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自由科技法

在中国共产党灭亡未来,我不管未来的华夏大地,是否成立这个法律,反正我的家乡,我的新祖国决定成立这个法案,

二维码和微信等限制公民自由的科技,在未来作为犯罪科技不允许在我国使用,因为限制公民自由,反观二维码和微信种种故事,

因为这个码,这个微信对个人自由的限制,在这项科技出现的短短几年内,在中国境内出现无数人间惨剧和生死离别

(没有码进不了医院病人病死,因为政治原因人为限制,微信取不钱,无法支付工程款,老板跳楼等等大量惨剧),

未来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民主国家,不允新科技的产生,作为限制公民自由手段,并且以后防止惨剧再发生,

有必要对新科技,加以严格的审核和严谨地实施法律。


公民自由科技法:出现一项新科技,如果该科技里面有限制个人自由成分,国家不允许大规模强制安装,以免野心家和独裁者利用,

限制公民自由,如果其他原因一定要大规模使用该科技,请进行全民公投,

公民偷偷下载使用,已经定于为犯罪科技的(二维码和微信),将会处罚大量罚金和3个月社会服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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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2-12-04

12 个评论

二维码它只是一个技术,正所谓技术无罪,使用者拿来做龌龊事儿应该追究使用者的过错,而非整个封杀。

而且这个“不允许新科技发生”“对新科技进行审核”势必会对未来发展埋下巨大的炸弹。所以不应该对新科技进行限制,毕竟技术无罪,它是中立的,如果你说要审核那本质跟匪帮做的事情有啥区别?

微信也是一个应用,它做的限制公民自由的事情是遵循匪帮的秩序,到了民主制度后它可以按照民主制度法律进行宽松的审查(对炼铜,网暴,恐吓,教唆等犯罪行为进行审查,而非匪帮的事无巨细的限制自由的审查)而非一刀切。对这类软件一刀切对民主制度没有好处,反而会带来更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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