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对于中国农村宅基地开始全面实行收费怎么看?
继卫生费,农业水资源税,厕所粪污处理费,取暖费,农保费,医保费之后,还有一些奇葩村子各种费……农民又要准备交宅基地费了
据说已经通过了两百多个村子试点成功,决定全面向全国69万座行政村和261万座自然村推广,目前已经很多地方开始实施了。但不同地方的收费标准不一样。简单说就是经济发达的地区收费相对高一些。
比如广东陆河县,宅基地超面积的就需要缴纳一次性费用,每平米300块,如果超出了150平米就需要一次性缴纳45000元。湖南汨罗市则是按照等级阶梯进行收费,每年最低1000元。湖南省邵阳县,每平米200元。
其次各地除了收费标准不一样之外,宅基地规定的使用面积也不一样。
一般来说起码有90%的人宅基地不会超过150平方米,但是就是这10%也数量很可观了。要知道根据民政部统计,全国共有691510个行政村,261.7万个自然村,经过了城镇化后,里面总人口依然接近6亿。况且一些人并没有放弃农村宅基地。
虽然这些各种收费看似很少,但是不知道有没有听说过温水煮青蛙,已经实行的卫生费,到时候烧柴做饭又要收污染费……虽然农民可以不交农业税,但是各种费先交一遍再说。
如果想实际了解,建议上地方政府官网查询一下你所在当地宅基地政策以及收费标准!建议趁早做好应对手段!
以下是某个地方的村子公告内容,可能存在提取文字有错漏,仅作参考!不过从内容来看,应该是比较偏僻贫困的地方。
一、宅基地改革政策
(一)本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所宅基地,总面积不能超过167平方米(2.5分),超出面积要缴纳土地占用费。
(二)老宅基以外,又重新建有新宅的,老宅必须无偿交回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不愿意交公自己还要占有使用的,要按面积缴纳土地占用费。
(三)在原有宅基地基础上翻建、改建房屋的,面积不能超过167平方米,超出面积的应退出超占部分,不愿退出超占部分的,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超出面积的部分按一户一宅超占面积有偿使用费标准缴纳占用费。
(四)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icon继承房屋的,必需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交继承协议和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承诺书,且继承的房屋不能私自翻建和重建;对于所继承的老宅上没有房屋或成危房的空闲宅基地,必需退还村集体。
(五)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房屋或符合集体经济成员身份取得的宅基地为一户一宅的,在符合村庄规划的条件下,可以向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申请翻建住房。
(六)村民在符合一户一宅条件下确实需要批新宅基地的,可以提供资料申请再批一所宅基地。
二、一户一宅的认定标准
(一)农户只有一个子女的认定为一户。
(二)农户有2个以上子女的,但只有一个儿子的,不论父母是否随儿子居住,认定为一户。
(三)纯女户的,其中只能有一个个女儿男方到女方家落户并长期在本村居住的认定为一户。
(四)非本村集体经济成员的配偶为本村集体经济成员的,在本村有房屋的,认定为一户。
(五)在本村一户村民有一处或两处以上宅基地的,只要总面积之和不超出167平方米的,认定为一户。
(六)一户中4代人共同居住且人口达到7人以上(含7人),可以定为符合分户条件。

三、处置办法
(一)一户一宅超占部分,可自愿无偿退出,不愿退出的,按规定
缴纳有偿使用费。
(二)一户多宅的,自选一宅居住,其余的退还村集体统一规划使用,不愿意退还的按整宗宅基地面积缴纳有偿使用费。
(三)村内除符合一户一宅的宅基地,其他老业地、个人开垦的荒地以及农户房前屋后空闲地和建新没有交旧的宅基地,村集体一律收回统一管理使用。
(四)农户符合一户一宅,但废弃、闲置一年以上的宅基地村集体收回另行安排(如有特殊情况一年内不能建房的,要种上菜园、果园等,保持整洁有序,可适当放宽年限)。
(五)农户符合一户一宅,但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危房存在安全隐患的,限期1个月内加固修缮或拆除重建,否则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拆除,所需费用由农户承担,拆除后闲置废弃一年以上仍未利用的,由村集体收回另行安排。
(六)对于私搭乱建、占道、残垣断壁房屋15日内自行拆除,否则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拆除,所需费用由农户个人承担,对于拒不配合的农户按照村规民约之规定暂停办理有关手续。
四、宅基地有偿使用标准(这里的标准仅限是图片内容某个地方村的)
例如一户一宅超出部分具体缴纳占用费标准:超出面积1---50平方米的按每年5元/平方米,超出面积51---100平方米的按每年10元/平方米,以此类推,每增加50平方米标准提高5元/平方米。收取方式:可自由选择5年,10年,20年。5年期缴纳可优惠20%,10年期缴纳可优惠25%,20年缴纳期可优惠30%。
据说已经通过了两百多个村子试点成功,决定全面向全国69万座行政村和261万座自然村推广,目前已经很多地方开始实施了。但不同地方的收费标准不一样。简单说就是经济发达的地区收费相对高一些。
比如广东陆河县,宅基地超面积的就需要缴纳一次性费用,每平米300块,如果超出了150平米就需要一次性缴纳45000元。湖南汨罗市则是按照等级阶梯进行收费,每年最低1000元。湖南省邵阳县,每平米200元。
其次各地除了收费标准不一样之外,宅基地规定的使用面积也不一样。
一般来说起码有90%的人宅基地不会超过150平方米,但是就是这10%也数量很可观了。要知道根据民政部统计,全国共有691510个行政村,261.7万个自然村,经过了城镇化后,里面总人口依然接近6亿。况且一些人并没有放弃农村宅基地。
虽然这些各种收费看似很少,但是不知道有没有听说过温水煮青蛙,已经实行的卫生费,到时候烧柴做饭又要收污染费……虽然农民可以不交农业税,但是各种费先交一遍再说。
如果想实际了解,建议上地方政府官网查询一下你所在当地宅基地政策以及收费标准!建议趁早做好应对手段!
以下是某个地方的村子公告内容,可能存在提取文字有错漏,仅作参考!不过从内容来看,应该是比较偏僻贫困的地方。
一、宅基地改革政策
(一)本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所宅基地,总面积不能超过167平方米(2.5分),超出面积要缴纳土地占用费。
(二)老宅基以外,又重新建有新宅的,老宅必须无偿交回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不愿意交公自己还要占有使用的,要按面积缴纳土地占用费。
(三)在原有宅基地基础上翻建、改建房屋的,面积不能超过167平方米,超出面积的应退出超占部分,不愿退出超占部分的,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超出面积的部分按一户一宅超占面积有偿使用费标准缴纳占用费。
(四)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icon继承房屋的,必需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交继承协议和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承诺书,且继承的房屋不能私自翻建和重建;对于所继承的老宅上没有房屋或成危房的空闲宅基地,必需退还村集体。
(五)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房屋或符合集体经济成员身份取得的宅基地为一户一宅的,在符合村庄规划的条件下,可以向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申请翻建住房。
(六)村民在符合一户一宅条件下确实需要批新宅基地的,可以提供资料申请再批一所宅基地。
二、一户一宅的认定标准
(一)农户只有一个子女的认定为一户。
(二)农户有2个以上子女的,但只有一个儿子的,不论父母是否随儿子居住,认定为一户。
(三)纯女户的,其中只能有一个个女儿男方到女方家落户并长期在本村居住的认定为一户。
(四)非本村集体经济成员的配偶为本村集体经济成员的,在本村有房屋的,认定为一户。
(五)在本村一户村民有一处或两处以上宅基地的,只要总面积之和不超出167平方米的,认定为一户。
(六)一户中4代人共同居住且人口达到7人以上(含7人),可以定为符合分户条件。

三、处置办法
(一)一户一宅超占部分,可自愿无偿退出,不愿退出的,按规定
缴纳有偿使用费。
(二)一户多宅的,自选一宅居住,其余的退还村集体统一规划使用,不愿意退还的按整宗宅基地面积缴纳有偿使用费。
(三)村内除符合一户一宅的宅基地,其他老业地、个人开垦的荒地以及农户房前屋后空闲地和建新没有交旧的宅基地,村集体一律收回统一管理使用。
(四)农户符合一户一宅,但废弃、闲置一年以上的宅基地村集体收回另行安排(如有特殊情况一年内不能建房的,要种上菜园、果园等,保持整洁有序,可适当放宽年限)。
(五)农户符合一户一宅,但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危房存在安全隐患的,限期1个月内加固修缮或拆除重建,否则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拆除,所需费用由农户承担,拆除后闲置废弃一年以上仍未利用的,由村集体收回另行安排。
(六)对于私搭乱建、占道、残垣断壁房屋15日内自行拆除,否则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拆除,所需费用由农户个人承担,对于拒不配合的农户按照村规民约之规定暂停办理有关手续。
四、宅基地有偿使用标准(这里的标准仅限是图片内容某个地方村的)
例如一户一宅超出部分具体缴纳占用费标准:超出面积1---50平方米的按每年5元/平方米,超出面积51---100平方米的按每年10元/平方米,以此类推,每增加50平方米标准提高5元/平方米。收取方式:可自由选择5年,10年,20年。5年期缴纳可优惠20%,10年期缴纳可优惠25%,20年缴纳期可优惠30%。
土共靠打土豪分田地赢得了农民的心,现在这是忘本了,农民和工人的根基他们动了,土共离崩塌就更近了
前几年我爸翻盖老房子,宅基地在我爷爷名下,水泥钢筋都用上,像我的户口读大学就从村里出来了,将来要是塌了宅基地就收回去了,盖成永久工程,和碉堡一样了。
费拉帝国的特性就是对内收割
由于当今战力的悬殊 农民反抗是否有效还不一定
由于当今战力的悬殊 农民反抗是否有效还不一定
看來中國經濟問題不是普通的嚴重
這下子是要把韭菜根給砍斷才罷休
這下子是要把韭菜根給砍斷才罷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