色的认知逐渐改变,认为母亲角色是女性认同的来源,生育可以赋权女性。Adrienne Rich (1986)在《为女人而生》(Of Woman Born)一书中提出,女性应保留其生殖的特殊性,控制自身生育权利,从母职经验中获取对抗父权制的力量。

无论对生育权、母亲角色抱以何种思考,有一点都得到公认:女性对自身生育权的控制,是迈向个人自由及自主性的必要步骤,也是改善女人集体处境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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