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奧斯卡獎新規定:最佳影片必須要有女性和少數族裔或人群?
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DansLeCinema/
原文:https://www.oscars.org/news/academy-establishes-representation-and-inclusion-standards-oscarsr-eligibility
奧斯卡新規定:2024起最佳影片將會更加多元
美國影藝學院今日宣佈,為了致力於提昇美國電影產業的多元性和包容度,除了近年來持
續廣泛邀請國際、女性、少數族裔、年輕的新會員之外,他們也訂出了新的奧斯卡入圍規
範,藉以鼓勵電影幕前幕後的多元性。
從明年起,所有報名角逐奧斯卡獎最佳影片的電影,都必須填寫相關表單,向學院揭露其
幕前及幕後的組成。而到 2024(第96屆奧斯卡)才會正式將規範強制納入奧斯卡入圍規
則,在以下 ABCD 四個主項目必須至少符合兩項,才具備入圍「奧斯卡最佳影片」的資格
。
【A. 幕前多元性】(以下至少一項符合)
.至少一位主角或重要配角是少數族裔*
.配角群30%必須是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心障礙者
.故事或主題聚焦在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心障礙者
【B. 幕後多元性】(以下至少一項符合)
.主創團隊的部門領導人至少一位是少數族裔、至少兩位是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
心障礙者
.其他技術人員中至少六位是少數族裔
.整體幕後工作人員必須達到30%為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心障礙者
【C. 產業界機會平等性】(以下兩項都必須符合)
.該部電影的發行商或投資商必須提供有償的實習或見習計畫給女性/少數族裔/LGBTQ+
/身心障礙者:大型片廠/發行商必須在「前期製作與開發、製作、後期製作、音樂、視覺
特效、版權購買、業務、發行、行銷與公關」等部門中,盡量都提供持續性且具有一定規
模的有償的實習或見習計畫,對象為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心障礙者;小型或獨立片
廠/發行商必須在上述部門的至少一個部門當中提供至少兩個實習或見習機會,對象為女
性/少數族裔/LGBTQ+/身心障礙者(其中至少一位應為少數族裔)
.該部電影的製作公司、發行商或投資商必須在其他幕後領域提供技術培訓或工作機會
給予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心障礙者
【D. 觀眾發展性】(以下一項必須符合)
.該部電影的片廠或製作公司必須包含多位內部高階主管為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
心障礙者
*少數族裔定義:亞裔、拉美裔、黑人/非裔美籍、原住民族、中東/北非、夏威夷原住民
族及其他太平洋島嶼裔、其他未獲得充分代表的少數族裔
感想:沒想到左派竟然能做到這種地步... 變相的種姓制度吧? 我可以理解要保障少數裔,但透過名額保障這種方式,真的是不太好的做法..
雖然之前就有討論過該不該給予少數族群名額保障,但我的觀點還是維持一貫,窮人跟少數族群是兩回事,
解決窮人問題跟解決種族歧視的方式大不相同,這樣子透過保障名額的方式,只會讓種族歧視更嚴重。
原文:https://www.oscars.org/news/academy-establishes-representation-and-inclusion-standards-oscarsr-eligibility
奧斯卡新規定:2024起最佳影片將會更加多元
美國影藝學院今日宣佈,為了致力於提昇美國電影產業的多元性和包容度,除了近年來持
續廣泛邀請國際、女性、少數族裔、年輕的新會員之外,他們也訂出了新的奧斯卡入圍規
範,藉以鼓勵電影幕前幕後的多元性。
從明年起,所有報名角逐奧斯卡獎最佳影片的電影,都必須填寫相關表單,向學院揭露其
幕前及幕後的組成。而到 2024(第96屆奧斯卡)才會正式將規範強制納入奧斯卡入圍規
則,在以下 ABCD 四個主項目必須至少符合兩項,才具備入圍「奧斯卡最佳影片」的資格
。
【A. 幕前多元性】(以下至少一項符合)
.至少一位主角或重要配角是少數族裔*
.配角群30%必須是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心障礙者
.故事或主題聚焦在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心障礙者
【B. 幕後多元性】(以下至少一項符合)
.主創團隊的部門領導人至少一位是少數族裔、至少兩位是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
心障礙者
.其他技術人員中至少六位是少數族裔
.整體幕後工作人員必須達到30%為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心障礙者
【C. 產業界機會平等性】(以下兩項都必須符合)
.該部電影的發行商或投資商必須提供有償的實習或見習計畫給女性/少數族裔/LGBTQ+
/身心障礙者:大型片廠/發行商必須在「前期製作與開發、製作、後期製作、音樂、視覺
特效、版權購買、業務、發行、行銷與公關」等部門中,盡量都提供持續性且具有一定規
模的有償的實習或見習計畫,對象為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心障礙者;小型或獨立片
廠/發行商必須在上述部門的至少一個部門當中提供至少兩個實習或見習機會,對象為女
性/少數族裔/LGBTQ+/身心障礙者(其中至少一位應為少數族裔)
.該部電影的製作公司、發行商或投資商必須在其他幕後領域提供技術培訓或工作機會
給予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心障礙者
【D. 觀眾發展性】(以下一項必須符合)
.該部電影的片廠或製作公司必須包含多位內部高階主管為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
心障礙者
*少數族裔定義:亞裔、拉美裔、黑人/非裔美籍、原住民族、中東/北非、夏威夷原住民
族及其他太平洋島嶼裔、其他未獲得充分代表的少數族裔
感想:沒想到左派竟然能做到這種地步... 變相的種姓制度吧? 我可以理解要保障少數裔,但透過名額保障這種方式,真的是不太好的做法..
雖然之前就有討論過該不該給予少數族群名額保障,但我的觀點還是維持一貫,窮人跟少數族群是兩回事,
解決窮人問題跟解決種族歧視的方式大不相同,這樣子透過保障名額的方式,只會讓種族歧視更嚴重。
50 个评论
>>就奥斯卡提出的这个标准,标准C中的这句话完全对促进多元化有效:“該部電影的製作公司、發行商或投資商必...
容我直言,標準C絕對不可能對促進多元化有任何幫助。
1.入圍資格並不是最終結果,而是站在起跑點上競選最終結果。
但你如果連入圍資格都沒有,你連被提名的曝光機會都沒有。
我想請教你,「該部電影曾入圍奧斯卡獎競選名單」跟「該部電影未曾入圍奧斯卡獎」這兩種評價,哪一種比較利於宣傳、對藍光DVD或線上販售的銷量有幫助?
2.歧視?你到底從哪裡看到我哪段文字出現歧視兩字?
容我直言,如果我真是影視產業相關從事人員,這種標準其實對我相當有利。因為我的性傾向是同性。
但是我寧願自己的能力被人看見而錄用,而不是因為我的性傾向。
我在這裡一併回答你所說『还是觉得小黄人不配成为少数族裔?』的這個問題吧。
你這個問題其實邏輯非常混亂。
若如你所說,在奧斯卡獎裡面黃種人被概括到少數族裔裡面,那麼這代表影視產業比如說Hollywood,仍存在著歧視黃種人的現象,以至於如果奧斯卡獎不增加這種標準,就無法遏止其歧視現象。
但這種事情不應該由奧斯卡增加評選標準以對影視產業做出限制,不如說這種做法嚴重破壞了奧斯卡在人們心中的形象。
最後讓我告訴你,為什麼我認為絕對不可能對促進多元化有幫助,為什麼我認為會對影視產業造成打擊。
第一、如果這種標準成真,標準C將會成為業內潛規則,因為這將會成為人們以道德審判影視產業的依據。
第二、當標準C成為業內潛規則,你覺得製片商會更容易找到投資商、或者更困難呢?投資商之所以會花錢投資製片商往往是基於曝光度和宣傳的理由,如果要他們背負道德枷鎖,我想超過七成的投資商會選擇其他宣傳手段。
第三、在這種可預見的未來情況,請問你真的認為影視產業會越來越多元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