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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传布消息是人的言论自由,民主政府是没有权力因为人民造谣就可以让人闭嘴的。出现谣言,政府可以辟谣,因为谣言造成骚乱损失,那也是政府没有做好危机预案的责任。
而我们平时所说的故意造谣侵犯他人名誉,那属于民法范畴。谁对某人造了谣,受害者自然会找律师起诉,让造谣者赔到破产。而对政府的“造谣”不属于造谣,属于言论自由,无罪。因此,你的长辈显然比你更懂得民主之道。
Virosa 光复南粤 时代革命
不用负责任的教导符合大部分中国长辈的喜好

没出事:小心的好
出事了:你看我都叫你小心了吧

反对把这种狼来了式的混淆视听归于言论自由的范畴。如果莫须有的指控可以造成巨大损失并能以言论自由躲避责任,那这种自由很快就会被恶意使用作为攻击他人的武器。

另一方面 小心点好也是基于对原理的陌生和风险的评估

老人觉得微波炉辐射能杀人是一种无知,我们电脑麻瓜相互提醒保护隐私也是同样的无知-不知道追踪的原理并认为风险不可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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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拉黑了,这世上无法改变的人太多了。我想不出什么实用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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