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擁有臺灣主權
大家好,本來是不會特別為此寫一篇文章。
不過有一位蔥友 @來閒逛的台灣人
給了我啟發,這樣一個個回覆蔥友,效率太差不說,還是會有人時不時就無視回覆。
因此我決定寫一篇文章來完整描述此一論點:
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擁有臺灣主權
要先從最初擁有臺灣主權的國家開始說起:
清帝國(註一)在西元1683年,於海戰中戰勝當時的「臺灣國王」明鄭(註二)後,領有全臺灣之土地,並持續統治至1895年。
在兩百多年中,因清帝國對臺灣之統治受各國承認,直至1895年主權移交以前,清帝國對臺灣主權無庸置疑。
大日本帝國在西元1895年,因《馬關條約》中第二條:
「永久讓與臺灣全島及附屬島嶼、澎湖群島。」
因此大日本帝國自清帝國手上得到臺灣主權。
大日本帝國的繼承政權,日本國在西元1951年,因《舊金山和約》中的第二條:
「日本政府放棄對臺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自此日本喪失臺灣主權。
現在問題來了:
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什麼時候擁有,或曾經擁有過臺灣主權?
從上面的資料中分析,不難判斷出根本沒有這回事,對吧?那為何會有這種說法出現呢?
最常見的幾種錯誤觀點,如下:
1.繼承說。
因中華民國繼承自清帝國,因此一併繼承了對臺灣的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在於中華民國建立並繼承清帝國時,是西元1912年。
那時臺灣早已是日本的主權領土,中華民國在當時從清帝國處繼承的領土中,並不包括臺灣。
2.宣言說。
即著名的《開羅宣言》中:
「日本自中國人所得到的所有領土,比如滿州、臺灣及澎湖群島,應該歸還給中華民國。
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
以此段落聲稱中華民國領有臺灣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在於世界上的主權轉移,都是以「條約」為法律依據的。
一個「宣言」並不擁有法律依據,否則中華民國早就滅亡了(註三)。
3.統治說。
臺灣為中華民國有效統治的領土,且如今已擁有臺灣人民授權(註四),因此中華民國擁有臺灣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在於治權非主權。
臺灣人只是同意中華民國的治理,而非同意該國擁有臺灣主權。
4.投降說。
二戰結束時,在臺日軍向中華民國軍隊投降,按照勝者為王的邏輯,中華民國擁有臺灣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先是勝者為王,然後在於日軍實際上是向美軍投降。
依照盟軍最高司令道格拉斯·麥克阿瑟(註五)對日軍頒布的一般命令第一號中:
「在臺灣的日軍高階司令官及所有陸、海、空軍及輔助部隊應向蔣介石大元帥投降。」
應該不難看出來,日軍實際上是向誰投降。
5.公報說。
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後,先後有三份共同發表的公報(註六)。
其中表明美國承認臺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臺灣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在於美國只是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臺灣的主權聲張,而非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臺灣主權。
以上,大概就如此,如果蔥友有其他的觀點,也歡迎討論和補充。
===============================
註一:清帝國,又稱大清帝國。
註二:即(The King of Tyawan),為當時的英國東印度公司對明鄭的稱呼。
明鄭本身也自稱東寧國王,當時的日本則是如此稱呼明鄭。
註三: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建政至今,多次宣稱「中華民國已不存在」。
註四:此指臺灣民主化後,中華民國政府由臺灣人民選舉而出。
註五:臺灣也稱他為「麥帥」。
註六:即所謂的「中美三公報」。
不過有一位蔥友 @來閒逛的台灣人
給了我啟發,這樣一個個回覆蔥友,效率太差不說,還是會有人時不時就無視回覆。
因此我決定寫一篇文章來完整描述此一論點:
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擁有臺灣主權
要先從最初擁有臺灣主權的國家開始說起:
清帝國(註一)在西元1683年,於海戰中戰勝當時的「臺灣國王」明鄭(註二)後,領有全臺灣之土地,並持續統治至1895年。
在兩百多年中,因清帝國對臺灣之統治受各國承認,直至1895年主權移交以前,清帝國對臺灣主權無庸置疑。
大日本帝國在西元1895年,因《馬關條約》中第二條:
「永久讓與臺灣全島及附屬島嶼、澎湖群島。」
因此大日本帝國自清帝國手上得到臺灣主權。
大日本帝國的繼承政權,日本國在西元1951年,因《舊金山和約》中的第二條:
「日本政府放棄對臺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自此日本喪失臺灣主權。
現在問題來了:
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什麼時候擁有,或曾經擁有過臺灣主權?
從上面的資料中分析,不難判斷出根本沒有這回事,對吧?那為何會有這種說法出現呢?
最常見的幾種錯誤觀點,如下:
1.繼承說。
因中華民國繼承自清帝國,因此一併繼承了對臺灣的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在於中華民國建立並繼承清帝國時,是西元1912年。
那時臺灣早已是日本的主權領土,中華民國在當時從清帝國處繼承的領土中,並不包括臺灣。
2.宣言說。
即著名的《開羅宣言》中:
「日本自中國人所得到的所有領土,比如滿州、臺灣及澎湖群島,應該歸還給中華民國。
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
以此段落聲稱中華民國領有臺灣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在於世界上的主權轉移,都是以「條約」為法律依據的。
一個「宣言」並不擁有法律依據,否則中華民國早就滅亡了(註三)。
3.統治說。
臺灣為中華民國有效統治的領土,且如今已擁有臺灣人民授權(註四),因此中華民國擁有臺灣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在於治權非主權。
臺灣人只是同意中華民國的治理,而非同意該國擁有臺灣主權。
4.投降說。
二戰結束時,在臺日軍向中華民國軍隊投降,按照勝者為王的邏輯,中華民國擁有臺灣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先是勝者為王,然後在於日軍實際上是向美軍投降。
依照盟軍最高司令道格拉斯·麥克阿瑟(註五)對日軍頒布的一般命令第一號中:
「在臺灣的日軍高階司令官及所有陸、海、空軍及輔助部隊應向蔣介石大元帥投降。」
應該不難看出來,日軍實際上是向誰投降。
5.公報說。
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後,先後有三份共同發表的公報(註六)。
其中表明美國承認臺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臺灣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在於美國只是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臺灣的主權聲張,而非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臺灣主權。
以上,大概就如此,如果蔥友有其他的觀點,也歡迎討論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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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清帝國,又稱大清帝國。
註二:即(The King of Tyawan),為當時的英國東印度公司對明鄭的稱呼。
明鄭本身也自稱東寧國王,當時的日本則是如此稱呼明鄭。
註三: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建政至今,多次宣稱「中華民國已不存在」。
註四:此指臺灣民主化後,中華民國政府由臺灣人民選舉而出。
註五:臺灣也稱他為「麥帥」。
註六:即所謂的「中美三公報」。
82 个评论
>> @牛奶咖啡雖然看閣下用詞和語氣就知道,很明顯不是來討論,而是來挑起爭議的。
……
請問閣下,您口中的那位「深綠」,他能代表所有的臺灣人嗎?
……
再說,韭菜總是要有人割的,反正臺灣人不割也有其他人來割,那為何不暫時低頭以獲取利益,並以此來推動臺灣的經濟和實力增長?
我当然知道深绿不能代表全体台湾人了啊,所以我一直都说“某些深绿台湾人”如何如何,而不是针对全体台湾人不是吗?
事实上我是非常尊重台湾人民决定自己家园前途命运的权利的,也愿意以此为基础与包括绿营在内的绝大多数台湾人友好相处,但是有一种台湾人例外:
第一是舔共的,比如统促党,在台湾举五星旗那类;
第二就是您这样的,从不招惹共匪,专门辱骂“支那人”,而且还不是跟粉红对线,是专门辱骂反共甚至理解尊重台湾独立的中国反贼,整天蹲守在反贼扎堆的地方一口一个“支那人不配民主”“就该被共产党统治”“韭菜谁割不是割”,跟粉红反倒是从来井水不犯河水。
诶你问这不是两种?错,这实际上就是同一种,统称中共同路人。
你看起来跟中共同一立场,说起话来都是中共爱听的话,做的事是跟着中共一起割中国人韭菜,你就是中共同路人。
其实我非常愿意跟台湾朋友就各种问题展开讨论,但您这样的,我也不知道您发这帖是想要“讨论”什么。
说是要争取中国反贼的支持吧,您都毫不掩饰地表态要跟着共产党一起割中国人韭菜了,我们就算想支持,也得掂量掂量自己那几片枯枝败叶够不够你们一个割完另一个跟着割不是?
说是为了打脸粉红吧,可是这里本来也没有什么粉红,这里绝大多数用户根本不反对你们追求独立建国,您在这里大战风车不累吗?为何不原话复制黏贴到推特fb上那些昵称后面挂五星旗的用户下面呢?难道是怕被喷,专门找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人下手吗?
不管怎么说,讨论问题总得有一个双方地位平等、彼此尊重的前提吧,比如我就没办法跟习大大讨论任何问题;
所以,您既然一开始就盘算好了要跟着共产党一起割我们的韭菜,给你们的建国大业添砖加瓦,还指望我们怎么心平气和地跟您“讨论”?我们当然要引起争议,不然难道乖乖自己给自己割好打成捆送到府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