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台灣比起香港是人情味更濃但政府也更腐敗嗎?

最近我看了一個香港人講述他在移民台灣後所面臨的種種不適應的視頻。其中一個重點就是這個香港人對台灣法律方面的抱怨,他覺得台灣不像香港一樣屬於海洋法系,台灣在奉行大陸法系的同時卻又將法律條文的邊界定義得很模糊、對於許多事情的規範與賞罰也講得不是很清晰,這也就導致台灣社會的灰色地帶很多,什麼事情能做或不能做都得靠自己摸索,而無法像香港一樣只須簡單機械地索引法條就好。這就使得一個習慣了在香港生活的人會由於摸不准台灣的尺度到底定在哪裡而苦惱,甚至畏懼。

這個香港人還說,許多你看著別人能幹的事情,別人能做的買賣,你試試看你也去幹,那馬上就成了不能幹,這裡就暗示了他比土著差的就是在台灣的根基不深,後門不硬。另外他還抱怨了台灣民眾不像香港市民那麼規規矩矩、擁有同樣程度的法治精神,他舉的例子就是台灣違章停私家車的現象很多,違章出租房屋的現象也很多,以及許多騎摩托車的人穿拖鞋以及占道等行為破壞了交通規則。而以上這些官方都是睜隻眼閉隻眼也不怎麼罰,給人印象就是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

最後這個香港人說台灣政府其實也比較腐敗,比如他在香港隨便就能參與的投標,在台灣就得通過旁門左道走後面走關係,另外還得花錢買標單否則就沒法投標書。這個香港人心中不服,就打電話投訴到市長熱線,市長那邊挺重視,要派人調查,沒想到最後派遣給他的調查員竟然跟他要投訴的那個公務員是同一個人,這不是搞笑嗎?終於不了了之。

另一方面,這個香港人也一直在強調台灣人民真的很有人情味,但也許他沒說的另一層含義就是相對香港而言,台灣是一個政府更腐敗一些的人情社會。這就引出了我標題的問題。
反共左派 观察 長期在馬克思主義與民主社會主義以及社會民主主義還有社會自由主義之間徘徊,反對毛左共產極權與鄧右共產極權的反共異議人士。
人情社會不適合膽汁質人類與抑鬱質人類生活,西方社會適合膽汁質人類與抑鬱質人類生活。
在香港,廉政公署(ICAC)專門打貪  (英國佬創立)
依我觀察大部分香港人都相信他(包括黃絲藍絲) 
我也覺得它是公正的  台灣我不瞭解 (看廉政指數)
香港人性子急是事實
不過老區/鄉郊多有人情味
kill_ccp 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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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imakaimen 芝麻开门
我看的一些香港管主对台湾生活和制度的描述,台湾相比起以前的香港肯定不算是法治,更偏向人治,因为很多时候一些有政治能量的人出来说一句话,行政院还是什么院马上就转风向了,台湾应该还没达到3权分立的局面。
我認同移民前要搞清楚目的地的好與壞并且要盡量融合。

不過,爲什麽不可以投訴?是其是非其非,一個女人嫁了個男人然後男人不顧衛生亂花錢不給家用,女人投訴了然後男人說你嫁了我就閉嘴不要多多投訴,大家認爲合理嗎?社會的進步就是首先有不滿有人投訴才會有動力去改善,這種我就是這樣的態度是什麽意思?

我强調我以上的第一段,我亦認爲有投訴不是什麽壞事。
Daredeer 观察 國民黨現在只要靜靜不作怪,就可以等民進黨自己爆炸。
確實有資格抱怨,大部分是事實。

所以我覺得很多香港人真的不要認為臺灣比較民主,又不需要多學一門語言就過來,先好好認識一下環境,多跟移居的香港人聊聊,覺得能夠合你的意再移民。

同理可以用在中國人,不要美化臺灣,多多認識它,它有美麗的一面也有醜陋的一面,移民是一件很耗時又辛苦的事,真的能接受再過來。
Mandoza1336 一個便當不夠,可以吃兩個啊。
說的我大致上認同,這個也的確是我們平常在抱怨的。
法律方面的東西我不太熟悉,所以不做評論。
但是交通這個真的需要加強,畢竟台灣的警察很多時候是情理法,而非法理情。
有時候由外人理性的批評我個人也覺得很好,倒不是習慣不習慣的問題。
錯了就要改,沒什麼好辯解的。
hkfool 從來職業無分貴賤,黑警POPO有委任證會捉賊唔會蒙面, 佢地係政權私人 ARMY 唔係警察, 終於有證人證明差佬輪姦。。。如果我提的问题和写的故事能够让一两个人重新思考片刻,我已经要感谢品葱...我需要冬眠了。
为什么台湾不能干这个干那个,
为什么台湾不比这个好那个好,
其实是因为台湾被推到矛盾中心才有这么多责问。

你看到韩国鱼就说:原来台湾人就是这个样子!?
韩国鱼不代表台湾人啊。
可是韩国鱼差点就做了台湾总统凭什么说韩国鱼不代表台湾人?
这样就可以无限循环碰瓷下去了。

台湾确实是大陆法系,
英美确实是海洋法系,
重点是:中共是猩猩法系。
蔡孝乾 爬雪山 過草地 眾人拾柴火焰高 一舉殲滅省工委
台灣的腐敗 主要是那種分政府經費 利用政策模糊空間發財炒屯地皮

各種公家單位 開假發票報公帳啊 詐領健保啊 還有他提到的包山包海 包工程啊

這些都是有的 確實應該改善

但是公務員不會有直接去掠奪民眾的機會 
天地反復照清明 來自台灣,希望世界和平
題主舉這個例子很好。如果真有心肉身翻牆,結果心還在牆內,那你為什麼要移民?

我舉另外一個例子。這個香港人1983年就到台灣,在台灣還當過兵,在台灣大學畢業,兩手空空,從TAXI司機做起,如今成家立業,在台灣結婚買房有孩子。

1983年,那時還是蔣經國執政,他當時移民到台灣要當三年兵。那時的台灣是獨裁統治,比現在更腐敗更不透明。

民主不能保證不腐敗的政府,例如菲律賓就是,印度也是,而是必須嚴格做到三權分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可以相生相剋,這三權間都有核彈頭開關彼此盯著,台灣還沒有到這境界,

世界上最清廉的國家大部分都在北歐。由於公民參與政治的程度既深又廣,一般人不需走後門靠關係,但那也是發展超過百年之後才形成的公民社會,不是一天就到位。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URn7GyE20c
HOC HOC
台灣比較腐敗?

作為一個香港人我難以認同。
陳水扁海角七億,被關進監獄,一世名聲化為烏有。
蔡政府走私香煙,即使整件案件也跟她沒多大關係,也一樣有一大批官員被懲處,民意差點大逆轉。
最近台灣新聞也有報傅崐萁,炒股入獄。
而在香港,
梁振英,一隻中共忠誠的看門狗,收UGL千萬港元,結果跑去了人大享受榮華富貴。
[url=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05-06-2015/22798][/url]陳茂波,財政司司長,囤地炒房,ICAC也直接放棄調查。
湯顯明,廉署首長,涉貪不也獲起訴,連ICAC一個打貪的機構的首長也在貪。
[url=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2541][/url]97後,因貪入罪的高官也只有對中共沒那麼忠誠的「港英餘孽」曾蔭權,而且最後也上訴得直了。

當然題主說的台灣投標問題我並太了解,但派自己人調查自己這人件事,在香港也一樣,而且更嚴重,2015鉛水超標政府組成所謂「獨立調查委員會」,結果通通都是「自己友」沒人需要為此負責,這整件事可跟人命健康有關啊,沙中線偷工減料也完全同一個劇本,更別說「監警會」,在台灣你可以找地區立委議員里長調查,有各種解決方法來對政府施壓,而香港泛民議員不要在重要時刻(例如:95直選方案、修改議事規則)賣港就算優秀的議員,至於建制議員更不用說了。
[url=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2541][/url]而且,違章出租房屋在香港不是更常見嗎?要知道香港[url=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926671210070.html][/url]劏房98%都是不合法的,而且有數十萬人都住在這種極危險的房屋結構,一個火災這些人通通都別想活了。

至於普通法和大陸法的部分,
無可否認的普通法更有彈性,更有效推動法治,
但普通法訓練一個律師法官可不是件易事,
到現在全世界也只有少數前英國殖民地和英國走普通法,
整個歐陸和幾乎大半個文明世界都是走大陸法,
法國、德國、瑞典、挪威、瑞士、日本、韓國等等,
當然也包括台灣。
普通法真的是少部分數國家才有的特權。

所有對香港的美譽在1997後都不復存在了,相信香港政府比台灣政府廉潔就跟相信香港警察是全世界最優秀的紀律部隊一樣,思想還活在過去。
香港不再是東方之珠法治英國統治下的香港,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世界最腐敗的國家之一統治的香港特別行政區。
台灣也不再是獨裁封閉的中華民國,而是民主的台灣。

我從小居住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現在不單沒人情味,也更不清廉,在這座城市裡警察和黑社會聯手對付市民,在這座城市裡官商鄉黑四方合作囤地搞到香港房價成了世界第一,在這座城市裡官員失職根本不用負責,這就是現在的香港,這些也是我們高喊「光復香港」的原因。

所以,台灣比較腐敗? 我也只能香港人問號了。
[url=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05-06-2015/22798][/url]
你講的現象台灣人自己也一直在網路上抱怨阿XD
這些都是移民前要查的阿,就像到歐美日任一國都要先摸清楚,任何一國都有潛規則不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到了當地再來靠北只會覺得你智障,是不會查清楚再出發嗎?各國都有好有壞,但你老是站在至高點看任何一個地方恐怕哪都容不下你,或是他可以在去尋找更適合他的地方或直接回香港
我是香港的 英美香港,三国国籍之美女。
为什么要用自己的标准要求别人,就好像去别人家住,还要嫌别人家不够大,不够豪华一样。
NZRdlClr5 嗆聲完了改回來了
推薦樓主多去看台灣人怎麼說
包括台灣媒體下面的評論區(這種時候要多看台灣新聞而不是國際新聞)或者是台灣人比較多的討論區,可以比較直觀的看到台灣的日常
基本上台灣人自己也經常吐槽法律保護壞人、恐龍法官、鬼島台灣,你看X國法律多好允許XX,X國多好遇到XX就重罰……
吳樂天 風雪夜歸人
沒錯    香港跟台灣   其實根本是兩個社會了     不適應是很正常的事

台灣有台灣的行為模式     跟香港大不相同        甚麼腐敗    規矩   天花板
潛規則     都是不一樣的

之前要大量讓港人來台的     通常不會想      兩個差距有點大的文化
要怎麼適應      如果不適應要怎麼辦
疯狂习近平 法轮大法坏,退轮保平安
我小时候,在宁波的时候,有一次见到一个乡下人,跟警察吵架,警察说他在公共汽车上不应该随地乱扔瓜子皮,他就跟警察对骂:怎么不可以了,在俺们老家都可以,关你什么事,我就随便扔了,你能把我怎样。
警察说,在你们老家可以,在这里就是不可以,要么你回你们老家……
嗯,你觉得不习惯,可以回去嘛。
為什麼總是有人來了之後才抱怨某地跟原屬國不一樣?這不是移民前應該先調查好的嗎?

為什麼在美國就可以,台灣就不行?
為什麼在法國ok,台灣就不可以?
可是我在xxx都可以啊?!

因為台灣不是美國/香港/法國啊?
抱怨台灣為什麼不是海洋法系,就跟一個美國人跑到中國抱怨我為什麼不可以跟在美國一樣持槍。
一個荷蘭人跑到新加坡之後抱怨為什麼他不可以在新加坡賣大麻一樣。

阿既然你那麼喜歡原本的地方,你怎麼不回去?

台灣依然還不夠成熟,這是我們該改進的地方。
Welcome to Taiwan(鬼島)XD!
青菜啦 新注册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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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在吹 The wind is blowing
"不......,那就回去啊!", 個人覺得很沒水準,實在很難聽,沒必要這樣說。
換個角度,帶點說明,例如 停車。可以解釋一下台灣沒強制規定商家要提供停車位,那,想臨停買瓶水的駕駛,也只好能停就停,不應該,可是沒辦法。
台灣很多問題要從法規說起,而台灣的法規,提起就讓人嘆氣。
玫瑰花的葬禮 薛丁格的台灣人。本帳:玫瑰花的葬禮;小號:檸檬花的味道 / 輕描淡寫,搬運翻車新聞用。如果翻車新聞跟微博談有任何問題,譬如標題錯誤、圖檔掛點、照片太糊或是沒有轉正,再麻煩告知,看到會盡快排解的。
嗯...沒在香港住過,很難比較。

但說台灣政府腐敗嗎,我覺得是挺腐敗的,不過工作關係也常需跟政府機構往來,我也只是一個小職員的身份,大多數遇到到公務員還是挺熱心的,曾經也幫主管弄過招標案也無需走後門,可能利益太小吧,所以沒這方面困擾😂

不過我認為台灣還是有在慢慢進步的,只是很難一步到位,這個香港人說的問題我基本都同意,也是很多台灣民眾在抱怨。

不過覺得沒必要跟香港比較,因為他自己也說了台灣跟香港的法系不同。移民者要捨棄過往完全融入新的社會也是滿辛苦的,也沒必要太上綱上線他的批判,每個國家都有好跟不好的地方,想移民的人自己評估有沒有辦法接受吧,畢竟也不可能整個社會為一個人改變,儘早融入當地才是重要的。
講的都對,事實就是這麼無奈,不然為什麼台灣人成天嚷著要司法改革?
以前的台灣很糟糕,現在的台灣雖有進步但仍然不夠好。
雖然台灣和香港都被殖民過,但台灣在日本殖民地中扮演的角色,
和香港在英國殖民地中扮演的角色不同,被殖民的時間也短。
再來,很多日本人當初建立的制度,在國民黨來台接手後破壞殆盡,
比如公衛體系,甚至被白色恐怖迫害過,有興趣的自行搜尋,關鍵字:陳翠玉。

所以,我只能很無奈的說,
請那位香港人適應環境,並跟我們一起試著改變現狀。
順便說一點,政府標案這件事,不只是他,連我這個土生土長的台灣人,也不見得有機會啊!
這樣說,不知道他會不會心裡平衡一點。

話說,我前一陣子參與的一個標案也被斃掉,哈~
土生土長香港人 曾去多國工作的土生土長香港人
首先,既然移民了,就必須努力融入當地,文化,風俗和規則,潛規則每個地方都有,只是表現方式與位置不同,沒比較必要,你不喜歡跟從可以但要學會尊重。最反感移民了還是把自己在該地排除了,這是不尊重,那不如不移民,你可以是中國裔美國人,香港裔加拿大人,台灣裔德國人,但你站在那土地,首先是美國人加拿大人德國人。
其次,香港人已經把法治融到骨頭中了,這個要感謝英國人的立制和教育,是其是非其非,根源性可改善的問題可以用不同辦法去投訴,用不同途徑的方式投訴,但首要是以一個台灣公民的身份去投訴,小問題就學習接受當地文化,我相信都只是口頭抱怨一下而已,香港文化最厲害的方面是對環境的適應能力,如果以一個城市來說,全世界沒有那個城市會隔三差五來個移民潮的。
最後,其實香港的過去是很有人情味的,在我的小時候,然後就只能在電影看到了,被埋葬了好久好久,這一年又開始復甦了,人情味是個好東西,萬萬不能拋棄的。
H姓球員 H姓球員
看了這些回復
我覺得挺可怕的
難道台灣人一直要靠這個所謂的人情味去維持你們的自由價值觀嗎?
還是說要靠某個領袖政黨去維持啊?
法的精神就是契約的精神
就是大家要去遵守
才可以維護法的尊嚴啊
法治是唯一一個可以維持自由的途徑啊
這難道不是一個共識嗎?
這只不過是剛好是個香港移民提出了問題而已
法治不彰是一個危險的信號啊,不是嗎?
至於融入當地的文化
這就是另一個話題了
不應該參合到一起
單純爲了維護一個地域概念而去抵制法治吧?
台灣的民主來之不易
如果沒有好的法治
那麽人的自由就沒法保障
民主也不過是空中樓閣而已
其實台灣人現在選擇了“人情味”
是因爲整個社會都政治左傾的有點過頭
台灣需要一個强力的conservative政黨
和現在政黨角力制衡
讓台灣民主社會在左傾和右擺中向前發展
國民黨這種socialism政黨應該被徹底的扔掉了
正常
不過香港人要先想想香港的法與台灣的法的創立過程差別在哪
香港有個文明的殖民者--英國
台灣有個封建的殖民者--國民黨

早期香港人充斥著兩類:
1.文明但姿態高/階級高的英國佬
2.不文明但階級/語言/膚色相近的中國人

早期台灣人充斥著就一類:
不文明且姿態高/階級高/殘忍且愚蠢的中國人

台灣的民主絕大多數歸功於本土台灣人
而不是島內滯台中國人,因為滯台中國人當時是反對民主為主
那反對民主跟法律有什麼關係呢?

關係可大了,反對民主就是反對文明行為,綁定支持中國人的潛規則與陋習
如你講的停車,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那些小事

還有公務員的貪腐與怠惰
在李登輝總統/陳水扁市長上台整頓之前
公務員多數為滯台中國人,享有非常多的好處
上班一半時間在外出打混,很多上班時間跑去擺攤,買菜,逛街,誇張行徑的太多太多
查勤市政府員工出勤狀況19950206

當李登輝總統/陳水扁市長整個社會要求公務員認真上班
公務員開始搞破壞,抹黑,破壞整個社會制度與穩定
 能撈就撈 能混就混  就是典型的代表

中國人帶給台灣的混亂有多深
當有一天中國人帶給世界混亂時,台灣人完全不驚訝
就像這次武漢病毒一樣

至於香港,我也是半個香港人
看完香港年輕人上街,但微博與youtube中國人戰狼的行為
就可以體會,本土台灣人與香港年輕人多不容易了
 我自己是法界的。

  台灣法律和法學可以說是日本法律法學的完整拷貝版,連專有名詞都幾乎一模一樣。比如大家看得莫名奇妙的「構成要件」「該當性」「故意」「過失」「假扣押」「假處分」「契約」「不當得利」「債務不履行」「返還請求」等等等。

  這套的問題在,日本法學自己也是萬國牌拼裝版,就連日本學者都有抱怨與民間慣行不協調問題。而近年來台灣法律修正則更偏向德國法,除了某些商事法和憲法釋憲架構模仿美國。這產生一個問題,即便修法引進制度,台灣並沒有日耳曼習慣法基礎,比如最近刑法將沒收自從刑改為準不當得利後,但德國裁判例並不會因此理所當然地也一同移植。於是就產生了需要重新累積裁判例的時間。

  這當中由於所有法官都有獨立認識用法不受指揮的裁判權,自然會產生大量不協調。
  
  萬國牌立法技術則讓問題加大,比如台灣行政契約在定義部分採德國法,契約履行公益變更解消或繼續履行但為補償等採王之行為和公共服務萬能的法國法。於是成為最鴨霸的制度。

  大致就是:萬國牌的立法技術問題、大陸法在海洋國家的不融入、精神德國人與精神日本人學者們對習慣法缺乏認識、考試領導法學(台灣有最難考的司法試驗有興趣可以查看看)

  於是台灣一直都有種很妙的實務現象,制度的補充都是更具現實感的法官們大量透過裁判例補充架構,甚至逾越三權分立實質法官造法。像刑訴的「告訴有罪與有罪始不可分」「告訴客觀不可分」就是很實用價值的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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