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台湾已然事实独立,那么台北博物馆所存中国文物的合法性在哪里?

如题。
如果说台湾已不认可自己作为中国人的身份。
不认可中华民国在台湾的合法性。
那么台北博物馆所存中国文物是否应该尽数归还给中国。
还是说台湾在某一次战役中战胜了土共,双方缔结和约将文物作为赔款割让给了台湾。
还是说台北博物馆所存文物皆由台湾岛土著世代流传,和中国没有关系。
还是说台湾已经向土共秘密购买下了整个台北博物馆的文物。
还是说土共在某年某月某日将台北博物馆的文物尽数赠与了台湾。
还是说台湾又想独立又想耍流氓?
对于常见反驳,我在此统一回复,避免重复劳动。
1. 台北博物馆所存文物来自中华民国,和中国没有关系。
据我所知国共内战尚未结束,如果台湾现政府继承了来自中华民国的国宝,而又否认自己和土共之间有任何历史纠葛。意思就是。我现在派一支特种部队跑到白金汉宫把女王的皇冠偷回来,然后立马选举,宣布前任政府下台,皇冠继承自中共,和英国无关。这是否太BUG了?
2.大英博物馆里有更多的中国文物,你怎么不要?
因为落后就要挨打!我们打仗打输了,所以英国人抢走了那么多国宝,顺便还有很多是兵荒马乱买过去的。
抢是绝对不合法的,但没办法。买是绝对合法的,但我不记得台湾打败了土共抢了很多东西走,也不记得是买过去的。
3.你不看看土共在文革破四旧毁了多少文物,你怎么不向毛贼去要?
问题来了,我隔壁邻居大儿子是个疯子,天天砸自己家的锅碗瓢盆,麻辣个鸡,我看不下去了,是不是可以把他家的东西搬到我家来?
   醉了,五毛说话真的毫无逻辑可言,因果强行拼接。就和不认为自己是中国人就不能说中文写汉字一样。仿佛中文与汉字中国人才拥有使用版权一样。
  
  而且楼主叙述方式特别可笑,仿佛理中客,实际句句歪理邪说,但又非要摆出个讲道理的样子,企图偷换概念。

  台湾的文化自然是属于中华文化的一支,甚至可以说,中华的传统文化在台湾保留的更多。如果中国概念专指的是3700多年璀璨的文化,台湾当然是“中国人”。可惜中国这个概念已经被中共污染,台湾不愿意承认是中国人,自然是指不愿意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

而楼主却张口就说台湾不愿意当中国人,就是纯粹不愿意当“中华民国”的人,然后再在这个错误的基础上再引申出,不愿意当中国人就没有那些文物的合法权,先不说这两个到底因果关系是否成立,就算成立,你的因就是胡说八道的。更何况你说的因果关系也不成立。

就算是读中共国扭曲的历史教科书是也能清楚明白一个事实,中华民国还没灭亡,台湾是“中华民国”最后一片领土。所以“中国民国”这个壳,否管台湾人愿不愿意用,那都是别人法理上就拥有的壳。这个壳在目前的台湾还有一定民意基础,谁愿意用谁不愿意用,那都是台湾内部的事情。就比如我自己合理合法拥有的一件衣服,我喜欢就穿不喜欢就放着。不愿意用这个壳的人原因也很简单,因为怕用了这个壳之后被有心人混淆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所以就干脆连这个壳也不用。而的确中共国也是不遗余力地在企图混淆概念。就和楼主现在的企图一样。

而台湾人不愿意做中国人,和台湾是否继续合法拥有文物。更是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文物是死物。难不成还有政治立场不成?不承认是中国人就应该尽快还给中国?!还给什么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是什么歪理?难道这些文物上面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戳?  

说真的,楼主你也别扯那么多废话了,用你自己的逻辑来讲。想要台湾人承认是中国人,想要台湾那边的文物,那就让中共出兵把台湾按在地上摩擦咯!我只听过流氓想要别人的东西然后把人按在地上摩擦的。却没听过谁为了让流氓承认自己的东西是自己的,就动手把流氓按在地上摩擦的。

正常人的思维是懒得搭理你个深井冰!
electric_rain 习近平是傻逼
武昌起义湖北独立,湖北博物馆要不要把文物都给清政府?
台湾独立不是不承认自己是炎黄血脉吧,就算台语也算是闽南语啊。。。
港台留存的一些中华文化比大陆的残卷要完整的多。像方文山林夕黄霑之类的大师,比国内那帮只会舔ccp的所谓文人高多了。还有一些水平很高的人文历史的学者。其实我本来愿意选文科,但是我知道大陆的文科是被阉过的。
为什么不能既是中国人又是台湾人呢?我也可以既是吉林人又是中国人啊?为什么河南不能独立呢?河南独立了河南博物馆的文物就要还给国家博物馆?河南吉林跟台湾级别差不多,不算滑坡论证。
同文同种并不是说你高人一等而是说你们有一样的祖先。现代智人起源于非洲不代表黑哥是我爷爷而是说我跟黑哥们有共同的起源。
同理,共同起源也并不意味着中国应该并入非洲。不过我这话有点夸张,有点滑坡论证,只是为了突出一个问题。
看你之前的发言不像是五毛,可能是狼奶没吐完。

我尊重台湾人民的选择。
我不认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
我认为我跟台湾人有一样的文化渊源和血脉传承
我不认为台湾独立意味着台湾不承认自己祖先的历史,但人活在现代,活在现在。
我也不认为同文同种是统一的合法理由。
Tashkent 同志,請多指教!
當然是烏龜援助啦 (๑◔‿◔๑)

@Liuzhongjing
歸還滿洲國,滿洲國負責賠償保管費和其他各項開銷。

滿洲國可以向美國司法機構提出索回申訴,向國會議員散發說帖。前者更重要,官司根本沒有必要打贏,只要雙方都構成美國的訴訟主體,就足夠了。

@isawamaho
這個問題在台灣建國之後非常好解決。關鍵在於要把故宮的文物以及建物以及營運體制分開來討論。

關鍵在於台灣建國之後,<以台澎為法定領土的台灣國>與<以金馬為法定領土的中華民國>的關係。

中華民國故宮博物館的文物原則上屬於中華民國。台灣國不聲索任何文物的所有權,只負善良保管人的義務。

因為這些文物是中華民國政府從中國帶過來的,不論未來或過去,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大清國或滿洲國或諸夏有任何爭端,這都沒有台灣的介入的空間,應當交由中華民國自行解決。

但是,故宮博物館的建物,是台灣納稅人的民脂民膏,自然歸建國後的新台灣國所有。營運方面,就我所知,故宮博物館每年的經常性預算就超過十億元台幣,這筆錢才是問題。

如果台灣國與中華民國是友邦,那可以商量:

讓中華民國將他們持有的故宮文物,以每年兩億元左右的價錢,租給台灣國展出。而台灣國營運故宮博物館所承擔的虧損,就算在外交部的友邦援助帳上。

如果中華民國對台灣國不友善,那更簡單。台灣國可以通知中華民國:

台灣建國後兩年內,中華民國需要將所有文物移出故宮博物館,否則台灣國有權依照營運故宮博物館及保存文物所需要的成本,在國際市場拍賣屬於中華民國的文物,以補償台灣國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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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人家拿的是冥国的文物 与你支共国何关  

不过个人对支国废物无感 我是小英的话 就会将那些垃圾拿去填海 
毛澤東有性病 《毛澤東私人醫生回憶錄》第二篇:「毛陰莖包皮過長,平時又不清洗,成為滴蟲攜帶者。許多女孩子與毛有特殊關係,沒有一個不受到傳染。我勸毛局部清洗乾淨,他說:『沒有這個必要,可以在她們身上清洗。』」
裝瘋賣傻雙標型五毛?是新品種,管理員走過路過過來看看
合法性来自于台湾在历史上和中国(不仅指中共,还指其他所有朝代)有联系。这点是客观事实,即使台湾人不认同中国(包括共和国,民国和其他所有朝代),这点也依然不会改变。

你的主要问题是依然受到了中共的民族主义和屈辱历史宣传的影响。
你认同民主,反对中共,但认为民族主义大于民主,有时虽然讨厌中共,但会因为民族大义而支持中共。
你觉得中国经常被欺负,所以一定要打回去以报仇。要知道二战前日本和德国也是这样的,国内的宣传让他们觉得国外所有人都在侮辱自己的国家,所以一定要反击,从而走上了疯狂对外侵略的纳粹式道路。

不要只看到别人抢了自己的东西,比如八国联军洗劫文物,台湾抢中国文物,其实自己也抢了很多别人的文物。秦朝的国土仅限于中原,清朝的国土比现在的新疆还西,还包括外蒙古。在这一扩张过程中肯定抢了很多别人的文物。希望这篇风传媒的文章能点醒你:http://www.storm.mg/article/46701

你觉得如果台湾人认同自己是中华民国人,那么这些文物依然是合法的,而如果台湾人不认同中华民国,那么非法占有中国文物是非法的,要抢回来,这就已经是一种极端民族主义了。而且你逼台湾人认同自己是中国人,逼迫中华民国和一个体量是自己60倍的国家对抗,否则就要因为不符合民族主义而不合法,你这是不是也不对?

对民主自由的污名化是中共的第一层洗脑;宣传民族主义和屈辱历史,然后让中共代表中国,把中共和中国捆绑起来,让明白中共邪恶的人站在民族大义的角度上支持中共是中共的第二层洗脑。你已经走出了第一层,但还没有走出第二层。
中國政府要主張所有權可以來打官司。物品所有權如果屬於他人,人家就算要當垃圾丟掉,或者開心一天打碎一件,都不干你的事。
台湾独立后还剩下金门马祖是中华民国领土,不是台湾领土。独立后可以将台北故宫的文物迁移到金门马祖,这是合法的。
2001年,中國在美國幫助下,進入世貿組織,隔年,有一位名叫黛安娜桑迪爾的女士,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中國應該償還這筆不記名國債,消息見報,又有很多人跑出來說,家中有不少同樣公債,於是,這些人組成一個討公債基金會,人數達到340人,公債面額共890億美金「以當時英鎊價值折算」,在訴訟中,債權人要求美國停止發放給中國持有美國公債的利息,用這筆錢慢慢還款,這個團體認為,中國既然已經入世,就應該依照國際法律,把過去的欠債清理一下,但是,中國駐美使館接到這個訴訟後,表示,欠債者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又把皮球推給中華民國在美辦事處,後來,台灣外交部給美國聯邦法院的回覆說,「中華民國政府目前無法對紅色中國控制區域收稅,這筆債務在中國統一完成之前,不會受理」,皮球又回到紅色中國手上,美國債權人在訴訟中說,中國既然堅持「一中政策」,繼承中華民國,那麼這筆帳,就應該算清楚,從法理情來看,中國都沒理由不還債,但是,這個案子卻成了懸案。

講那麼多都是屁話,一句話承認台灣獨立再來談文物,這麼愛文物怎不推翻共產黨?

https://i.imgur.com/5UlMo68.jpg
四邑漁農牧工商總會 观察 已永久退蔥,後會無期,莫聯繫,莫回覆,莫邀答
大英博物館也藏了很多中國文物


英法藏有很多古埃及,古羅馬,古希臘及黑非洲的古物


https://news.mingpao.com/pns/國際/article/20190902/s00014/1567363084690/200周年國慶-希臘開條件向英借回巴特農雕塑


200周年國慶 希臘開條件向英借回巴特農雕塑




國際
2019年9月2日星期一


【明報專訊】希臘總理米佐塔基斯(Kyriakos Mitsotakis)上月接受《觀察家報》訪問時,表示願意用從未在海外展出的文物借予英國展覽為條件,希望在2021年慶祝希臘獨立200周年時,跟英方借來現藏於大英博物館的巴特農神殿大理石雕塑。


後面要付費才能看到,我不是付費用戶,看不到
吳樂天 風雪夜歸人
認同匪區政權的見一次踩一次      那麼愛黨國
翻牆出來維穩啊?

中華民國在台灣      這樣了解嗎?       要拿回文物
歡迎武統       統了就全部拿回去      這樣夠不夠簡單

整天在那鬼扯卵蛋     捧共產黨臭腳      真是夠了
法国不仅事实独立还是法理独立,卢浮宫内的中国文物要不要还给大陆?
春秋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唐朝五代十国,宋元明清甚至包括民国,和你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中国?
毛腊肉建国的时候怎么说的?另起炉灶、打扫屋子再请客,腊肉自己都要另起炉灶还在这舔着个B脸5000年文明呢?
想要台湾文物也可以啊,八国联军那些条约是不是也要继承一下?
民主信仰者 出身臺灣的民主法治信仰者
雖然你一看就知道是個小粉紅,不過還是講一下好了。

合法性啊?那簡單啊,引述你的第一點:文物繼承自中華民國。

既然如此,自然當有合法性。

內戰?找中華民國打去啊?找臺灣幹嘛?


其實我個人也覺得不應該放在臺灣,應該全數交還給中國,以表明臺灣與中國無任何關連。
不管是中華民國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那都是中國人的國家,不是臺灣人的。
中華民國是清朝的正統繼承者,而共產黨卻不願承認清朝債券
尻尻丸 Winnie Happy Organization
台灣現在就是搶走了,怎麼著?你不爽?來搶阿,笑你沒有這個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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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人民共和國|了解真相,何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RSDL)」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18201

暴行,以法律的名义 ——《失踪人民共和国》序(未删节版)

作者/腾彪

掌握权力的作恶者常常用一些轻描淡写的或者中立的命名来掩饰背后的残暴:“土地改革”、“文化大革命”,字面上完全看不出血腥屠杀的暴虐。“三年自然灾害”、“六四反革命暴乱”,则是无耻地篡改历史、颠倒黑白。“法制教育中心”,其实跟法制和教育没有一毛钱关系,那是遍布全国的任意关押和折磨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也是这样一个不痛不痒的名字。一位良心犯的妻子在丈夫被强迫失踪后心急如焚,但不久后听说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以为是好消息;其实那比“刑事拘留”要可怕得多。这本《失踪人民共和国——来自中国强迫失踪体系的故事》讲述的就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背后那鲜为人知的真相。

从立法沿革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1997刑诉法第57条就有规定,作为监视居住制度的一种特殊形式,适用于无固定居所的犯罪嫌疑人。但在中国警察权力过大、司法制度弊端重重的情况下,这种规定被警察部门、尤其是国保、国安等特务系统所滥用,也就在所难免。中国最知名的民主人士、诺贝尔奖获得者刘晓波,因《08宪章》被捕之后,就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且六个月期满继续关押。刘晓波显然不属于“无固定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而且监视居住应该与家人在一起生活,律师可以随时会见。但是在被监视居住的7个月期间,刘晓波却处在完全失踪的状态。后来据律师透露,刘晓波被监视居住的房间“没有窗户,只有卫生间里有一个小天窗,又不能放风,这7个月过得很压抑。”

刘晓波在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11年监禁,在被关押八年半之后被告知罹患肝癌,并于2017年7月13日在监禁中逝世,如果不是秘密关押场所和监狱的糟糕环境,他很有可能不得上这种病或者可以得到及时治疗。他的妻子刘霞也不时的被失踪,被软禁在家,在毫无任何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断绝她与外界的联系。

2011年的茉莉花镇压,当局大规模绑架、秘密关押维权律师和活动人士,这种黑社会式的犯罪手段,同样是以“国家安全”为借口,并披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合法外衣。人权律师刘士辉(第二章)回忆说:“被特务指令打伤缝针、肋骨剧痛的我,连续五天五夜遭禁眠,所以想进看守所竟然成为我那个时候一厢情愿的奢望。”唐荆陵更是被禁止睡觉长达十天,最后直到他“浑身发抖、双手麻木、心脏感觉不好,生命出现严重危险时,警方才允许每天睡一至两小时。”异议作家野渡野渡曾被关押在广州民警培训中心九十六天,与本书中律师隋牧青(第十章)的关押地点一样,野渡 回忆道:“足足一个月没见过阳光。每天审讯二十二小时,一小时吃饭,一小时是睡觉,这样审到第七天,胃大出血,才停止了此方式。”

华泽编辑的《茉莉花在中國:鎮壓與迫害實錄》记录了47名活动人士的遭遇。我也是其中之一。我被绑架后,秘密关押70天,口头告知是“监视居住”,但从来没有一个人告诉我他们是什么名字,什么单位,什么职务,也没有给我看过工作证、搜查证或其他任何法律文书。我被打耳光、剥夺睡眠、固定姿势、每天24小时被强迫带手铐持续36天、威胁辱骂、强迫写认罪书,种种虐待,一言难尽。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立法上明确属于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但事实上,它不但成了法定羁押场所之外的审前羁押,而且因为不受看守所规则的束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成了比刑事拘留和逮捕更为严厉、更可怕的羁押措施。它大大地方便了警察、特务机构对被监禁者使用酷刑和施加非法压力,事实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的酷刑极为普遍和严重,而且被施以酷刑也难以取证。

当局大概从滥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实践中发现这是一种更方便、更有效的对付民主维权人士的手段,于是在2012年的刑诉法修改中将其扩大化,合法化。2013年施行的刑诉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再制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因此,警方可以任意决定将任何人指定监视居住,警方决定谁将被失踪。这就是目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它是立法讨论过程中争议最大的条文之一,民间有人直接称之为“茉莉花条款”。它把茉莉花镇压期间的强迫失踪合法化,把臭名昭著的党内“双规”扩大化,把私设公堂、黑监狱合法化。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但实际上都是在公安、安全、检察系统专门办案的“培训中心”、“预防基地”、“警示 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或者是经过侦查机关进行安全改造过后的宾馆和招待所等。法律允许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不予通知家属以及不予律师会见,而在实践中,这些特殊情况已经成为常态,导致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事实上就意味着强迫失踪。“强迫失踪”,正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想要达到的效果。

我在2011年被关在三个不同的地方,因为每次转换关押地点都被戴上黑头套,无法知道自己所处位置,但释放后根据同时被关的其他维权者的综合信息,第二个地方应该是位于密云的某处武警培训中心;而第三个地方,根据我掌握的信息,可以完全确定是位于北京昌平十三陵镇的卧虎山庄。这些地方远离市中心,数十名看守轮班随时监控,外界完全无法知晓,对于亲人朋友来说,一个活生生的人就完全失踪了,不知是死是活,这对家人来说是一种极大的精神折磨。

2011年的茉莉花镇压、2015年709大抓捕,维权人士经历的就是这种强迫失踪的恐怖。严重的例子如王全璋律师,在2015年8月被绑架后两年多直到我写下这段文字时,仍没有任何一丝消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野蛮可见一斑,中共当局的残暴可见一斑。2010年中国政府拒绝加入联合国《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已经是不负责任;实践中针对民主人士、人权活动家、宗教人士的强迫失踪大量存在,公然践踏本国法律(有名的例子包括达赖喇嘛确认的班禅喇嘛从1995年5月17日起失踪至今、2009年新疆75事件后大量的维族人被强迫失踪等等);此后竟在刑事诉讼法中把强迫失踪合法化,可谓无耻之尤。

从立法条文和立法本意出发,“指定居所”只能作为监视场所而不能成为讯问场所和羁押场所,但实际上,这些地方不但成为专门的讯问场所,成为比监狱和看守所更严密的“超羁押场所”,更成为恐怖的酷刑中心。长时间剥夺睡眠、拳打脚踢、用电棍电击、长时间戴手铐脚镣、老虎凳、长时间坐吊吊椅、用烟熏眼睛、长时间固定姿势、扇耳光、不给食物和水、不让上厕所、长时间连续审讯、侮辱谩骂、暴力威胁、单独监禁、“包夹”……等等,都是在2011年“茉莉花镇压”和2015年“709大抓捕”中反反复复发生的。

已经披露出来的唐吉田、江天勇、李海、唐荆陵、野渡、谢阳、屠夫吴淦、李和平、李春富等人在失踪期间所受到的种种酷刑,有时候让人不忍卒读。让人尤其愤怒的是强迫喂药,包括李和平、李春富、谢燕益、李姝云、勾洪国在内的等许多709案当事人表示,在被关押期间被强迫服用不明药物,服药后出现程度不同的四肢无力、视力模糊等症状,部分709律师家属在一篇公开信中控诉到:“李春富律师、谢燕益律师、谢阳律师、李和平律师都折磨得和被抓前判若两人,四十几岁的年纪都象六十多岁的老人!李春富律师甚至精神受到严重刺激,意识恍惚,与人接触充满了恐惧!一个心理素质极好、身体健康的律师被折磨成这个样子!709被抓的人几乎全都被强迫服药,服药后肌肉酸痛,头晕目眩,意识不清……给健康人乱吃药,居心何在?”

曾因组织中国民主党而入狱八年的何德普,曾在2002年11月4日至2003年1月27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八十五天:“国保警察把我扒光了衣服按在一张木床上(木板上只有一层塑料布和一块白布单)对我说,按照国家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我们能把你按在床上躺半年,没人知道。国保警察把我交给了他们的二十七名看守看管,他们四人一组,每两小时一换岗,四个看守站立在木床的两侧,各看管我的手腕和脚腕。看守的领导对我说,按照“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被监视居住人的手腕和脚腕应在看管人员的视线之内,被监视人只准躺在床上,不准下床。……每天我都要遭受看守的谩骂、殴打,每天夜里都被四个看守各拉住我的手腕和脚腕,一起用力将我的身体拉成一个大字十几次。由于长时间一个固定姿势躺在木板床上不准动,肩部、背部、胯部与木板接触时间过长,其皮肤处都被硌破了,身下的白布单上留下了许多血迹。”

令人震惊的不仅仅是“暴行的残忍”,而且更是“暴行被实施时的轻率”。我从失去自由的那一瞬间,就立即能感受到。不由分说蒙头绑架、饭还没吃完就被夺走、随手的殴打、随口的威胁谩骂、随随便便地立下一个规矩,都让我痛苦万分。我整日被强迫面壁而坐,有一次一个看守竟然盯着我,不让我闭眼睛。暴政不仅仅体现在屠杀、恶法、腐败和大抓捕上,更体现在琐碎的细节中。本书大量的细节描写,生动地反映了中共政权的反人类面目。

直到现在,我们所知道的大部分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信息都来自于家属的公开信,以及分散性的报道,本书是第一个以更完整的画面呈现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下所遭受的痛苦。

本书的作者之一江孝宇,一位NGO工作者,在第八章中写到:

胖子狞笑着说:“你要不配合就不给你吃的。现在开始就不给你饭吃。你要是继续不配合,连水也不给。”“我们可以让你消失好几年,你老婆孩子也根本找不到你。”“我们可以合法地一直把你关下去!”


另一位受害者陈志修律师(第四章)的遭遇:

“房间很冷,尽管他给了我一条毯子。我仍然不能抵制那种寒冷。我光着身子,一个守卫会进入我的房间,掀起毯子,检查我是否睡觉。他把我推开,打我的脸,……窗帘总是拉着遮住了阳光。 在关我的期间,他们只拉开一次透透气。”

“头三天我的审讯是连续的。……我没有任何休息或食物。 直到第三天他们才给我两个小馒头和一些蔬菜。 两个馒头的大小加在一起也没有我手掌大。我觉得我会失去意识。 由于缺乏食物和睡眠,我总是感到头晕,但我仍然必须接受审讯。如果我坐不稳,在椅子上晃,他们会发出可怕的声音来震醒我。”


另一个作者写到:

“有时我要求喝一瓶水。我会紧紧抓住瓶子在手里,盯着标签看。至少这样可以读到东西。”


我在被关押期间对此也很有体会。因为被剥夺通信、阅读、写作、看电视、听音乐、说话等一切接触人类信息的机会,我有意识地用回忆、自言自语、构思文学作品等方法不让自己疯掉。有一次偶然看到包裹食物的一角报纸,我都很兴奋,终于可以看到一些文字!后来他们给我播放洗脑的纪录片,我听到片中好听的配乐,喜悦之极。

无论是肉体的酷刑还是精神的虐待,都难以用语言来描述和传达。然而最令人痛苦的往往不是酷刑本身。对与被关在黑监狱的良心犯来说,有两件事是更大的折磨:

一个是被迫认罪。本书一个作者描述的认罪过程:

“整个认罪过程是有明确步骤的。首先,他们给了我一个他们已写好的草稿,并要求我手抄一遍。这让我觉得自己有点像小学生,抄整本书,好像那是你应该学习的东西一样。他们不仅让我浪费时间抄供词,当我们开始录音时,还有人站在相机背后,举着大白纸,上面有我要读出的内容。如果我说错了,他们会让我重复一遍。我的每一句话,我说话的速度,我的声音,措辞,一切都必须完全按照他们的需要。如果我说错了,我们会重新再来一次。总而言之,大概用了七个小时。”


民主人士、维权人士是为了捍卫人权、追求自由而走上这条光荣的荆棘路的。但是在巨大的压力——生不如死的酷刑、重刑的威胁、对家人的威胁——之下,一些人被迫认罪,而当局会拿着这些认罪视频到官方电视台上公开播放,以此来混淆视听、打击反抗者的士气、贬低形象、分化支持者,这大概是一个政治犯最难受的时刻。当局的这种企图并不是总能达到目的,但多多少少有其效果。不少人因此承受着被误解、被疏远的痛苦,不少人自觉羞愧而退出维权活动。

另一个是威胁和迫害家人。一般来说,在专制体制下选择成为一名民主人士或人权捍卫者,应该清楚从事这一事业的风险,并且对此有所准备。当喝茶、软禁、劳教、关押和酷刑都无法让我们屈服、无法让我们停止抗争的时候,为了达到最大的威慑目的,将种种痛苦施加到我们的亲人身上,就成为专制当局常常采用、熟练运用的一种手段了。在我的经验里,争取自由的公民们最难以平衡的,就是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的冲突。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下,种种酷刑在持续,一切虐待都有可能,一切信息被剥夺,一丝希望都看不到,软硬兼施之下,威胁家人的做法往往能给被关押者施加最大的压力。很多妥协、屈服、沉默,甚至放弃,是在父母、配偶、孩子等家人遭到迫害威胁或者已经遭到迫害之后而不得已做出的选择。中共也自然清楚这一点。我在香港苹果日报上发表的《中共的政治株连》一文中有专门的列举和论述。

和臭名昭著的中共“双规”制度一样,“指定场所监视居住制度”也是一种“超羁押手段”,因为实践中的异化、并且严重侵犯人权,明显与现代法治文明背道而驰,法学界一直有人呼吁彻底废除之。饱受酷刑的民主人士何德普认为,“中国的监视居住制度是最残忍的酷刑制度之一。”但在一党专制体制之下,缺少司法独立、缺少反映民意的渠道,当局在“维稳”的名义之下明显加强对维权运动的镇压和对社会的严密控制,这种呼吁得不到任何回声。但本书的出版自然有其重要意义:揭露真相,记录苦难,见证罪恶,将是通往正义的道路上不可缺少的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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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彪,人权律师,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目前为纽约大学亚美法研究所做访问学者。他在北京联合创立了两个NGO——分别是2003年的公盟和2010年的北京兴善研究所。由于他活跃的人权工作,分别在2008年和2011年遭到中国秘密警察绑架和拘留。
這裡就有一點很重要了,蔡英文說的是中華民國台灣,嚴格定義上來說蔡英文願意承接中華民國這個名字

而中華民國也是目前台灣人覺得被這麼稱呼可以接受的一件事,有部分政治評論員認為,蔡英文此舉拉動了認同中華民國的淺藍中間票,進而獲得817萬大勝

可以說現在的民進黨既是台灣也是中華民國,而完全純台灣則是基進黨或是時力的主張

當然這是題外話,不過我認為閣下的話只有自相矛盾可言,既然你說國共內戰仍在繼續,那中共當然沒有中華民國文物的繼承權

更不幸的是,就算台灣真的不再是中華民國,也絕對比土共更有資格說自己繼承中華民國

想要中華民國文物?

請至少知道自己的國歌怎麼唱,自己的國旗長怎樣,自己的文字怎麼寫吧
大英那堆明擺著搶回來的文物也要不回來啊
中國文物佔了館藏有4分1吧,那你說合法性在哪
首先,故宫里的文物就不是'中国'的.

历史上就没有哪个朝代叫'中国',只有汉,唐,宋,辽,金,元,明,清. 你穿越到汉朝,说你要去中国,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你要去哪里. 你说去中原,大家才明白你要去哪里. 但是到了南宋, 你说去中原,那就是去金国,而不是去你想要去的中国.

既然文物本身就不是'中国'的,那么台湾拥有那些文物就没有问题.
即便文物是'中国'的,那么满清和蒙元作为外族都拥有过,那么台湾作为汉族为主体的国家拥有那些文物就更没有问题了.
spwork 中熊维尼
还好国民党走的时候把一批文物带到台湾,要不然破四旧的时候早没了
达拉鸡 ? 防疫封城,在家无聊打炉石
台湾人怎么还没醒?以后台湾在美国的支持下之后是台湾认同当先,至于中华民国不出30年就亡了,还说什么中华民国在台湾,我看台湾民调不是已经很清楚了吗?
你要不要去問問大英博物館跟羅浮宮,裡面可有不少八國聯軍時候中國的東西
說到這個,清朝的債卷中國要不要先還錢?
upgraded 海外华人
与年龄来算的话,这是一个家庭的闹剧。

一个老家,兄弟打架, 大哥打输了带家里的东西往外跑。

而现在老家的小弟要大哥把家里的东西还回来,说家里的东西应该放在家里。

但小弟以前曾经拿老家的东西丢掉或者烧掉,所以大哥有理由不给。

老妈时常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 现在我明白了。
ping2019 心存希望但不過度樂觀
埃及已然事實獨立,大英博物館所存法老王文物的合法性在哪裡?
这位粉红楼主好像不知道台湾就是中华民国一样,也不知道国家和政权不是一回事情。

首先别提什么归还中国,什么都要“归还”那是不是欧洲都要归还中国啊,毕竟成吉思汗都占领过不是?
就算按你这归还的逻辑,那大陆是不是要先归还中华民国啊?把大陆领土归还了再来谈文物好吗?

其次,国家这个概念包括人民,土地及其政府。如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中共政府,被它无耻骗来领土,和上面的十四亿奴隶,你“归还”文物,归还的也不是给人民,而是给共匪去糟蹋,因为“中国”都是中共的私有财产。

最后,依法依什么法?你去查各种国际法律和公约,都有“条约不溯及既往”这一条,这是什么意思你的党媒可是都写过好多遍,你不去读一读再来丢人现眼吗?国际上的公约可依的不是你国“有关法律”。

另外说个无关的,真这么爱依法,不妨去问问你领导,中共政权怎么合法?
killreddragon 将红龙斩落地狱,在帝国的灰烬上重建邦国
请问你要是换了国籍,是不是把你全部家当都捐给支共啊??真不愧是支那逻辑。

文物是个产权概念,关你支那国屁事?
如果你的概念是
華人=中國人,漢人=中國人,CCP=中國,中華文化=中國文化
那代表你還去回你國去看官煤吧

如無法了解以下不等式,那也沒啥好談的
中國人≠華人,中國人≠漢人:你國還有很多族群,如果同文同種就是一國,那你國要分成好幾國,全世界國界全部重劃,美國.英國.澳洲.愛爾蘭先合併
中國≠CCP:中國是中國全體人民,CCP只是管理者
中國文化≠中華文化:中國文化70年,中華文化5000年

台灣有多國文化,中華文化是其中一種,故宮中的古物沒一個是只有70年歲月的中國製作的
文革時你們已拋棄了5000年的文化,就算後悔了,也別把已在台灣落地深根的中華文化混為一談
就算國民黨落敗也非中共打敗,是台灣人用不流血的方式讓國民黨下台,國民黨是台灣人民打敗的
所以國民的的資產也是由台灣人接收,跟中共一點關係都沒有
未知数 为了爱与正义!Justice will be done. For Justice!
我不承认战争掠夺是合法的拥有,我只承认合法的拥有来自交易、继承和赠送。

以一般常见的情况类比,如果某人合法的买了、或继承了、或被赠送了一块在自己的家族里具有历史意义的宝石,他完全拥有处置该物品的权利,他离开家乡后,如果有一天,他过世了,他的宝石被他已不属于那家族的子女继承,这很合理对不对,如果,那个家族的人找上门来,要求他的子女归还该宝石,因为他的子女已经不是该家族的人了,不存在存有该宝石的合法性(因为那块宝石曾经对那个家族的人有过历史意义),这合理吗?(这种情况应该是协商和购买吧,除非他的子女愿意无偿捐赠)如果是家族委托他保管,至少要拿出证据来,如果是他的东西,他可以自己决定怎么处理。。

那么,如果文物的拥有者获取文物时是通过合法的手段,那么那时他们有权利任意处理属于他们的文物,他们离开中国后,如果有一天,台湾独立了,那些文物被独立后的台湾继承有哪里不合理?除非他们是暂时帮忙别人保管,而要说帮忙保管,应该要有一个被帮忙保管的一方,建议查证了再说吧,"不要我不记得是买过去的",不然没有大量的证据支持,只会被踩而已。如果要求人家独立后,就应该归还文物的话,因为台湾独立后就不再拥有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了(因为那文物曾经在中国有过历史意义),这是不是很奇怪?一般的做法应该是私人或者某些机构或者政府与拥有方协商跟购买,有托管的证明的话,就拿出证明来,而不应该是跟对方说这对我曾经有过什么意义,请慷慨赠送吧(属于对方的物品,对方有权利不赠送的)。

合法的索取方目前是谁也很难说,索取方若一边要着继承好处,一边又不要继承债务,确实有点流氓。当然,如果确实是索取方的东西,他索取是合理的,不过,若没有合理的证明,难免会陷入纠纷。
矫枉必须过正 主要关注日本政坛
其实台湾从未独立,而是大陆独立,这里简称陆独。
中华民国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要早37年,你为什么却会说是中华民国_台湾闹独立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_大陆闹独立呢?
分明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我中华民国下建国妄想独立,甚至还企图吞并我中华民国。陆独完了还不算,还卖我国土地。
所以你的逻辑很正确,北京故宫博物院的中国文物应该尽数交还我大中华民国。共匪也要早早放弃抵抗,将领土交换我大中华民国。
可以让台湾保管,等以后ccp倒台中国大陆民主化之后在讨论归属何处呗!现在不让台湾保管难道要交还ccp?至于台湾不想还应该不至于,我看很多绿营人士都不想要这些玩意
base64 习暴毙
老蒋往台湾搬东西时候名义上大陆还是国民党执政吧(猜的)
那么这些东西名义上是国民党的 还个屌。
文物這些東西 原物主早就死光了 誰拿走就是誰的 
还是说台湾已经向土共秘密购买下了整个台北博物馆的文物。

还是说土共在某年某月某日将台北博物馆的文物尽数赠与了台湾。

就是说政权可以处理文物咯?那民国政府1949年时自然有权处理文物。
而新台湾有权处理民国政府的所有财产。


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人民犯下的滔天大罪,根本不是拿那点文物就能赔偿尽的。
理应该将滞台桂枝壬的财产全部收缴作为赔偿


PS:恁佬支味太重,已经进入吱吱作响范围叻
琉璃光 文藝是抵抗暴政之妙法,乃至唯一方法。
論法理,臺灣脫離民國,可以繼承民國遺產,或依照民國-清廷、義大利-梵帝岡故例,留故宮博物院、二蔣陵等為民國領土。

毁滅文物是中共塔列班暴行,人神共誅。

敬白
文化中国和政治中国是两个概念,何况台湾政体改变的话,和中华民国也有承继关系,别人放弃对大陆不切实际的申索来保证自身的独立性,为什么要放弃已有的合法财产,你举的例子,在最初的转移阶段是盗窃,已经不合法了吧
好问题,我就按照楼主说的落后就要挨打的逻辑来回复。第一,文物怎么来的,很简单,国民党被中共打到台湾岛,确实失败了,但是当时中共没有能力过海把运送文物的船只都拦截住或者直接占领台北抢回来。因此你可以说台湾的文物确实是抢的,胜利的劫匪和失败的劫匪,反正没被抓住嘛,东西已经到手了。第二,既然是抢的,那就不合法,那楼主可以去中南海那里在不被击毙的情况下建议政治局立刻武力统一台湾。落后就要挨打,台湾确实没有大陆那么多人口,军队,装备可能也不行。如果政治局也认同,那就赶紧打,打完了把文物安稳送回北京故宫,然后让开着大G的红色贵族人手一件。就这样。欢迎楼主成为登岛作战的先锋部队。
passer 台灣過客
中共的死之眼神盯著台灣,台灣就不會獨立

中共垮台後也不需要台灣獨立了,用習慣的舊名子中華民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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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ser:@我愛老大哥  聲望太低沒辦法用討論功能,為什麼要講中國垮台?中共垮台比較好吧.

其實蔡英文這次勝選後接受外媒採訪,被問到獨立相關問題已經定調,我們是中華民國台灣,這句話已經照顧到很多人的心情,意思是要整合團結國內的台派華派,在統獨議題上一致反共,兩者合一為華台派,華台派就是中華民國台灣的縮寫,因為我個人主觀認為追根究柢台獨會誕生是因為中共的打壓才形成的一種解決辦法,沒有了中共這個問題,自然也不用解題寫答案了
BLUEMAN 把一切交給時間的聯邦中華民國派
我觉得现在台湾人不要急,不要极端独更不要极端统,我希望中共垮台之后请中华民国政府回南京,帮助大陆实现民主化,文物留在台湾就好,然后再给台湾人一次公投机会,决定去留,我觉得到时候两边民意相通应该愿意回来会上升,毕竟在文化根底上是一家人
如果這些文物留在大陸現在可能已經被毀壞 你如何證明現在那些文物如果在大陸還會存在?
其次如果台灣沒有拿,可能也被其他國家拿走了,如何證明這個?
如果真的覺得不舒服,可以去找國際法庭打官司,到時候辯一辯 該給誰給誰 而不是中國的東西都歸中國,對不對。
Audi2020 灰名单 Communism is bound to die.
你思维不对啊!非法的是狗共,狗共通过下流手段赶走正统国民党政权,把中国一起切资产归为己有,现在的中国已经不是当年的中华民国了,而是它一党私产,党国。国民党只能把一些能带走的带回台湾保护,你文革多少文物被砸毁,狗共这种灭绝人性的东西必遭天谴,会死得很惨,不信等着。
大葱知 我扛200斤麦子要换肩。
h合法你麻痹啊,不爽就打过去,整天嘴炮的太监替主子干着急也是醉liao。。。
Childhoodagain 死而復生childhood 重生
粉紅邏輯感人,按說這些文物當初都是有主人的,怎麼樣也輪不到共產黨和全體中國人,你可以去把文物主人的後代找出來索求,中共霸佔了那麼多私產房產該怎麼算,有些人中國人現在住的地方幾百年前可能是別人家的房子,是不是也要算一算吐出來?

你不承認自己是清朝人就不能繼承清的文物;清朝皇帝不承認自己是明朝人就不能繼承明的文物;明朝皇帝不承認自己是元朝人就不能繼承元的文物,以此類推,到底邏輯在哪裡?
Tai_tok 國共皆禍害,還我自由島。
全都拿走吧,用故宮換加入聯合國+不騷擾我覺得挺划算的。
Mrfaker1 新注册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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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第一强肯定美国。发展最快盲猜一个印尼。

https://pincong.rocks/question/item_id-471256
印尼人口世界第四,gdp规模万亿,正在继承中国的密集制造业。
中国人可能最不希望印尼来一次中国式的快速发展。
因为打脸太厉害,印尼几乎集中人中国人看不上的几个要素。
一是反共。印尼可能是地球上反共最极端的国家。1965年930事件,印尼发生了反共大屠杀,把共产党员和亲共的全部抓起来枪毙。据说杀了50万人、而且至今官方不反省不认错。
二是排华,苏哈托要求印尼教材称呼中国为支那。到了98年黑色五月还搞起排华大屠杀,至今印尼对华人依然有戒心。
三是民主。印尼最近20年民主化较为成功,如军队国家化。政党分野现代化,19大选之后已经被认为是一个民主国家。民主指数6分以上。
四是宗教。印尼2亿人口是穆斯林。是世界人口最多的伊斯兰国家。并且世俗化做得很好。

所以,这样一个反共排华民主还是伊斯兰国家,若是经济起飞,那绝对是狠狠抽中国人大嘴巴子。因为在中国人眼中,民主意味着社会分裂,反共意味着贫富分化,排华意味着没有外部市场,伊斯兰意味着原始愚昧。
然后若是你印尼还能继承中国劳动密集产业快速致富,那不是说我中国起飞和特色社会主义毛关系没有。因为一个意识形态完全相反的国家也能用劳动密集制造业快速致富。
cakmi 热爱分裂祖国,维护祖国分裂。
?不认同中华民国就要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

你一直在说那些东西是中国人的老祖宗所以要放在中国,问题是那些文物的制作者知道现代人把他们叫做中国人吗,你本人是他们的后代吗,为什么要你来操这个心?

中华民国继承了那些东西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生了,那已经是属于中华民国的东西,如果台湾从中华民国独立,那就是台湾的东西。始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没什么关系。

你是觉得文物诞生自哪片土地现在就该放在那里?
太棒了中国人禁止移民咯,不然老祖宗不会高兴的。

台湾所存的文物何去何从跟中国认同感没半毛钱关系。

针对你说的那第三点的反驳:

我拿的不是隔壁家大儿子的东西,那我爹在我弟出生前给我的东西。后来我声明和这个家断绝关系,然后我弟逼我把我当年带走的东西交回去,但是我爹已经去世了,连我当年拿的东西都没见过的弟弟嚷嚷着他才是唯一合法继承人。

你是在刻意混淆国家与政权的概念。
我觉得可能是台湾方面表示中国承认台湾独立的话就返还,如果不承认的话那就继续保留,反正你说是都是中国嘛,那就帮你保管喽。
这什么问题?文物国宝千万不要回来
之前看过台湾的故宫搞过没有围墙的博物馆,有专门的网站还跟google art合作可以看看文物清晰大图,北京那个紫禁城好东西都是闭馆日才会拿出来吧,要不你先有资格开着大奔去故宫?
饭圈有个说法,为什么水军喜欢发一些看起来特别弱智的问题,他真的傻吗?人家是为了让你回复顶贴标题洗脑啦,为了增进一些误会和敌意
台湾目前还没有独立,仍属于中华民国,所以题主的问题暂时还不成立,中华民国持有中国的文物当然合法。不过如果台湾要独立的话,独立后的台湾在面对这些过去中国的残留时就有问题了。台湾人在真正独立之前应该想好,比如台湾独立了金门妈祖归谁,如果金马还是中华民国那么这些文物就应该给金马,如果台湾要带着金马一起独立,那么台湾统治金马的合法性又从哪里来?
油油油 我就爛~~~~~~~
呵~共匪原來就是這樣洗腦人民的阿!!
話說中國的一切 資源.土地.文物 都是共慘黨的好不?
跟你中國人沒半毛關西wake up bro!!

還有以我個人立場
用那些死文物來換取永世清淨 樂意之至
只是 你共
一開口就是說謊 誠信度0
我信你個邪~
ein1002 大太陽
你怎麼有房子還沒移交前(中共在大陸建政前)

就認定房子裡的任何物品都是你的想法

你是強盜還是土匪

算了你們的政府本來就是


文物搬來台灣

也是房屋再被強佔前移走的

後來我們的政府跑路了

住到小屋子裡家當就剩下這些你還想要
Hokkien 閩南人
文物應全部歸還滿州國,故宮博物院內文物本為清皇室所有,中華民國撕毀《清室優待條例》,掠奪清皇室的宮殿和文物,不具合法性。繼承清帝國的滿洲國擁有文物的所有權。
歸還滿洲國後,滿洲國再和諸夏各國協商,將清帝國不合法佔有,以及1924年後入藏的,這部分理應歸還諸夏各國的文物分別歸還給諸夏各國。
故宮博物院建築應歸台灣所有。台灣應向中華民國索取文物保管費用(台灣本身沒有保管清皇室所有文物的義務,為中華民國所強加),如中華民國已不存在或無法支付,應以沒收變賣國民黨黨產等方式取得費用。
台灣獨立到滿洲國有能力接受文物期間,產生的保管費用,應由滿洲國支付,台灣可以酌情減免,視為對外援助。
cansinlej 香港獨立 粵國獨立
這些文物原來屬於他們的製造者,進貢入宮後屬於清室,皇帝退位後好像還是屬於清室。溥儀被趕出故宮後,文物屬於國家,故宮博物院管理,至今如此。搬到中華民國台灣省的文物,一直屬於中華民國政府。日後如果台灣獨立,就是中華民國的successor state,當然會繼承中華民國政府所有財產。一點問題都沒有。台灣國政府也可以選擇不繼承,把東西拿去賣、拿去填海、送給人……無論怎麼做,都取決於台灣國人民,因為主權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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