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君請來客人,客人因事走不了,某君只好殺了他

引述聽過的兩則故事:

第一則故事:

某君請客人到他府上,客人來了。某君又想請走客人,但客人不能立即走,要再留一段時間才走,因為客人若當下離開某君府上,必定横死。某君請來客人時,知道這些的。但某君不想客人再留在他府上,因為客人會吃他家糧食,還會弄髒傢俬,雖然吃糧食、弄髒傢俬是客人不得已。於是某君殺了客人,將其屍體拋到街上。

另一則故事:

客人不是某君請來的,是客人自己躲進某君府上。客人若當下離開某君府上,必定横死。得留一段時間再走才不會死。某君知道客人出門必死的。但某君不想客人再留在他府上,因為客人會吃他家糧食,還會弄髒傢俬,雖然吃糧食、弄髒傢俬是客人不得已。於是某君殺了客人,將其屍體拋到街上。

諸君覺得兩則故事中某君要怎麼做才好?

兩則故事是比喻墮胎。墮胎不是「人工流產」,強姦不是「强制發生性行為」。

另外,請諸君不要一味指責墮胎的女子。害她們墮胎的男子也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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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08-15

44 个评论

先不討論胚胎是不是人的論點。第一則裡某君是自己請來的「客人」嗎?難道不是某君甲合夥某君乙請來的?結果...

嗯,因为某君乙当了甩手掌柜,所以某君甲绝不应该向某君乙索赔,而是把客人赶走就算完了,真的好有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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