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听床存在并不会危害品葱,而消灭听床才是从根本上消灭品葱(兼顾普及一下言论自由)
现在品葱有这样一种氛围,一部分人不喜欢听床,然后就拼命挖苦讽刺,恨不得让所谓的听床闭嘴。哪怕那些听床的消息已经被证实,哪怕那些听床的消息有些都是来源于官方媒体,只要不符合他们的口味,统统都是听床,统统恨不得弄死。
其实,我很想问问这些人,国内的什么消息不是“听床”?以国内的信息管制力度,任何非官方的消息不就是听床吗?难道你能找到非官方又不是听床的国内的时事新闻?找一个我看看?
如果把国内的政治谣言统统归结于听床予以打击,那我问问品葱上的各位,大家是打算把品葱建设成为第二个新华社还是CCTV?是打算在品葱是施行“不信谣不传谣”的共产党新闻管制吗?你们是这样期望的吗?
让人说话,天塌不下了;不让人说话,天才会塌下来。
来品葱的都是成年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无需别人替自己选择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每个人都有选择的自由,也有自己思考判断的自由。如果连这个基本的自由价值都不认可,那我们跟大陆的共产党有什么区别?
所以,我要说:让听床存在并不会危害品葱,而消灭听床,才是从根本上消灭品葱。
另外,我也认为,关于听床的讨论,也是一次很好的对自由尤其是言论自由知识的普及,让更多翻墙或者润了但是思维还没有脱离党国的人,接受一次洗礼,懂得民主自由并不都是美好的东西,也要忍受不舒适和不开心。如果还有这方面的求知欲,不妨去看看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仔细思考一下那些司法判例。动动手,谷歌一下就行。
以下节选一篇文章,供参考:
说明言论自由含义的三个案例
https://share.america.gov/zh-hans/three-cases-show-free-speech-means/
“但是,正如已故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大法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所指出,捍卫言论自由意味着不仅保护“我们所同意的那些观点的表达自由,而且保护我们所痛恨的观点的表达自由”。”
其实,我很想问问这些人,国内的什么消息不是“听床”?以国内的信息管制力度,任何非官方的消息不就是听床吗?难道你能找到非官方又不是听床的国内的时事新闻?找一个我看看?
如果把国内的政治谣言统统归结于听床予以打击,那我问问品葱上的各位,大家是打算把品葱建设成为第二个新华社还是CCTV?是打算在品葱是施行“不信谣不传谣”的共产党新闻管制吗?你们是这样期望的吗?
让人说话,天塌不下了;不让人说话,天才会塌下来。
来品葱的都是成年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无需别人替自己选择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每个人都有选择的自由,也有自己思考判断的自由。如果连这个基本的自由价值都不认可,那我们跟大陆的共产党有什么区别?
所以,我要说:让听床存在并不会危害品葱,而消灭听床,才是从根本上消灭品葱。
另外,我也认为,关于听床的讨论,也是一次很好的对自由尤其是言论自由知识的普及,让更多翻墙或者润了但是思维还没有脱离党国的人,接受一次洗礼,懂得民主自由并不都是美好的东西,也要忍受不舒适和不开心。如果还有这方面的求知欲,不妨去看看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仔细思考一下那些司法判例。动动手,谷歌一下就行。
以下节选一篇文章,供参考:
说明言论自由含义的三个案例
https://share.america.gov/zh-hans/three-cases-show-free-speech-means/
“但是,正如已故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大法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所指出,捍卫言论自由意味着不仅保护“我们所同意的那些观点的表达自由,而且保护我们所痛恨的观点的表达自由”。”
18 个评论
《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及《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明言保障言论自由的权利,确认言论自由的基石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亦显示出了其脆弱需受保障的面向。《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国际人权法》中亦确认言论自由为一项人权。《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指“人人有权在不受干涉下持有意见及主张”及“每个人都有权利自由发表主张和意见,此项权利包括寻找、接收和传递资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分任何媒介和国界。”第19条亦指出,这些权利附有特别责任及义务,行使时必须尊重他人权利或名誉,确保国家安全及公共秩序不受影响。
那现在的问题就是大量无聊或者毫无根据的听床内容已经影响到品葱这个所谓的公共秩序环境了!
那现在的问题就是大量无聊或者毫无根据的听床内容已经影响到品葱这个所谓的公共秩序环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