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支持性交易合法化吗?理由为何?

根据中央社,台湾于去年通过社会秩序维护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订地方得规划从事性交易区域,区域内从事性交易以及媒合性交易都不处罚草案规定;但区域外,都要罚。

修法理由来自于台湾司法院释字第666号,因社会秩序维护法仅处罚意图得利之一方,而不处罚支付对价之相对人(罚娼妓不罚嫖客)。大法官认为有违平等原则(人民在法律上地位之实质平等),要求本质上相同之事物应为相同之处理。

不过,儘管修法如此。由于目前尚无任何行政首长,提出建立性交易专区(类似红灯区)的政策。因此性工作者的处境,与现况无异。像是在去年台北市市长柯文哲便遭遇抗议,关心性工作者权益的日日春协会成员上前陈情,并高喊「柯市长有出路,老流莺没活路」,要求柯文哲应针对性交易部分提出具体政策。

性交易的法律地位,在各国有所不同。图片是维基所整理,世界各地法律对卖淫的管理条例分类。至于在中国大陆,是属于非法的。
https://i.imgur.com/SfGSUcV.jpg

你支持性交易合法化吗?理由为何?(如果是台湾人,你支持成立性交易专区吗?)
新加坡性交易合法化,但是私自接客的现象依然很猖獗
熊呱呱 自由的风
我坚决反对性交易合法化,性交易带来的问题不只是性交易本身,而是一个完整的产业链,首先是人权问题,为了达成性交易以及在性交易途中发生的暴力问题是一个显而易见但又不容易解决的问题,二是引发的其他犯罪,为了强迫从事性交易而引发的非法拘禁、人身暴力、高利贷等问题在性交易合法化会更加猖獗,三是性病和传染病问题,性交易合法化之后对于人与人的性接触和近距离接触必然会增多,从而造成的性病和传染病必然会大面积增加。
Tennobanzai 新注册用户
Sex bargain is legitimate for the upper class in China all the time. The real question is whether to increase the range for the public.
jojoapmalone 提桶跑路
不支持賣淫合法化
但支持毛片合法化
只可遠觀不可褻玩
https://files.catbox.moe/tbwuze?width=900&height=1350
“性交易合法化”保護的是嫖客的權利,不是女性的。
國家推合法化也根本不是為了“弱勢女性”著想,那只是想抽你們這群人的稅好嗎
moon2002 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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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老小夫子 小糊涂仙
这样至少有法律法规和严格规定什么年龄人可以做 什么不可以做 服务范围是是什么 什么年龄人不能做
其实这种合不合法真的 不觉得小粉红就是性工作者吗?
Muaie 韭菜韭菜 随风飘摇
支持 省的一天天的找私娼寮 不安全价格还不统一
大家有没有考虑过在中国大陆最反对卖淫合法的群体是哪一个群体呢? 
答案就是【妓院老板】
这个老板群体往往还有一种斜杠身份【公安干警】【检察长】【政法委书记】
疑似不够极端 新注册用户
支持
1.规范化,减少滋生的阴暗面
2.提高竞争,降低婚恋成本
人出售自己到什么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卖屁眼可以接受,那卖器官能不能接受?
至少五个基本人权不能出现在市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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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gowegowego 新注册用户 (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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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言论自由呢 🤬不友善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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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o0083 沒有共產黨,才有新中國
支持;因為就算你立法禁止,性產業還是會在地下和黑市生存,說明對於人類而已,這種服務是有需求的,那還不如政府統一管轄,順民意行事,讓百姓自己選擇是否要接受服務。
可以合法,但不适合中共国。中共国还完全达不到可以放开性交易的程度。
就中共国现在这种极其糟糕极端恶劣的社会环境,对女性的压迫随处可见,暴力更是泛滥成灾,就是个稍微体面点的不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女性都已自身难保,更何况那些本就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需要靠出卖自己身体过活的妓女。
可以想象如果放开性交易,使之合法化,从上至下的全体中共国女性将生活于何等黑暗的地狱之中。
性交易合法化本来具有保障卖淫女人权的功能——因为一旦合法化就可以制定相关法律,在明面上受到公权力的保护,然而现在中共国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当然除开赵家人)上下全体连人权都没有,还指望给社会最底层的卖淫女予以保护,听起来真是个天大的笑话。
巧克力與牛奶 黑名单 世界是一面鏡子,你若傷害世界,世界亦傷害你,虛僞創造敵人,真實消除敵人,一切取決於你,你可以成爲自己,也可以成爲鏡子。
我反對性交易合法化

人的身體不應該被視爲工具,人的身體交易只能是自願原則,不能成爲一種交易,因爲這是對人的不尊重,尤其性愛所產生的快感是類似於毒品的效果,這是對人道德的摧殘,更不應該允許交易

如果喜歡性愛的話,完全可以自由選擇對象,沒有交易並不會阻止性愛,沒有交易也不會影響性愛所產生的快樂,而且沒有法律保障并不會影響私下的交易,例如約會送禮
沒有願意性交的對象增加犯罪率明顯不是性交易合法化的理由,以這種理由將性交易合法化,等同於默認允許合法强奸

沒有法律保障的性交易迫使人必須以自願付出為前提,沒有法律保障的付出可能會血本無歸,減少被强制的可能性

人的貧富公平應該用更正當的方式平衡,不應該伸向“帶有强制性的性交易”這種邪道上面,法律不應該鼓倡這種行爲
FXXKXIJINPING 习近平亲自试插齐心的屄,并为习仲勋的鸡巴指明了方向。
肯定支持,这样才能有利于防治 HIV,HPV 的泛滥传播。
但是大陆为了地方搜刮百姓,把这个东西打到灰色地带。
sinner0000 黑名单 已移民勿cue
支持,性交易合法化,可以定期安排体检,反而可以降低社会危害,而且有这种需求,有什么问题吗?已婚的不要去就好了
不支持,女的不能干点别的养活自己吗,硬要合法的话,可以参考加拿大,不惩罚妓女,只惩罚嫖客。
绝对支持。荷兰的风俗是男孩十七了由老爹带到妓院破处。老爹就等在门外。这可以减少平凡手淫带来的前列腺炎等。真枪干过就知道性的美好了。也会对女人更好。
广东农民二代 若你堅守原則,遲早要面對坦克
我現在的態度是完全支持的。

從法理看,憲法保證人人平等。從刑法角度看,法律保護弱者。

從商業法和民法看,法律保護買賣自由。比如保證具體的職業衛生,也需要合法化的支持。

我理解在道德層面,很多人批評賣淫。不過這個不是法律。

沒有人在道德上是完美的。樓上有個説法(需要徵得婚内伴侶同意),缺乏邏輯上的關聯性。

一個婚姻有沒有問題,跟賣淫是否合法化無關。
这种灰产继续作为灰产挺好,不适合摆台面上。
      本来就是传统道德忌讳,大家都懂怎么回事就好。卖淫嫖娼和强制性侵都是犯法的 ,平时没啥事只要别社死没啥大事,赶上冲业绩被抓了或者碰见仙人跳运气不好自认倒霉吧。但是如果卖淫和嫖娼有法律依据合法化了那就好玩了,强奸犯和拘禁强制卖淫团伙靠着律师打赢官司那咋算,法律的漏洞等走完程序修改完善又会出多少类似案件。
      所以有些东西不适合拿到台面上说是有道理的。产业跑的比法律快很正常,让他先跑着观察一段时间再判断是非对错。等什么时候大众接受道德允许,而且强烈需求了也不迟。
IKNOW 新注册用户 (待解除) I know!
我不支持。不过我预测台湾在不久的将来会性交易合法化,到那时候,台湾自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之后又一项亚洲第一个卖淫合法化的地方。台湾如今的政治形态越来越左,卖淫合法指日可待;立此存照。
fk007 观察
支持,堵不如疏。与其藏着掖着,还不如规模管,杜绝灰色黑色产业链
无心漫谈2 出埃及派
下一步该讨论炼铜癖合法化/非罪化了吧,因为在炼铜癖眼里铜欲=性欲,且这是天生的,都说现在的儿童成熟的早,那找几个十三四岁经历第一次就停不下来的少女也不是不可能
要馬兩方都不乏要馬兩方都罰就可以了吧
憑甚麼只罰賣的呢


講難聽點 靠著這個存在營業的通常都是有地下勢力的
切勿为虎作伥 自由,科学,爱。
当然支持,任何抵制性欲自由的都是极权主义灭人欲的典型做法,也是中国最大封建糟粕之一
Urvym 新注册用户 (待解除)
我觉得中国现在这样非法但不犯罪挺好的,又刺激又没真正的风险。
已隐藏
cmetut 刚学会VpN
支持合法化。市场交易自由也是人权的一部分,提供特殊服务赚钱也是交易自由的一部分。PS:如果广义的看,裸露部分身体给人看以获得收入算不算性交易?模特穿内衣穿泳装搞营销活动,不算性交易吗?车模露出大半个胸脯招揽顾客,也算吧?
wget 嵌入式工程师, 自认为是进步主义, 但是认为进步主义应该踩踩刹车了, 另为一名支黑, 原因是认为支那文化过于垃圾, 会对文明/科学发展造成毁灭性打击
我认为光是合法化还不够, 关键是规范化, 作为职业要定期上报身体状况给青楼或者政府的监管机构
我問我支持不支持

人家小姑涼出來掙錢自食其力我當然支持

至於這會不會導致强迫賣淫跟人口販賣以及婦女地位的惡化 

我只能說 你們年輕人還要多學習 
你们终于聊点接地气的话题了,这个该争取争取
毛毛成 🤬不友善用户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 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说到底,一个行业如果是为人类提供强烈的快感而存在,那么它被视为非法和不道德的可能性就极高——因为它动摇了现代工业社会的根基,即靠劳动-付酬制度建立起来的生产力发展机制——简单来说,人类理性是很难对抗自身动物性的一面的,当可以用相对低廉的价格购买到强烈的快感体验时,人们工作并取得报酬的动力就会大大削弱,所以获得快感的代价(这个代价不单只是价格,也包括风险以及社会压力)必须维持高昂,这是保护社会生产力持续且正常发展的一个手段,这类看似道德/法律/社会问题背后有其经济机制存在。
目前这样的行业有毒品、性和赌博(有时也包括宗教,虽然把宗教说成“行业”有点不太合适,大家明白我意思就行了)——请注意一点,在世界进入近代化之前,即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还不是以工业和工作-付酬制度为基础时,在很长的时间里它们都是合法的,直到强烈危害到了生产力发展,才渐渐被政府定为非法。
取决于你怎么定义性需求
性需求是不是人类必须的需求?和吃饭睡觉呼吸,安全的住所和干净的饮水这些必要需求一样?
如果你认为是,那么用钱购买一项必要需求为什么要禁止?
就类似你花钱购买食物,干净的饮水,必须的医疗药品一样,有什么区别?
legend2020 求同存异
法律上应该允许性交易合法化,这样一方面可以保障妓女的合法权益(比如妓女被抢劫强奸管不管?如果不合法,妓女连报案都不敢报),另一方面可以减少警察机关的政绩性的“扫黄”行为。

但是道德上不鼓励性交易,体制外NGO可以进行宣传反对妇女从事性行业,也可以帮助她们寻找就业渠道,软性地减少性行业的供给。
fakeuse1989 天生仲尼,而万古如长夜
个人认为主要还是看附加条款,主要是性交易里面有些问题很糟,比如老鸨拉皮条要严格立法规范,不然钱都给这些人赚走了岂不是和原来一个恶心德性,还有就是安全卫生还有从业人员保护了,这也是一般地下妓院的被人老生常谈的传统问题,里面可以涉及一些十分糟糕的问题,要是能解决这些附加问题,那性交易合法也是一桩好事,把产业规范的拉到水面上反而能打击各种社会问题,但是要是这些问题处理不好,还不如一刀切,毕竟一个浮上水面的利益集团远比地下黑社会难对付
四邑漁農牧工商總會 观察 已永久退蔥,後會無期,莫聯繫,莫回覆,莫邀答
朕支持賣淫,嫖娼,以及大麻,迷幻蘑菇magic mushroom合法化



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復回
君不見高堂明鏡悲白髮,朝如青絲暮成雪
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
中国社会民主党 客观(理性)+博爱(感性)=科学+民主
我支持。我主张政府组织管理下的合法化卖淫,形成类似中国烟草业的管理模式。只有这种模式下可以最大程度上避免黑社会暴力组织参与到这个暴利行业中。
我支持的原因是只有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卖淫这个事情永远无法禁止,而且一旦设定为非法或是灰色地带,必然整个行业要受到黑社会底下势力的控制,从业者和客人的各种安全都会受到严重威胁。

我不是支持卖淫,是一种对必然现象的妥协和因势利导。所以我只支持政府组织管理这个行业,不可以掺杂任何私人股份。
wolowick congchu
支持,性交易合法化肯定比地下化强,现在地下化的性产业少么?我单身的时候也想过,但是因为怕性病就这么放弃了,不怕性病的万一染上了就传染性病,不如就合法化,制定法规限制和检查,起码单身男性发了工资以后能有个地方发泄,顺便减少女性的不安全感,和父亲的担心。
PS不是支持卖身,变成现代化职业,靠法律来保护女性
嫖娼和卖淫都不合法。

首先说某些国家,去罪化是一种务实的考虑,方便管理,依据是卖淫嫖娼不会侵害他人的人身安全(当然侵害了其它利益),而是以经济诉求为目的。在这种前提下当然可以去罪,同时以经济手段去管理,是降低了社会管理的成本。从这个角度,我可以接受,但不支持,因为无论从政府还是个人,务实永远只是其中之一的选项。

但是合法,就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如果社会中的某些人,可以拿基本人权进行交易,下一个要讨论的法律就是蓄奴行不行?破产者自愿卖身为奴,逼急了连子女也卖。

享受性爱是人天赋的权力和自由,等到性可以理所当然拿来交易的那天,人会变成标价的奴隶,性侵不再判刑而是罚款,而这个社会,总有不在乎罚款的人。

如果性可以当成工作,将不再是享乐,而是每个人的痛苦,今天社会中的性工作者们,可能饱受暴力的痛苦需要解决,但你问问这些人,性不痛苦吗?就不需要解决了吗?

如果社会中的一部分人可以通过性来获利,那追求浪漫关系的人呢?会日渐式微,直到有一天所有的性都被明码标价,免费的性会变得不可思议。

总结:
去罪是管理方式的区别,性工作者首先是一个人,一个公民,他/她所有的正当权利都应该得到保障,而不是欺辱。合法是说你没问题,我撂挑子不管了,法无禁止即可行。作为政府,对性交易撒手不管了,是对全体公民的不负责任。
方浩思 啥都不会,啥都想会
支持个人行为,但是反对团体卖淫,而且我认为有必要确认性交易行为不存在胁迫
反对性交易合法化,因为强迫卖淫和买卖人口的问题非常难解决,支持逮捕嫖客而非小姐...

真的要合法化的话,取缔妓院,开办官方网站让小姐考证注册并自行标注联系方式,定期检查小姐们的人身安全?
食色性也 佛说众生皆苦 管那么多 人生就更苦了
Socialist1917 灰名单
支持性工作者除罪化,性交易合法化並不會改變這些性工作者的處境,也不會去挑戰到經營性交易的黑道集團,反而給了他們合法的外衣。
啦啦啦新时代 维尼熊来啦
z支持,因为我没女朋友也没老婆,估计以后也没有。所以花点钱买点性服务是个人生理需求。
性交易本来就是合法的,婚姻就是一种性交易,婚书是合同,交易内容的一部分是性——你结婚总不是为了解放全人类吧?
现代中国婚姻交易的成分就更多,不同地区不同条件的女性彩礼都是有指导价格的,房子要属女方名字,什么三金五金(金器),什么万紫千红,前几天我还在推特上看到一串讨论,西南某地的贫困地区,一个女大学生的彩礼标准是二十万。
政府定义的违法事物,存在,那么行为人为什么要在意是否合法,无非是安全环境的考量,我觉得依靠推动法律及社会改革的方式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不如用技术革新和自身的努力要来的高效和节约。

政府定义的违法或合法事物,说白了,宗旨一定是让以存在的可存在下去,守法者们也没有动机去改变违法者们行为的定义,而现阶段所谓违法者也没有权利做出改变对立者的环境的行为。

假设我是守法者,支持性交易合法的动机是什么?
单纯的万物平等观念?传播思想价值观?
假设我是违法者,支持的目的是什么?
扩大经营范围?

并且大家有个误区吧,性交易是性产业工业的一环,如何推动性交易合法化,那么这个产业的经营者代表们才是努力的主力。


我感觉这是个复杂的问题,不能光表达简单的立场,不然写这么字干什么,练口才么。

好吧
理由很简单,不合法不等于不存在,还不如把它规范化,对大家都有好处
SSHR 社會民主 反共反法西斯
支持,因爲與其浪費警力在搜捕地方,不如合法化好了,本來不合法也有,乾脆合法不是更好
关键时刻 新注册用户
支持,我们没有权利依据自己的道德观念来禁止他人自愿且不侵犯第三者自由的交易
fztest000 自由意志主义 古典自由主义 无政府主义
我支持合法化 你情我愿的交易 凭什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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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女性我也支持合法化,而且是双向合法化。从毛时代说,毛魔头本人也超级色,即使那个时期他们鼓励让妓女从良,但是这无非是资源的重新匹配。
从人的个体讲,女性可能比男性还有这方面的需求……食色性也,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市场,需要做的是市场规范化而不是一刀切。性交易合法化规范化会更好的从性上面解放女性,也减少强奸率,性交易合法,并且男女双向化也有助于推动性别平等的。
另外我个人认为还是会有一些女性会自愿从事这项行业的,比如我不止一次梦见自己想去从事这个行业……
我支持性交易合法化,但矛盾地,我不看好合法化後的性產業發展。

說到性交易合法化,最有名的就是荷蘭了吧,但荷蘭的合法性交易產業正在凋零。
到目前為止,真正合法的性交易產業淪為觀光而非真正的性產業了。

我支持性交易合法化的原因很簡單。
1.性交易不合法就無法納稅。性交易地下化就代表政府無法從中獲得收益。
2.合法化才方便管理,從而杜絕雛妓、毒品、性服務提供者的被剝削問題等常見問題
3.性交易永遠不會消失,那麼為什麼要裝作視而不見呢?

但我看荷蘭的性產業發展,合法化後用極高的道德標準去檢視,再加上極大的新聞關注度,其實真正的嫖客反而不太去那裡了。那最後不又繞回來了嗎?

所以我認為無論以何種形式(形式可以討論),性交易合法化合情合理,但是我又沒看到一個真正成功的案例。
这个问题算是个很严肃的政治议题吧,虽说几乎没有国家会合法化性交易,因为社会道德太不容了。但你换个角度想,性工作者本来就是社会的最底层了,不被逼到绝路不会做这个的。这些人的权利恰恰又几乎没有保障的,简单粗暴把其列为非法,本质上就是推进了灰色地带,和贩毒,偷渡,走私这些差不多,上不了台面,但也是社会管理的触角接触不到的法外之地。

但近期网络色情,尤其是色情直播这些的越来越火了,而且有火鞭全球的趋势。更有意思的是人们对这方面的宽容度一下变得很宽松了。我觉得可以类比那些自拍性爱视频的,如果拿去卖钱了,算不算一种新形式的性交易? 

所以我大胆预测下,未来性交易会深度融合到网络色情行业里,属于一种社会道德不提倡,但人们不得不屈从的行业。本质上和娱乐性嗑药一个性质。
党间失格 前任李克中,b站难民,知乎难民
@Ligur:是的,日本政府明面上是禁止性交易的,但是又允许色情行业av存在。另外援交属于违法,陪酒女郎不能直接进行性交易,但是出了酒吧是不是性交易也没人管。。。简单来说日本政府态度相当暧昧,既当婊子又立牌坊的感觉
疯狂习近平 法轮大法坏,退轮保平安
无法私信你,问一下,为什么文章无法回复了?点击回复没反应?
NZRdlClr5 嗆聲完了改回來了
支持
道理上來説,一個愿買,一個愿賣,第三方憑什麽來多嘴?
沒有女性自願賣淫?事實上就是有。新聞上綜藝節目上定期會出現有關業者聊花絮,有的妓女學歷比在場說賣淫都是被迫的各位都高,不愁找不到工作
物化歧視女性?假定「賣淫=女性賣男性買」就是你在歧視女性。我是女生也可以買,我是男生也可以賣,這很公平
社會傳統倫理道德?社會傳統還説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呢,還説同性戀傷天害理褻瀆上帝呢。再説中國古代也有視妓院爲風流的時代啊?傳統不構成任何理由
逼良爲娼?只有娼才是會被逼的嗎?那麽多孩子被父母逼著捨棄自己真正想學的專業而去學醫學法,甚至有的被逼到自殺,我們是不是也應該考慮禁止從醫禁止律師?憑什麽逼著從醫就是好的,逼著為娼就是不好的?
我免費一夜情都合法了呢!

客觀上,排除理念來説,性交易合法化有幾個優點和缺點
首當其衝的就是健康問題。平日裏就會有性病傳染問題,如果要合法化,業者應該要隨時做好檢測。不過反過來說,既然非法性交易一直存在,那通過合法化性交易並提供醫療優惠給合法業者就能打擊非法業者進而減少性病傳染
另一點就是對性犯罪的減輕
一個人顏值高,可能就有人願意成爲他的伴侶,就會有性生活,甚至可能找得到一夜情的對象
一個人顔值不高,但是有錢,沒人願意成爲他的伴侶,但他或許能去妓院,一樣能夠滿足欲望
如果禁止性交易,那這些沒伴侶但去得起妓院的人只有兩種方式滿足自己:性犯罪(嫖娼罪)或性犯罪(强奸罪)
食欲、睡欲、性欲,人類三大欲望。滿足前兩大以後人類的大半時間都在為最後那個痛苦
綁衣大鴿 信仰只是自己與上帝之間的事.跟其他人沒半毛線關係.
你不讓他合法。他就不存在了嗎?
人性是禁不住的。有需求就會有供給。他只是以另一種形式躲在社會底層。
有人就是很難有婚姻。因為收入。自身條件不好等各種因素。但是他有需求。
與其如此。那不如政府提出合理的配套方案。讓這些行業列入管理。
對治安有幫助。公衛也有幫助。
色情。賭博之類的。總是跟黑道掛勾。
一旦由政府抓住這些管道。那黑社會就失去大量金源的支持。
姬野星奏 自由意志主義者 支持無政府資本主義 奧派觀點
我支持性交易合法化。這個合法化僅為不違法不寫進法律法規。性交易應該是自由的,出賣身體和出賣勞動力無差,但我們不應該提倡性交易最好對性交易進行道德譴責。性交易不違法能一定程度上降低社會的性犯罪率,同時也是一種自由的體現。
不支持性交易合法,这个有悖社会传统的伦理道德,特别会对家庭和睦会造成重大冲击,也会导致很多由性交易滋生的性腐败。但是在查处这个性交易的执法上要恪守法律流程,在证据获取上不得用干涉基本人权的方式钓鱼执法,刑讯逼供或其他非法手段。但对于性交易可以保留一定时间段的追诉期,这样即可以震慑性交易行为发生人,也展现了对人权的尊重。至于怎么处罚那是另外一个问题。
这个建议当然不适合现今中国,台湾是可以的。
热心市民唐先生 最近领养了一条京巴,它的名字叫包子。
根据地区的法制情况,有的国家可以,有的不行。

之所以得出这个结论,有一个很重要的核心观点:自由不是无边界的,没有边界的自由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这个观点最早我是从罗翔(厚大法考的老师)的视频中听到的,视频中他举了个例子,假如有一个有钱人今天出五十万买你一个肾脏(此处不特指屏幕前的你,泛指一个人,他的原话如此),你不卖。他再加一个零,你还是不卖,他再加一个零,你动摇了,他这时候再加一个零,你可能就亲自把肾脏切给他了。那个有钱人拿到你的肾脏,当着你的面就把它当腰花炒了,还问你吃不吃。

罗翔说到这里就完了,但我认为这是一个可以引申到很多场景中的比喻,肾脏可以是具象的某个实物,也可以是抽象的某个公民权利,当强者足够强,弱者足够弱,价码足够大,可能就会撕开某个口子,首先损害弱者的利益,然后损害所有非强者的利益,然后是强者本人,最终受害的可能会是整个社会。

法制是社会保障的重要一环,尤其是对弱者权益的保障。当财富、权力、声望等等力量能施加的压力足够大时,一些弱势群体很容易被强者掠夺。一般来说,法制健全的社会中,政治制度、道德风气、教育水平、民众观念等等都会相对比较先进,这是与其法律系统匹配,或者可以这么说,什么样的社会孕育什么样的法律。

如果你在一个奉行丛林法则的发展中国家提出合法的性交易,会不会发生性奴贩卖、暴力逼娼的恶性犯罪呢?我认为是大概率的。除此之外,这类国家可能包容性也较差,民众受教育程度也可能有待提高,对性工作者的歧视也是大概率存在的。

反过来,在先进国家的例子我就不举了,大家大概也能明白(当然我也不是说发达国家没有性犯罪)。如果要说具体哪些国家可以,哪些不行,我也没查有关的数据,可能涉及到国民整体受教育程度,LGBT群体的人权报告,恶性犯罪数据统计,男女比例,人口年龄之类的内容,但整体思路就是这样。
mizuo 移民德国后更向往瑞典的黄左。我是左,不是你口中的毛左和小粉红的极左(形左实右),不要把瓦房店的假左来代表其他国家的左,靴👢!
性交易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都是碎片角色(部分方面不完善,外表、命运、性格、家庭等等)
毫无疑问性交易不可能不存在,但是它并不是理所应当存在。比如同性恋,这个是没有办法的,多少同志寻短见,寻求治疗,能有变化吗?这不是人的选择,所以同志需要认识自己,争取人权及法律保护。但是性交易就买家基本都具有95%的选择性,我从没听说过有人天生心里只能接受嫖娼,这个完全是欲望驱使,但是也有许多社会因素。与其说性交易合不合法,不如说性交易多的社会有很大的问题。
狂笑升 反共反支,活摘习猪瘟脑子
支持,但在中共的治理下,性交易合法化是不可能的。
性交易和有组织的性交易需要分开看待.

女性和男性之间,除了'爱情'之外,原本就有很多行为是带有'交易'成分的,比如养二奶,情人,甚至还有被'潜'的.
所以本质上,性交易无可避免.

虽然性交易无可避免,但公开的,有组织的性交易是可以控制的.
可以通过禁止公开的有组织的性交易,以增加交易成本.
也可以通过牌照对性交易进行控制.
从伦理上讲,允许公开的性交易很难让大众接受.现在大部分支持性交易合法化的都是男性,但事实上是性交易的客户不止是男性,也有女性.
如果性交易可以像酒吧一样合法的公开运行,不知道有几位男性能够容忍自己的妻子去红灯区消费.实际上很多男性连自己的妻子去酒吧玩耍都是很反对的.

所以,问题的关键不是支持不支持,而是男性真的允许自己的妻子,女友去性酒吧玩耍吗?有权势的老男人们能容忍自己的女人去性酒吧弥补缺失的快感吗? XD
邋里邋遢 带起口罩 还能嘲笑
虽然我也支持  但看了  楼上的一篇贴文  我认为仅从自由角度 来考量  性交易合法化是简单粗暴的    也不够充分      (自由是美好的  但是自由已被滥用了)

性交易合法化的底层逻辑  是人的身体、生命、健康是不是可以作为商品  或服务  有偿交易 
可以参照  故意杀人 和故意伤害的法理来解释  所有自愿签署  或同意被伤害 被杀害的合同和交易是无效的 

我什么自愿了  还无效 ? 一 是因为  “自愿”在  司法实践中是很难被认定的  ,还有就是违背了尊重生命的道德伦理  反过来来说  如果自愿交易自己的生命、 健康、身体,被法律允许,也就承认了我们的生命、健康、身体可以用金钱衡量。依照此逻辑,那么贩卖人口也是合乎逻辑的。这个太可怕了!

性权利是身体权利的一部分,他能否被切分呢?这个很难回答。

但是,从社会管理的角度,如果这些性交易不能合法化,就必然被推向地下、非法的领域,如果性交易不能被法律保护,甚至被排斥,那必然使一些不得已买身求生的男女,进入一个黑色地带,被主流排斥 被黑社会管理的局面更可怕,需求存在的前提下
如果合法化,那么这项产业,会使一些本来可以进入正常社会生产的劳动力 ,进入一个贬值的行业,(色情产业是个吃年轻饭的行业),甚至助长拜金的风气。

但是,就算没有这个行业 ,拜金的风气依然存在。而需求永远存在,防止这种买卖流向黑色地带,合法还挺有益处,不仅增加政府财政,还能降低性犯罪。
性交易合法能促進經濟增長
但太過也不行 光棍太多會無處發射會增加風化案
lin710166 中國去死
我是不懂有甚麼好不支持的。

這本來就是她人對自己身體利用的自主權利。

當然前提是,相關的法規和醫療衛生必須完善。

我個人是必較傾向設立性交易專去。這一點在臺灣已經完全合法了。只是沒有一個地方首長敢做就是了。
a952782 ? 侠客素心
z支持,台湾经济现在不行了,必然滋生更多的站街女以养活家人
你永远不会独行 被手铐铐住的人,有义务让手铐知道肌肉的存在
支持。道理很简单,妓院就是公共厕所,没有公厕,人们就要随地大小便。
sam76658 你們可愛的灣灣同胞(笑)
支持合法化
因為要先合法化之後才能設立相關法規進行管制
這東西不可能不存在
反對合法化不過就是不願去正視並解決這個問題
跟把頭埋在沙子裡的鴕鳥沒兩樣。
CoffeeToGo 品一杯咖啡
支持

色情產業 性交易合法,可以減少性犯罪,另一方面合理的立法可以控制人口販賣。和毒品合法化一樣,在合法的框架下一切管理會更有效率
这种刚性需求的东西规定不合法只不过是增长了权力寻租的空间,提高了交易双方的成本而已。
masao_date 日本臣民, 懂点日韩台华越
不支持性交易合法化

东亚各民族人民应当追随日本自民党,坚决反对性交易合法化,崇尚依靠智力、劳动与物权来获得收入,共建平等进步的资本主义精神文明。

性交易首先违反了自由主义的道德原则,人对自己身体的处分权不是无限的,否则就会导致反自由的剥削。即使得到当事人允诺,器官买卖等攸关当事人此后人身自由要件的处分行为依然要被法律制裁。同理,性器官与性行为的处分权作为发言参政必须的「社交尊严要件」,为了自由主义的实现,而不能赋予当事人私自让渡的自由。

而由于性交易的商业全链条含有过多现代政府难以频繁进入检查的私域,要达成「不赋予自身性器官处分权」这个最终目的,不是单单一部禁止式法律可以解决的。司法实践必须是一部禁止式法律,加上约束参与各方的行政法刑法细则乃至社会救济制度,才可能把我们所不希望这一类行为的总量与负面社会影响降至最小。

而日本文化圈各国在多多少少对此都有禁止式法律为底线的基础上,实践上又主要分为以日本为代表的真实的禁止和以中国为代表的虚假的禁止两种做法。

日本的做法,特点在于对「消费者、案内人、性工作者」三方都有约束力,而且对于社会危害越大的一方管制越严厉,现在打击得最狠的是案内人(组织卖淫者),而对本来就容易在交易中受害的性工作者一方基本上是以保护与鼓励申报为主。

日本有卖春防止法禁止卖淫并惩办各相关方,又有风俗营业法约束并不公然挑战「防止法」的边缘服务业,保护性工作者的人身权利。双管齐下让卖淫各方尤其是案内人首先没有商业存活空间,其次引导剩余那些利用隐私空间掩护卖淫的性工作者都到风俗营业法规制的店铺去注册,警察则定期将店铺运营者召集宣讲,以国法的威慑力最大限度遏止人身压迫的发生。

具体来讲,在日本参与卖淫各方的后果参考卖春防止法来说就是:
1.卖淫不寻找客户:无罪(无可行性无社会危害)
2.自行招嫖卖淫: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辅导+转业相谈
3.为人招嫖,组织、容留、投资、引诱、强迫卖淫:根据情节最高二年至最高十年的有期徒刑。
4.明示不卖淫,隐私空间内无法排除性行为,根据风俗营业法注册的店铺:
法人对外用真名,性工作者对外用假名,对警方申报,受警方控制。性工作者来去自由,遇到危险报警基本按强迫卖淫处分(最高十年有期徒刑)。
5.在社交网络交流风俗店铺的嫖娼体验:
被带走同行调查,社会性死亡,一旦查实,店铺因违反防止法被捣毁。


这个是目前世界上,在自由社会对事实卖淫压制力最强的法律体系(去掉自由社会的前提无疑伪北韩更强),同时最大限度地为有嫌疑的性工作者找回了性交易被让渡出去的人身与社交尊严处分权。

当然,日本的体系虽然领跑世界,也还在路上,目前也有两个缺陷,
一是禁止嫖娼但没写罚则,这是因为嫖娼的未遂罪容易在男性的政治斗争中被滥用;
二是对性行为定义过于狭窄,这是由于性行为-替代性行为-越界按摩-色情表演-色情艺术是一个连续光谱,在哪里按剥削性质来切断争论不休,刑法按照谦抑性只设置底线,是否提高有待公论。





虽然中国身处日本文化圈,同时接受苏日两国的大陆法系而在字面上禁止了卖淫。具体体现为中国刑法里的第358~361四条,另有拐卖妇女吸收强迫卖淫情节,和治安处罚法里诸位习以为常的拘留十五天。
但是对比日本就能看出来中国的司法实践是在鼓励组织卖淫者捂住受迫卖淫者的发声,远离政府和社会公开讨论的视野。在中国,卖淫业各方的待遇是这样的
1.自行招嫖卖淫:拘留十五天,放出来不管,累犯无对策。
2.有性病时自行卖淫:5年以下有期徒刑
3.组织,容留,强迫,引诱,介绍卖淫:根据各自情节处5年以下、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但新近废除了死刑
4.投资经营可能含性交易行为的娱乐场所,不需要有别于干净娱乐场所的特别报备,不需要上报高危服务人员名单,甚至一般不明示自己与涉嫌性工作者有劳动关系,而且性服务收入抽成均免税。从新闻经验上,少部分只有被公安厅以上单位点名的过分做大店铺会被整体清除,实际处理还需要异地用警。
服务人员遇危险主动举报,按法条是自己拘留十五天而场所经营者五到十年,但普遍异地用警提示实际不可行。
5.嫖娼的,仅有性病的场合:5年以下有期徒刑
6.在网络平台交流嫖娼体验: 无罪且无人追查,全社会普遍将卖淫价格作为物价参考来评价收入或性需求,为打压女性索要彩礼或其他社会地位对价,发明了个新世纪成语叫哄抬逼价

顺口一提,这里2和5是同一法条(360条)的对合双方,看了不由得觉得中国政府俨然已经有一副保护合法交易秩序了的威严形象了。


而因为转入底下的卖淫组织与反政府组织活动要件类似,中共顺便借此赋予自身无差别突击检查权,私自结社组织卖淫变成任意执法的同等检查对象,中央关心私自结社,地方与组织卖淫者狼狈共生,各取所需。甚至还熟练到了利用嫖娼作为不需要被害人映证的性质,当成了拘留一切男性异议人士的口袋罪,也是寻衅滋事罪的有力补充。

在中国,组织卖淫系列罪在男拳社会不告不理、只打击公开与任意执法的共同作用下,判例相比实际可查处数形同虚设; 而对嫖娼的拘留处罚条例可以有效打压一切政府反感的活动,除了嫖娼


所以,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有责任感的东亚人民,
理当一事一议,反对在日本性交易合法化,支持在中国性交易合法化,而这都是为了反对性交易合法化。

之所以在中国支持性交易合法化才是反对性交易合法化这样字面奇怪的真命题,是因为中共当局正在为了虚假的社会主义文明虚假地反对性交易合法化。
公民評論 个人油管频道,欢迎围观、指导!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hLOmp0AXhXhv3qGhkvTFHQ/videos
世界上任何物品和行為都可以是商品,合法交易的前提是你情我願,沒有隱藏的後遺症
回憶里總失眠 新注册用户 現實中迷迷糊糊,回憶里卻總失眠。
支持自愿。二十字二十字二十字二十字二十字二十字二十字二十字
poisson 不再活跃于品葱。
我更加支持图中蓝色地区,也就是私下性交易合法,但是有组织的拉皮条/开妓院不合法。

对于后者的问题,我比较支持@屋下有雨 的论据,那就是对社会风气有影响的,适用于社会契约论。打个更恰当的比喻,就像为什么在街上裸体不应该合法,因为绝大多数人会介意,会觉得不适。假如各位家附近,或者最喜欢的餐馆/咖啡店楼上是青楼,不知能不能接受得了?

对于私下的性交易,因为公众无从得知,不会影响氛围。而且执法非常不具有操作性,更容易像雷洋案,成为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有法却执行不了也会有损法律的尊严。

**该用户被封禁,内容已自动替换**

中国人没有议论美国政治的资格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28279
中文世界任何对美国政治的讨论,本质上都是倒转歧视链的沐猴而冠行为。

所谓拜登川普、左右之争,本质上是自由世界文明人类的分歧,这其中并没有中国人的任何空间。这也是刘仲敬真正想表达、然而无人问津的主旨:中国人,无论持何种护照,都不配参与美国政治的运作。华人右派自以为BLM是最大威胁、自己在捍卫美国自由,而华人左派自以为自己是社会正义的同盟军——然而真相是,华人的每一派都是自由的威胁,而华人反对的每一派都是自由世界有机构成的一部分。没有中国人的世界里,BLM和redneck轮番上镜,无论谁也不会对自由造成根本损害,太阳仍会照常升起;而有了中国人的参与,无论左派、右派还是中立,都只是消灭自由的不同幌子而已。这才是刘仲敬不愿明示、反贼圈不甘承认、文明人类不屑挑明的真相:反华先于一切主义,而有中国人参与的政治即是空谈。

列举「左派犯下的罪行」「大选舞弊的证据」或是「川普犯下的罪」都是毫无意义的行为。你可以问自己:即使这些都是真的,中国人就会因此不去美国了吗?事实显而易见,在「中国人」的存在面前,任何罪恶都不可能让美国成为比中国更邪恶的存在。假如Trump想要称帝甚至独裁,美国的统治还是强于中国;假如Biden真的全靠舞弊推崇白左甚至就是撒旦本人,美国的统治还是强于中国;甚至假如真的存在什么深层政府娈童岛,那岛上最邪恶的恶魔的统治,也必然比最仁慈的中国统治者强千万倍。

中国才是最大的问题和罪恶。在承认这一点之前和之后,谈论美国的政治毫无意义。
复国大侠 反清复明
性交易合法化,看着很美好。但是执行层面问题太多,必然带来逼良为娼、人口买卖、诱奸、漂亮女性自甘堕落等等各种问题,现在政府的执行力根本无法解决这些问题。
道德上不支持,同理心上不支持,但是感觉没有办法……名不存但实至,面对现实吧。

党国是绝无理由支持的,否则就抽1950年前后自己的嘴巴。

但是党国与此同时又是“哦?搞大了是吧?也挺赚是吧?立法合法化它然后收税。”滴滴就是这样的嘛。

感觉就是看党国愿不愿不要这脸了。
雖遠必譴責_棄蔥 已棄蔥,你們慢慢玩吧。
支持。我認為連花時間解釋也多餘。


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字
大肉大葱 观察 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
还没能力满足自己的需要时,拿自己身体换钱,你情我愿的事情,本没什么可说的。但是往往会破坏家庭,本人支持的理由有很多,但是不支持的理由仅仅如此。
流年 保护自己才能有更多发声的机会,生存下去才能有机会为人民服务
        支持台湾性交易合法化,性合法既能增加就业岗位,也能为台湾旅游经济带来推动作用,进而带动其它行业发展;食色性也,性交易在未立法前一直存在,从业利益被侵犯严重,立法后政府能更好的保护从业者的利益;立法要尽可全面,加强法律监管治理,防止女孩被人诱骗,强制卖淫,希望尽可能保护从业者利益。
arthur6021 缺钱缺粮缺妹子
完全支持

但是必须高规格标准的制度

举例来说  我用澳洲的模式 人家合法


1.如果是店家营业(合法妓院)

每个小姐每个月都要接受合格体检,确认安全,并且每半年要上一次课,由政府机关上课,关于性交易,性服务的相关法规跟自我保护课程。

2.严格审核店家,不能有剥削小姐,强迫小姐的行为,否则重罚!

3.提供免费性病体检中心,有专业医生护士提供抽血,验尿检查,看医生拿药都由国家负担,保证性工作者权益。

4.在店家工作的小姐受到店家的保护,如果客人有犯罪,暴力,胁迫,小姐可以随时喊停,并由店家保护,店家与警察局有24小时联系。

5.私人援交女士,必须上网登记,申请工作号码,提交个人每个月体检报告,跟护照身分证资料,并受到国家审核通过,授与合法性工作者号码,才可私接客人。

6.私人性工作者一样每半年要到政府机关上课学习最新法规,跟自我保护的方式。

7.若要私约私人性工作者,必须拍摄证件正反面,约之前传给性工作者存档,以保护自己安全跟权益,若发生事情可以提供给警方。
在座各位都该去好好听听啤梨哥对红灯区的论述  一堆逼都没摸过的青头仔在那嘴强王者真的太丢人现眼了
已退葱的陈士杰 ? 天涯未远 江湖再见
性工作者是全世界最古老的职业,所以既然永远无法避免,那就直接合法。

想当妓女,需要登记,然后政府安排体检,证明没有传染病。到时候持证上岗,政府还能收一笔税。

我是认为,开妓院违法,但是如果单独联系妓女进行交易,这合法。
性交易在任何正常国家都能合法化,在中共治下绝对不行!

原因:不信中共。

性交易合法化什么意思?要产生GDP的。一个又快乐、又产生GDP的东西,你以为中共干起来会有底线?房地产多大泡沫大家忘了吗?如果性交易产生天大的泡沫,就不是强拆了,而是强奸。不是夺取家园,而是逼良为娼,彻底欺凌百姓儿女的肉体。

如果性交易成为房地产一样的支柱产业,每年贡献10万亿这个量级的GDP。一次性交易算它500元,一共是200亿次性交易。假设每个性交易从业人员一年卖400次,需要5000万个妓女妓男。中国14~24岁的年轻人一共才2亿。也就是说,1/4的青少年都要被失身。
什么样的交易叫做性交易

打飞机算不算性交易,如果打飞机不算,那么口算不算,如果口也不算,那么更进一步的算不算。还是只要有性接触就算。

我曾经想,如果买一排机器人,每个房间提供一个机器人提供性服务,这样是不是就合法了呢?

道德上来说机器人和真人的区别是什么

性活动和打飞机的区别又是什么呢?
已隐藏
我沒有理由反對,所以同意性交易合法化。
首先一個自由文明人放棄傳統道德上的堅守,將自己的身體物化成為任人擺佈的商品,實質上是一種墮落,不應該提倡。
所以政府必須要了解這些人的現實情況,以避免因其它原因被迫賣淫。保證這些人只能是少數人。
之後既然本質上是交易,就要盡量按照一般市場的規定,賣淫從業者的物理隱私都不必保留。
至於中國的賣淫問題就是社會經濟文化問題,野蠻國家合法化我是堅決反對的,因為它緩解矛盾忽略社會問題。
性交易其實在另一角度是人道的表現

人的原始本能無非是2樣東西-生存和繁衍    
前者很容易滿足,死不去就可以了;
後者則需要找另一個人類,不過也不需要真正的生BB,只需要性交就夠滿足

前者是絕對值,每個人都吃飽是有可能實現的  
後者是相對值,因為是人選擇同類,並與同性競爭,不可能每個人都選到最優秀的伴侶

所以只要世界上有還有人找不到男女朋友/伴侶,狹義的性交易就永遠會存在(廣義的包括以權/包養/利益/潛規則,先不談)

只要世界上不是每人先天條件都夠好-男男女女都是7分外表,男身高有175,女身材至少有B,性格正常智力正常
就一定會有人找不了另一半,越烏托邦的社會越是如此

找不到另一半意味著[繁衍]這一本能得不到滿足





性交易至少在人道上滿足一個人的本能需要,性這東西其實是很美好的,一個人到死還是老處男/女其實是一件很悲慘的事

負分女/男屌沒有被愛過,沒有享受過和愛人性的美好  至少和性工作者嘗試過有性沒愛的性交
润之的忏悔 反党积极分子
我来帮你们把水搅搅浑。一个卖艺不卖身的艺妓,和一个为了遗产嫁给老头的女子,谁更高尚?
我就不講什麼長篇大論:
1.合法化好處在於好控管,定期健康檢查有助於防止愛滋,而且政府把它當正常職業還可以抽稅。

2.從古至今一直都有的職業:妓女跟政客
既然性交易無法制止,不如反其道而行,開放產業,當然鄰居一定會不爽,,那就找個郊外弄個像荷蘭一樣的紅燈區。

甚至會帶動附近的旅館跟餐廳的產業鏈

----再更
3.你們說的賣身賺錢輕鬆,所以很多人都會跑去賣淫-----想多了
真以為職業賣淫那麼好賺?歐美妓院是要定期培訓性技巧課程的,甚至還要考試
一開始可能真的人數會多,但是人數一多就得跟市場做出區隔:要碼當隨時磨練技巧的高級妓女,要碼當低價流鶯

你覺得哪個受過高等教育的女人願意付出跟普通工作一樣的時間,去萬人騎千人枕?除非她本來就很享受或是急需用錢。
田伯光 ? 天滅中共
我支持合法。原因如下:
1. 可以減少性犯罪 讓一些飢渴的男人/女人有個合法管道發洩一下
2. 安全:妓女必須定時做體檢 證明沒病沒愛滋 可以起到一定程度的預防愛滋病
3. 杜絕扯皮條 逼良為娼 等等行為 娼妓變成freelance服務業者 不需給龜公抽成 同時也要繳稅

當然 以上一切都是在沒有土共的國家才能達成 無論多好的事在土共的手上都會變得扭曲、變味了因為貪官污吏總會鑽漏洞來刮一筆 更何況這種爭議大的事情
TheJamesD 灰名单
本来就该合法化。一个女生,如果她喜欢这种感觉,想通过这个赚钱,为什么不行?????????
如果一个男生他有这种想法,女生愿意,怎么不行?
现在国内很可怕。男女朋友出去,很可能做一次,几天之内要断绝财路。要不然随便一个罪下来,翻身不了。而且还不允许带扑克牌。
转载一篇文章,这篇文章《性产业合法化》通体上把性产业合法化问题通俗易懂的说明清楚了,虽然话糙了些,但理不糙。
支持啊,不合法一樣有性產業,不如合法化納入管理,還能課稅跟避免傳染病以及黑幫暴力。
以身體為謀生的本來就是難在社會生存的,你可以說她懶或拜金,但事實也是如此讓她無法以其他方式在社會謀生,然後她從20多歲紅牌做到30多歲如果還跳不出酒店,就只能開個人工作室,可能還有馬伕能看顧安全,但40 50歲之後呢?流落街頭被欺凌,為了安全繳地痞保護費,更不用說為了攬客不帶套,吸毒的愛滋的都是性產業可能觸及的客層,所以納入管理比較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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