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如果真的按照十三大报告写的改革了会是什么结果?

十三大报告里赵紫阳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设计,我摘出来一部分给大家看看:
(一)实行党政分开
近几年来,我们在改善党的领导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长期形成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党政分开即党政职能分开。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党应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领导人民建立了国家政权、群众团体和各种经济文化组织,党应当保证政权组织充分发挥职能,应当充分尊重而不是包办群众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
应当改革党的领导制度,划清党组织和国家政权的职能,理顺党组织与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司法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种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做到各司其职,并且逐步走向制度化。
各级党委不再设立不在政府任职但又分管政府工作的专职书记、常委。党委办事机构要少而精,与政府机构重叠对口的部门应当撤销,它们管理的行政事务应转由政府有关部门管理。政府各部门现有的党组各自向批准它成立的党委负责,不利于政府工作的统一和效能,要逐步撤销。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处理法纪和政纪案件,应当集中力量管好党纪,协助党委管好党风。由上级行政部门党组织垂直领导的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要逐步改由所在地方党委领导。从党政不分到党政分开,是我们党的领导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
(二)进一步下放权力
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不仅表现为行政、经济、文化组织和群众团体的权力过分集中于党委领导机关,还表现为基层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上级领导机关。
凡是适宜于下面办的事情,都应由下面决定和执行,这是一个总的原则。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要在保证全国政令统一的前提下,逐步划清中央和地方的职责,做到地方的事情地方管,中央的责任是提出大政方针和进行监督。
在政府同企事业单位的关系上,要按照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的原则,将经营管理权下放到企事业单位,逐步做到各单位的事情由各单位自已管。
要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逐步做到群众的事情由群众自己依法去办。
(三)改革政府工作机构
为了避免重走过去“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老路,这次机构改革必须抓住转变职能这个关键。要按照经济体制改革和政企分开的要求,合并裁减专业管理部门和综合部门内部的专业机构,使政府对企业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变到间接管理为主。
要完善行政机关组织法,制定行政机关编制法,用法律手段和预算手段控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层层建立行政责任制,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要制定行政诉讼法,加强对行政工作和行政人员的监察,追究一切行政人员的失职、渎职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四)改革干部人事制度。
国家干部”这个概念过于笼统,缺乏科学分类;管理权限过分集中,管人与管事脱节;管理方式陈旧单一,阻碍人才成长;管理制度不健全,用人缺乏法治。这使我们长期面临两大问题:一是年轻优秀的人才难以脱颖而出,二是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难以避免。进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就是要对“国家干部”进行合理分解,改变集中统一管理的现状,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
国家公务员分为政务和业务两类。政务类公务员,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组织法进行管理,实行任期制,并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依照法定程序向人大推荐各级政务类公务员的候选人,监督管理政务类公务员中的共产党员。业务类公务员按照国家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实行常任制。凡进入业务类公务员队伍,应当通过法定考试,公开竞争;他们的岗位职责有明确规范,对他们的考核依法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他们的升降奖惩应以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
党组织的领导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由各级党委管理;国家权力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建立类似国家公务员的制度进行管理;群众团体的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原则上由所在组织或单位依照各自的章程或条例进行管理。
(五)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
(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
必须抓紧制定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等法律,建立人民申诉制度,使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自由得到保障,同时依法制止滥用权利和自由的行为。必须指出,在一些部门和基层单位中,封建家长式的领导仍然存在。为了破除这种状况赖以存在的条件,应当制定促进人员合理流动的法规,建立劳动仲裁制度,积极推进公共福利事业的社会化。
(七)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党、政权组织同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制度化,国家政权组织内部活动制度化,中央、地方、基层之间的关系制度化,人员的培养、选拔、使用和淘汰制度化,基层民主生活制度化,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化。总之,应当通过改革,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步一步走向制度化、法律化。这是防止“文化大革命”重演,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是脱胎于革命战争年代而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基本确立的,是在大规模群众运动和不断强化指令性计划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它不适应在和平条件下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现代化建设,不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对这种状况,要做历史的分析。这种体制,是过去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形势发展了,党的事业前进了,必须对这种体制进行改革。

可以看出当时的政治体制改革依然不是西方民主制度,没有提到如何进行政权更替的问题,就连党内民主一人一票选总书记也没有做到。但是其中不乏一些亮点,比如,公务员分成政务官和事务官,这是学习西方的模式,公检法不合作办公,在朝着司法独立的方向去迈了一小步。
如果中国按照十三大报告的方向确实改革完成了,那么目前社会是什么样?真的能比现在好太多了?还是葱友认为这个制度改革完全不彻底,依然会最终被包子这样的人改掉走会专制?
十字军征支大佐 福音派传道人 境外反共势力 亨学家
中国如果真的落实了一九四九年的宪法会是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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