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擁有臺灣主權
大家好,本來是不會特別為此寫一篇文章。
不過有一位蔥友 @來閒逛的台灣人
給了我啟發,這樣一個個回覆蔥友,效率太差不說,還是會有人時不時就無視回覆。
因此我決定寫一篇文章來完整描述此一論點:
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擁有臺灣主權
要先從最初擁有臺灣主權的國家開始說起:
清帝國(註一)在西元1683年,於海戰中戰勝當時的「臺灣國王」明鄭(註二)後,領有全臺灣之土地,並持續統治至1895年。
在兩百多年中,因清帝國對臺灣之統治受各國承認,直至1895年主權移交以前,清帝國對臺灣主權無庸置疑。
大日本帝國在西元1895年,因《馬關條約》中第二條:
「永久讓與臺灣全島及附屬島嶼、澎湖群島。」
因此大日本帝國自清帝國手上得到臺灣主權。
大日本帝國的繼承政權,日本國在西元1951年,因《舊金山和約》中的第二條:
「日本政府放棄對臺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自此日本喪失臺灣主權。
現在問題來了:
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什麼時候擁有,或曾經擁有過臺灣主權?
從上面的資料中分析,不難判斷出根本沒有這回事,對吧?那為何會有這種說法出現呢?
最常見的幾種錯誤觀點,如下:
1.繼承說。
因中華民國繼承自清帝國,因此一併繼承了對臺灣的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在於中華民國建立並繼承清帝國時,是西元1912年。
那時臺灣早已是日本的主權領土,中華民國在當時從清帝國處繼承的領土中,並不包括臺灣。
2.宣言說。
即著名的《開羅宣言》中:
「日本自中國人所得到的所有領土,比如滿州、臺灣及澎湖群島,應該歸還給中華民國。
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
以此段落聲稱中華民國領有臺灣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在於世界上的主權轉移,都是以「條約」為法律依據的。
一個「宣言」並不擁有法律依據,否則中華民國早就滅亡了(註三)。
3.統治說。
臺灣為中華民國有效統治的領土,且如今已擁有臺灣人民授權(註四),因此中華民國擁有臺灣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在於治權非主權。
臺灣人只是同意中華民國的治理,而非同意該國擁有臺灣主權。
4.投降說。
二戰結束時,在臺日軍向中華民國軍隊投降,按照勝者為王的邏輯,中華民國擁有臺灣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先是勝者為王,然後在於日軍實際上是向美軍投降。
依照盟軍最高司令道格拉斯·麥克阿瑟(註五)對日軍頒布的一般命令第一號中:
「在臺灣的日軍高階司令官及所有陸、海、空軍及輔助部隊應向蔣介石大元帥投降。」
應該不難看出來,日軍實際上是向誰投降。
5.公報說。
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後,先後有三份共同發表的公報(註六)。
其中表明美國承認臺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臺灣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在於美國只是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臺灣的主權聲張,而非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臺灣主權。
以上,大概就如此,如果蔥友有其他的觀點,也歡迎討論和補充。
===============================
註一:清帝國,又稱大清帝國。
註二:即(The King of Tyawan),為當時的英國東印度公司對明鄭的稱呼。
明鄭本身也自稱東寧國王,當時的日本則是如此稱呼明鄭。
註三: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建政至今,多次宣稱「中華民國已不存在」。
註四:此指臺灣民主化後,中華民國政府由臺灣人民選舉而出。
註五:臺灣也稱他為「麥帥」。
註六:即所謂的「中美三公報」。
不過有一位蔥友 @來閒逛的台灣人
給了我啟發,這樣一個個回覆蔥友,效率太差不說,還是會有人時不時就無視回覆。
因此我決定寫一篇文章來完整描述此一論點:
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擁有臺灣主權
要先從最初擁有臺灣主權的國家開始說起:
清帝國(註一)在西元1683年,於海戰中戰勝當時的「臺灣國王」明鄭(註二)後,領有全臺灣之土地,並持續統治至1895年。
在兩百多年中,因清帝國對臺灣之統治受各國承認,直至1895年主權移交以前,清帝國對臺灣主權無庸置疑。
大日本帝國在西元1895年,因《馬關條約》中第二條:
「永久讓與臺灣全島及附屬島嶼、澎湖群島。」
因此大日本帝國自清帝國手上得到臺灣主權。
大日本帝國的繼承政權,日本國在西元1951年,因《舊金山和約》中的第二條:
「日本政府放棄對臺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自此日本喪失臺灣主權。
現在問題來了:
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什麼時候擁有,或曾經擁有過臺灣主權?
從上面的資料中分析,不難判斷出根本沒有這回事,對吧?那為何會有這種說法出現呢?
最常見的幾種錯誤觀點,如下:
1.繼承說。
因中華民國繼承自清帝國,因此一併繼承了對臺灣的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在於中華民國建立並繼承清帝國時,是西元1912年。
那時臺灣早已是日本的主權領土,中華民國在當時從清帝國處繼承的領土中,並不包括臺灣。
2.宣言說。
即著名的《開羅宣言》中:
「日本自中國人所得到的所有領土,比如滿州、臺灣及澎湖群島,應該歸還給中華民國。
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
以此段落聲稱中華民國領有臺灣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在於世界上的主權轉移,都是以「條約」為法律依據的。
一個「宣言」並不擁有法律依據,否則中華民國早就滅亡了(註三)。
3.統治說。
臺灣為中華民國有效統治的領土,且如今已擁有臺灣人民授權(註四),因此中華民國擁有臺灣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在於治權非主權。
臺灣人只是同意中華民國的治理,而非同意該國擁有臺灣主權。
4.投降說。
二戰結束時,在臺日軍向中華民國軍隊投降,按照勝者為王的邏輯,中華民國擁有臺灣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先是勝者為王,然後在於日軍實際上是向美軍投降。
依照盟軍最高司令道格拉斯·麥克阿瑟(註五)對日軍頒布的一般命令第一號中:
「在臺灣的日軍高階司令官及所有陸、海、空軍及輔助部隊應向蔣介石大元帥投降。」
應該不難看出來,日軍實際上是向誰投降。
5.公報說。
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後,先後有三份共同發表的公報(註六)。
其中表明美國承認臺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臺灣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在於美國只是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臺灣的主權聲張,而非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臺灣主權。
以上,大概就如此,如果蔥友有其他的觀點,也歡迎討論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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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清帝國,又稱大清帝國。
註二:即(The King of Tyawan),為當時的英國東印度公司對明鄭的稱呼。
明鄭本身也自稱東寧國王,當時的日本則是如此稱呼明鄭。
註三: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建政至今,多次宣稱「中華民國已不存在」。
註四:此指臺灣民主化後,中華民國政府由臺灣人民選舉而出。
註五:臺灣也稱他為「麥帥」。
註六:即所謂的「中美三公報」。
82 个评论
ollapse"> @牛奶咖啡
雖然看閣下用詞和語氣就知道,很明顯不是來討論,而是來挑起爭議的。
不過我就當作不知道好了。
很直線性的思維方式呢。
如果凡事都像閣下這麼想,那恐怕臺灣至今都還無法民主化,畢竟李登輝推動民主化用了足足十二年,期間累積力量,一點點地完成民主化的偉大過程,恐怕閣下一無所知吧?
考慮到閣下可能不太懂委婉的表達方式,用一個閣下也能聽得懂的形容好了:
您腦袋裡裝的難道是屎嗎?
雖然我很懷疑閣下的話,但姑且信以為真。
那麼,請問閣下,您口中的那位「深綠」,他能代表所有的臺灣人嗎?
如果不行,那閣下緣何以此人來蓋括所有的臺灣人?
以閣下的邏輯,我可否以閣下您來看待所有的中國人?
若是如此,那可真叫人安心,畢竟中國人腦袋裡裝的就不是大腦了。
閣下的資訊閉塞錯誤到讓我覺得憐憫。
1.香港人與維吾爾人並未追求獨立。
此二者追求的乃是民主自治,閣下認為他們想要獨立,怕不是資訊來源太過單一吧?您似乎很喜歡中華人民共和國的CCTV?
2.暴力對抗並不是香港人與維吾爾人想要的。
我知道受馬克思主義荼毒的閣下,認為暴力鬥爭是崇高且浪漫的,但那並不代表他們希望如此。
我知道閣下提起這件事,無非是想嘲諷臺灣人缺乏勇氣,但您好像搞不清楚他們的狀況啊?他們是迫於無奈只能暴力對抗,而非在有其他選擇的情況下這麼做。
臺灣人多的是選擇,又何必犧牲臺灣人的生命?
另外,閣下似乎很享受以他人生命的犧牲來做言語上的攻擊?
您難道不是稱他們為「同胞」嗎?閣下對自己的同胞殘酷至此?我越來越覺得尋求臺灣獨立於兩個中國之外是非常正確的選擇了。
閣下對臺灣的國際關係和核子武器的理解有根本性的錯誤。
1.國際關係中,受中華民國此一流亡國家的拖累,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打壓,臺灣雖說與大多數國家建立了實際外交關係,但在名義上並不被承認。
受此影響,以外交途徑獲得核武之保護,對臺灣而言遙不可及。
2.核子武器是非常精密、高要求的武器。
我雖不想承認,但僅依靠臺灣的資源,即便美國默許,想自行研發以獲得核武,也需要很漫長的時間和大量的人力物力。
這並非最優解,何況美國不一定願意見到東亞出現一個親日的擁核國。
3.看起來閣下好像不知道《核武禁擴條約》?
這我就不多說了,請閣下自行查詢吧。
正如我上面所言,有更好的選擇時,犧牲人命就毫無必要。
再說,韭菜總是要有人割的,反正臺灣人不割也有其他人來割,那為何不暫時低頭以獲取利益,並以此來推動臺灣的經濟和實力增長?
閣下似乎有點誤解,實際上臺灣用中華民國來討好的「只有」美國。
貴國並不算在其中,請不要自抬身價。
另外,我知道閣下您這種出身,一般都不太懂得尊重性別平等。
但如果可以,您可以換一個比喻,用這種比喻很冒犯女性,雖然我是男性可以不介意,但品蔥上還是有不少女性用戶的。
閣下搞錯主次了。
是臺灣養活中華民國,而不是反過來;
就像是「中國人」養活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共產黨,而不是反過來。
至於擺脫中華民國,只要美國點頭,那實際上根本不是問題。
雖然看閣下用詞和語氣就知道,很明顯不是來討論,而是來挑起爭議的。
不過我就當作不知道好了。
怎么说某些深绿台湾人呢……
嫌弃中华民国又嫌弃的不得了,让你们勇敢迈出建国第一步你们又秒怂。
很直線性的思維方式呢。
如果凡事都像閣下這麼想,那恐怕臺灣至今都還無法民主化,畢竟李登輝推動民主化用了足足十二年,期間累積力量,一點點地完成民主化的偉大過程,恐怕閣下一無所知吧?
考慮到閣下可能不太懂委婉的表達方式,用一個閣下也能聽得懂的形容好了:
您腦袋裡裝的難道是屎嗎?
我曾在品葱发言:尊重台湾人民的意愿,支持你们独立建国,并希望你们将中华民国及其国旗国歌等意象归还给觉醒反共的那部分中国人。
结果你猜怎么着?底下就有一个深绿回复说:就不!就要榨取中华民国的剩余价值,让它给台湾人还债!
哦嚯,搞了半天原来你们也知道中华民国对台湾有价值啊。
雖然我很懷疑閣下的話,但姑且信以為真。
那麼,請問閣下,您口中的那位「深綠」,他能代表所有的臺灣人嗎?
如果不行,那閣下緣何以此人來蓋括所有的臺灣人?
以閣下的邏輯,我可否以閣下您來看待所有的中國人?
若是如此,那可真叫人安心,畢竟中國人腦袋裡裝的就不是大腦了。
同样是追求独立建国,你们看看人家库尔德人是怎么做的,连被你们归类为广义支那人的维族、香港人都比你们有种。
人家就算手无寸铁,就算只能用天灵盖对抗共匪的狼牙棒,也不认怂;只要肯听话,共匪就愿意赏赐他们二等色目人身份、可以踩在四等汉头上的特权,结果人家根本不稀罕。
閣下的資訊閉塞錯誤到讓我覺得憐憫。
1.香港人與維吾爾人並未追求獨立。
此二者追求的乃是民主自治,閣下認為他們想要獨立,怕不是資訊來源太過單一吧?您似乎很喜歡中華人民共和國的CCTV?
2.暴力對抗並不是香港人與維吾爾人想要的。
我知道受馬克思主義荼毒的閣下,認為暴力鬥爭是崇高且浪漫的,但那並不代表他們希望如此。
我知道閣下提起這件事,無非是想嘲諷臺灣人缺乏勇氣,但您好像搞不清楚他們的狀況啊?他們是迫於無奈只能暴力對抗,而非在有其他選擇的情況下這麼做。
臺灣人多的是選擇,又何必犧牲臺灣人的生命?
另外,閣下似乎很享受以他人生命的犧牲來做言語上的攻擊?
您難道不是稱他們為「同胞」嗎?閣下對自己的同胞殘酷至此?我越來越覺得尋求臺灣獨立於兩個中國之外是非常正確的選擇了。
论资源条件你们比那几个强多了好吧,你们有自己的领土、自己的政府、自己的军队、自己的国际关系……
说实话,以你们的条件,即使是核弹,你们想要的话,就能有。
试想你们如果有了核弹,还会害怕共匪的武力胁迫吗?还会在乎别国对共匪一中政策“理解”“尊重”还是“承认”之间的细微差别吗?
閣下對臺灣的國際關係和核子武器的理解有根本性的錯誤。
1.國際關係中,受中華民國此一流亡國家的拖累,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打壓,臺灣雖說與大多數國家建立了實際外交關係,但在名義上並不被承認。
受此影響,以外交途徑獲得核武之保護,對臺灣而言遙不可及。
2.核子武器是非常精密、高要求的武器。
我雖不想承認,但僅依靠臺灣的資源,即便美國默許,想自行研發以獲得核武,也需要很漫長的時間和大量的人力物力。
這並非最優解,何況美國不一定願意見到東亞出現一個親日的擁核國。
3.看起來閣下好像不知道《核武禁擴條約》?
這我就不多說了,請閣下自行查詢吧。
可是实际上呢?你们又想建国,又怕打仗,又想小确幸,还不想得罪共匪,还惦记着赚对岸钱,共匪吃中国人肉你们还想跟着喝中国人汤。
正如我上面所言,有更好的選擇時,犧牲人命就毫無必要。
再說,韭菜總是要有人割的,反正臺灣人不割也有其他人來割,那為何不暫時低頭以獲取利益,並以此來推動臺灣的經濟和實力增長?
又嫌弃中华民国,又要挂着中华民国这块招牌讨好共匪和美国,避免被混合双打。
活脱脱像是一个没有独立经济能力,为了一张长期饭票,委屈嫁给岁数能当自己爹、满身老人臭的糟老头子的窝囊女人。
閣下似乎有點誤解,實際上臺灣用中華民國來討好的「只有」美國。
貴國並不算在其中,請不要自抬身價。
另外,我知道閣下您這種出身,一般都不太懂得尊重性別平等。
但如果可以,您可以換一個比喻,用這種比喻很冒犯女性,雖然我是男性可以不介意,但品蔥上還是有不少女性用戶的。
总之我还是那句话:想跟中华民国离婚,你们完全做得到的,请自便,不要再一边贪恋长期饭票,一边满世界哭诉自己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
閣下搞錯主次了。
是臺灣養活中華民國,而不是反過來;
就像是「中國人」養活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共產黨,而不是反過來。
至於擺脫中華民國,只要美國點頭,那實際上根本不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