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公民投票公報─公投公報寄來了

公投公報已經寄到我家了,不知道各位台灣蔥友們有沒有收到?

沒收到或公報寄到老家的話,也可以看電子檔,連結:https://2021.cec.gov.tw/data/files/ebook/index.html

雖然已經有事先了解議題,但還是想看一下完整公投題目與論述...不得不說,就算我工作環境比較常接觸報告書了,但公投內容還是會讓我有點小恍神...

看完後給我爸媽,想說換他們看,他們完全不想看耶,他們說,反正就遵循某黨的口號投就好,然後開啟電視看新聞,哭阿

所以說,這周果然又要再一次考全體人民智商了

個人覺得公投公報效益沒那麼大,老人家還是只看政黨政論節目投票,年輕人會事先找好資訊看要投什麼,頂多針對平常工作忙、無法查資料的人,'ˋ他們可以快速瀏覽公投題目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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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看了公投公報,才發現第19案題目有詭異處,「你是否同意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半年內若該期間內遇有全國性選舉時,在符合公民投票法規定之情形下,公民投票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

所以代表如果某個公投案是在11月成立,剛好12月初就要舉行選舉,那該公投案就得在12月初一起舉行投票,等於說人民考慮公投案的時間不到1個月...不知道這是不是一個BUG...

只希望大家就算已有個定論,投票前還是保險起見,看個公報內容再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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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1-12-15

57 个评论

总结一下:✔  ➖(偏✖)  ✖  ✖
原则其一:从行政(方案)上能解决的问题,优先顺位全部排到较低位上

B.反莱猪:
如✔的话,与莱牛的矛盾,且“全面”一词稍有极端;
如✖的话,行政(管理/费用)麻烦些
——1.(莱猪)现市场比重,2.只要没出现重大问题(管理漏洞?故意作假?),故【➖(偏✖)】

C.公投:
如✔的话,“公告成立后半年内”等待时间差异过大(虽然选举前,会加大讨论力度);“与该选举同日举行”被相互利用、而产生不良影响(两个方向都有可能)
如✖的话,行政费用无法得以节省,以及其它(公投法相关)弊端待解决
——在否定“同日”的基础上,认为出题过于极端,偏向寻求其它方案代替,故【✖】
1.缩短公投等待期(3个月?),公告成立前 仍会有一段讨论时间
——从“核四”等议题来看,现状太浪费时间了,期间状况发生改变、以及经济费用上的损失 等等
2.与选举日的关系,个人不赞成“同日”;但考虑到行政单位的变动(需日+)、等待期差异(需日-),即权衡出一个偏离选举日的日子
3.防公投泛滥:除门槛、发起方次数以外,考虑由发起方承担公投用费a%,当公投结果为“不通过”,增加承担至b%(视公投用费的实际水准,b可能大于100,a亦可能为0)
——“发起方”,指有个人 或是由政党/财团/组织 支持皆可(非政府资金);若“发起方”无支付能力,会有另外的规则适用(限制/门槛↑)
10.户籍地等。。。

D.三接:(改下论述方式)
【结论】✖
推翻需求1:三接不需要建 的理由
或2:(三接需建为前提)迁离后,重新选址合理(无新增问题);
照那YT,反方的说法是,重新选址后,管道必然会经过 人口密集区(增加安全隐患);
虽然这“安全隐患”会有多大,本人不知,但至少比起 对藻礁的那点隐患 来得重要

A.核四:(改下论述方式)
背景1:2018“核养绿公投案”通过;
背景2:现政府坚持“2025无核化”;(据WIKI)亦称核一~三 用了三十年 寿命将尽,且申请延役时间点已过
本人原则:核能为过度用(不反不过);在全球对核能没有结论前,为免于经济(原料进口)、电力需求 问题,需保留一定的核能发电能力(常规下占用总量的X%,以及额外预备的x%)
【结论】✔
推翻需求1(伪):核四现处地层结构的权威报告,能够基本说明 此地不适合核厂(现正反双方各执一词)
——注:“伪”是指,即使公投通过 仍需地层探察,且(自认为)核四也可以能迁离(重建)至别处
或2:核一~三的寿命(允许延役) 可以维持之后数年(取决于新建核厂至发电 所需的时间?) 核能发电比重(如X+x%)
附1:认为“核废料”部分程度上是人为问题,行政与误解(偏见);利用核能发电省下的经费,难道就不能拿去解决 部分核废料的问题?(主要指 低阶核废料)
附2:核四的现状(结构问题),不行的地方就重建(顶多就是整个重头开始),简言 就是预算花费上的问题——无论是预算方面、还是安全方面,这都得让专员们去做(现正反双方各执一词)
——或者参考“背景”与“或2”,或许本来该讨论的方向(出题)上就已经出现了偏差(要不要核能发电)
附3:至于厂商、燃料棒,后者最多算进 预算(/技术)层面里,本来核厂就不是光靠 钢筋混泥土就能建得出来的(厂商 正方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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