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時選前爆料 挖出川普中資銀行秘密帳戶

中央社新聞網趾
另附紐約時報原文網趾

內容大概是說川普有數個沒有申報的外國銀行帳戶,
當中有屬於中資銀行的帳戶。
而稅務紀錄顯示,川普2013年至2015年在中國發展商標授權生意時,用這個帳戶繳稅18萬8561美元。
報章表示「...由於這些帳戶是在個人公司名下,依規定,川普應在列出個人財產的申報資料中揭露。」

報章內容基本屬實,
只是關於申報外國銀行帳戶的規例方面報章有點誤導
按照美國銀行秘密法(Bank Secrecy Act)裡面的
海外銀行戶口回報條款(Foreign Bank Account Report,簡稱FBAR,亦即「肥爸條款」),
當美國納稅人在所有海外金融機構的帳戶資產,在年度中合計超過一萬美元時要進行申報。
而美國海外帳戶稅收遵從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簡稱FATCA,「肥咖條款」)
則是申報FBAR時,海外帳戶資產合計超過五萬美元時,需要同時申報FATCA。

因此川普這些海外戶口要是年度總值不足一萬美元的話,
就完全沒有申報的必要了。

況且既然這是川普經商時的事,
那他在2016年參加選舉時,不是早就被人查得一清二楚了嗎?
鄙人只能說這「爆料」的力道有夠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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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10-21

27 个评论

>>左翼批评川普时往往会选择性忘记他曾经的成功商人身份比如说人家打高尔夫挥金如土这种,一场几百万这种说辞...

有外国账户不奇怪,这篇文章讲的是他有外国账户但是没向IRS申报,这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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