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美国排华法案想到中国户籍制度,中国农民!
1953-1985年统购统销,从农民手中至少拿走了价值58亿两黄金的财富,农民选举权仅相当于城市公民的四分之一甚至更少,迁徙自由被剥夺,养老没保障,进城就业遭遇户籍歧视。
河南省委领导到洛阳等地贫困山区调研,有村民感叹说“过去俺农民种粮交税还能为国家做点贡献,现在啥税也不交了,国家还给这补贴那补贴,俺现在一点贡献也没有……说实话,俺心里很惭愧。”此语一出,舆论哗然,称其善良者有之,叹其愚昧者也大有人在。
2006年农业税被废止时,国内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农民似乎也感激万分。然而,为国家建设付出了60年血汗的中国农民并非像村民段中智所言“啥税也不交了”,免除农业税的象征意义要远远大于给农民带来的实际利益,而且农民的现实处境也并非如新闻中描述的那般美妙。
一、60多年来农民有多少财富和权利被拿走?
自新中国成立至今,农民为这个国家不知付出了多少,其劳动创造的财富几乎全部被拿来用于支援国家建设。然而,数十年的血汗奉献,并没有让他们得到更多的实惠和权利,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至今仍旧是“二等公民”。
(一)60年来农民为国家贡献了多少财富?
新中国60多年的经济建设,从农民身上拿走了多少财富呢?恐怕谁也说不清楚,我们只能用一些大而化之的事件和数字去估量这个群体曾经和正在付出多少东西。
1、1949-2003年农民交了近4000亿元的农业税
新中国成立最初几年,农业收入一度占国家财政收人的40%。仅就农业税而言,从1949年到2003年,全国累计征收农业税达3945.66亿元。其中仅1949-1984年征收的农业税额有1000多亿元(王锋《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分析研究》),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兑换成黄金至少11.42亿两(相当于现在10万亿人民币)。
这还仅仅是上交给国家的农业税,并非农民承担的全部税费,而在农民的税费负担中,农业税是最少的,农民称其为“头税”,此外还有上交集体的“三提五统”(指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农村教育统筹、计划生育统筹、优抚对象统筹、民兵训练费和乡村道路建设统筹费),农民称为“二税”,达标集资(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集资、摊派、罚款等)则称为“三税”。(杨青平《皇粮国税——税制流变与王朝兴衰》P223)那“二税”“三税”到底有多少呢?
1957年浙江安吉县有干部曾形象地描述说:“一个农民种五棵稻:一棵是给国家种的,一棵是给社长种的,一棵是给会计种的,一棵是给五保户、公积金种的,一棵才是给自己种的。”
1985年全国农民农业税交了47亿元,而民办教育16亿,供养五保户10亿,照顾烈军属5亿,文化卫生20亿,民工建勤义务工20亿,计划生育32亿,基层于部和脱产人员补贴70亿,乱收费40亿,总汁257亿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农民负担史》编辑委员会编著:《中国农民负担史》第4卷,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4年版,第405页)也就是说,农业税仅仅占农民负担的五分之一不到,同1957年的情况差不多。
1988-1991年,全国农民人均农业税从8.6元增长到10.5元,人均村提留和乡统筹费则由28.86元增长到44.55元,若加上乱收费、乱罚款等社会负担,1991年农民负担约为90元,农业税只占九分之一。(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
2000年的情况据专家测算,全国农民人均缴给国家的税约为45元,缴给乡村集体的费约为185元,用于各种达标活动的集资约为100元.合计330元,三者比例约为1:4:2。农业税只占农民负担的七分之一(杨青平《皇粮国税——税制流变与王朝兴衰》P223)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4000亿农业税仅仅是近60年农民付出的很小一部分,纷繁复杂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才是农民的主要负担,也难怪民谣说;“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
2、1953-1985年统购统销,从农民手中至少拿走了价值58亿两黄金的财富
为了保证城市的粮食供应和稳定粮价,也为了给工业发展积累资金,1953年开始政府开始实行对粮食的统购统销,强制农民低价把粮食卖给国家,农民自己吃的粮食数量和品种也得由国家批准。国家以低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收购和出售粮食,而以高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将工业产品卖给农民,这就形成了“剪刀差”。
国家通过统购统销的“剪刀差”从农村拿走多少财富呢?据王锋博士统计,从1950年到1978年,国家从农业取得了5100亿元收入(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兑换成黄金相当于至少58亿两,至少相当于现在的49万亿人民币),平均每年176亿元;1979年到1994年,国家从农业提取了15000 亿元收入,平均每年937.5亿元。而90 年代以来每年“剪刀差”的绝对额都在1000亿元以上。(数据来自王锋《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分析研究》P51)而据袁瑞珍统计,1953-1985年统购统销过程中农民向国家贡献的财富大约在7000亿到8000亿元。要知道,1978年中国全部国有工业固定资产也只有9600亿。这种“剪刀差”让农村一贫如洗。
统购统销常年过度征购农民余粮,导致农民口粮不足。即便农业大丰收,农民仍吃不饱肚子。刘少奇曾有明确说要牺牲农民保证城市粮食供应和工业建设需要 。农民将这种低价强制购粮的政策成为“暗税”,民谣中说:“暗税最要命”。
3、1959-1961年大饥荒:上千万农民因为过度征粮被饿死
1959-1961年之所以会出现大饥荒,主要是因为大跃进中虚报粮食产量,导致高征购,各省为完成征购指标,逼迫农民把口粮上缴,致使大饥荒蔓延。为了完成征购指标,地方官员无所不用其极。比如安徽凤阳“很多社、队成立了‘查粮小组’、‘调粮突击队’,翻箱倒柜戳地凿壁,逐户搜查,吊打群众,结果不仅将社员自留地收的少量粮食和留下的一点杂粮、种籽没收,就连山芋叶子、鸡蛋、藕粉、现金等亦被以‘反资本主义’为名搜走。”
同时,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基层干部为自己享乐大肆占用农民口粮,导致农民缺粮饿死。如凤阳县“光大队的几个干部有账可查的就吃掉牛肉1800多斤。春天,发给病人的白米、洋面,绝大部分被他们吃掉。大队书记陈荣付,煮牛肉没有柴草,就把社员任光衡的房子扒掉。”
当时实行的政策是保证城市牺牲农村,比如当时京、津、沪三地粮库告急,中央决定牺牲饥荒最严重的四川,让李井泉火速向外调粮。1960年粮食部副部长赵发生说:“四川每年都要调出大量粮食支援全国各地。但四川城市人民每月只吃20斤、19斤;农村食堂每天每天吃四两粮。四川人民把方便让给别人。”(《全国粮食厅长会议简报》,四川南充,1960年2月9日。)这种不顾农民死活的粮食高征购导致了四川成为是饿死人最多的省。
大饥荒中饿死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农民,这三年间农民失去了多少粮食和财富权且不论,仅仅饿死了的人数,至今仍是个谜……
4、1962年至今:农民私有土地被收归集体所有,至今仍无土地所有权
从50年代开始,不仅农民的劳动成果被拿走,就连农民赖以为生的土地,也不再归农民所有,而成为“集体”或国家的财产。
50年代中后期,当农民转入高级合作社后,土改时分给农民的私有土地便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进一步将农民的宅基地也划归集体所有,其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宅基地等等,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
改革开放以后不仅没恢复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反而在宪法层次上明确规定土地集体所有和国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至此,农民不仅在事实上,而且在法理上完全丧失对土地的所有权,从建国初期土地的主人沦落成为现在“集体”土地的雇工,这也成为如今政府和开发商圈地过程中农民无法维护自身利益,最终连土地使用权也完全丧失的根本原因。
5、1962年为了缓解城市粮食压力,城镇人口向农村移民2000万
1959-1961年饥荒威胁着数亿农村人的生命时,为了减轻城市的粮食供应压力,陈云建议中央“动员城市2000万人下乡”。1961-1963年,全国共精简职工1800万人,压缩城市人口2600万人。(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30)后来毛泽东在谈起这一条措施时很感慨地说:“我们的人民好啊!几千万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但他却没有想过2000万人会给饥荒中的农民带来更大的生存压力。
为了防止农村难民进入城市逃难,1959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指示》和《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盲口外流的紧急通知》,严格限制农民进城。即便在大饥荒最严重的时候,也不允许农民逃离农村进入城市。
6、1968-1980年上山下乡运动:知青与农民争土地、争工分、争口粮
1968年毛泽东为降服红卫兵和缓解城市劳动人口压力,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据统计,在1962—1979年期间,全国累计下乡的城镇知识青年有1776万之众,加上几百万的机关干部职工下放农村,总共有2000余万城镇人口流入农村。城市人口转移到农村,必然增加农民的生存压力,知青的到来让农民本就贫苦的生活雪上加霜。官方资料也承认:“在那些人多地少的地区,由于安置人数过多,增加了农民负担,形成与农民争土地、争工分、争口粮的状况,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同样作为这场运动的受害者,知青群体或怀念或控诉,拥有强大的话语权,而农民至今仍然出于失语状态,连表述的机会都没有。
7、60年来农民付出的劳役不计其数
除了上述生命财富损失之外,农民还有一部分巨额劳务付出经常被忽略,这就是摊派在每个农民身上的劳役。这些劳役付出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防汛、公路建勤、修缮校舍等。
以水利建设为例,复旦大学教授张乐天说:“现在国家建水库要投资多少亿?当年都是农民干出来的。那时建设的水利工程,其总量远远超过现在,因为当年遍地开花,全都在干,像红旗渠多著名啊。”水利工程会耗费多少人力呢?以湖北省为例,仅“大跃进”时修建丹江口水利工程就动用了17个县的10万名民工,依靠人力投掷的粘土、沙石,土法建成了一道大坝。放在现在,这需要多大的投入?而在当时,这都是按照义务工摊派给农民的劳役。据统计,上世纪50-70年代,中国水利工程建设 “大跃进”,现有的8.7万座水库大部分建于那个时期,想想就知道当时农民付出了多少。
(二)60年来,政策歧视让农民的公民权利丧失殆尽
农民用生命和财富为国家建设奉献,为政策失误买单,他们得到了什么呢?“二等公民”的特殊待遇,政策上法律上福利上的各种歧视……60多年来,农民丧失了多少权利呢?
1、农民选举权仅相当于城市公民的四分之一甚至更少
建国以来,为了保证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毛泽东强调“在立法上要讲阶级不平等”,从1953年《选举法》开始,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长期以来只有“八分之一选举权”(1979年修改为五分之一,1995年修改为四分之一)。1953年制定选举法时,全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86.7%,而所拥有的全国人大代表数仅占总人数的5%左右。
我国城乡居民选举权“同票不同权”的现象,直到2010年才得以在法律层面上终结。然而据统计,截至2012年2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实有2978人,其中官员、公务员代表2491人,民企员工代表16人(包括农民工3人),农民代表13人(以村党组织书记为主) 。也就是说,真正能够代表八亿农民利益的人大代表仅仅15个(如果村党组织书记能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的话),仅相当于1953年的十分之一,而代表两亿多农民工利益的仅3人。由此可见,虽然法律已经修改,但事实上八亿农民在政治参与上的处境更加边缘化,完全处于被忽略的失语状态。
2、 户籍壁垒森严:农民沦为“二等公民”
户籍,恐怕是农民最痛的伤口。1958年为了限制城市人口增加,防止农民进入城市,全国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当时的公安部长罗瑞卿解释《条例》的制定目的说:“既不能让城市劳动力盲目增加,也不能让农村劳动力外流。”他还批评有的城市机关、单位让“从农村盲目流入城市没有户口的人员”长期居住。
改革开放以后,城乡户籍铁壁更加巩固。国家陆续出台政策强化对户口迁移工作的限制,严格控制“农转非”。
那么,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到底能给人们生活带来多大差别呢?仅以保险福利为例:“1992年,每个有非农业户口的中国人可以从国家那里获得524. 4元钱的保险福利费,若加上440 .3元的无形住房补贴,那么市民户口的身份价值就是964.7元。1992年中国农民的人均纯收人才784元,人均消费水平才648元。也就是说。一纸户口要胜过农民一年的辛劳。” (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121)
对占人口总数80%左右的农民来说,国家福利制度几乎是一片空白。只有少得可怜的几种福利形式,那是农民自办的。“小学是民办的,‘五保户’是农民负担的,修桥、铺路等等一切公共事业无一不是由农民自己来集资。农民住房靠自己建,农民看病掏自己的腰包,农民上了年纪以后靠子女赡养,死亡之后由子女出丧葬费用。生老病死听天命,衣食住行要自谋。”(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121)
正因为如此之大的利益差别,农民们才会想方设法挤破脑袋去赢得一个城市户口,有些妇女甚至不惜献出身体。据《法制日报》1993年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公安局局长陆世长1977年至1991年间以批准农转非户口为诱饵,先后奸淫妇女8人48次,调戏、侮辱妇女5人。这仅仅是法院调查认定的事实。而据有线索的数字,这个色魔在14年间奸淫妇女数则为100多人。(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57)
现在这种情况虽有所改善,但户口壁垒依然等级森严,特别是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这从大学生、研究生找工作时拼命地想在城市落户就可知道其中利害。普通农民想在城市落户,更是难上加难。而2010年广东推行“积分入户”和 重庆的“土地换户口”等措施,说白了就是“要人手不要人民,要户口得交土地”的霸王条款 。
3、1957年至今,迁徙自由被剥夺
伴随户籍制度的确立,农民的迁徙自由也被剥夺了。
1951年公安部颁布《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和1954年制定宪法的时候,其宗旨里还有保障人民居住、迁徙自由的字样。
但从1953年开始,国务院相继发文件指示:“铁道、交通部门在主要铁路沿线和交通要道,要严格查验车票,防止农民流入城市;民政部门应将流入城市和工矿区的农村人口遣返原籍,并严禁他们乞讨;公安机关应当严格户口管理,不得让流入城市的农民取得城市户口;粮食部门不得供应没有城市户口的人员粮食……”层层设卡,想尽办法要阻止农民进城。1957年12月13日,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关于各单位从农村中招用临时工的暂行规定》将农村劳动力彻底地排斥在城市大门之外。这些制度让农民失去了在城市立足的任何可能性。195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更是从制度上否定了农民的迁徙自由权利。(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
1975修改宪法时,把54宪法所规定的“迁徙自由”直接给取消了,我国公民的迁徙自由彻底失去了宪法保障。
改革开放以后,人民依旧没有迁徙自由。法律方面,1982宪法没有恢复“迁徙自由”的条款。参与本次制宪的法学家吴家麟解释说:“有些做不到的就不要写进去。因为有法不依,不如无法。无法盼法,大家还觉得有希望;有法不依,连盼头都没有了。”当时的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长胡乔木则说:“不能让农村人口自由进城。现在城市很困难,有了权利大家便都到城里住来了,那是不能规定的。”
事实上,虽然现在农民能够进城务工,但是无法在城市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连基本的子女入学权利都没有,这种想要农民创造价值又不给农民福利待遇的“迁徙自由”,是对农民的变相掠夺。
4、农民养老没保障,完全处于自生自灭状态
50到80年代,国有企业职工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由国家财政拨款,个人不需缴纳任何费用。而农民养老只能“自力更生”,只有极少数老弱孤寡残疾才获得集体的保障,钱还是由农民自己掏。
80年代以后公务员养老国家全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后,职工养老需自己缴纳部分,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仍是国家全包。而农村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却依旧是农民全部承担养老费用。这种附加身份限定的养老保障制度,有悖于宪法精神。
5、教育上重城市轻农村,农民工子女无法上学,农村大学生比例下降
自新中国建立以来,在教育方面无论是教育经费、重点学校还是教育政策,农村都无法与城市相提并论,长期倾斜的教育政策让占学生数量绝大多数的农村学生一出生便“输在了起跑线上”。
就教育经费而言,2001年我国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城镇平均为95元/人,农村为28元/人,城镇是农村的3.39倍;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城镇平均是146元,农村为45元,城镇是农村的3.24倍。国家投入的农村中小学财政预算一般不够发公办教师的工资,因而教师的办公经费、教学器具和图书资料的购买只得由农民负担。据估算,每年农民缴纳的教育附加费达上百亿元(1998年为165亿元)。实际上,在教育费附加之外,农民还需要参加教育集资(1998年为53亿元)、摊派和支付学校的乱收费。
由于农村教育经费长期投入不足,造成了中小学校数量不足,以致1983年至1998年,7148万农村孩子因无校就读而失去上初中的机会,平均每年失学量为476万名。(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82-88)教育投入上对农民赤裸裸的歧视,导致60%以上的农村学生在接受完义务教育后,不能接受高中和大学教育而回乡务农或外出打工。
农民工子女的入学状况更糟糕,由于城市学校不肯接收没有城市户口的农民工子女,或农民工付不起高昂的借读费,他们只能将子女送进“打工子弟学校”,这些学校不花城市财政一分钱,但仍不被容忍,很所城市强制取缔“打工子弟学校”,仅北京市2011年8月关停的打工子弟学校,就导致3万农民工子女失学。
教育长期的倾斜也导致了从90年代开始重点大学农村学生比例持续下降,统计显示,2011年高等教育招生录取的农村学生约占30%,其中重点大学的农村生比例不到两成,中国农业大学农村生占三分之一,北京大学在2010年只有一成,清华大学2011年来自县以下的学生不足两成,而1980年代清华的农村生大约占二分之一,“出身越底层,上的学校越差”,农民及其子女向上流动的道路越来越窄。
6、农民进城就业遭遇户籍歧视,很多职业被禁止进入
从50年代开始,城市便封闭了就业市场,农村劳动力很难在城市找到工作。 1955年中共中央批示:“一切部门的劳动调配必须纳人计划……不准随便招收人员,更不准从乡村中招收人员”。(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而农民只能安守农村,永远从事农业生产。
改革开放以后,农民虽然被允许进城务工,但干的都是最脏最累的行当,因为很多城市出台政策限制农民进入某些职业,这些职业都是特意留给城市人的。比如1995年上海发布《上海市单位使用和聘用外地劳动力分类管理办法》,将20多个职业作为“不准使用外地劳动力的行业工种”。北京1997年初也开始限制使用外来劳动力,仅有12个行业的200个工种对外来人员开放。2000年初,北京市又决定将限制行业将由过去的5个增加到8个,限制职业由过去的34个增加到103个。(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138-163)
这种对城市居民进行保护性就业的政策至今仍没有改善,对普通农民工就业限制之严尚且不说,仅就大学生就业而言,每年碰到的户口壁垒就不计其数,据统计,“在遭遇过户籍歧视的青年中,有57.9%是农村户口,有78.9%是非本地户口;而在北京地区的调查中,非本地户口求职遭拒的比例达到了惊人的93.9%。”
此外,农民在医疗、生育、维权等方面的状况同样不容乐观。
二、免除农业税并没有给农民减轻多少负担
免除农业税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并没有给农民减轻多少负担,农民的处境也没有多大改观。
(一)免除农业税: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免除农业税,看上去很美,其实更大程度上只具有象征性意义。2006年之前,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专门面向农民征收农业税的国家,当今世界上主要农产品生产国如美国、德国、法国等,不仅早已免除了农民税费,反而给予农民高额的直接补贴。因此,减免农业税,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看,的确可以算作一种对农民的解放。
那么免征农业税到底能给农民带来多大的好处呢?以河南这样的农业大省为例,免征农业税,全省少收税10亿元,如果加上约30%的征税成本的话,每个农民大概少支出或者说增加了20元的收入。而2004年河南农民的平均收入是2550元,把农民的人均收入由2550元提高到2570元,增收幅度不到1%。由此可见,免除农业税对农民增收的实际意义不大。
而且从上边所列农民的税费负担看,各种杂费、杂税,如教育附加费、屠宰税等才是农民增收的根本障碍,这些乱收费的总额数倍于农业税,至今仍没有多大改善。
(二)免除农业税不等于不交税
河南农民段中智感叹“现在啥税也不交了……俺现在一点贡献也没有”,其实这种看法明显是与事实相悖的。农民的农业税虽然免除了,但仍承担着各种杂费杂税。除此之外,农民实际上还承担着很多税种,比如说购买农资的增值税、购买生活消费品的增值税等,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在2005年10月的讲话中说:目前中国农民在购买生产资料等生产过程中交纳的增殖税,每年在4000-5000亿元之间,农民人均交纳的税款在200元以上。农民仅仅在购买生产资料环节就为国家间接地承担如此高额的税收,怎么说农民不是纳税人?
(三)农资价格上涨,抵消政策优惠
农业税免除后,不少地方的农资产品价格不断上涨,这些虽然属于市场行为,却与当地政府的价格管理不无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吞噬”了种粮直接补贴、降低农业税等政策实惠。仅化肥而言,据查2006年底尿素价格约为1500元/吨,2007年涨到尿素价格1700 多元/ 吨,2008年2300 多元;二铵价格则由2006年底的2000元/吨增长到了2008年的4400 多元/吨,翻了一倍多。
如此迅猛的价格增长,农民种地的成本陡然增加,不但政策优惠被抵消,农民的隐形负担不降反增。
(四)二元体制下农民被剥夺状况仍未改善
实际意义不大的免除农业税被宣传得轰轰烈烈,而二元体制下农民被剥夺被歧视的地位基本没有任何改变,在一些方面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比如近年来不断出现的征地风波,某些以城市化名义推进的政策直指农民最后的生存资源——土地。农民“被上楼”,城市“要农民工的劳动力不要农民工,要农民的土地不要失地农民”,血拆悲剧不断上演,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后一点保障也被剥夺。
2004年的征地改革号称能限制官商勾结损害国家利益,保护农民权益……然而据秦晖教授介绍:“这种改革对于国家与农民的利益分配模式没有什么改变,尤其是国家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只许官府‘征地’不许农民(甚至包括‘集体’)‘卖地’、更不许农民讨价还价的规则没有任何改变。”
现行的很多政策法律不仅剥夺农民的权利,甚至歧视农民的生命。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按照2011年的标准来算,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21810元,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仅仅因为户籍差别,城市人口死亡赔偿金就是农村人口的三倍,也就是说,城市人口一条命的价值是农村人口的三倍。“同命不同价”,如此赤裸裸的歧视,连生命权都不能平等,何谈公正?难怪早在1994年四川省合江县一个镇干部敢公然对群众说:“死一个农民算什么?就如同死一只蚂蚁。”(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124)的确,中国农民,命若蝼蚁啊!
结语:
1、农民遭受了如此多的苦难,却依旧憨厚朴实到愚昧的程度,仅仅被免除了几十块钱的农业税,他们便充满感激,这感激背后包含了多少心酸与悲凉。
2、但愿有一天国家能真正不再想方设法从农民身上牟利,能还这个群体以真正的国民地位,真正的生命和权利平等,还他们一个公道。
河南省委领导到洛阳等地贫困山区调研,有村民感叹说“过去俺农民种粮交税还能为国家做点贡献,现在啥税也不交了,国家还给这补贴那补贴,俺现在一点贡献也没有……说实话,俺心里很惭愧。”此语一出,舆论哗然,称其善良者有之,叹其愚昧者也大有人在。
2006年农业税被废止时,国内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农民似乎也感激万分。然而,为国家建设付出了60年血汗的中国农民并非像村民段中智所言“啥税也不交了”,免除农业税的象征意义要远远大于给农民带来的实际利益,而且农民的现实处境也并非如新闻中描述的那般美妙。
一、60多年来农民有多少财富和权利被拿走?
自新中国成立至今,农民为这个国家不知付出了多少,其劳动创造的财富几乎全部被拿来用于支援国家建设。然而,数十年的血汗奉献,并没有让他们得到更多的实惠和权利,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至今仍旧是“二等公民”。
(一)60年来农民为国家贡献了多少财富?
新中国60多年的经济建设,从农民身上拿走了多少财富呢?恐怕谁也说不清楚,我们只能用一些大而化之的事件和数字去估量这个群体曾经和正在付出多少东西。
1、1949-2003年农民交了近4000亿元的农业税
新中国成立最初几年,农业收入一度占国家财政收人的40%。仅就农业税而言,从1949年到2003年,全国累计征收农业税达3945.66亿元。其中仅1949-1984年征收的农业税额有1000多亿元(王锋《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分析研究》),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兑换成黄金至少11.42亿两(相当于现在10万亿人民币)。
这还仅仅是上交给国家的农业税,并非农民承担的全部税费,而在农民的税费负担中,农业税是最少的,农民称其为“头税”,此外还有上交集体的“三提五统”(指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农村教育统筹、计划生育统筹、优抚对象统筹、民兵训练费和乡村道路建设统筹费),农民称为“二税”,达标集资(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集资、摊派、罚款等)则称为“三税”。(杨青平《皇粮国税——税制流变与王朝兴衰》P223)那“二税”“三税”到底有多少呢?
1957年浙江安吉县有干部曾形象地描述说:“一个农民种五棵稻:一棵是给国家种的,一棵是给社长种的,一棵是给会计种的,一棵是给五保户、公积金种的,一棵才是给自己种的。”
1985年全国农民农业税交了47亿元,而民办教育16亿,供养五保户10亿,照顾烈军属5亿,文化卫生20亿,民工建勤义务工20亿,计划生育32亿,基层于部和脱产人员补贴70亿,乱收费40亿,总汁257亿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农民负担史》编辑委员会编著:《中国农民负担史》第4卷,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4年版,第405页)也就是说,农业税仅仅占农民负担的五分之一不到,同1957年的情况差不多。
1988-1991年,全国农民人均农业税从8.6元增长到10.5元,人均村提留和乡统筹费则由28.86元增长到44.55元,若加上乱收费、乱罚款等社会负担,1991年农民负担约为90元,农业税只占九分之一。(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
2000年的情况据专家测算,全国农民人均缴给国家的税约为45元,缴给乡村集体的费约为185元,用于各种达标活动的集资约为100元.合计330元,三者比例约为1:4:2。农业税只占农民负担的七分之一(杨青平《皇粮国税——税制流变与王朝兴衰》P223)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4000亿农业税仅仅是近60年农民付出的很小一部分,纷繁复杂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才是农民的主要负担,也难怪民谣说;“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
2、1953-1985年统购统销,从农民手中至少拿走了价值58亿两黄金的财富
为了保证城市的粮食供应和稳定粮价,也为了给工业发展积累资金,1953年开始政府开始实行对粮食的统购统销,强制农民低价把粮食卖给国家,农民自己吃的粮食数量和品种也得由国家批准。国家以低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收购和出售粮食,而以高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将工业产品卖给农民,这就形成了“剪刀差”。
国家通过统购统销的“剪刀差”从农村拿走多少财富呢?据王锋博士统计,从1950年到1978年,国家从农业取得了5100亿元收入(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兑换成黄金相当于至少58亿两,至少相当于现在的49万亿人民币),平均每年176亿元;1979年到1994年,国家从农业提取了15000 亿元收入,平均每年937.5亿元。而90 年代以来每年“剪刀差”的绝对额都在1000亿元以上。(数据来自王锋《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分析研究》P51)而据袁瑞珍统计,1953-1985年统购统销过程中农民向国家贡献的财富大约在7000亿到8000亿元。要知道,1978年中国全部国有工业固定资产也只有9600亿。这种“剪刀差”让农村一贫如洗。
统购统销常年过度征购农民余粮,导致农民口粮不足。即便农业大丰收,农民仍吃不饱肚子。刘少奇曾有明确说要牺牲农民保证城市粮食供应和工业建设需要 。农民将这种低价强制购粮的政策成为“暗税”,民谣中说:“暗税最要命”。
3、1959-1961年大饥荒:上千万农民因为过度征粮被饿死
1959-1961年之所以会出现大饥荒,主要是因为大跃进中虚报粮食产量,导致高征购,各省为完成征购指标,逼迫农民把口粮上缴,致使大饥荒蔓延。为了完成征购指标,地方官员无所不用其极。比如安徽凤阳“很多社、队成立了‘查粮小组’、‘调粮突击队’,翻箱倒柜戳地凿壁,逐户搜查,吊打群众,结果不仅将社员自留地收的少量粮食和留下的一点杂粮、种籽没收,就连山芋叶子、鸡蛋、藕粉、现金等亦被以‘反资本主义’为名搜走。”
同时,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基层干部为自己享乐大肆占用农民口粮,导致农民缺粮饿死。如凤阳县“光大队的几个干部有账可查的就吃掉牛肉1800多斤。春天,发给病人的白米、洋面,绝大部分被他们吃掉。大队书记陈荣付,煮牛肉没有柴草,就把社员任光衡的房子扒掉。”
当时实行的政策是保证城市牺牲农村,比如当时京、津、沪三地粮库告急,中央决定牺牲饥荒最严重的四川,让李井泉火速向外调粮。1960年粮食部副部长赵发生说:“四川每年都要调出大量粮食支援全国各地。但四川城市人民每月只吃20斤、19斤;农村食堂每天每天吃四两粮。四川人民把方便让给别人。”(《全国粮食厅长会议简报》,四川南充,1960年2月9日。)这种不顾农民死活的粮食高征购导致了四川成为是饿死人最多的省。
大饥荒中饿死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农民,这三年间农民失去了多少粮食和财富权且不论,仅仅饿死了的人数,至今仍是个谜……
4、1962年至今:农民私有土地被收归集体所有,至今仍无土地所有权
从50年代开始,不仅农民的劳动成果被拿走,就连农民赖以为生的土地,也不再归农民所有,而成为“集体”或国家的财产。
50年代中后期,当农民转入高级合作社后,土改时分给农民的私有土地便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进一步将农民的宅基地也划归集体所有,其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宅基地等等,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
改革开放以后不仅没恢复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反而在宪法层次上明确规定土地集体所有和国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至此,农民不仅在事实上,而且在法理上完全丧失对土地的所有权,从建国初期土地的主人沦落成为现在“集体”土地的雇工,这也成为如今政府和开发商圈地过程中农民无法维护自身利益,最终连土地使用权也完全丧失的根本原因。
5、1962年为了缓解城市粮食压力,城镇人口向农村移民2000万
1959-1961年饥荒威胁着数亿农村人的生命时,为了减轻城市的粮食供应压力,陈云建议中央“动员城市2000万人下乡”。1961-1963年,全国共精简职工1800万人,压缩城市人口2600万人。(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30)后来毛泽东在谈起这一条措施时很感慨地说:“我们的人民好啊!几千万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但他却没有想过2000万人会给饥荒中的农民带来更大的生存压力。
为了防止农村难民进入城市逃难,1959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指示》和《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盲口外流的紧急通知》,严格限制农民进城。即便在大饥荒最严重的时候,也不允许农民逃离农村进入城市。
6、1968-1980年上山下乡运动:知青与农民争土地、争工分、争口粮
1968年毛泽东为降服红卫兵和缓解城市劳动人口压力,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据统计,在1962—1979年期间,全国累计下乡的城镇知识青年有1776万之众,加上几百万的机关干部职工下放农村,总共有2000余万城镇人口流入农村。城市人口转移到农村,必然增加农民的生存压力,知青的到来让农民本就贫苦的生活雪上加霜。官方资料也承认:“在那些人多地少的地区,由于安置人数过多,增加了农民负担,形成与农民争土地、争工分、争口粮的状况,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同样作为这场运动的受害者,知青群体或怀念或控诉,拥有强大的话语权,而农民至今仍然出于失语状态,连表述的机会都没有。
7、60年来农民付出的劳役不计其数
除了上述生命财富损失之外,农民还有一部分巨额劳务付出经常被忽略,这就是摊派在每个农民身上的劳役。这些劳役付出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防汛、公路建勤、修缮校舍等。
以水利建设为例,复旦大学教授张乐天说:“现在国家建水库要投资多少亿?当年都是农民干出来的。那时建设的水利工程,其总量远远超过现在,因为当年遍地开花,全都在干,像红旗渠多著名啊。”水利工程会耗费多少人力呢?以湖北省为例,仅“大跃进”时修建丹江口水利工程就动用了17个县的10万名民工,依靠人力投掷的粘土、沙石,土法建成了一道大坝。放在现在,这需要多大的投入?而在当时,这都是按照义务工摊派给农民的劳役。据统计,上世纪50-70年代,中国水利工程建设 “大跃进”,现有的8.7万座水库大部分建于那个时期,想想就知道当时农民付出了多少。
(二)60年来,政策歧视让农民的公民权利丧失殆尽
农民用生命和财富为国家建设奉献,为政策失误买单,他们得到了什么呢?“二等公民”的特殊待遇,政策上法律上福利上的各种歧视……60多年来,农民丧失了多少权利呢?
1、农民选举权仅相当于城市公民的四分之一甚至更少
建国以来,为了保证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毛泽东强调“在立法上要讲阶级不平等”,从1953年《选举法》开始,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长期以来只有“八分之一选举权”(1979年修改为五分之一,1995年修改为四分之一)。1953年制定选举法时,全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86.7%,而所拥有的全国人大代表数仅占总人数的5%左右。
我国城乡居民选举权“同票不同权”的现象,直到2010年才得以在法律层面上终结。然而据统计,截至2012年2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实有2978人,其中官员、公务员代表2491人,民企员工代表16人(包括农民工3人),农民代表13人(以村党组织书记为主) 。也就是说,真正能够代表八亿农民利益的人大代表仅仅15个(如果村党组织书记能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的话),仅相当于1953年的十分之一,而代表两亿多农民工利益的仅3人。由此可见,虽然法律已经修改,但事实上八亿农民在政治参与上的处境更加边缘化,完全处于被忽略的失语状态。
2、 户籍壁垒森严:农民沦为“二等公民”
户籍,恐怕是农民最痛的伤口。1958年为了限制城市人口增加,防止农民进入城市,全国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当时的公安部长罗瑞卿解释《条例》的制定目的说:“既不能让城市劳动力盲目增加,也不能让农村劳动力外流。”他还批评有的城市机关、单位让“从农村盲目流入城市没有户口的人员”长期居住。
改革开放以后,城乡户籍铁壁更加巩固。国家陆续出台政策强化对户口迁移工作的限制,严格控制“农转非”。
那么,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到底能给人们生活带来多大差别呢?仅以保险福利为例:“1992年,每个有非农业户口的中国人可以从国家那里获得524. 4元钱的保险福利费,若加上440 .3元的无形住房补贴,那么市民户口的身份价值就是964.7元。1992年中国农民的人均纯收人才784元,人均消费水平才648元。也就是说。一纸户口要胜过农民一年的辛劳。” (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121)
对占人口总数80%左右的农民来说,国家福利制度几乎是一片空白。只有少得可怜的几种福利形式,那是农民自办的。“小学是民办的,‘五保户’是农民负担的,修桥、铺路等等一切公共事业无一不是由农民自己来集资。农民住房靠自己建,农民看病掏自己的腰包,农民上了年纪以后靠子女赡养,死亡之后由子女出丧葬费用。生老病死听天命,衣食住行要自谋。”(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121)
正因为如此之大的利益差别,农民们才会想方设法挤破脑袋去赢得一个城市户口,有些妇女甚至不惜献出身体。据《法制日报》1993年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公安局局长陆世长1977年至1991年间以批准农转非户口为诱饵,先后奸淫妇女8人48次,调戏、侮辱妇女5人。这仅仅是法院调查认定的事实。而据有线索的数字,这个色魔在14年间奸淫妇女数则为100多人。(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57)
现在这种情况虽有所改善,但户口壁垒依然等级森严,特别是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这从大学生、研究生找工作时拼命地想在城市落户就可知道其中利害。普通农民想在城市落户,更是难上加难。而2010年广东推行“积分入户”和 重庆的“土地换户口”等措施,说白了就是“要人手不要人民,要户口得交土地”的霸王条款 。
3、1957年至今,迁徙自由被剥夺
伴随户籍制度的确立,农民的迁徙自由也被剥夺了。
1951年公安部颁布《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和1954年制定宪法的时候,其宗旨里还有保障人民居住、迁徙自由的字样。
但从1953年开始,国务院相继发文件指示:“铁道、交通部门在主要铁路沿线和交通要道,要严格查验车票,防止农民流入城市;民政部门应将流入城市和工矿区的农村人口遣返原籍,并严禁他们乞讨;公安机关应当严格户口管理,不得让流入城市的农民取得城市户口;粮食部门不得供应没有城市户口的人员粮食……”层层设卡,想尽办法要阻止农民进城。1957年12月13日,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关于各单位从农村中招用临时工的暂行规定》将农村劳动力彻底地排斥在城市大门之外。这些制度让农民失去了在城市立足的任何可能性。195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更是从制度上否定了农民的迁徙自由权利。(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
1975修改宪法时,把54宪法所规定的“迁徙自由”直接给取消了,我国公民的迁徙自由彻底失去了宪法保障。
改革开放以后,人民依旧没有迁徙自由。法律方面,1982宪法没有恢复“迁徙自由”的条款。参与本次制宪的法学家吴家麟解释说:“有些做不到的就不要写进去。因为有法不依,不如无法。无法盼法,大家还觉得有希望;有法不依,连盼头都没有了。”当时的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长胡乔木则说:“不能让农村人口自由进城。现在城市很困难,有了权利大家便都到城里住来了,那是不能规定的。”
事实上,虽然现在农民能够进城务工,但是无法在城市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连基本的子女入学权利都没有,这种想要农民创造价值又不给农民福利待遇的“迁徙自由”,是对农民的变相掠夺。
4、农民养老没保障,完全处于自生自灭状态
50到80年代,国有企业职工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由国家财政拨款,个人不需缴纳任何费用。而农民养老只能“自力更生”,只有极少数老弱孤寡残疾才获得集体的保障,钱还是由农民自己掏。
80年代以后公务员养老国家全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后,职工养老需自己缴纳部分,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仍是国家全包。而农村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却依旧是农民全部承担养老费用。这种附加身份限定的养老保障制度,有悖于宪法精神。
5、教育上重城市轻农村,农民工子女无法上学,农村大学生比例下降
自新中国建立以来,在教育方面无论是教育经费、重点学校还是教育政策,农村都无法与城市相提并论,长期倾斜的教育政策让占学生数量绝大多数的农村学生一出生便“输在了起跑线上”。
就教育经费而言,2001年我国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城镇平均为95元/人,农村为28元/人,城镇是农村的3.39倍;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城镇平均是146元,农村为45元,城镇是农村的3.24倍。国家投入的农村中小学财政预算一般不够发公办教师的工资,因而教师的办公经费、教学器具和图书资料的购买只得由农民负担。据估算,每年农民缴纳的教育附加费达上百亿元(1998年为165亿元)。实际上,在教育费附加之外,农民还需要参加教育集资(1998年为53亿元)、摊派和支付学校的乱收费。
由于农村教育经费长期投入不足,造成了中小学校数量不足,以致1983年至1998年,7148万农村孩子因无校就读而失去上初中的机会,平均每年失学量为476万名。(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82-88)教育投入上对农民赤裸裸的歧视,导致60%以上的农村学生在接受完义务教育后,不能接受高中和大学教育而回乡务农或外出打工。
农民工子女的入学状况更糟糕,由于城市学校不肯接收没有城市户口的农民工子女,或农民工付不起高昂的借读费,他们只能将子女送进“打工子弟学校”,这些学校不花城市财政一分钱,但仍不被容忍,很所城市强制取缔“打工子弟学校”,仅北京市2011年8月关停的打工子弟学校,就导致3万农民工子女失学。
教育长期的倾斜也导致了从90年代开始重点大学农村学生比例持续下降,统计显示,2011年高等教育招生录取的农村学生约占30%,其中重点大学的农村生比例不到两成,中国农业大学农村生占三分之一,北京大学在2010年只有一成,清华大学2011年来自县以下的学生不足两成,而1980年代清华的农村生大约占二分之一,“出身越底层,上的学校越差”,农民及其子女向上流动的道路越来越窄。
6、农民进城就业遭遇户籍歧视,很多职业被禁止进入
从50年代开始,城市便封闭了就业市场,农村劳动力很难在城市找到工作。 1955年中共中央批示:“一切部门的劳动调配必须纳人计划……不准随便招收人员,更不准从乡村中招收人员”。(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而农民只能安守农村,永远从事农业生产。
改革开放以后,农民虽然被允许进城务工,但干的都是最脏最累的行当,因为很多城市出台政策限制农民进入某些职业,这些职业都是特意留给城市人的。比如1995年上海发布《上海市单位使用和聘用外地劳动力分类管理办法》,将20多个职业作为“不准使用外地劳动力的行业工种”。北京1997年初也开始限制使用外来劳动力,仅有12个行业的200个工种对外来人员开放。2000年初,北京市又决定将限制行业将由过去的5个增加到8个,限制职业由过去的34个增加到103个。(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138-163)
这种对城市居民进行保护性就业的政策至今仍没有改善,对普通农民工就业限制之严尚且不说,仅就大学生就业而言,每年碰到的户口壁垒就不计其数,据统计,“在遭遇过户籍歧视的青年中,有57.9%是农村户口,有78.9%是非本地户口;而在北京地区的调查中,非本地户口求职遭拒的比例达到了惊人的93.9%。”
此外,农民在医疗、生育、维权等方面的状况同样不容乐观。
二、免除农业税并没有给农民减轻多少负担
免除农业税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并没有给农民减轻多少负担,农民的处境也没有多大改观。
(一)免除农业税: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免除农业税,看上去很美,其实更大程度上只具有象征性意义。2006年之前,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专门面向农民征收农业税的国家,当今世界上主要农产品生产国如美国、德国、法国等,不仅早已免除了农民税费,反而给予农民高额的直接补贴。因此,减免农业税,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看,的确可以算作一种对农民的解放。
那么免征农业税到底能给农民带来多大的好处呢?以河南这样的农业大省为例,免征农业税,全省少收税10亿元,如果加上约30%的征税成本的话,每个农民大概少支出或者说增加了20元的收入。而2004年河南农民的平均收入是2550元,把农民的人均收入由2550元提高到2570元,增收幅度不到1%。由此可见,免除农业税对农民增收的实际意义不大。
而且从上边所列农民的税费负担看,各种杂费、杂税,如教育附加费、屠宰税等才是农民增收的根本障碍,这些乱收费的总额数倍于农业税,至今仍没有多大改善。
(二)免除农业税不等于不交税
河南农民段中智感叹“现在啥税也不交了……俺现在一点贡献也没有”,其实这种看法明显是与事实相悖的。农民的农业税虽然免除了,但仍承担着各种杂费杂税。除此之外,农民实际上还承担着很多税种,比如说购买农资的增值税、购买生活消费品的增值税等,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在2005年10月的讲话中说:目前中国农民在购买生产资料等生产过程中交纳的增殖税,每年在4000-5000亿元之间,农民人均交纳的税款在200元以上。农民仅仅在购买生产资料环节就为国家间接地承担如此高额的税收,怎么说农民不是纳税人?
(三)农资价格上涨,抵消政策优惠
农业税免除后,不少地方的农资产品价格不断上涨,这些虽然属于市场行为,却与当地政府的价格管理不无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吞噬”了种粮直接补贴、降低农业税等政策实惠。仅化肥而言,据查2006年底尿素价格约为1500元/吨,2007年涨到尿素价格1700 多元/ 吨,2008年2300 多元;二铵价格则由2006年底的2000元/吨增长到了2008年的4400 多元/吨,翻了一倍多。
如此迅猛的价格增长,农民种地的成本陡然增加,不但政策优惠被抵消,农民的隐形负担不降反增。
(四)二元体制下农民被剥夺状况仍未改善
实际意义不大的免除农业税被宣传得轰轰烈烈,而二元体制下农民被剥夺被歧视的地位基本没有任何改变,在一些方面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比如近年来不断出现的征地风波,某些以城市化名义推进的政策直指农民最后的生存资源——土地。农民“被上楼”,城市“要农民工的劳动力不要农民工,要农民的土地不要失地农民”,血拆悲剧不断上演,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后一点保障也被剥夺。
2004年的征地改革号称能限制官商勾结损害国家利益,保护农民权益……然而据秦晖教授介绍:“这种改革对于国家与农民的利益分配模式没有什么改变,尤其是国家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只许官府‘征地’不许农民(甚至包括‘集体’)‘卖地’、更不许农民讨价还价的规则没有任何改变。”
现行的很多政策法律不仅剥夺农民的权利,甚至歧视农民的生命。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按照2011年的标准来算,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21810元,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仅仅因为户籍差别,城市人口死亡赔偿金就是农村人口的三倍,也就是说,城市人口一条命的价值是农村人口的三倍。“同命不同价”,如此赤裸裸的歧视,连生命权都不能平等,何谈公正?难怪早在1994年四川省合江县一个镇干部敢公然对群众说:“死一个农民算什么?就如同死一只蚂蚁。”(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124)的确,中国农民,命若蝼蚁啊!
结语:
1、农民遭受了如此多的苦难,却依旧憨厚朴实到愚昧的程度,仅仅被免除了几十块钱的农业税,他们便充满感激,这感激背后包含了多少心酸与悲凉。
2、但愿有一天国家能真正不再想方设法从农民身上牟利,能还这个群体以真正的国民地位,真正的生命和权利平等,还他们一个公道。
56 个评论
美国的排华法案已经废除,已经向华人道歉!中国的户籍制度何时废除?何时向农民道歉?何时还农民一个公道?

说的很好,中国的农民是最惨的,被压迫了几十年,直到现在农村人的医疗和养老都没有保障。
我始终断定,中国就是一个种族隔离国家,农村等同于殖民地, 先码 以后再详细说
我可以作证。当年修107国道时,我们乡镇在国道附近,村民青壮年被强征拉去做工,只包吃两顿饭,一分工钱都没有发,早上五六点钟就要从家里起床赶早去工地,工地上还死过人。以上就发生在湖北省某县107国道附近的乡镇。
2009年前还要交农业税时,上半年的早稻基本都交农业税了。此外还有农业科技推广费、水利灌溉工程维护费、农村道路维护筹备费、集体自提留款、农村义务教育费、杀猪屠宰费、土特产经济作物费。2008年前我们大队的电费是2.7元/度,收电费的是乡镇干部的亲戚,也是我们村最有钱的人家。抓计划生育的乡镇干部抄家强制拉妇女流产结扎,村支书、妇联主任则提供线索给乡镇干部当眼线拿提成奖励。
2009年后最大的贪渎有如下,所有的农村农业养殖补助都被村干部与乡镇干部扣压;办事开证明都要送肉鸡鱼蛋油或给红包才行;村干部强占私分集体财产;拆毁村民房屋、私占村民田土挪作他用;农村选举都是由乡镇干部指定候选人,并非村民意愿,选票造假;农村建房需要村干部乡镇专管员审批同意,现在已演变为不给村干部乡镇送钱一律不准建房,审批一次送钱已经由前几年的五六千提高到一万以上了;另外最近村村通公路,每户人家按照人口数,一个人头被强征一千元,五口之家就要交五千元修公路费;村乡镇干部支书党员靠以上手段成百万富翁者大有人在。
台湾人,香港人,海外华人一定要看清楚中共党员干部的真实面目,所谓的海外中国爱国留学生十之八九家庭背景是国内的党员干部家庭,他们的挥霍奢靡恰恰是以千千万万的中国人流血又流泪为代价的。
2009年前还要交农业税时,上半年的早稻基本都交农业税了。此外还有农业科技推广费、水利灌溉工程维护费、农村道路维护筹备费、集体自提留款、农村义务教育费、杀猪屠宰费、土特产经济作物费。2008年前我们大队的电费是2.7元/度,收电费的是乡镇干部的亲戚,也是我们村最有钱的人家。抓计划生育的乡镇干部抄家强制拉妇女流产结扎,村支书、妇联主任则提供线索给乡镇干部当眼线拿提成奖励。
2009年后最大的贪渎有如下,所有的农村农业养殖补助都被村干部与乡镇干部扣压;办事开证明都要送肉鸡鱼蛋油或给红包才行;村干部强占私分集体财产;拆毁村民房屋、私占村民田土挪作他用;农村选举都是由乡镇干部指定候选人,并非村民意愿,选票造假;农村建房需要村干部乡镇专管员审批同意,现在已演变为不给村干部乡镇送钱一律不准建房,审批一次送钱已经由前几年的五六千提高到一万以上了;另外最近村村通公路,每户人家按照人口数,一个人头被强征一千元,五口之家就要交五千元修公路费;村乡镇干部支书党员靠以上手段成百万富翁者大有人在。
台湾人,香港人,海外华人一定要看清楚中共党员干部的真实面目,所谓的海外中国爱国留学生十之八九家庭背景是国内的党员干部家庭,他们的挥霍奢靡恰恰是以千千万万的中国人流血又流泪为代价的。
這些農民算是自己作的孽自己承受吧,當年支持共匪竊國,殺地主分田地為虎作倀,最後卻活得比民國還不如,軍閥割據日本侵華時也比這所謂的和平時代活得更像個人。
殺地主搶的田地拿到手,種出來的作物結果還不是要全數上貢給共匪,飽了共匪餓死自己,反抗換來鎮壓,搶到手的田地最後還未有所得,轉眼就被共匪給搶了。
農民兩極化,一小部分農民(共匪)成為主子,大部分只能當共匪的奴隸韭菜。
殺地主搶的田地拿到手,種出來的作物結果還不是要全數上貢給共匪,飽了共匪餓死自己,反抗換來鎮壓,搶到手的田地最後還未有所得,轉眼就被共匪給搶了。
農民兩極化,一小部分農民(共匪)成為主子,大部分只能當共匪的奴隸韭菜。
当时整个中国都是这样,又不是只有农民打土豪,市民也打工厂主资本家的。土改杀人也是被共匪拿枪顶着去杀的,不杀不行!刘少奇曾说土改一定要死人,打死人农民才没有退路,才会跟共产党一条路走到黑!土改的情况随便查查就有,油管都有。跟文革一样,都被裹挟的,如果说自作孽那全国上下都在自作孽!
我妈也被强制结扎了,六个月还是七个月,半夜上我家抓人,我妈吓得挺着个大肚子摸黑爬到房顶上躲,差一点跳楼了。我爸被几个人按在边上。当时我六岁,我站边上亲眼见到几个人追着我妈跑楼顶!
农民一直是中共重点迫害对象,原因正是因为中共靠农民起家。
农民是中国除中共政府以外唯一拥有土地的团体,同时农业永远是一个国家的生命线,再加上农民在宪法里的地位,导致农民一旦觉醒,就会对中共有巨大冲击。但是中国农民太多、农村家族意识极重,中共无法完全掌控,所以中共对待农民的手段一直延续封建时期的方法——架空政治地位,愚化,不发展。
但是在胡时期开始,为了发展经济,部分有地利优势的农村得到了相当的发展,却没有相应政策,导致出现了富农这种神奇的阶级(不再农作却凭农村户口分得大量金钱)。而到了习时期,由于习只懂延续胡的经济政策,但又不能让农民继续壮大下去,便开始大量消灭农村户口,农村户口不得继承,并且开始大力度强占农村土地——最近的打老虎行动就是为了对付不让出土地的农民而做的。
农民是中国除中共政府以外唯一拥有土地的团体,同时农业永远是一个国家的生命线,再加上农民在宪法里的地位,导致农民一旦觉醒,就会对中共有巨大冲击。但是中国农民太多、农村家族意识极重,中共无法完全掌控,所以中共对待农民的手段一直延续封建时期的方法——架空政治地位,愚化,不发展。
但是在胡时期开始,为了发展经济,部分有地利优势的农村得到了相当的发展,却没有相应政策,导致出现了富农这种神奇的阶级(不再农作却凭农村户口分得大量金钱)。而到了习时期,由于习只懂延续胡的经济政策,但又不能让农民继续壮大下去,便开始大量消灭农村户口,农村户口不得继承,并且开始大力度强占农村土地——最近的打老虎行动就是为了对付不让出土地的农民而做的。
你搞錯了吧,當年共產黨還未成功竊國時弄出來的農民運動,這幾個地方的農民可是十分響應的,吃大戶打土豪可是不亦樂乎,反共的是鄉紳地主小資產階級和被共匪侵害的國軍,當年的農民可是共匪的絕對擁護者。
你說共匪竊國後有農民被逼到反共我信,但是在共匪竊國前,絕大部分農民是十分擁護共產黨的,因為他們可以成為既得利益者。
共產黨成功竊國除了是因為國民黨貪污,日本侵華和日本遺留的軍火,最主要原也是因為得到龐大的農民人口所支持。
你說共匪竊國後有農民被逼到反共我信,但是在共匪竊國前,絕大部分農民是十分擁護共產黨的,因為他們可以成為既得利益者。
共產黨成功竊國除了是因為國民黨貪污,日本侵華和日本遺留的軍火,最主要原也是因為得到龐大的農民人口所支持。
49年以前的農民運動已經是血腥暴力阿,怎麼可能沒死人。22年是開端,[殺盡土豪劣紳及一切反動派]可是當時的核心口號。
殺燒搶姦,對地主私刑處決,赤色恐怖當時可是在農民之間盛行阿,後來竊國後的土改和文革都是當年農民運動的廷伸。
殺燒搶姦,對地主私刑處決,赤色恐怖當時可是在農民之間盛行阿,後來竊國後的土改和文革都是當年農民運動的廷伸。

对农民这块实在是从不知情,也不曾了解过。惭愧。谢谢楼主长文科普🌹
中国很大也不可一概而论,胡温十年应该是农民状况最好的时期,不少人因为政府征地一夜暴富,特别是长三角珠三角周边的农民。还有一些农民到城里打工经商读书,很多人在城里有了工作买了房,农民因为有地,所以相对于城市工薪阶层来说多了一条退路。

农民骨子里那种劣根性还在,所以还是留在农村吧,越是偏远地方越是严重,参考某支教女教师洗澡被偷窥事件,高速货车翻车哄抢事件。农村这种地方没有法律概念也没有对错,只有利益和权利,基本就是土共的缩影,让这群人满地窜,后果我也不知道,不过有个名词可以概括:蝗虫
以上就是本人想法,要喷随意
以上就是本人想法,要喷随意

中國的農民,始終生活在土地尋租的社會中沒有被解放,中國沒有被赤化以前實行的是土地私有制,大多數農民是有私有土地的自耕農,是傳統的小農經濟,即使沒有私有土地的農民 也是有高度的經濟自由權的,可以從地主那邊承包土地耕種,打算生產哪些農產品地主是不管的,生產出來的農產品地主也無權支配,農民可以自由的支配,可以留給他們自己,也可以拿去賣給別人,只是定期要繳納土地稅而已,土地稅也是根據,承包土地的面積大小來決定的。
中共佔領中國之後,實行了純粹的農奴制,徹底的剝奪了中國的農民的經濟自由權,土地全部被沒收,農民被發配到生產隊,生產什麼,如何分配全部由中共來決定,農民除了壹年四百斤左右的口糧之外,剩下的糧食必須交給中共。
毛澤東根本沒有解放中國的農民,而是讓中國的農民成為純粹的農奴,很多時候農民連基本的口糧都無法保障,比如壹個農民壹年生產了五百斤的糧食,按理說只要繳納壹百斤糧食就好了,但是各級政府為了討好上級為了徵收更多的糧食會制定農業指標,甚至虛報農業產量,比如只有五百斤卻要上報六百近 農民原本要上繳壹百斤卻必須上繳兩百斤,很多農民因為這樣而遭受飢荒,然後餓死。
毛澤東時代的土地尋租是體現在徵收農產品上邊,按照馬克思的科學社會主義的標準,中國的農民壹直都是農奴,毛澤東時代是建立在井田制基礎上的傳統的農奴制度,毛澤東死後中共實行的是建立在井田制基礎上的佃農制度,毛澤東時代雖然消滅了表面上的土地尋租,但是農民徹底的失去了經濟自由權,就算不必用剩餘勞動去生產地租,但是利用農業生產資料生產出來的生活資料要被中共拿走壹大半,農民除了可以得到中共規定他們應該得到的基本口糧之外,根本沒有任何經濟自由,基本上是壹無所有的,毛澤東死後共匪實行了佃農制度,在土地全部被收歸共匪所有的基礎之上,釋放了壹部份經濟自由權給農民,但是因為農民沒有真正屬於他們自己的土地,中共對他們徵收了幾十年的農業增值稅,中共成了他們的地主,他們要向中共繳納耕地佔用稅 生豬稅 車船稅 由公積金 公益金 行管金 教育費附加 計劃生育費 民兵建設訓練費 鄉村道路建設費和優撫費組成的八項雜稅 村提留鄉統籌作為地租以及農業生產過程中針對種子 化肥 農藥徵收的實質上屬於地租的消費稅,中共依舊可以徵收土地 支配承包權 決定農業用地的用途 壟斷農產品的銷售通路,只要中共願意介入基本上農民無法阻止,中共的村書記與地方政府取代了傳統的地主,成為了土地尋租者,土地被用來作為從事資本尋租的工具的商品屬性始終還是存在的,土地的所有制還是資本尋租者的所有制。中共所謂的取消農業稅只是名義上取消了農業增值稅,可是因為中共本身擁有不受約束的可以進行權力尋租的權力,中共還是可以利用權力開設新的稅收名目掠奪中國農民的財富。因為中國的土地本質上屬於中共,所以中國農民的農業用地是不受保障的,中共可以隨時通過變更土地用途的方式掠奪中國農民的農業用地。中國的農民隨時可能被中共的公檢法稅掠奪,中國的農民的私有財產權在制度層面是沒有保障的。無論中共如何定義中國的土地性質與土地制度,中國名義上的集體土地本質上是被中共支配的,國有土地與集體土地名義上的所有者,廣大中國人民,并沒有實質上支配國有土地與集體土地的權力,因為實行一黨專政的中共是中國的實際統治者。農村的集體資產的實際支配著是村書記,可以承包大量土地開辦企業的人主要是村書記的親信,普通農民通常只有口糧田,如果只是務農,很難維持生活,所以除了種田還要打工。中共雖然在造反的時候反對不動產尋租,宣稱不動產尋租屬於剝奪,建國之後的很多中共貪官都擁有大量的進行不動產尋租的住宅與商鋪,只要這些貪官在政治上沒有站錯隊,就不會被清算,中共本質上是政治流氓。
根據中國農民調查的統計,共匪對農民曾經使用過的掠奪名目主要分為六大類。
集資類——鄉鎮辦公樓集資費、鄉鎮教學樓集資費、鄉鎮科技網集資費、鄉鎮醫療門診部集資費、鄉鎮黨員活動中心集資費、鄉鎮影劇院集資費、建鄉鎮企業集資費、改造鄉鎮環境以及打擊刑事犯罪經費補助集資費……。
管理類——鄉村辦公房修繕費、鄉村幹部差旅費招待費、鄉村黨團員活動費、鄉鎮黨代會人代會會議費……
教育類——民辦教師工資費、公辦教師補貼費、校舍建改造費、學校正常辦公費、報刊圖書資料費、教學儀器與文體器材設備費……
計生類——獨生子女保健費、節育手術營養費、計劃生育委員補貼費;計劃生育小分隊補貼費……
幹部類——黨支部書記補貼費、村委會主任補貼費、會計補貼費;民兵連長補貼費、治安委員補貼費、團支部書記補貼費、婦女主任補貼費、村民小組長誤工補貼費、獸醫員農技員廣播員護林員護坡員報刊
投遞員清潔衛生人員補貼費、電工水工木工瓦工以及村裏安排的壹切勤雜工的補貼費……
訓練類——民兵訓練生活補助費、民兵訓練誤工補助費、看守槍支彈藥執勤補助費……公益類——敬老院建設費、敬老院服務人員補貼費、合作醫療建設費、農村醫務人員補貼費、烈軍屬優待費、殘廢軍人優待費、現役義務兵家屬優待費、老弱病殘復員退伍軍人優待費、工傷民工照顧費、困難戶照顧費、五保戶照顧費……其他類——交通建設義務工補貼費、文明村建設用工補助費、開街建集修路費、宅基規劃費、房屋準建費、種子檢疫費、畜禽防疫費、牲畜保槽費、架設電線費、統壹滅鼠費、派出所民警購置對講機和摩托車費、司法人員服裝費……、村幹部及非生產人員支出費、計劃生育支出費、公益事業與優撫支出費、……
挖空心思類——鄉鎮學校贊助費、輔導費、試卷費、資料費、掃帚費、生豬稅、屠宰稅、增值稅、所得稅、城建稅;或不管養豬與否,壹律按人頭徵收豬頭稅;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時有結婚證書工本費、介紹信費、婚姻公證費、婚前檢查費、婦幼保健費、獨生子女保證金、婚宴消費費、殺豬屠宰稅、結婚綠化費、兒童樂園籌建費、計劃生育保證金、晚育保證金、夫妻恩愛保證金、金婚保證金等14種稅費(源自陳桂棣、春桃:《中國農民調查》)毛澤東說:人的思想壹旦解放,什麼人間奇跡都能創造出來。村鄉鎮幹部能在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時發明“夫妻恩愛保證金”的稅費名目,真是可列入吉尼斯記錄的空前絕後奇跡。
這種暴征橫斂得以暢通無阻後,更加荒謬絕倫挖空心思的掠奪名目就會隨著任何壹項政策法令的頒行而再生。
實際上中國的農民從來就沒有被中共解放從來就沒有真正的翻身,土地尋租本身並沒有因為中共的出現而被消滅,很多的農民給他們所謂的人民政府支付完地租之後,剩下那壹點農業利潤只是勉強維持溫飽,很多人被迫要去做兼職成為廉價的勞動力人口,要去城市裡邊打工,於是形成了壹個中國特有的群體也就是農民工,農民被中共利用去打國民黨成為炮灰,死了很多的人,結果生活並沒有什麼實質上的改善,還是在底層艱苦的生活,從中國的工人與農民的處境中不難看出 即使按照共產國際的標準,中共也沒有統治中國的合法性,中國很多民運人士只是針對結束中共的壹黨專政很有興趣,對於結束中共的壹黨專政之後建立怎樣的憲法確立怎樣的社會制度缺乏設想,關於農業問題中國在結束中共的壹黨專政之後應該首先改革土地制度,在農業用地方面尊重私有產權的基礎上清除土地尋租的空間,也就是說可以購買私有土地但是不能把私有土地承包給自耕農賺取地租,絕對不允許包產到戶的行為,絕對不允許真正從事農業生產的人成為農業雇傭勞動者,絕對不允許只是佔有土地但是卻沒有使用土地進行農業生產的人利用對土地的佔有剝削自耕農,這就從根本上消滅了土地剝削。
私有土地應該允許買賣,因為壹個自由的勞動者尤其是農民,當他們希望不再從事農業生產之後應該有出售土地的自由,但是只能保值或者是適度增值不能謀取暴利,比如某位地主最初購買土地的時候花了多少錢,那些錢相當於多少頭豬的價格土地管理部門要進行統計,比如壹塊土地相當於壹萬頭豬的價格,以後就算物價上漲土地價格上漲貨幣貶值土地出售價格上漲,那位地主出售土地之後只能完全獲得相當於壹萬頭豬的出售價格的土地交易收入,比如那位地主原先購買土地的時候花了相當於壹萬頭豬的價錢比如那個時候壹萬頭豬的售價是壹萬塊錢,等到那位地主出售土地的時候因為物價變動壹萬頭豬相當於兩萬塊錢,那麼那位地主出售土地所獲得的收入中兩萬以內的收入應該全部歸那位地主所有,從而做到不扼殺那位地主原來的奮鬥確保財產保值並且也讓那位地主可以得到壹份持有土地期間對土地的開墾以及維護所做出的貢獻的合理回報。
可是土地的增值除了作為自耕農的地主的努力之外也有社會大眾的努力所以超出兩萬塊錢的部份,剩下增值的部份可以看作是因為是社會進步土地周圍的部份被開發所造成的是社會大眾共同努力的結果所以三分之二要作為社會福利支出,地主只能獲得三分之壹這樣做符合社會公正的原則又可以防止出現土地炒作的狀況有利於避免因為土地造成貧富的兩級分化從而也保障了人民改變生活方式的經濟自由的權利,實現了這兩項政策之後就基本上完成了在社會市場經濟的基礎上重建個人所有制的工作了。
以後土地的交易將完全成為單純以改變生活方式為目的而不再具有炒作土地謀取暴利的功能了,農業用地的合理使用也有有了制度性的保障,這樣做最符合農民的利益,以後他們打算髮展合作社經濟的時候也不會出現因為沒有私有土地而淪為毛澤東時代那種生產隊的農奴了,也不會像中國改革開放之後的半農奴因為沒有私有土地所以必須向黨國支付耕地佔用稅以及購買種子 農藥 化肥過程中的消費稅了,再也不用向黨國支付八項雜費跟村提留鄉統籌了,再也不用繳納公積金、公益金、行管金、教育費附加、計劃生育費、民兵建設訓練費、鄉村道路建設費和優撫費了,也從根本上避免了自由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因為土地私有所出現的地租剝削以及土地兼併的狀況出現,這樣從根本上保證了農民可以在擁有私有土地的基礎上自由的結合,在自由的聯合的集體經濟中充份獲取利益,只有這種符合社會市場經濟原則的土地制度才可以充份的促進中國的農業經濟的進步充份的保障農民的利益。
中共佔領中國之後,實行了純粹的農奴制,徹底的剝奪了中國的農民的經濟自由權,土地全部被沒收,農民被發配到生產隊,生產什麼,如何分配全部由中共來決定,農民除了壹年四百斤左右的口糧之外,剩下的糧食必須交給中共。
毛澤東根本沒有解放中國的農民,而是讓中國的農民成為純粹的農奴,很多時候農民連基本的口糧都無法保障,比如壹個農民壹年生產了五百斤的糧食,按理說只要繳納壹百斤糧食就好了,但是各級政府為了討好上級為了徵收更多的糧食會制定農業指標,甚至虛報農業產量,比如只有五百斤卻要上報六百近 農民原本要上繳壹百斤卻必須上繳兩百斤,很多農民因為這樣而遭受飢荒,然後餓死。
毛澤東時代的土地尋租是體現在徵收農產品上邊,按照馬克思的科學社會主義的標準,中國的農民壹直都是農奴,毛澤東時代是建立在井田制基礎上的傳統的農奴制度,毛澤東死後中共實行的是建立在井田制基礎上的佃農制度,毛澤東時代雖然消滅了表面上的土地尋租,但是農民徹底的失去了經濟自由權,就算不必用剩餘勞動去生產地租,但是利用農業生產資料生產出來的生活資料要被中共拿走壹大半,農民除了可以得到中共規定他們應該得到的基本口糧之外,根本沒有任何經濟自由,基本上是壹無所有的,毛澤東死後共匪實行了佃農制度,在土地全部被收歸共匪所有的基礎之上,釋放了壹部份經濟自由權給農民,但是因為農民沒有真正屬於他們自己的土地,中共對他們徵收了幾十年的農業增值稅,中共成了他們的地主,他們要向中共繳納耕地佔用稅 生豬稅 車船稅 由公積金 公益金 行管金 教育費附加 計劃生育費 民兵建設訓練費 鄉村道路建設費和優撫費組成的八項雜稅 村提留鄉統籌作為地租以及農業生產過程中針對種子 化肥 農藥徵收的實質上屬於地租的消費稅,中共依舊可以徵收土地 支配承包權 決定農業用地的用途 壟斷農產品的銷售通路,只要中共願意介入基本上農民無法阻止,中共的村書記與地方政府取代了傳統的地主,成為了土地尋租者,土地被用來作為從事資本尋租的工具的商品屬性始終還是存在的,土地的所有制還是資本尋租者的所有制。中共所謂的取消農業稅只是名義上取消了農業增值稅,可是因為中共本身擁有不受約束的可以進行權力尋租的權力,中共還是可以利用權力開設新的稅收名目掠奪中國農民的財富。因為中國的土地本質上屬於中共,所以中國農民的農業用地是不受保障的,中共可以隨時通過變更土地用途的方式掠奪中國農民的農業用地。中國的農民隨時可能被中共的公檢法稅掠奪,中國的農民的私有財產權在制度層面是沒有保障的。無論中共如何定義中國的土地性質與土地制度,中國名義上的集體土地本質上是被中共支配的,國有土地與集體土地名義上的所有者,廣大中國人民,并沒有實質上支配國有土地與集體土地的權力,因為實行一黨專政的中共是中國的實際統治者。農村的集體資產的實際支配著是村書記,可以承包大量土地開辦企業的人主要是村書記的親信,普通農民通常只有口糧田,如果只是務農,很難維持生活,所以除了種田還要打工。中共雖然在造反的時候反對不動產尋租,宣稱不動產尋租屬於剝奪,建國之後的很多中共貪官都擁有大量的進行不動產尋租的住宅與商鋪,只要這些貪官在政治上沒有站錯隊,就不會被清算,中共本質上是政治流氓。
根據中國農民調查的統計,共匪對農民曾經使用過的掠奪名目主要分為六大類。
集資類——鄉鎮辦公樓集資費、鄉鎮教學樓集資費、鄉鎮科技網集資費、鄉鎮醫療門診部集資費、鄉鎮黨員活動中心集資費、鄉鎮影劇院集資費、建鄉鎮企業集資費、改造鄉鎮環境以及打擊刑事犯罪經費補助集資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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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類——民辦教師工資費、公辦教師補貼費、校舍建改造費、學校正常辦公費、報刊圖書資料費、教學儀器與文體器材設備費……
計生類——獨生子女保健費、節育手術營養費、計劃生育委員補貼費;計劃生育小分隊補貼費……
幹部類——黨支部書記補貼費、村委會主任補貼費、會計補貼費;民兵連長補貼費、治安委員補貼費、團支部書記補貼費、婦女主任補貼費、村民小組長誤工補貼費、獸醫員農技員廣播員護林員護坡員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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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空心思類——鄉鎮學校贊助費、輔導費、試卷費、資料費、掃帚費、生豬稅、屠宰稅、增值稅、所得稅、城建稅;或不管養豬與否,壹律按人頭徵收豬頭稅;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時有結婚證書工本費、介紹信費、婚姻公證費、婚前檢查費、婦幼保健費、獨生子女保證金、婚宴消費費、殺豬屠宰稅、結婚綠化費、兒童樂園籌建費、計劃生育保證金、晚育保證金、夫妻恩愛保證金、金婚保證金等14種稅費(源自陳桂棣、春桃:《中國農民調查》)毛澤東說:人的思想壹旦解放,什麼人間奇跡都能創造出來。村鄉鎮幹部能在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時發明“夫妻恩愛保證金”的稅費名目,真是可列入吉尼斯記錄的空前絕後奇跡。
這種暴征橫斂得以暢通無阻後,更加荒謬絕倫挖空心思的掠奪名目就會隨著任何壹項政策法令的頒行而再生。
實際上中國的農民從來就沒有被中共解放從來就沒有真正的翻身,土地尋租本身並沒有因為中共的出現而被消滅,很多的農民給他們所謂的人民政府支付完地租之後,剩下那壹點農業利潤只是勉強維持溫飽,很多人被迫要去做兼職成為廉價的勞動力人口,要去城市裡邊打工,於是形成了壹個中國特有的群體也就是農民工,農民被中共利用去打國民黨成為炮灰,死了很多的人,結果生活並沒有什麼實質上的改善,還是在底層艱苦的生活,從中國的工人與農民的處境中不難看出 即使按照共產國際的標準,中共也沒有統治中國的合法性,中國很多民運人士只是針對結束中共的壹黨專政很有興趣,對於結束中共的壹黨專政之後建立怎樣的憲法確立怎樣的社會制度缺乏設想,關於農業問題中國在結束中共的壹黨專政之後應該首先改革土地制度,在農業用地方面尊重私有產權的基礎上清除土地尋租的空間,也就是說可以購買私有土地但是不能把私有土地承包給自耕農賺取地租,絕對不允許包產到戶的行為,絕對不允許真正從事農業生產的人成為農業雇傭勞動者,絕對不允許只是佔有土地但是卻沒有使用土地進行農業生產的人利用對土地的佔有剝削自耕農,這就從根本上消滅了土地剝削。
私有土地應該允許買賣,因為壹個自由的勞動者尤其是農民,當他們希望不再從事農業生產之後應該有出售土地的自由,但是只能保值或者是適度增值不能謀取暴利,比如某位地主最初購買土地的時候花了多少錢,那些錢相當於多少頭豬的價格土地管理部門要進行統計,比如壹塊土地相當於壹萬頭豬的價格,以後就算物價上漲土地價格上漲貨幣貶值土地出售價格上漲,那位地主出售土地之後只能完全獲得相當於壹萬頭豬的出售價格的土地交易收入,比如那位地主原先購買土地的時候花了相當於壹萬頭豬的價錢比如那個時候壹萬頭豬的售價是壹萬塊錢,等到那位地主出售土地的時候因為物價變動壹萬頭豬相當於兩萬塊錢,那麼那位地主出售土地所獲得的收入中兩萬以內的收入應該全部歸那位地主所有,從而做到不扼殺那位地主原來的奮鬥確保財產保值並且也讓那位地主可以得到壹份持有土地期間對土地的開墾以及維護所做出的貢獻的合理回報。
可是土地的增值除了作為自耕農的地主的努力之外也有社會大眾的努力所以超出兩萬塊錢的部份,剩下增值的部份可以看作是因為是社會進步土地周圍的部份被開發所造成的是社會大眾共同努力的結果所以三分之二要作為社會福利支出,地主只能獲得三分之壹這樣做符合社會公正的原則又可以防止出現土地炒作的狀況有利於避免因為土地造成貧富的兩級分化從而也保障了人民改變生活方式的經濟自由的權利,實現了這兩項政策之後就基本上完成了在社會市場經濟的基礎上重建個人所有制的工作了。
以後土地的交易將完全成為單純以改變生活方式為目的而不再具有炒作土地謀取暴利的功能了,農業用地的合理使用也有有了制度性的保障,這樣做最符合農民的利益,以後他們打算髮展合作社經濟的時候也不會出現因為沒有私有土地而淪為毛澤東時代那種生產隊的農奴了,也不會像中國改革開放之後的半農奴因為沒有私有土地所以必須向黨國支付耕地佔用稅以及購買種子 農藥 化肥過程中的消費稅了,再也不用向黨國支付八項雜費跟村提留鄉統籌了,再也不用繳納公積金、公益金、行管金、教育費附加、計劃生育費、民兵建設訓練費、鄉村道路建設費和優撫費了,也從根本上避免了自由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因為土地私有所出現的地租剝削以及土地兼併的狀況出現,這樣從根本上保證了農民可以在擁有私有土地的基礎上自由的結合,在自由的聯合的集體經濟中充份獲取利益,只有這種符合社會市場經濟原則的土地制度才可以充份的促進中國的農業經濟的進步充份的保障農民的利益。
减少农业税的原因是,因为绝大部分农村劳动力都已进城打工,农业税的征收成本已经大于所得税收,另外也不利于大资本进入农业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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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慈欣核心思想就是费拉右派https://pincong.rocks/article/item_id-723648
阿姨有一个著名论断:
费拉右派最后一定会投共,和费拉左派一样。
言外之意,费拉是根本不理解什么是真正的左右的, 他们只能依靠片面的单片机思考,得出一个荒谬的结论,当西方社会做正常运作的时候,他们就会高呼:左派工会剥夺了工作,政府搞了太多钱,财政要崩溃,社会要分裂了。
最后的结果一定是他们发现,也许中国真的做得还比西方左派更好呢?
==========================================
记得著名右派悉尼奶爸有几期节目大谈“战争来临的时候,西方会怎么排华”。就很好的体现了这一点。
节目里面他就主张 - 极端情况下,国家政策要保持一定兽性。所以需要集中营去管理华人。
结果被人指出和《三体》维德的话几乎一样-
失去人性,失去很多。失去兽性,失去一切。
奶爸马上解释,我是反对三体的思想的,对于兽性说,他表示,共产党是正常情况下,也要采取极端的情况,这是不对的,但是真的到了极端的情况下,比如战争状态,还是要保持兽性。
但是显然奶爸没有太深入了解过大刘,因为大刘在很多个采访中都表示,他之所以写黑暗森林法则,就是一种思想实验。这个思想实验就是 -
在非常极端的情况下,兽性会才能保存自己。而人类文明的存亡,无疑是最最最最极端的情况。
这和悉尼奶爸的思想是一致的,大刘从来没说不极端的情况下也要保持兽性,相反他自己评价程心的时候,就表示,程心是道德正常的人,但是正是因为她的道德是正常的,所以在极端情况下她会做出错误判断。最后导致地球毁灭!
世界三大隔离制度
印度
南非
中国
前两个已经废除
印度
南非
中国
前两个已经废除
**该用户被封禁,内容已自动替换**
失蹤人民共和國|了解真相,何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RSDL)」https://pincong.rocks/article/18201
掌握权力的作恶者常常用一些轻描淡写的或者中立的命名来掩饰背后的残暴:“土地改革”、“文化大革命”,字面上完全看不出血腥屠杀的暴虐。“三年自然灾害”、“六四反革命暴乱”,则是无耻地篡改历史、颠倒黑白。“法制教育中心”,其实跟法制和教育没有一毛钱关系,那是遍布全国的任意关押和折磨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也是这样一个不痛不痒的名字。一位良心犯的妻子在丈夫被强迫失踪后心急如焚,但不久后听说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以为是好消息;其实那比“刑事拘留”要可怕得多。这本《失踪人民共和国——来自中国强迫失踪体系的故事》讲述的就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背后那鲜为人知的真相。
从立法沿革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1997刑诉法第57条就有规定,作为监视居住制度的一种特殊形式,适用于无固定居所的犯罪嫌疑人。但在中国警察权力过大、司法制度弊端重重的情况下,这种规定被警察部门、尤其是国保、国安等特务系统所滥用,也就在所难免。中国最知名的民主人士、诺贝尔奖获得者刘晓波,因《08宪章》被捕之后,就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且六个月期满继续关押。刘晓波显然不属于“无固定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而且监视居住应该与家人在一起生活,律师可以随时会见。但是在被监视居住的7个月期间,刘晓波却处在完全失踪的状态。后来据律师透露,刘晓波被监视居住的房间“没有窗户,只有卫生间里有一个小天窗,又不能放风,这7个月过得很压抑。”
刘晓波在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11年监禁,在被关押八年半之后被告知罹患肝癌,并于2017年7月13日在监禁中逝世,如果不是秘密关押场所和监狱的糟糕环境,他很有可能不得上这种病或者可以得到及时治疗。他的妻子刘霞也不时的被失踪,被软禁在家,在毫无任何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断绝她与外界的联系。
2011年的茉莉花镇压,当局大规模绑架、秘密关押维权律师和活动人士,这种黑社会式的犯罪手段,同样是以“国家安全”为借口,并披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合法外衣。人权律师刘士辉(第二章)回忆说:“被特务指令打伤缝针、肋骨剧痛的我,连续五天五夜遭禁眠,所以想进看守所竟然成为我那个时候一厢情愿的奢望。”唐荆陵更是被禁止睡觉长达十天,最后直到他“浑身发抖、双手麻木、心脏感觉不好,生命出现严重危险时,警方才允许每天睡一至两小时。”异议作家野渡野渡曾被关押在广州民警培训中心九十六天,与本书中律师隋牧青(第十章)的关押地点一样,野渡 回忆道:“足足一个月没见过阳光。每天审讯二十二小时,一小时吃饭,一小时是睡觉,这样审到第七天,胃大出血,才停止了此方式。”
华泽编辑的《茉莉花在中國:鎮壓與迫害實錄》记录了47名活动人士的遭遇。我也是其中之一。我被绑架后,秘密关押70天,口头告知是“监视居住”,但从来没有一个人告诉我他们是什么名字,什么单位,什么职务,也没有给我看过工作证、搜查证或其他任何法律文书。我被打耳光、剥夺睡眠、固定姿势、每天24小时被强迫带手铐持续36天、威胁辱骂、强迫写认罪书,种种虐待,一言难尽。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立法上明确属于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但事实上,它不但成了法定羁押场所之外的审前羁押,而且因为不受看守所规则的束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成了比刑事拘留和逮捕更为严厉、更可怕的羁押措施。它大大地方便了警察、特务机构对被监禁者使用酷刑和施加非法压力,事实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的酷刑极为普遍和严重,而且被施以酷刑也难以取证。
当局大概从滥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实践中发现这是一种更方便、更有效的对付民主维权人士的手段,于是在2012年的刑诉法修改中将其扩大化,合法化。2013年施行的刑诉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再制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因此,警方可以任意决定将任何人指定监视居住,警方决定谁将被失踪。这就是目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它是立法讨论过程中争议最大的条文之一,民间有人直接称之为“茉莉花条款”。它把茉莉花镇压期间的强迫失踪合法化,把臭名昭著的党内“双规”扩大化,把私设公堂、黑监狱合法化。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但实际上都是在公安、安全、检察系统专门办案的“培训中心”、“预防基地”、“警示 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或者是经过侦查机关进行安全改造过后的宾馆和招待所等。法律允许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不予通知家属以及不予律师会见,而在实践中,这些特殊情况已经成为常态,导致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事实上就意味着强迫失踪。“强迫失踪”,正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想要达到的效果。
我在2011年被关在三个不同的地方,因为每次转换关押地点都被戴上黑头套,无法知道自己所处位置,但释放后根据同时被关的其他维权者的综合信息,第二个地方应该是位于密云的某处武警培训中心;而第三个地方,根据我掌握的信息,可以完全确定是位于北京昌平十三陵镇的卧虎山庄。这些地方远离市中心,数十名看守轮班随时监控,外界完全无法知晓,对于亲人朋友来说,一个活生生的人就完全失踪了,不知是死是活,这对家人来说是一种极大的精神折磨。
2011年的茉莉花镇压、2015年709大抓捕,维权人士经历的就是这种强迫失踪的恐怖。严重的例子如王全璋律师,在2015年8月被绑架后两年多直到我写下这段文字时,仍没有任何一丝消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野蛮可见一斑,中共当局的残暴可见一斑。2010年中国政府拒绝加入联合国《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已经是不负责任;实践中针对民主人士、人权活动家、宗教人士的强迫失踪大量存在,公然践踏本国法律(有名的例子包括达赖喇嘛确认的班禅喇嘛从1995年5月17日起失踪至今、2009年新疆75事件后大量的维族人被强迫失踪等等);此后竟在刑事诉讼法中把强迫失踪合法化,可谓无耻之尤。
从立法条文和立法本意出发,“指定居所”只能作为监视场所而不能成为讯问场所和羁押场所,但实际上,这些地方不但成为专门的讯问场所,成为比监狱和看守所更严密的“超羁押场所”,更成为恐怖的酷刑中心。长时间剥夺睡眠、拳打脚踢、用电棍电击、长时间戴手铐脚镣、老虎凳、长时间坐吊吊椅、用烟熏眼睛、长时间固定姿势、扇耳光、不给食物和水、不让上厕所、长时间连续审讯、侮辱谩骂、暴力威胁、单独监禁、“包夹”……等等,都是在2011年“茉莉花镇压”和2015年“709大抓捕”中反反复复发生的。
已经披露出来的唐吉田、江天勇、李海、唐荆陵、野渡、谢阳、屠夫吴淦、李和平、李春富等人在失踪期间所受到的种种酷刑,有时候让人不忍卒读。让人尤其愤怒的是强迫喂药,包括李和平、李春富、谢燕益、李姝云、勾洪国在内的等许多709案当事人表示,在被关押期间被强迫服用不明药物,服药后出现程度不同的四肢无力、视力模糊等症状,部分709律师家属在一篇公开信中控诉到:“李春富律师、谢燕益律师、谢阳律师、李和平律师都折磨得和被抓前判若两人,四十几岁的年纪都象六十多岁的老人!李春富律师甚至精神受到严重刺激,意识恍惚,与人接触充满了恐惧!一个心理素质极好、身体健康的律师被折磨成这个样子!709被抓的人几乎全都被强迫服药,服药后肌肉酸痛,头晕目眩,意识不清……给健康人乱吃药,居心何在?”
曾因组织中国民主党而入狱八年的何德普,曾在2002年11月4日至2003年1月27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八十五天:“国保警察把我扒光了衣服按在一张木床上(木板上只有一层塑料布和一块白布单)对我说,按照国家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我们能把你按在床上躺半年,没人知道。国保警察把我交给了他们的二十七名看守看管,他们四人一组,每两小时一换岗,四个看守站立在木床的两侧,各看管我的手腕和脚腕。看守的领导对我说,按照“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被监视居住人的手腕和脚腕应在看管人员的视线之内,被监视人只准躺在床上,不准下床。……每天我都要遭受看守的谩骂、殴打,每天夜里都被四个看守各拉住我的手腕和脚腕,一起用力将我的身体拉成一个大字十几次。由于长时间一个固定姿势躺在木板床上不准动,肩部、背部、胯部与木板接触时间过长,其皮肤处都被硌破了,身下的白布单上留下了许多血迹。”
令人震惊的不仅仅是“暴行的残忍”,而且更是“暴行被实施时的轻率”。我从失去自由的那一瞬间,就立即能感受到。不由分说蒙头绑架、饭还没吃完就被夺走、随手的殴打、随口的威胁谩骂、随随便便地立下一个规矩,都让我痛苦万分。我整日被强迫面壁而坐,有一次一个看守竟然盯着我,不让我闭眼睛。暴政不仅仅体现在屠杀、恶法、腐败和大抓捕上,更体现在琐碎的细节中。本书大量的细节描写,生动地反映了中共政权的反人类面目。
直到现在,我们所知道的大部分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信息都来自于家属的公开信,以及分散性的报道,本书是第一个以更完整的画面呈现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下所遭受的痛苦。
本书的作者之一江孝宇,一位NGO工作者,在第八章中写到:
胖子狞笑着说:“你要不配合就不给你吃的。现在开始就不给你饭吃。你要是继续不配合,连水也不给。”“我们可以让你消失好几年,你老婆孩子也根本找不到你。”“我们可以合法地一直把你关下去!”
另一位受害者陈志修律师(第四章)的遭遇:
“房间很冷,尽管他给了我一条毯子。我仍然不能抵制那种寒冷。我光着身子,一个守卫会进入我的房间,掀起毯子,检查我是否睡觉。他把我推开,打我的脸,……窗帘总是拉着遮住了阳光。 在关我的期间,他们只拉开一次透透气。”
“头三天我的审讯是连续的。……我没有任何休息或食物。 直到第三天他们才给我两个小馒头和一些蔬菜。 两个馒头的大小加在一起也没有我手掌大。我觉得我会失去意识。 由于缺乏食物和睡眠,我总是感到头晕,但我仍然必须接受审讯。如果我坐不稳,在椅子上晃,他们会发出可怕的声音来震醒我。”
另一个作者写到:
“有时我要求喝一瓶水。我会紧紧抓住瓶子在手里,盯着标签看。至少这样可以读到东西。”
我在被关押期间对此也很有体会。因为被剥夺通信、阅读、写作、看电视、听音乐、说话等一切接触人类信息的机会,我有意识地用回忆、自言自语、构思文学作品等方法不让自己疯掉。有一次偶然看到包裹食物的一角报纸,我都很兴奋,终于可以看到一些文字!后来他们给我播放洗脑的纪录片,我听到片中好听的配乐,喜悦之极。
无论是肉体的酷刑还是精神的虐待,都难以用语言来描述和传达。然而最令人痛苦的往往不是酷刑本身。对与被关在黑监狱的良心犯来说,有两件事是更大的折磨:
一个是被迫认罪。本书一个作者描述的认罪过程:
“整个认罪过程是有明确步骤的。首先,他们给了我一个他们已写好的草稿,并要求我手抄一遍。这让我觉得自己有点像小学生,抄整本书,好像那是你应该学习的东西一样。他们不仅让我浪费时间抄供词,当我们开始录音时,还有人站在相机背后,举着大白纸,上面有我要读出的内容。如果我说错了,他们会让我重复一遍。我的每一句话,我说话的速度,我的声音,措辞,一切都必须完全按照他们的需要。如果我说错了,我们会重新再来一次。总而言之,大概用了七个小时。”
民主人士、维权人士是为了捍卫人权、追求自由而走上这条光荣的荆棘路的。但是在巨大的压力——生不如死的酷刑、重刑的威胁、对家人的威胁——之下,一些人被迫认罪,而当局会拿着这些认罪视频到官方电视台上公开播放,以此来混淆视听、打击反抗者的士气、贬低形象、分化支持者,这大概是一个政治犯最难受的时刻。当局的这种企图并不是总能达到目的,但多多少少有其效果。不少人因此承受着被误解、被疏远的痛苦,不少人自觉羞愧而退出维权活动。
另一个是威胁和迫害家人。一般来说,在专制体制下选择成为一名民主人士或人权捍卫者,应该清楚从事这一事业的风险,并且对此有所准备。当喝茶、软禁、劳教、关押和酷刑都无法让我们屈服、无法让我们停止抗争的时候,为了达到最大的威慑目的,将种种痛苦施加到我们的亲人身上,就成为专制当局常常采用、熟练运用的一种手段了。在我的经验里,争取自由的公民们最难以平衡的,就是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的冲突。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下,种种酷刑在持续,一切虐待都有可能,一切信息被剥夺,一丝希望都看不到,软硬兼施之下,威胁家人的做法往往能给被关押者施加最大的压力。很多妥协、屈服、沉默,甚至放弃,是在父母、配偶、孩子等家人遭到迫害威胁或者已经遭到迫害之后而不得已做出的选择。中共也自然清楚这一点。我在香港苹果日报上发表的《中共的政治株连》一文中有专门的列举和论述。
和臭名昭著的中共“双规”制度一样,“指定场所监视居住制度”也是一种“超羁押手段”,因为实践中的异化、并且严重侵犯人权,明显与现代法治文明背道而驰,法学界一直有人呼吁彻底废除之。饱受酷刑的民主人士何德普认为,“中国的监视居住制度是最残忍的酷刑制度之一。”但在一党专制体制之下,缺少司法独立、缺少反映民意的渠道,当局在“维稳”的名义之下明显加强对维权运动的镇压和对社会的严密控制,这种呼吁得不到任何回声。但本书的出版自然有其重要意义:揭露真相,记录苦难,见证罪恶,将是通往正义的道路上不可缺少的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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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彪,人权律师,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目前为纽约大学亚美法研究所做访问学者。他在北京联合创立了两个NGO——分别是2003年的公盟和2010年的北京兴善研究所。由于他活跃的人权工作,分别在2008年和2011年遭到中国秘密警察绑架和拘留。
说一千道一万,这就是中国的国情。迁徙自由得到充分保障。但是,有个别事例不合理,需要改进也正常。面对这...
历史书上没这么写,“从1949年到现在,我们已经有7个国家主席,7个总理,都是来自不同政党的,政党通过竞选的稳定轮替。” 抄错了吧?
不过宋庆龄在病床上快挂掉的时候,确实也做过几天老共的傀儡主席的。
這些農民算是自己作的孽自己承受吧,當年支持共匪竊國,殺地主分田地為虎作倀,最後卻活得比民國還不如,軍...
没办法 即使有觉醒的 也要被愚昧的大多数所裹挟 整个国家都是这样 几十年来
代理的不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才算!1949年以后,中国人民解放了,有了组建政党的自由,全国人民...
感觉你生活在平行世界里,不知道你的教科书是不是也是平行世界里的那种?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实有2978人,其中官员、公务员代表2491人,民企员工代表16人(包括农民工3人),农民代表13人(以村党组织书记为主)"
真 功能界别选举
真 功能界别选举
农民把毛魔捧了出来
结果被毛魔献祭了
不是很合理吗
当初杀地主杀得这么开心
就没想到哪天轮到自己吗
结果被毛魔献祭了
不是很合理吗
当初杀地主杀得这么开心
就没想到哪天轮到自己吗
农民把毛魔捧了出来结果被毛魔献祭了不是很合理吗当初杀地主杀得这么开心就没想到哪天轮到自己吗当初那么多知识分子飞奔延安不是很合理吗?杀资本家工厂主文艺臭老九不是很合理吗?文革互斗不是很合理吗?就没想到哪天轮到自己吗?就农民被欺骗了吗?
求教為什麼要關停打工子弟學校?這麼做的出發點是什麼?
怕集聚生根尾大不掉,把打工者处于随时可以赶走的状态,有用就留,没用就滚,有用是老乡,没用去你娘
当初那么多知识分子飞奔延安不是很合理吗?杀资本家工厂主文艺臭老九不是很合理吗?文革互斗不是很合理吗...
左派知识分子还可以自辩,为的是乌托邦式的理想,他们根本不可能预想到共产的后果
资本家当时不跑,信了共产党那一套,最后落得公私合营,也只是天真
而农民手里可是沾了血的,他们心知肚明自己杀的是谁,抢的是谁,为了避免清算,只能助共产党杀国民党,淮海战役500万农民充当民兵上前线
那个农民是共产党虚构编造出来的,他要交钱交粮没有人阻拦,要是觉得钱多也可以拿出来给别人,没人阻拦,好高尚哈,符合共产党一贯的虚假
农民骨子里那种劣根性还在,所以还是留在农村吧,越是偏远地方越是严重,参考某支教女教师洗澡被偷窥事件,...本以为在品葱如此支性恶臭的言论根本没必要回应,没想到却有这么多点赞的,你们一边控诉共匪的恶毒呼唤自由公义一边却对处于不公的农村如此恶毒,也真够无耻的,这跟共产党有什么区别?你不是真的想要自由民主平等公义等普世价值,只是想要你的自由平等而已,只是怪共匪没给你跟共匪一样的“自由”而已。
好,现在我正式回应一下。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蝗虫”一说是香港人骂大陆跑去香港抢疫苗奶粉医院等公共资源福利的城市人的(农村人可没几个有钱到香港去抢的),这些人除了带来一些消费外对香港毫无贡献却抢完香港的公共福利资源,所以说“蝗虫”虽然难听但并不算过份。
大陆的城市则不同,大陆的城市农村人是主要贡献者,城市的大厦公路建设者是农村人,血汗工厂是农村人,快递外卖街边小吃摊是农村人,环卫清洁工垃圾收理是农村人,城市的建设繁荣运转维护哪一个不是农村人?农村是城市的主意贡献者!农村人干着最脏最累最苦最长的劳动却只拿最少最微薄的工资福利,长期受到不公平不平等的对待,时刻处于歧视压榨之中,是城市欠农村的,不是农村欠城市的,所以你说农村是“蝗虫”不仅无理而且无耻。
至于你说农村劣根性,好像城市人就没有劣根性?我看你就很劣根啊,拿一个农村出的恶性事件来代表整个农村,难道城市就没一个恶性事件?就都是圣人?碰瓷的是不是城市?淘宝撸羊毛是不是城市?平心而论农村是恶性事件是多些,这是因为农村太贫穷太落后人口更多被掠夺的只能恶性竞争自相践踏,但农村贫穷落后是谁造成的?还不是共匪把农村当殖民地掠夺!
如果说农村是贫穷落后闭塞封锁带来了的支性之恶,是愚昧愚蠢的支性,那么你这种信息灵通之人明知道是怎么回事却仍然散发恶毒恶臭之人就是坏恶的支性。
蠢支或可救赎,坏支必下地狱。

無產階級的暴力革命的結果往往是帶頭的少數人成為官僚資產階級,革命成功之後因為被除役 被轉業 被重新安置 被黨派去的工作人員取代所以失去國家暴力機器的基層革命者最終會被詐騙,共產黨領導農民進行的暴力革命的邪惡本質在於革命勝利之後一旦農民放下國家暴力機器之後馬上會成為共產黨掠奪的目標。因為土地的天然營養能力或負載功能所產生的自然收益,屬於素地租金,在中國成為農業增值稅 村提留鄉統籌被共匪佔有。因為社會進步文明發展而增加的社會收益,社會增值或者自然增值而增加的收益屬於經濟地租,在中國成為土地出讓金的收入與高房價收入,被共匪佔有。因為土地所有權人對土地投入勞動或資本所生之收益屬於改良價值所形成之收益,在中國屬於耕地佔用稅被共匪佔有。共匪根本就沒有消滅土地剝削,而是成為土地剝削的受益者。
农村这么恶劣的生存环境要保持道德的高水准,真的很难。但不幸的是很多城里人其实道德更加败坏,而且现在的情况是市场化让中国的传统秩序,家族伦理失去了约束力。所以以后张献忠们出来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是无辜的
最近看到低級黑小明說中國的戶籍制度
才赫然發現這跟世界普是認定的"戶籍"根本不同的東西
好魔幻!
才赫然發現這跟世界普是認定的"戶籍"根本不同的東西
好魔幻!

如果这篇放在知乎上会怎样?
你說對了,就是全國上下都在自作孽。
以民主的觀點來看,國家的惡行是公民要負責阻止的。
以民主的觀點來看,國家的惡行是公民要負責阻止的。
阿姨曾经说过,中国是一个对内殖民的国家
中国的农民就是被殖民的人口
中国的农民就是被殖民的人口
因為農民捧起了共產黨阿
共產黨又怕他們捧另一個黨出來
就瘋狂打壓 歸根究底誰讓他們捧共產黨呢
共產黨又怕他們捧另一個黨出來
就瘋狂打壓 歸根究底誰讓他們捧共產黨呢
我们家的所有土地,宅基地,农田,池塘,就是在胡温统治的十年里被无偿收走的。
整个家族七口人,最后只安置了一个2卧室的安置房,不仅夺走了我们的土地,换成了没有土地的安置房,面积连以前家的连十分之一都没。
而且,这么一个又小又破安置房还是在好多年之后才给安置的,中间好多年的时间居无定所,只能在附近的村子里租一间房,结果因为没有厨房,和流动民工一起混着吃饭,还被感染了肺结核。
以前年纪太小不懂事,现在想起来就觉得心痛。
几代人所有的田地,住房,就这么被无偿地收走了。当时收走的理由说是村集体要搞开发。结果村集体又转手卖给绿地集团建别墅,一百多平米的别墅要卖2000万
把我们家所有的田,池塘,住房全部收走,把我们从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上赶走, 结果钱去了哪里?富了哪些人?
我们这样学历高的,年轻人离开了到了海外定居;留在家乡的没有学历的亲人失去了土地,没有收入,只能靠社会救济过活;他们还很感谢说把他们认定为贫困户的政策,说一个月有那么百把块钱很感激,让我听了尤其觉得心痛。如果不是所有的资产和生产资料被无偿地剥夺,又怎么会沦落到如此贫困的地步。
整个家族七口人,最后只安置了一个2卧室的安置房,不仅夺走了我们的土地,换成了没有土地的安置房,面积连以前家的连十分之一都没。
而且,这么一个又小又破安置房还是在好多年之后才给安置的,中间好多年的时间居无定所,只能在附近的村子里租一间房,结果因为没有厨房,和流动民工一起混着吃饭,还被感染了肺结核。
以前年纪太小不懂事,现在想起来就觉得心痛。
几代人所有的田地,住房,就这么被无偿地收走了。当时收走的理由说是村集体要搞开发。结果村集体又转手卖给绿地集团建别墅,一百多平米的别墅要卖2000万
把我们家所有的田,池塘,住房全部收走,把我们从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上赶走, 结果钱去了哪里?富了哪些人?
我们这样学历高的,年轻人离开了到了海外定居;留在家乡的没有学历的亲人失去了土地,没有收入,只能靠社会救济过活;他们还很感谢说把他们认定为贫困户的政策,说一个月有那么百把块钱很感激,让我听了尤其觉得心痛。如果不是所有的资产和生产资料被无偿地剥夺,又怎么会沦落到如此贫困的地步。
贡产裆的宫有制
大陆农民 就是西游记里 地上人间的百姓!
天上皇宫的一尊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折腾地再惨上贡少不了!
大陆农民 就是西游记里 地上人间的百姓!
天上皇宫的一尊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折腾地再惨上贡少不了!
必然的事,和苏联一样,像快速让国家财政有钱,只能拼命向下压榨,斯大林压榨乌克兰农民死了几百万人,靠征收来的粮食,去西方买机器技术和工程师,顺利实现工业化。
欧美对苏联中国朝鲜这些情况非常清楚,可是只要能赚钱,谁关心对方的钱从哪来的呢?没有人会去关心弱者,偶尔看到了确实会可怜感叹一下,回家后还不是喝咖啡吃牛排享受生活。
欧美对苏联中国朝鲜这些情况非常清楚,可是只要能赚钱,谁关心对方的钱从哪来的呢?没有人会去关心弱者,偶尔看到了确实会可怜感叹一下,回家后还不是喝咖啡吃牛排享受生活。
但小粉红的主要来源就是农村进城的青年,够有趣的。
中國的戶籍制度就是城市殖民農村,「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每當提到戶籍制度,reddit的洋五毛就會說自己去過模範農村,裡面的人生活都很好。噁心。
>> 我可以作证。当年修107国道时,我们乡镇在国道附近,村民青壮年被强征拉去做工,只包吃两顿饭,一...
让Covid清零共产党吧
所以共产党搞什么脱贫攻坚战,这都是还债,应该的,还有脸拿起来吹
支鳖就是竭泽而渔的掠夺一切支民的资源
想起个事
人民币这玩意就是金字塔中的北朝鲜币
顶层持有,则可以拿去兑换外汇,换取支鳖奴隶主们的优渥生活
在底层循环,则就是支民北朝鲜化的无尽地狱
想起个事
人民币这玩意就是金字塔中的北朝鲜币
顶层持有,则可以拿去兑换外汇,换取支鳖奴隶主们的优渥生活
在底层循环,则就是支民北朝鲜化的无尽地狱
支那农民就是最贱的贱畜。
毛腊肉在湖南一煽动,湖南的支那人就去“少奶奶的牙床上滚一滚”了,杀地主,分财产
后来匪在全国动乱,农民被分土地的利益诱惑,主动或被动的投匪附逆,终于神州陆沉
分了土地,杀了地主富农后,当然得到了德行匹配的下场,被腊肉饿死一大批,剩下的子子孙孙沦为贱民
今天的小粉红就是这些农民的后代,他们又在叫嚣杀富人,分民营经济了。动不动就是资本有问题,资本你妈逼啊
很快报应就会来的
永远不要同情农民
毛腊肉在湖南一煽动,湖南的支那人就去“少奶奶的牙床上滚一滚”了,杀地主,分财产
后来匪在全国动乱,农民被分土地的利益诱惑,主动或被动的投匪附逆,终于神州陆沉
分了土地,杀了地主富农后,当然得到了德行匹配的下场,被腊肉饿死一大批,剩下的子子孙孙沦为贱民
今天的小粉红就是这些农民的后代,他们又在叫嚣杀富人,分民营经济了。动不动就是资本有问题,资本你妈逼啊
很快报应就会来的
永远不要同情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