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徐州八孩丈夫被刑拘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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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incong.rocks/article/item_id-7351121、高级领导懒得管百姓死活 :
有一个非常明显的事实,就是通报都是“徐州丰县县委宣传部“撰写并发送的,而不是由中央一级的宣传部门,如新华网,环球网,或者观察者网等发的。
这说明,中央领导干部,没人给宣传部门下过指令,说这个事情应该怎么统一定性,应该怎么写。都是地方官员全权负责。
大领导们一个人都没出来说句人话。他它们日理万机,国事大事,就是没有老百姓的事。
一个得了精神病的妇女,被铁链锁着,没有高级领导觉得这个事情有哪里不对。更没有一个人觉得,我作为国家领导人,是不是应该给老百姓多花点钱,改善一下精神病人家庭的福利待遇和减少妇女被拐卖的情况出现。
至于杨某侠,那是常态,中国现在太穷,大家忍一忍,等把美国干掉,这些事情自然就没有了。
中国的皇帝们是不太关心百姓死活的,若是权力稳定,臣子听话,他们可以有闲情逸致去给老百姓点银子抢一抢。当他们自己的龙椅坐得不是很舒服的时候,他们必然不会去关注一个老百姓的苦难。
到了习近平这届,他们甚至都懒得让宣传部门统一口径,任由地方官员自己去乱搞。
2.地方官员极度害怕丢掉乌纱帽。
徐州地方官员知道这个事情之后,第一反应就是害怕自己丢乌纱帽。因为这些地方官老爷知道,若是承认我们这里,老百姓穷得要买媳妇,那等于承认我们无能啊。
这也是为什么第一份通报说 - 我们没有拐卖妇女,没有穷人买卖妇女的情况发生
徐州官老爷们发现事情根本没有平息之后,就只能赶快去真的调查一下 - 这个人到底从哪里来的?到底是不是买的?
他们最后通报了一个故事:
这个女人已经52岁了,父母双亡,没有名字,天生精神病,就一个小名叫小花梅。亲戚觉得这是负担,让人贩子桑某把她卖到苏州。买家反悔了,她就流浪街头,被现在的丈夫捡回家。
我不论故事真假,我就问
几天能查完的事情,
你们这些官老爷,
不到自己丢乌纱帽的时候,
拖十几年也不会去查。
4.谁的运气好,谁的运气坏。
徐州官老爷运气不好,通常这种事情不会发酵,因为每天微博上都有这种事情,通常根本不会产生群体效应。但是徐州这次偏偏就成了全面关注的焦点,一坨鸟屎就这么掉在了徐州官老爷们的嘴巴里。
徐州官老爷运气不是不好,
你家不一定会遭贼,但是当小偷数量越来越的时候,总有一天你家也会被偷。
他们的不作为,一直没人发现,直到2022年了,才被人发觉,原来你们徐州,你们中国今天还有人被锁链拴在房子里,被当作牲畜一样养着。
以至于官老爷们可以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不是我们责任,都是前任的错~习近平总书记一定会保护我们的,因为把我们打倒很简单,但是最后打得是你习近平和中国人的脸。
杨某侠是不幸的。她的精神、身体的疾病在过去,现在和未来也无法有人去关心,去医治。连小粉红都觉得她有精神病,那就是家庭的负担,这种事情很正常。没有人会想政府应该去掏钱给精神残疾群体家庭解困,减负。她甚至可能连基本的行动自由都没有,她的子女也把她当作负担,当作一个工具,而不是一个人。
杨某侠又是极其幸运的,因为
中国有千千万万个像她这样,被拐卖的妇女,
她们去向不明,生死不明,
她们和她们的家人,哭干了眼泪,最后数十年之后,在绝望中,悄悄死去,
无人知晓
杨某侠起码还有人给她去调查,去寻找下落。无论故事是不是编的,大家都想给她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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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间悲剧,我们不希望它再次发生,也希望它能得到尽快的纠正。
公安機關就是無誤的嗎?
软禁这玩意其实中共一直在做,就是没有公开化。
有的事情能说不能做,有的事情能做不能说。
软禁制度和中国的法治是相违背的。
有的事情能说不能做,有的事情能做不能说。
软禁制度和中国的法治是相违背的。
如果你真的是那个人,我认为你发这些的目的是介于行为艺术和反讽之间,因为目前大陆的确是依照你所说的制度这样做的,虽然没有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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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我已经基本确定你就是那个人,不排除“模仿犯”的可能
好的,我已经基本确定你就是那个人,不排除“模仿犯”的可能
?????彻底的强盗逻辑
我建议把你这种人软禁起来
我建议把你这种人软禁起来
中共的社会信用体系,,,徐晓冬限制旅游,,,新疆集中营,,,已完全实现,,,
你的意思是没有证据,只要怀疑你就可以无限期软禁?我怀疑你非蠢即坏,建议封号。
《少数派报告》(英语:The Minority Report)是菲利普·狄克的短篇科幻小说,主要描述一个能够预测犯罪并在罪犯犯罪以前逮捕他们的未来世界。本作初次刊登在《Fantastic Universe》1956年1月号上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he_Minority_Report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he_Minority_Report
以治安为名,侵犯个人权利的事情,中共一直在做。
(一)曾经犯过罪被判刑的;
曾经被判刑的,那么他们已经付出了代价,为什么还要在他们没有再次犯罪的情况下软禁他们?
(二)曾经涉嫌犯罪,但因证据不足被判无罪的;
既然证据不足,那么就应该是清白的,所以你这理论和文革同出一辙
(三)掌握射击,黑客,开锁,散打或其他某种可能用于犯罪的专业技术或能力的;
把锁匠,警察,996的码农,国家武术队,国家射击队的教练都关起来?
(四)被举报犯罪,但找不到足够证据的;
这条与文革同款
(五)对犯罪行为表示同情或赞扬的;
什么是犯罪?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你也可能进监狱的。
(六)宣称要实施犯罪行为,但没有实际实行的;
你的意思是大兴文字狱啦?
(七)对公安机关进行负面评价,或者对公安机关的行为表示过异议的;
公安机关不是人?是人就会犯错,犯错不能说?搞清楚,你自己是纳税人,你养他,他为你服务。
(八)公安机关认为可能犯罪的其他情况。
公安机关看谁,只要不在监狱里,都是潜在的罪犯,你咋不去自首呢?
当奴隶久了,看见自由都不知道是应该与生俱有的。只能说很可悲。
(一)曾经犯过罪被判刑的;
曾经被判刑的,那么他们已经付出了代价,为什么还要在他们没有再次犯罪的情况下软禁他们?
(二)曾经涉嫌犯罪,但因证据不足被判无罪的;
既然证据不足,那么就应该是清白的,所以你这理论和文革同出一辙
(三)掌握射击,黑客,开锁,散打或其他某种可能用于犯罪的专业技术或能力的;
把锁匠,警察,996的码农,国家武术队,国家射击队的教练都关起来?
(四)被举报犯罪,但找不到足够证据的;
这条与文革同款
(五)对犯罪行为表示同情或赞扬的;
什么是犯罪?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你也可能进监狱的。
(六)宣称要实施犯罪行为,但没有实际实行的;
你的意思是大兴文字狱啦?
(七)对公安机关进行负面评价,或者对公安机关的行为表示过异议的;
公安机关不是人?是人就会犯错,犯错不能说?搞清楚,你自己是纳税人,你养他,他为你服务。
(八)公安机关认为可能犯罪的其他情况。
公安机关看谁,只要不在监狱里,都是潜在的罪犯,你咋不去自首呢?
当奴隶久了,看见自由都不知道是应该与生俱有的。只能说很可悲。
不通过司法系统无限期羁押,那司法系统已经成为废纸了,法治就彻底完蛋了。
期待这样制度的正式成立,这样就可以回到20年前,小学生都是自己走路去上学的。
其他且先不说,就第三条,掌握射击,黑客,开锁,散打或其他某种可能用于犯罪的专业技术或能力的也得被软禁?人家锁匠怎么惹你了?学个散打强身健体保护自己也不行了?那中国功夫是不是也得被禁?
有毛病吧!这样的话每个人都有可能被软禁!简直就是强盗逻辑、那还要法律来干嘛?你这理论和文革有的一拼、、
说这话的,是连基本的法治观念都没有吧。 我建议这种人,如果不能从小学读起,那就回炉重造好了。说的就是包子陈全国等一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