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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二战之后,搞了一个联合国就俩用。其一,大家不管是有全球性问题还是局部地缘纠纷,都在这里坐下来先商量,再决定下一步动作(行政过程);其二,只要你是一个民族,或者有较长一段时间的历史,UN就资瓷你独立。参见:
这就是为什么二战之后一大批国家从“帝国”分离出去,形成了几十个小国家,为什么美国国会能通过新疆人权法案、西藏自治法案云云。这是根植于民族主义,依托于民族国家的基本逻辑。在美国人眼中,中国仍然以一个“帝国”的身份在世界政治舞台上,原因在此。
纵观中国发展之路,倘若未来建立联邦制,在下粗鄙不敢口出狂言,但是扬子江入海口的江水一定如石油般漆黑。
关于准许殖民地国家及民族独立之宣言
(联合国大会1959年11月20日第1514(XV)号文件通过)
一、各民族之受异族奴役、统治与剥削,乃系否定基本人权,违反联合国宪章,且系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之障碍。
二、所有民族均有自决权,且凭此权利自由决定其政治地位,自由从事其经济、社会及文化发展。
三、绝对不得以政治、经济、社会或教育上之准备不足为迟延独立之借口。
四、对未独立民族之一切武装行动过各种压制措施概应停止,使彼等能和平自由行使完全独立之权利,其国家领土之完整应受尊重。
五、在托管领土及非自治领土或其他尚未形成独立之领土内立即采取步骤,不分种族、信仰或肤色,按照此等领土各民族自由表达之意志,将一切权力与条件无保留移交彼等,使能享受完全之独立及自由。
六、凡以局部破坏或全部破坏国家统一及领土完整为目的之企图,均与联合国宪章之宗旨及原则不相容。
七、所有国家均应在平等及不干涉他国内政及尊重各民族之主权及其领土完整之基础上,忠实严格遵行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及本宣言之规定。
这就是为什么二战之后一大批国家从“帝国”分离出去,形成了几十个小国家,为什么美国国会能通过新疆人权法案、西藏自治法案云云。这是根植于民族主义,依托于民族国家的基本逻辑。在美国人眼中,中国仍然以一个“帝国”的身份在世界政治舞台上,原因在此。
纵观中国发展之路,倘若未来建立联邦制,在下粗鄙不敢口出狂言,但是扬子江入海口的江水一定如石油般漆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