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等额民主制改成加权民主制会不会更好??
其实我一直感觉,可不可以把如今的等额民主制改成一套经过复杂评估形成加权数的加权民主制??不同的人纳税不同,社会公益政治参与不同,甚至对于政治的认知程度也不同。有的人可能一辈子永远投一个党,对于政治没有任何思考也没有任何参与,纯粹是习惯。而且在如今这个信息过剩的社会,很多人并不能比较全面的接收处理信息,很容易被谣言和宣传带动,这种情况其实已经出现了。民主社会如今的很多问题其实就是乌合之众的问题,容易被信息操作的问题。通过加权让政治更精英化会不会更好?在如今这种信息化的社会似乎有制造这么一个系统的可能性。
个人大致对于这个制度的设计思考:
1,加权数从0-10,不能超过10,不宜让个体拥有过大的代表权,基础值为1。
2,所有单项加值和减值都设有上限
3,纳税超过一定程度按照超过的数额有加权,最高2
4,参与公益活动,社会活动和政治活动有加值。
5,超过80岁老人建议有减值,人老了通常智能会下降。
6,老年痴呆症弱智之类影响智能的疾病有极大减值,严重的病症可以固定0,无投票权。
7,一代移民可能有减值和非本国接受教育者可能有减值(本来只要教育就够了,但想想可能有文盲或者只受到很少教育的情况)。个人认为在某些独裁国家接受教育或者长期生活有心智受到伤害可能性,因此要有减值。具体而言可以按照每个国家的民主程度和文化自由程度,设定一个国家开化加权数/年和国家开化教育加权数/年(民主自由的国家此项通常为0),以此乘以移民或者非本国接受教育者的相关年数。此项目的为尽量剥夺在独裁国家接受教育和来自独裁国家的一代移民和难民的选举权,个人认为这对民主社会长远发展有利,同时也会减少对于接纳难民的顾虑,可能反而有利于接纳难民。
8,政治难民不受减值,反而有加值。可以考虑甚至一个审查机关,通过审查的移民可以消去移民减值和独裁教育减值,但可能太累赘复杂了。
9,部分行业从业者有不同的加值,比如政治、公益、新闻、文学、法律、经济、教育、艺术、宗教等。
10,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者有加值,文科比理科加值更高,政治、法律、经济、新闻、宗教等专业具有更高加值。
11,活跃于政治民生领域的学者、公共知识分子、评论员有加值。
12,每次选举前半年到一年,可以设置一个考试,内容针对该次选举不同议员和候选人,选举口号和主张,政策纲领,近几年的政治社会民生等等议题。考试自愿参加,内容公开,考试不限参加次数未通过可以重复参加,形式可以比如2000道选择题随机选取100题。若通过可以在仅限该次选举获得1加值。此项为鼓励有更高政治热情和对政治有更深了解的人获得更高的选举权重。
13,有犯罪记录,严重信用不良记录者有减值。
14,不管三权分立还是五权分立,可能需要再加出来一个权,成立一个独立的行政机构,即民主权重审议院,处理权重变更,考试设置等等相关议题。
不过这套制度的问题之一是,他需要一个覆盖全社会的一体化信息系统,可能会有隐私安全方面的危险性。而且对于已经成型的民主社会,想要进行如此大的转变难度太大了,要是未来桂枝能民主的话,倒是可以试试。
update
再更新一些想法,其实我最初产生这个想法,设想的这套制度,更多针对的并非成熟的民主国家,而是更多针对在向民主艰难转型的非民主政权。
这个世界上并非所有民主社会都称得上成功,而一个社会是否能转型为一个成功的民主社会,我觉得很大程度上是由这个地区的历史文化所构成的底层价值共识决定的。
为何多数伊斯兰国家的民主化转型并不成功,我觉得这其中的决定性因素就是因为穆斯林的文化本身就是不自由的,就是要束缚他人的,那么他们又怎么可能形成一个尊重个体自由的民主社会呢?
当你进入这么一种基于不自由的社会共识形成的恶性民主后,我觉得是有可能不断负反馈负循环更难走出来的。
而桂枝千年秦政孕育出的基础社会共识必然不会包含半分自由,看看桂枝父母对待子女的方式就能看出来了,因而我也对于桂枝的民主化难以抱有半分指望。
加权民主制本来是我设想的一种除了殖民路线外的另外一种可能路径,不过后来想了想改了改更泛用了一点。
个人大致对于这个制度的设计思考:
1,加权数从0-10,不能超过10,不宜让个体拥有过大的代表权,基础值为1。
2,所有单项加值和减值都设有上限
3,纳税超过一定程度按照超过的数额有加权,最高2
4,参与公益活动,社会活动和政治活动有加值。
5,超过80岁老人建议有减值,人老了通常智能会下降。
6,老年痴呆症弱智之类影响智能的疾病有极大减值,严重的病症可以固定0,无投票权。
7,一代移民可能有减值和非本国接受教育者可能有减值(本来只要教育就够了,但想想可能有文盲或者只受到很少教育的情况)。个人认为在某些独裁国家接受教育或者长期生活有心智受到伤害可能性,因此要有减值。具体而言可以按照每个国家的民主程度和文化自由程度,设定一个国家开化加权数/年和国家开化教育加权数/年(民主自由的国家此项通常为0),以此乘以移民或者非本国接受教育者的相关年数。此项目的为尽量剥夺在独裁国家接受教育和来自独裁国家的一代移民和难民的选举权,个人认为这对民主社会长远发展有利,同时也会减少对于接纳难民的顾虑,可能反而有利于接纳难民。
8,政治难民不受减值,反而有加值。可以考虑甚至一个审查机关,通过审查的移民可以消去移民减值和独裁教育减值,但可能太累赘复杂了。
9,部分行业从业者有不同的加值,比如政治、公益、新闻、文学、法律、经济、教育、艺术、宗教等。
10,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者有加值,文科比理科加值更高,政治、法律、经济、新闻、宗教等专业具有更高加值。
11,活跃于政治民生领域的学者、公共知识分子、评论员有加值。
12,每次选举前半年到一年,可以设置一个考试,内容针对该次选举不同议员和候选人,选举口号和主张,政策纲领,近几年的政治社会民生等等议题。考试自愿参加,内容公开,考试不限参加次数未通过可以重复参加,形式可以比如2000道选择题随机选取100题。若通过可以在仅限该次选举获得1加值。此项为鼓励有更高政治热情和对政治有更深了解的人获得更高的选举权重。
13,有犯罪记录,严重信用不良记录者有减值。
14,不管三权分立还是五权分立,可能需要再加出来一个权,成立一个独立的行政机构,即民主权重审议院,处理权重变更,考试设置等等相关议题。
不过这套制度的问题之一是,他需要一个覆盖全社会的一体化信息系统,可能会有隐私安全方面的危险性。而且对于已经成型的民主社会,想要进行如此大的转变难度太大了,要是未来桂枝能民主的话,倒是可以试试。
update
再更新一些想法,其实我最初产生这个想法,设想的这套制度,更多针对的并非成熟的民主国家,而是更多针对在向民主艰难转型的非民主政权。
这个世界上并非所有民主社会都称得上成功,而一个社会是否能转型为一个成功的民主社会,我觉得很大程度上是由这个地区的历史文化所构成的底层价值共识决定的。
为何多数伊斯兰国家的民主化转型并不成功,我觉得这其中的决定性因素就是因为穆斯林的文化本身就是不自由的,就是要束缚他人的,那么他们又怎么可能形成一个尊重个体自由的民主社会呢?
当你进入这么一种基于不自由的社会共识形成的恶性民主后,我觉得是有可能不断负反馈负循环更难走出来的。
而桂枝千年秦政孕育出的基础社会共识必然不会包含半分自由,看看桂枝父母对待子女的方式就能看出来了,因而我也对于桂枝的民主化难以抱有半分指望。
加权民主制本来是我设想的一种除了殖民路线外的另外一种可能路径,不过后来想了想改了改更泛用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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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岁静?https://pincong.rocks/question/item_id-427739
岁静在任何朝代都存在。
比如民国的鸳鸯蝴蝶派。
民国那真是大变局的年代了,你追求民主,呼吁民主,社会氛围比今天的轻松得多得多。
那样都尚且有人追求岁静,何况今天呢,(岁静一词的来源,就是张爱玲的:现世安稳,岁月静好。而张爱玲长期被认为是鸳鸯蝴蝶派的代表)。
很多文化决定论者,或者反中国文化者,都认为岁静是中国人自私无情,对于他人苦难无动于衷的表现。
也就是他们理解的岁静,有另一个表现:其他人死活我不管。
这一点上,其实亲中或反中是有极大区别的。
在亲中的人解读中,岁静并不是他人死活我不想管,而是我管不了。
岁静的含义是:暴力之下,我只能保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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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无论是哪种解读,无论是亲中还是反中,都认为:打破岁静,才能启动社会转型。
他们都认为,没有岁静,天下大乱。
只不过,一个认为天下大乱是好事,大乱才能产生变化。另一个认为,天下大乱就是叙利亚,民不聊生,最后还是王朝循环。
我认为,
岁静只是一小部分城市中产的思想,在中国绝大部分地区的人是更加野蛮的丛林法则。他们追求利益是毫不留情,并且不惜性命的。
岁静你无论怎么解读,都有一个前提就是保全自己。
但是真正的丛林法则中,自身的生命是必要的赌注。因为一个毫无资产的人,生命是唯一可以拿出的筹码。
这使得革命者,必然不会是城市出身的人,而是更有野蛮气息的穷苦之人。
楼上说的不错。
个人觉得比较科学的就是划定一个最大范围,包含了大部分的普通人,拥有一人一票的权利,剩下的除了小孩,都享有投票权,但加权数较小。
当然这样划分会有人说不公平。有办法解决的。可以把普通人之外的人归入某些特定的团体,在团体内进行投票,然后按照加权数赋予团体相应的代表票数,以团体名义计入总票数。
个人觉得比较科学的就是划定一个最大范围,包含了大部分的普通人,拥有一人一票的权利,剩下的除了小孩,都享有投票权,但加权数较小。
当然这样划分会有人说不公平。有办法解决的。可以把普通人之外的人归入某些特定的团体,在团体内进行投票,然后按照加权数赋予团体相应的代表票数,以团体名义计入总票数。
好想法,但是不宜太细,总体目的是扬善。
成年公民基本权重为1.0。遵纪守法,纳税服役,时间越长加权越高,比如每年加0.1,最高比如40年后达到5.0。一旦有违法犯罪记录,权值清零,刑满后再按守法时间积累。
成年公民基本权重为1.0。遵纪守法,纳税服役,时间越长加权越高,比如每年加0.1,最高比如40年后达到5.0。一旦有违法犯罪记录,权值清零,刑满后再按守法时间积累。
你觉得这高考是统一试卷和分数线好呢,还是每个城市不同的试卷,不同的分数线好呢
设定简单条件一些人选举权是1一些人选举权是0就行了,不然太复杂难以实施而且容易产生选举舞弊问题。
比如参加选举要有选举证,选举证有效期5年,工本费20,过期需重新申请换领。某些人不满足申请条件不予办理,比如未满18岁,初中没毕业,前五年在中国生活时间不满两年,前五年有超过一年吃福利没交个税。
比如参加选举要有选举证,选举证有效期5年,工本费20,过期需重新申请换领。某些人不满足申请条件不予办理,比如未满18岁,初中没毕业,前五年在中国生活时间不满两年,前五年有超过一年吃福利没交个税。
这是古希腊和罗马元老院的民主制度,属于老版本,现在香港就在使用这种功能组别,但最后成了建制派的温床。
已隐藏
我贴下香港的选举制度:
http://yipyatcheels.blogspot.com/2014/10/blog-post_65.html?m=1
功能界別的政治原罪
在香港民主發展中,功能界別存廢一直備受爭議。有人形容功能界別像民主發展和議會政治的毒瘤,危害香港長遠利益,不斷噬咬核心價值。取消功能界別議席的聲音故此越來越大。究竟功能界別在政治上有何「原罪」呢?
一. 政治權利不平等:1票頂13票
立法會分為地區直選議席和功能界別議席,比例各佔一半,2008年各佔30席,2012年則各佔35席,但新增5席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與傳統功能界別不同,故本文只探討三十席傳統功能界別的問題。
根據政府資料,2012年地區直選的登記選民約為347萬,可選35個議席,即平均10萬個選民選出一個議員。反觀功能界別的登記選民為24萬,平均8000個選民(30席,不計區議會第二界別)選出一位議員,兩者的代表性相差12.5倍。換個角度說,功能界別選民的一票份量竟等同直選選民的13票。
另外,功能界別選民也可於地區直選投票,即這些選民一人有兩票。民主第一要義是平等的政治權利,但為何功能組別選民有如此特權,既可投兩票,而其中一票的份量卻比其他選民重這麼多呢?
二. 四分一選民控制八成議席
再細看功能界別的登記選民數字,便會發現,有12個界別的選民數目低於1000。最少選民的頭三位是金融界(129)、保險界(135)和鄉議局(147),但神奇的是,金融和保險都是香港重要行業,選民人數卻少得可憐,相反,早已式微的漁農界還要比這兩個行業多選民(159,排第四)。另外,有11個界別的選民數目只是高於1000少於10000。除勞工界可選三席外,每個界別一席,便會發現約60000個選民(25%)便控制了功能界別的25席(83%議席),政治權利嚴重傾斜。
這60000個功能界別選民,足以否決任何須由立法會三分二議員支持才能通過的動議或草案,包括彈劾行政長官和政改方案等動議。加上立法會的「分組點票」機制,即個別議員所提出的動議(如平反六四)、私人草案或對政府草案提出修訂,都必須分別得到出席會議的功能界別議員過半數支持,及出席會議的地區直選議員過半數支持,才能通過。換言之,這60000個選民同時有權否決這些草案。其政治權利之大,難怪會有「保皇」稱號。
三. 公司票造就財團影響力
可能你會奇怪,為甚麼功能界別的選民這麼少?首先,功能界別選舉中,有為數不少的選民屬公司和團體,例如蒲台島漁民協會和青衣居民聯會就是漁農界的「選民」。事實上,18個功能界別包含公司和團體選民,其中10個界別甚至只有公司和團體選民,例如旅遊界和航運交通界;連勞工界選民全都是職工會而非個別「打工仔」。
團體票容許大企業和大集團公然以集團附屬公司或其擁有股權的其他公司,在同一或不同界別取得選民資格。例如,一個集團如果兼營地產、運輸、旅遊、零售等業務,便可開設多間相關公司,成為不同界別的選民,增加其影響力。
四. 選民資格毫無標準
即使是團體,又如何成為功能界別選民呢?有一些是「指定團體」,例如深水埗體育會;有一些是指定的「代表團體」的會員,這些會員可以是團體或個人,例如商界(一)的「代表團體」,香港總商會的會員全是團體,但商界(二)的香港中華總商會的會員則既有團體,亦有個人;另外一些功能界別選民則為指定的註冊專業人士,如護士、律師、測量師等。
可以看到,選民資格充斥隨機性和不合理,沒有人能從各式各樣的選民資格中,整理出選民資格的客觀標準和邏輯——為何只有香港總商會和香港中華總商會的會員才有資格成為選民?為何香港中小型企業商會的會員就沒有資格?友聯的士車主聯誼會何以享有航運交通界的選舉權?如果幾個司機組成車主會,這個會可以成為選民嗎?
當這些事實鋪陳出來,任誰都可以看出,功能組別的不平等不普及與及不會理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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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ipyatcheels.blogspot.com/2014/10/blog-post_65.html?m=1
功能界別的政治原罪
在香港民主發展中,功能界別存廢一直備受爭議。有人形容功能界別像民主發展和議會政治的毒瘤,危害香港長遠利益,不斷噬咬核心價值。取消功能界別議席的聲音故此越來越大。究竟功能界別在政治上有何「原罪」呢?
一. 政治權利不平等:1票頂13票
立法會分為地區直選議席和功能界別議席,比例各佔一半,2008年各佔30席,2012年則各佔35席,但新增5席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與傳統功能界別不同,故本文只探討三十席傳統功能界別的問題。
根據政府資料,2012年地區直選的登記選民約為347萬,可選35個議席,即平均10萬個選民選出一個議員。反觀功能界別的登記選民為24萬,平均8000個選民(30席,不計區議會第二界別)選出一位議員,兩者的代表性相差12.5倍。換個角度說,功能界別選民的一票份量竟等同直選選民的13票。
另外,功能界別選民也可於地區直選投票,即這些選民一人有兩票。民主第一要義是平等的政治權利,但為何功能組別選民有如此特權,既可投兩票,而其中一票的份量卻比其他選民重這麼多呢?
二. 四分一選民控制八成議席
再細看功能界別的登記選民數字,便會發現,有12個界別的選民數目低於1000。最少選民的頭三位是金融界(129)、保險界(135)和鄉議局(147),但神奇的是,金融和保險都是香港重要行業,選民人數卻少得可憐,相反,早已式微的漁農界還要比這兩個行業多選民(159,排第四)。另外,有11個界別的選民數目只是高於1000少於10000。除勞工界可選三席外,每個界別一席,便會發現約60000個選民(25%)便控制了功能界別的25席(83%議席),政治權利嚴重傾斜。
這60000個功能界別選民,足以否決任何須由立法會三分二議員支持才能通過的動議或草案,包括彈劾行政長官和政改方案等動議。加上立法會的「分組點票」機制,即個別議員所提出的動議(如平反六四)、私人草案或對政府草案提出修訂,都必須分別得到出席會議的功能界別議員過半數支持,及出席會議的地區直選議員過半數支持,才能通過。換言之,這60000個選民同時有權否決這些草案。其政治權利之大,難怪會有「保皇」稱號。
三. 公司票造就財團影響力
可能你會奇怪,為甚麼功能界別的選民這麼少?首先,功能界別選舉中,有為數不少的選民屬公司和團體,例如蒲台島漁民協會和青衣居民聯會就是漁農界的「選民」。事實上,18個功能界別包含公司和團體選民,其中10個界別甚至只有公司和團體選民,例如旅遊界和航運交通界;連勞工界選民全都是職工會而非個別「打工仔」。
團體票容許大企業和大集團公然以集團附屬公司或其擁有股權的其他公司,在同一或不同界別取得選民資格。例如,一個集團如果兼營地產、運輸、旅遊、零售等業務,便可開設多間相關公司,成為不同界別的選民,增加其影響力。
四. 選民資格毫無標準
即使是團體,又如何成為功能界別選民呢?有一些是「指定團體」,例如深水埗體育會;有一些是指定的「代表團體」的會員,這些會員可以是團體或個人,例如商界(一)的「代表團體」,香港總商會的會員全是團體,但商界(二)的香港中華總商會的會員則既有團體,亦有個人;另外一些功能界別選民則為指定的註冊專業人士,如護士、律師、測量師等。
可以看到,選民資格充斥隨機性和不合理,沒有人能從各式各樣的選民資格中,整理出選民資格的客觀標準和邏輯——為何只有香港總商會和香港中華總商會的會員才有資格成為選民?為何香港中小型企業商會的會員就沒有資格?友聯的士車主聯誼會何以享有航運交通界的選舉權?如果幾個司機組成車主會,這個會可以成為選民嗎?
當這些事實鋪陳出來,任誰都可以看出,功能組別的不平等不普及與及不會理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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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生来平等,但有的人比其他人更平等。”——《动物庄园》
个人认为是部分可行的
即应该由宪法限定一个范围,范围内以一人一票为准,范围外以加权为准
即应该由宪法限定一个范围,范围内以一人一票为准,范围外以加权为准
所謂加權民主,就是一種歧視,本身就是反民主的,歸類於偽民主吧。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按照加權理論,就變成了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了,搞笑了不?
兲朝目前正在試行“公民”打分,然後掛鉤福利和權益,但共匪都沒敢把這個加權民主拿出來給自己當依據,因為邏輯上不通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按照加權理論,就變成了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了,搞笑了不?
兲朝目前正在試行“公民”打分,然後掛鉤福利和權益,但共匪都沒敢把這個加權民主拿出來給自己當依據,因為邏輯上不通啊。
我认为是可行的。
试想一下,在一些仅仅针对部分人或者部分领域的抉择,为什么每个人的投票权重都要相等?
比如,就台湾的废核议题。公投的人大部分可能都不知道核电站的发电原理,有哪些危险因素,如果缺点会对台湾的经济造成哪些影响等等。他们对核电站的理解大多来自媒体和政党的被动灌输,这才是真正的像楼上「流氓匪首」所说的「只能代表既得利益階級的政治主張」。这类废票将会冲淡真正的利益相关者或者有真知灼见人士的投票。
楼上那些朋友说的我部分同意,但有一点我是持反对意见的,那就是选票不应该加入纳税额之类的限制。在我看来,大的限制应该只有两个,一个是学历,一个是所属行业。
香港的立法会议员选举制度我就是十分欣赏的(如果没有中共的干预),香港立法会拥有 70 个席位,其中 35 个是地区直选的,另外 35 个是「功能界别」。也就是每个行业推选出一位代表来代表这个行业的利益。如下:
而香港的选举委员会,则全部由各领域人士组成,且各领域的人数不同,这其实就是一种初级的「加权民主」,参见:香港選舉制度
我认为,这才是未来民主制度的方向。
但这只是个半成品,我前面有提到,决定选票权重的有两个因素,一个是学历,一个是所属行业。
就拿台湾的废核议题来说。首先,主张是否废核,博士生、硕士、本科、大专、高职、高中、初中、小学、文盲等权重依次往下。假设,就按照 20、15、10、5、4、3、2、1.5、1 这个权重好了。(其实这一点可以参考国外很多国家技术移民分里关于学历的分数)拥有越高学历的人,能将这个问题看得越透彻。然后就是所属行业。如果是从事核能行业的技术人员,按照他的学历和工龄,多少年工龄增加多少权重,学历就按照博士 100,硕士 50,本科 25。叠加之前的学历权重。当然,还可以考虑核电站周围居民的诉求,给他们适当增加一些权重。这样的投票,才是真正的有利于国家前途的投票。
前面有人提到「選舉權必須普及而平等」、「所謂加權民主,就是一種歧視,本身就是反民主的,歸類於偽民主吧。」我给大家讲一个例子吧。股市里的散户,10 个里面有 9 个都是亏钱的,只有 1 个能赚到钱。而整个资本市场,20 世纪 40、50 年代,美股超过 90% 都是散户持有,2018年年中,美国机构投资者持有市值占比高达 93.2%,个人投资者持有市值占比不到6%。中国股市这一比例目前为 40% 左右。越是发达的国家,这个比例越低。因为,美国的资本市场历史太悠久,人民已经吃了不少「财富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亏,他们明白,要想在资本市场盈利,只有两个方法,第一,将资金交给机构管理,第二,科班出身,精通基本面分析和技术分析,而这通常要花费数年的时间,所以大多数人会选择前者。很多事情是可以类比的,民主也何尝不是这样?
试想一下,在一些仅仅针对部分人或者部分领域的抉择,为什么每个人的投票权重都要相等?
比如,就台湾的废核议题。公投的人大部分可能都不知道核电站的发电原理,有哪些危险因素,如果缺点会对台湾的经济造成哪些影响等等。他们对核电站的理解大多来自媒体和政党的被动灌输,这才是真正的像楼上「流氓匪首」所说的「只能代表既得利益階級的政治主張」。这类废票将会冲淡真正的利益相关者或者有真知灼见人士的投票。
楼上那些朋友说的我部分同意,但有一点我是持反对意见的,那就是选票不应该加入纳税额之类的限制。在我看来,大的限制应该只有两个,一个是学历,一个是所属行业。
香港的立法会议员选举制度我就是十分欣赏的(如果没有中共的干预),香港立法会拥有 70 个席位,其中 35 个是地区直选的,另外 35 个是「功能界别」。也就是每个行业推选出一位代表来代表这个行业的利益。如下:
由2012年起,[url=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A6%99%E6%B8%AF%E7%AB%8B%E6%B3%95%E6%9C%83]香港立法會[/url]共有70席,功能界別議席佔一半,即35席;另外35席為[url=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C%B0%E5%8D%80%E7%9B%B4%E9%81%B8]地區直選[/url]。
在28個功能界別之中,勞工界有3個議席,區議會(第二)有5個議席,其餘各界別各佔1席:[sup][url=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A%9F%E8%83%BD%E7%95%8C%E5%88%A5#cite_note-3][3][/url][/sup]
鄉議局漁農界保險界航運交通界教育界法律界會計界醫學界衛生服務界工程界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勞工界 (3席)社會福利界地產及建造界旅遊界商界(第一)商界(第二)工業界(第一)工業界(第二)金融界金融服務界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進出口界紡織及製衣界批發及零售界資訊科技界飲食界 ¹區議會(第一) ¹區議會(第二) (5席)
而香港的选举委员会,则全部由各领域人士组成,且各领域的人数不同,这其实就是一种初级的「加权民主」,参见:香港選舉制度
我认为,这才是未来民主制度的方向。
但这只是个半成品,我前面有提到,决定选票权重的有两个因素,一个是学历,一个是所属行业。
就拿台湾的废核议题来说。首先,主张是否废核,博士生、硕士、本科、大专、高职、高中、初中、小学、文盲等权重依次往下。假设,就按照 20、15、10、5、4、3、2、1.5、1 这个权重好了。(其实这一点可以参考国外很多国家技术移民分里关于学历的分数)拥有越高学历的人,能将这个问题看得越透彻。然后就是所属行业。如果是从事核能行业的技术人员,按照他的学历和工龄,多少年工龄增加多少权重,学历就按照博士 100,硕士 50,本科 25。叠加之前的学历权重。当然,还可以考虑核电站周围居民的诉求,给他们适当增加一些权重。这样的投票,才是真正的有利于国家前途的投票。
前面有人提到「選舉權必須普及而平等」、「所謂加權民主,就是一種歧視,本身就是反民主的,歸類於偽民主吧。」我给大家讲一个例子吧。股市里的散户,10 个里面有 9 个都是亏钱的,只有 1 个能赚到钱。而整个资本市场,20 世纪 40、50 年代,美股超过 90% 都是散户持有,2018年年中,美国机构投资者持有市值占比高达 93.2%,个人投资者持有市值占比不到6%。中国股市这一比例目前为 40% 左右。越是发达的国家,这个比例越低。因为,美国的资本市场历史太悠久,人民已经吃了不少「财富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亏,他们明白,要想在资本市场盈利,只有两个方法,第一,将资金交给机构管理,第二,科班出身,精通基本面分析和技术分析,而这通常要花费数年的时间,所以大多数人会选择前者。很多事情是可以类比的,民主也何尝不是这样?
加權投票的問題是容易被有心人操作,越多的加權項目代表越多被操作的地方,最後就會變成強者越強,弱者越弱的不公平社會,社會矛盾會日積月累無法抒解,隨時發展成無法修補的社會撕裂和動蕩。因為擁有更多代表性加權的族群沒有任何動機去解決只有丁點權力的弱勢社群。
匿名用戶提到香港的立法會制度,事實確如electron8964所言,香港人對於這種制度非常不滿,正正因為這制度體現了不平等的政治權力。如果功能組別只能在有關他們的界別有投票權,我覺得還好,但他們卻是在任何議題上都擁有和直選議員相同的投票權,同時又如前述,這種加權投票容易被操作,即中共的操作,香港立法會的現狀正好說明加權民主無可避免必然會造成更大的不公。
樓主提出的觀點,可以看出來是為了讓專業的,有見識的賢達可以發揮更好的影響力,奈何人性必然會令這種模式無法維持初心。我認為解決樓主所指的,被不相干的,沒能力的人對拖累而無法做出最佳決策,應該是以持份者的概念來判定投票權。簡單舉個例子就像是商業社會上各種不同的股權公司,只有股東才有權決定公司的事務。我認為類似的概念亦應該套用到政治上,例如美國的聯邦制度,每個州都有其不同的法律,因為只有該州的公民,才是對該州的事務最了解最有話語權的人,但在這個前提下,每一個持份者不論貧富貴賤都應該有平等的權利。
可惜中國因為歷史文化的緣故,大一統思想根深蒂固,似乎完全無法接受聯邦的可能性。例如香港一直以來的政治爭議,儘管香港已經形成清晰的強大民意,中國竟可說你七百萬人反對又如何,我們十四億人贊成,你香港是中國的香港,你香港信奉民主怎麼連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基礎都不懂,可香港的事務跟你東北人、甘肅人(等)有什麼關係呢?
我認為真正的民主應該是只有持份者才有資格參與決定,而要做到這一點需要盡可能分散權力,讓相關的權力只落在相關的持份者手上,這也符合民主的核心價值。雖然實際操作上很考驗分配權力的協議過程,隨時又會是另一個被野心家操作攬權的最好平台吧。
匿名用戶提到香港的立法會制度,事實確如electron8964所言,香港人對於這種制度非常不滿,正正因為這制度體現了不平等的政治權力。如果功能組別只能在有關他們的界別有投票權,我覺得還好,但他們卻是在任何議題上都擁有和直選議員相同的投票權,同時又如前述,這種加權投票容易被操作,即中共的操作,香港立法會的現狀正好說明加權民主無可避免必然會造成更大的不公。
樓主提出的觀點,可以看出來是為了讓專業的,有見識的賢達可以發揮更好的影響力,奈何人性必然會令這種模式無法維持初心。我認為解決樓主所指的,被不相干的,沒能力的人對拖累而無法做出最佳決策,應該是以持份者的概念來判定投票權。簡單舉個例子就像是商業社會上各種不同的股權公司,只有股東才有權決定公司的事務。我認為類似的概念亦應該套用到政治上,例如美國的聯邦制度,每個州都有其不同的法律,因為只有該州的公民,才是對該州的事務最了解最有話語權的人,但在這個前提下,每一個持份者不論貧富貴賤都應該有平等的權利。
可惜中國因為歷史文化的緣故,大一統思想根深蒂固,似乎完全無法接受聯邦的可能性。例如香港一直以來的政治爭議,儘管香港已經形成清晰的強大民意,中國竟可說你七百萬人反對又如何,我們十四億人贊成,你香港是中國的香港,你香港信奉民主怎麼連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基礎都不懂,可香港的事務跟你東北人、甘肅人(等)有什麼關係呢?
我認為真正的民主應該是只有持份者才有資格參與決定,而要做到這一點需要盡可能分散權力,讓相關的權力只落在相關的持份者手上,這也符合民主的核心價值。雖然實際操作上很考驗分配權力的協議過程,隨時又會是另一個被野心家操作攬權的最好平台吧。
注意「普選」(Universal Suffrage)的定義:
《世界人權宣言》:
《中華民國憲法》:
一人一票是現代民主的原則。很多國家以前都有投票權的限制,但後來都廢止了:
你所提的選票加權制度,屬於變相限制投票權。它只不過是讓原本可能沒有投票權的人,擁有較少的、不平等的投票權罷了,仍然既不符合機會平等,又不符合實質平等。用這種方式選出來的議會和政府,只能代表既得利益階級的政治主張,乃不可取。
你可能擔心「中國人素質低,沒法搞普選」,我想不必。印尼、伊拉克、緬甸,其國民素質恐怕還不如中國大陸,而且也從未(或者中斷了很久)經歷過普選,還不是建立起了雖不很穩固,但至少遠好過匪偽組織的(半)民主政權。須知只有直接民主才需要極高的國民素質,因此濫用公民投票、總統選舉,很容易毀掉民主制度。但代議制民主是不需要太高的國民素質的,它只需要排除意圖毀滅民主制度的野心家,因此,德國人發明了違憲政黨解散制度,為世界各國所效仿。
至於劉酋那種公然賣票的「選舉」,毫不掩飾地搞金權政治,只能說是滑稽可笑且涉嫌欺詐。
《世界人權宣言》:
第二十一條
一.人人有權直接或以自由選舉之代表參加其本國政府。
二.人人有以平等機會參加其本國公務之權。
三.人民意志應爲政府權力之基礎;人民意志應以定期且真實之選舉表現之,其選舉權必須普及而平等,並當以不記名投票或相等之自由投票程序爲之。
《中華民國憲法》:
第一百二十九條(選舉之方法)
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一人一票是現代民主的原則。很多國家以前都有投票權的限制,但後來都廢止了: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4%B8%AD%E5%8D%8E%E6%B0%91%E5%9B%BD%E7%AC%AC%E4%B8%80%E5%B1%8A%E5%9B%BD%E4%BC%9A%E8%AE%AE%E5%91%98%E9%80%89%E4%B8%BE
民初國會選舉為有限制選舉,其限制包括性別、財產及文化程度等方面。眾議員的選舉人必須為:
一、男子;
二、年滿21歲;
三、在選舉區內住滿2年以上。
此外,還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一、年納直接稅2元以上;
二、有值500元以上之不動產者;
三、有小學以上畢業或相當之資格者。
這種對選舉人條件的規定,剝奪了婦女及窮人的選舉權,而且擁有流動資產而無不動產的部分小商人也難以獲得選舉權。
你所提的選票加權制度,屬於變相限制投票權。它只不過是讓原本可能沒有投票權的人,擁有較少的、不平等的投票權罷了,仍然既不符合機會平等,又不符合實質平等。用這種方式選出來的議會和政府,只能代表既得利益階級的政治主張,乃不可取。
你可能擔心「中國人素質低,沒法搞普選」,我想不必。印尼、伊拉克、緬甸,其國民素質恐怕還不如中國大陸,而且也從未(或者中斷了很久)經歷過普選,還不是建立起了雖不很穩固,但至少遠好過匪偽組織的(半)民主政權。須知只有直接民主才需要極高的國民素質,因此濫用公民投票、總統選舉,很容易毀掉民主制度。但代議制民主是不需要太高的國民素質的,它只需要排除意圖毀滅民主制度的野心家,因此,德國人發明了違憲政黨解散制度,為世界各國所效仿。
至於劉酋那種公然賣票的「選舉」,毫不掩飾地搞金權政治,只能說是滑稽可笑且涉嫌欺詐。
我认为加权版民主比较好,但不认同楼主方案,我认为世界也不存在绝对一人一票,比如为何18岁以下未成年人没票?不过我认为楼主分的太细了,就两三档的加权比较好,我认为楼主说的纳税这一档不该有,因为有些富人为富不仁,我认为一代移民如果是劳动者也要与普通人一样,而政知庇护者如不参加劳动就不该投票,因为里面也存在不少外国特务与骗子,同时我觉得如果没组建家庭的单身汉单身妹如果失业时间过长也不该投票,因为组建了家庭的可能是做家庭主妇(夫),然而这些人显然不愿意找工作幻想政府政客养他们。其它绝大多数一人一票,少数立了大功才可多投票,同时谁多投票要公示,防止暗箱操作,至于下面评论里说歧视的,我认为现在恰恰是有些政客为所谓反歧视弄得政府入不敷出,经常搞得是美国政府关门欧债危机之类。
一人一票事实上就是“加权”的啊
因为如果你把所有人都当成网络的一个结点,某人对另一个人有影响力就画一条出边的话,显然,在一人一票的情况下,那些出度权重值和更大的结点在选举中的权重更大。
因为如果你把所有人都当成网络的一个结点,某人对另一个人有影响力就画一条出边的话,显然,在一人一票的情况下,那些出度权重值和更大的结点在选举中的权重更大。
一人一票本来就是近代才有的。认为除了一人一票之外其他都不算共和政治那可以说历史知识太浅薄了。罗马的公民权是要交血税的,不列颠上议院在历史大多数时候都比下院影响力大,且《论代议制政府》里也提到过加权的事情。应该说直到近代教育普及之后一人一票才避免了沦为民粹的可能性。按照财产加权正如18岁才能成为公民有义务责任和完整公民权外并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
想法是好的 但是有一个问题 是不是这个加权体系的加权值也需要通过这个体系本身来调整呢 那么很容易就会逐渐变成 1个人加权系数为 100% 其他所有人加权系数都是0的 “加权民主体系” 简称 独裁。
加权选举不是新鲜事物。一开始选举就是加权的,有地产、纳税的人拥有更多的选举权利。这种选举制度在欧洲已经被普选制所破坏。不采用普选制而采用加权选举时开历史的倒车
民主存在的意义不是为了让社会作出更好的决策,而是为了公平。
巴菲特和无家可归者同样一人一票,就是为了逼迫那些聪明人去教育大众,就是为了给普通人一个机会。
要是有资源有知识的人就占的票数多的话,那他们最佳的策略就是把知识、技能、金钱都藏起来,任由外面的贱民自生自灭。
作出最佳决策的,永远都是精英政治,就好比决定一个科学领域生杀大权的都是最顶级的那几个人。
巴菲特和无家可归者同样一人一票,就是为了逼迫那些聪明人去教育大众,就是为了给普通人一个机会。
要是有资源有知识的人就占的票数多的话,那他们最佳的策略就是把知识、技能、金钱都藏起来,任由外面的贱民自生自灭。
作出最佳决策的,永远都是精英政治,就好比决定一个科学领域生杀大权的都是最顶级的那几个人。
《大蜀民國過渡時期兩院選民團產生程序》已经采取了类似的做法。
另外转述刘仲敬先生对普选的观点,不妨一看。
四、如果兩院選民團在2022年11月22日,即蜀軍政府成立111週年紀念日以前,都已達到或超過一百人,即應由前述兩院選民團選出大蜀民國上議院和下議院。投票方式為上議院一人一票,下議院一元一票。兩院議員人數,均有該院選民團決定。
五、如果兩院選民團在2022年11月22日,即蜀軍政府成立111週年紀念日以前,都沒有達到或某一院選民團沒有達到一百人,即應在該紀念日由現存的兩院選民團選出大蜀民國上議院和下議院。投票方式為上議院一人一票,下議院一元一票。兩院議員人數,均有該院選民團決定。
另外转述刘仲敬先生对普选的观点,不妨一看。
刘仲敬:這個問題是一個政治學的問題。照現在的觀點來看,我覺得普選不見得是憲政的保障,憲政主要的保障是權力的分割和平等。英國行憲的大部分時間內有選舉權的居民大概只占男性成員中八分之一,簡單粗暴的說,必須是有錢者才能有選舉權。對兩院議員而言,一般的平民是沒有選擇權的,但它只要把分權結構弄好了,少數選民和貴族間能夠達到平衡,在各方面權力都有平衡,即使沒有選舉權的臣民也很難受到另一方的迫害和壓迫。
另一方面,雖然普選率極高,但權力都集中在一個單一的權力下,即使這個權力當局是由真實的選民選舉出來的,普選率極高,也很容易壓抑居民。就像拿坡侖當時發動政變,它的理由是第二共和國的選舉權不完善,第二共和國只是少部分精英投票選舉出來的,而他是全體選民選出來的,90%的人贊同拿坡侖當皇帝,相比法蘭西第二共和國的國會只是由90萬的有產者投票選出來的。但曆史吊詭的是,這樣一個居民投票型的政府,毫無疑問比英國那種政府更加專橫暴力。因為像拿坡侖這種政體可以不斷的實行投票,因為它再也沒有別的組織可以和它競爭。在這種情況下進行投票,我們可以預期一盤散沙的權力根本不能投票支持其他人,實際上所有人都知道,只要你舉行公民投票肯定有90%的人是能夠占領的。你如果只按照投票率來看,它肯定比英美更加民主,但這樣保證不了它的憲政,也妨礙不了任何掌握行政集權的人或政治家實行專制統治。所以,從這個角度看,是不是一下子實施普選權並不是最重要的,而是分散權力的架構。
居民的政治德行不是完全相同的,完全貧窮或者一盤散沙的選民肯定會比較容易受到別人的恐嚇或者欺騙。這樣對不負責任的政治家非常有利。我們可以用一個更加近的例子來說明:
比如1943年國民黨的選舉,我們的傳統觀念裏,總是覺得國民黨是得到比較有錢人支持的,窮人傾向于反對他,但富人支持它。但如果察看具體的情況,發現恰好相反。越是大城市和有錢人集中的地方,越有可能選出獨立候選人、民主黨派的人,越是偏僻的農村基本選票清一色是國民黨,更合理的解釋是太窮困的居民沒有選擇的余地。他們的縣長說要選舉支持蔣介石,他們根本不可能提出反對蔣介石的意見,他們也根本不知道蔣介石和其他人有什麼區別,但大城市比較有錢的居民或受教育程度比較高的居民就有選擇的余地。比如,在成都這樣的地方,有青年黨派,這些人有一定的身份地位,他們不太害怕國民黨特務集團的威脅,他們有吸引一定的選票的能力,只有在這種情況下,你才能有一個比較健康的選舉保障。
通過剛才我的那種描繪,可以推導,即使在40年代的中國,大多數窮人參加選舉,不是提高了選舉的質量,而是降低了這種質量,增大了政治的風險程度。我傾向于像英國,隨着教育程度,分階段用一百年時間來實現全民普選是比較好的。法蘭西共和國用過激的想法,采取了接近全民普選政府,立刻就發生了政變,還有拿坡侖這種政治家利用公民來實現他的個人的目的,法國付出的代價比英國大得多,這不是個好辦法。
就民國初年的政治格局來說,袁世凱提出一開始只讓少數有產者和知識分子來選舉,逐步推廣,這是有合理性的。國民黨在民初的情況下,實際上它是在野黨的情況下,它雖然增加了選舉權和很多窮人的投票,但窮人投票不會投給他們,他們只會投給當地的頭面人物。按當時的報告來講,不管競選候選人的綱領是什麼樣的,當地的選民都會像綿羊一樣支持當地的政治首領,政治宣傳是基本無效的,可以說在這種情況下增加一些極窮沒有知識的人當選民,實際上就是增加了軍事强權的力量。像英國剛開始的時候,只有有權的商人和地主才能參與選舉,商人和地主害怕軍閥向他們橫征暴斂,迫使他們交更多的稅,他們很可能像英國的國會議員一樣起來反抗國王的征稅權,這樣反而比較有可能形成限制權,至少機會會多一點。有的事情是欲速則不達的,這一點你要分析民國時候集權政治家的口號,他們沒有把自己的政治利益和國家的政治利益考慮清楚。
照搬美国的选举机制,稍微改改,比自己开脑洞靠谱很多。你说的投票方式有点像是一百年前的选举制度
短期肯定是乱作一团,像这种和人民自身利益相关的事,很快就变得聪明了
短期肯定是乱作一团,像这种和人民自身利益相关的事,很快就变得聪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