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国内群众对堕胎和可能的10岁暴徒的不同态度?

首先,必须承认,这两个必须从不同维度的对比,而同时,我们先假定,这个男孩是暴徒(只在这个假定下讨论,毕竟天朝事实不重要,释法权也不在百姓)

从量级上来看
堕胎几乎等同于杀以百万计数
而杀暴徒则是只杀一个

从定义上来看
堕胎可能只有一部分是“人”,并开始享有人权,而具体的断点在哪,不好说,是成人型,还是如何?
而暴徒则“肯定是人类”但是还未成年

从态度上来说
几乎都是一边倒
堕胎一边倒反对禁止杀“人”
暴徒一边倒反对杀人

从政治正确来说
堕胎对于大部分年轻人,应该是政治正确,毕竟我自己还活不下去呢,谁管孩子?更别提男性年轻人
后者不好说,既有死者为大的政治正确,也有杀熊孩子的政治正确
rtgzddgh ? 已停用
拉麦复仇法,该隐的后裔,但是这可以理解(指为什么出现这种人,而不是我赞同拉麦复仇法)
旧约部分只出现过同态复仇法的教导,没有变态复仇的。


拉麦对他两个妻子说:
亚大、洗拉,听我的声音;
拉麦的妻子,细听我的话语:
壮年人伤我,我把他杀了;
少年人损我,我把他害了。
若杀该隐,遭报七倍,
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七倍。
 (创世记 4:23-24 和合本)
wonderful 🤬不友善用户
特定文化中,胎兒不是人,未成年是有待完善的人,而暴徒是有欠缺的人。
請將觀察樣本換成12岁弑母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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