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瑞士信贷贱卖给瑞银后,所有AT1债券居然在股权之前全部清零,惹众怒?

此事件似乎影响比较恶劣。按照规则,公司出问题时候债券的赔偿优先级要大于股票,股票清零后债券才会开始受损失。历来欧美都是这样做的。但是这次瑞士信贷破产,贱卖给瑞银时,达成的协议居然保证了股票持有者的部分利益而将at1债券全部清零(减记为0),令这部分债券投资者手中的资产瞬间归零。瑞士金融监管部门居然也批准了。此事令欧美各国的大部分专家都非常担忧,认为这种不按常规损害债券持有人利益的做法会极大降低瑞士金融体系的信誉。

我查了一下,好像欧洲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谁的赔偿优先级必须大于谁。所谓的债券优先级大于股票只是一个“惯例”?也就是说法律上讲瑞士信贷这样做并不违法?而且有专家说如果未来这些AT1债券重新开放交易,有可能债转股会减少部分损失。但是总而言之,此次瑞士信贷减记at1债券事件影响比较恶劣,国内的粉红也纷纷开始嘲讽欧美银行的信誉问题了。
虽然瑞士是按合同办事,赢下这一局,但是,这种做法打开了另一个潘多拉盒子,其它的AT1债券都会崩。
Do you pinkreds really think if there's foul play here with the bank,  that those lawyers wouldn't hunt them down?
你们粉红色的人真的认为如果银行有不正当行为,那些律师就不会追捕他们吗?
yoggpincong 大饥,人相食;城破,尽屠之
债先于股,这个可能不是明文规定,但公司法合同法会计规则都是可以适用的。
常识是,有限责任就是以资产为限承担责任。
逻辑链条总结:
债券是债务 -> 清偿完债务剩下的才是资产 -> 资产归股东。

可惜,这个AT1是劣后级,从产品设计上就是用来吸收损失的。但并不意味着合同中的完全减计触发。相信后续会有持有人启动法律程序。

金融,玩的就是风险,风险就是信用与信心。当发行人信用不被认可,投资人失去信心,必然导致风险溢价的飙升。
AT1債券本來就是可以被清零的,
這是有明文的,
屬於風險比較大的那種債券,
只是以往這種例子很少。
zzzzz11111 观察 学术训练家
债一定优先于股本来就是墙内粉红媒体洗脑,实际上这只是一种惯例,金融市场是不断发展的总有新的产品会出来,制造出监管方面的模糊地带,这个时候谁减记谁不减记只能是作为历史范例,以后会根据结果好坏不断调整
金融危机要来咯

目前我知道的消息 股票的主要持有人是沙特央行跟卡塔尔央行 而债券的持有人我不知道是谁

这种做法就是先救大户
不过从赔付优先级来看 这肯定是非法的 债券持有人肯定是不会接受这个结果的
本来欧美就喜欢说一套做一套 俄罗斯存在瑞士的钱拼什么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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