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中國社會的一黨專政
作者 付勇
壹黨專政後患無窮
自古以來,不論是中國,還是其他國家,都或多或少地遭受政治災害,相比而言,毛澤東通過壹黨專政造成的政治災害,不管是危害強度,還是損失程度,還是所造成的負面影響,都不僅無出其右,還簡直無以復加;不僅讓其他國家相形見絀,更讓歷代皇帝望塵莫及;不僅造成的危害比歷代皇帝嚴重,連造成的損失也比歷代皇帝慘重,而造成的負面影響比歷代皇帝更深更廣更遠更大!
更不幸的是,毛澤東通過壹黨專政造成的政治災害所衍生的次生災害層出不窮,不僅致使中國喪失了壹個又壹個發展機遇,也致使中華民族失去了壹個又壹個騰飛機會,更致使壹代又壹代炎黃子孫陷入水深火熱之中,導致壹代又壹代百姓飽嘗壹波接壹波的苦難,飽受壹回接壹回的屈辱,飽經壹輪接壹輪的摧殘。
竟然直到現在,壹黨專政都讓中國無法掙脫毛澤東的束縛,都讓中國無法砸開毛澤東壹手打造的鎖鏈,都讓中國無法清除毛澤東思想的流毒。
壹、壹黨專政下的權力更叠
當1976年9月9日毛澤東死了之後,華國鋒在葉劍英、汪東興等人的幫助下發動懷仁堂事變,逮捕了以江青為首的“四人幫”。
1976年10月6日晚,華國鋒以召開政治局常委會討論毛澤東選集第五卷清樣的名義,逮捕江青、王洪文、張春橋、姚文元,隨後又逮捕毛遠新、謝靜宜、遲群等人,並連夜控制了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人民日報社等機關。10月7日,華國鋒接任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壹職,成為中共最高領導人。過後,華國鋒又派遣中央工作組深入四人幫的老家上海,控制了上海市委,粉碎了市委書記馬天水發動民兵叛亂的陰謀。1976年10月14日,中央宣布了粉碎四人幫的消息,為此,舉國沸騰,各地歡慶不已。
粉碎四人幫後,華國鋒以毛生前留下的題字“妳辦事,我放心”,作為他執政合法性的證據,被中共中央政治局壹致推舉為中央委員會主席,隨後在天安門城樓接見了百萬群眾,不僅獲得各方贊揚和擁護,而且從中央到地方,都把他稱作是中國的“英明領袖”,使他的決定具有不可違背的力量。
由於擁戴毛澤東是華國鋒執政的主要合法性來源,因此,在對待毛澤東遺體問題上,華國鋒主持修建了毛主席紀念堂,永遠保留遺體供後人瞻仰。而在對待毛澤東思想的問題上,1977年2月在人民日報上出現了“兩個凡是”的說法,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決策,我們都堅決維護;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們都始終不渝地遵循。”支持這壹主張的中央領導人主要有汪東興、陳錫聯、紀登奎、吳德和陳永貴,這五人和華國鋒在黨內形成了“凡是派”,以毛澤東的生前指示為綱領“抓綱治國”。華國鋒堅持毛澤東生前提出的“在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在各個領域維護毛澤東的權威。而對待四人幫,華國鋒將其定為“極右派”,避免壹切涉及評價文革的言論。
在“英明領袖”時期,華國鋒和他的副手掀起了對他的個人崇拜,華國鋒的畫像與毛澤東並列懸掛,並享有同毛澤東壹樣的擁戴。歌頌華國鋒的歌曲《交城山》也同《東方紅》壹並播送,壹時間全國把他視為了“偉大領袖”的化身。在各大媒體上,以“英明領袖”作為他的代稱,此代稱與“偉大領袖”(毛澤東)不能混用。
打倒四人幫後,面對毛澤東留下的國窮民怨的爛攤子,葉劍英提議讓資歷深厚而有治國理政經驗的鄧小平復出,回到中共最高決策層以穩定局面,華國鋒同意了葉劍英的提議,答應逐步安排。
當時,全國不僅集中批“四人幫”,還連帶批鄧小平。因為鄧小平是在76年天安門事件發生後的不幾天被第三次打倒的,如果這彎子轉得過快,恐怕讓民眾難以適應。於是,華國鋒費盡心機,打算逐步恢復鄧小平正常的政治生活。
對此,華國鋒說:關於鄧小平的問題,在處理“四人幫”問題的過程中反復考慮過,當時提出批鄧反右是正確的。鄧小平的問題是要解決的,實際上也在逐步解決,外電也看出了這個動向。如果壹打倒“四人幫”鄧小平就馬上出來工作,“四人幫”的人會說有人要給鄧小平翻案。小平不是壹個人,是壹層人。如果急著給小平翻案,會帶來問題。因為材料之壹還沒有發,問題沒有澄清,壞人會乘機煽動。
這樣會被動的。人家會不會說是為鄧小平翻案?是不是不繼承毛主席的遺誌?
後來,華國鋒又說:我們同“四人幫”的鬥爭,不是為鄧小平翻案,是反對“四人幫”搞陰謀、搞篡黨奪權。“四人幫”反對毛主席,是極右,抓住這些問題進行鬥爭,才是正確的。如果打倒“四人幫”
就馬上提出解決小平的問題,會引起混亂。鄧小平出來工作的問題,應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頭腦要清醒。還說:小平的問題,要解決,但不要急。我們這樣解決的辦法,小平自己也會理解的。有些不同的看法,不要緊,要引導,要講清楚。
對於華國鋒這種“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解決辦法,葉劍英也是贊成的。他曾對壹位老同誌說:小平是要出來工作,不過要晚壹點。
車子轉彎轉得太急要翻車的。小平這個事是毛主席提的,政治局通過“留黨察看、以觀後效”的。現在壹下子馬上出來不行,要壹個過程,不然真成了“宮廷政變”了。
1977年3月華國鋒召開工作會議,會上有人提議讓鄧小平恢復工作,並認為鄧小平與天安門事件沒有關系。4月10日鄧小平寫信給華國鋒,表示“完全擁護華主席抓綱治國的方針和對當前各種問題的工作部署”,並綿裏藏針地指出“我們必須世世代代地用準確的完整的毛澤東思想來指導我們全黨、全軍和全國人民”。政治局討論了這封信,同意了鄧小平的建議。
由於是葉劍英等人提議鄧小平再復出工作的,加上華國鋒對此作了安排,因此,中共高層以此為基準,逐步為鄧小平打開了政治局的大門,也打開了鄧小平通往最高權力中心的大門。
1977年7月17日,十屆三中全會中決定恢復鄧小平的中共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國務院副總理、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長的職務。而他的支持者胡耀邦、萬裏、趙紫陽也進入了中央委員會。
於是,鄧小平再壹次站在國家高級領導人的位置上,並於1977年7月底公開在北京工人體育場中現身。不久,鄧小平以主管科技文化的國務院副總理身份恢復了日後對中國具有深遠影響的高考,使中國的高等院校得以重新通過統壹考試招收新生。
盡管鄧小平復出後位高權重,但由於華國鋒掌控軍政大權,以致大政並未有任何實質性的改觀,仍然以階級鬥爭“綱”。而鄧小平極力反對的“兩個凡是”,雖受到很大的挑戰,但仍是國家的主流思潮。
因為鄧小平威望和實力還沒有強大到足以取代華的程度,所以,雖然鄧小平的理論已不再是右傾翻案的“逆流”,但是在中國的治國大政當中還遠遠沒有成為主流。
當時,華國鋒壹身兼有黨政軍三大權力,而這是中共高層上前所未有的集權,他的執政理念主要是沿著毛澤東的政治路線前行,不但堅持“兩個凡是”,還提出了“抓綱治國”和“大幹快上”等壹系列主張,積極發展工農生產,結束了文化大革命以來的混亂狀況。在政治上,華國鋒出版毛澤東選集第五卷,堅守毛澤東的指示,以毛澤東生前的指示為綱領,不僅肯定文化大革命,也阻礙黨內對彭德懷以及天安門事件平反的要求,還把批鬥四人幫與評價文化大革命隔離。
在外交上,華國鋒積極發展與紅色高棉和羅馬尼亞、南斯拉夫與北朝鮮的關系,繼續敵視蘇聯,延續毛澤東的三個世界的外交路線,使中越開始交惡。在經濟上,華國鋒延續了“工業學大慶”與“農業學大寨”的文革路線,繼續以大寨作為農業發展的模範,擴大投資,急躁冒進,以致被鄧小平批評為“重復1958年的冒進錯誤”。
盡管華國鋒集權力於壹身,讓鄧小平難施拳腳,但是到了1978年鄧小平不僅已在高層站穩,還手握實權,因為鄧小平屬於中共的元老級別的,既有政治基礎、軍事基礎和革命基礎,也有群眾基礎。而華國鋒從壹個省級幹部到中央當老大,給其他的中央領導思想上造成巨大的思想反差,以致私底下都排斥他,而都擁護鄧小平。
於是,鄧小平在1978年初的全國科學大會上,將知識分子的政治定位從文革時期的底層扭轉稱為“為社會主義服務的知識分子是工人階級的壹部分”,改變了自文革以來知識分子飽受歧視的現象。由於此舉在實質上是改變了共產黨在文革時期的壹大政策,因而,在黨內引發諸多不同聲音,不過,鄧小平及其他的擁護者在政治局的支持和華國鋒的默許下不僅平息了黨內分歧,還使自己的政治地位大幅提高。
1978年2月26日,鄧小平主持召開了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不僅通過了1978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還重申四個現代化的重要性。同年4月5日,中共中央宣布開始為1958年以來被錯劃為右派的人進行平反。這個由胡耀邦帶頭的行動得到了當時大部分中國人的贊許,也讓胡耀邦改革者形象得到廣泛傳播。為了幫鄧小平解決他和華國鋒之間的路線分歧,胡耀邦特意借助《光明日報》5月11日發表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壹標準》壹文,意在批評擁護“兩個凡是”的華國鋒與汪東興。這篇文章在全國被廣泛轉載,為鄧小平上臺打好了輿論基礎。不久,鄧小平那種富有現實主義特點的政治理念得到葉劍英、李先念、陳雲、胡耀邦等多數人的支持,而致使華國鋒、汪東興等成為少數。
1978年12月18日-22日,中共十壹屆三中全會召開,華國鋒依照傳統形式進行了自我批評,結束了他的最高領導生涯。這次會議確立了鄧小平實際最高領導者的地位,不僅對共產黨的政策產生了歷史性的影響,還使中國由毛澤東時代進入鄧小平時代。從此,中共不再以階級鬥爭為綱,而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並被迫拉開改革開放的帷幕。
會議再度重申實事求是和解放思想,批判“兩個凡是”,高度評價了關於真理標準的討論,提出要實施“四個現代化”與“政治路線上最根本的撥亂反正”,並提出“本世紀末達到小康社會水平”的目標。
這次會議上,陳雲被增選為中共中央副主席,胡耀邦、鄧穎超、王震等鄧小平的支持者被增選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在1980年2月召開十壹屆五中全會上,中共中央恢復中共中央書記處總書記壹職,由胡耀邦擔任。由於黨政分開,9月在五屆人大三次會議上,華國鋒辭去國務院總理職務,由趙紫陽接替;此後在10月的九次政治會議上提出請辭中共中央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職位。
11月11日下午,陳雲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作了重要發言。陳雲講了三點意見: 第壹點,揪出“四人幫”,是華國鋒對黨的“壹個很大的貢獻”。那時,華國鋒“是負主要責任的”。但是,揪出“四人幫”以後,我們黨沒有能夠實現心情舒暢、生動活潑這樣的局面,使人“大失所望”。
第二點,“華國鋒同誌當主席不適當”。陳雲說:“那壹天我跟先念同誌到國鋒同誌那裏去的時候提出,國鋒同誌要有自知之明,在畢生的工作裏頭,加號是多少,減號是多少。加號指的正確的,減號指的錯誤的。我講了壹句,希望國鋒同誌珍惜已有貢獻,就是說,不要隨便丟掉已經有的這壹點貢獻。”
第三點,“我認為這件事不能再拖。十二大誰作報告決定下來,哪個當主席哪個作報告。”
當時,到會的29人都發了言。大家在發言中肯定了華國鋒的功勞,但是認為,華國鋒擔任現職是不適當的。
在12月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胡耀邦提出:國鋒同誌繼續當黨的主席、軍委主席,看來黨內多數同誌是不會贊成的,並代表書記處贊賞華國鋒的請辭。
在最後壹天的會議上,華國鋒表示歡迎大家對他的批評,提出辭去中共中央主席和中央軍委主席的職務,並要求在六中全會以前,不再主持中央政治局、中央常委和中央軍委的工作。
中央政治局同意了他不再主持中央工作的意見,但在六中全會作出相關的決定以前,他仍是中央的主席,仍要以中央主席的身份接待外賓。政治局還表示,六中全會將繼續選舉華國鋒為中央政治局常委,選舉他做中央副主席。
為了使黨內軍內高級幹部在思想上有所準備,中央政治局決定把這次會議的內容通知省級常委以上的同誌,並由他們向參加黨的若幹歷史問題的四千名高級幹部傳達。並要求:“為了保證全黨全國全軍的安定團結,中央要求所有上述同誌嚴格保密,絕對不得外泄。”
之後,中共中央政治局壹致通過了《中央政治局會議通報》。這個《通報》向全黨通報了華國鋒在粉碎“四人幫”以後所犯的“左”
的錯誤和其他錯誤,還通報了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向中共十壹屆六中全會建議,同意華國鋒辭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的職務,選舉胡耀邦為中央委員會主席,鄧小平為中央軍委主席。
1981年6月,在鄧小平的主持下,中共十壹屆六中全會通過了此前長達18個月商議、四千余人參加、九次大規模修改完善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幹歷史問題的決議》,並確定關於經濟為中心的基本路線。
會後發布公報中是這麽寫的: “全會壹致同意華國鋒同誌辭去黨中央主席和中央軍委主席職務的請求。全會通過無記名投票,對中央主要領導成員進行了改選和增選,選舉的結果是:胡耀邦同誌為中央委員會主席;趙紫陽同誌為中央委員會副主席;華國鋒同誌為中央委員會副主席;鄧小平同誌為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由中央主席和副主席組成,他們是:胡耀邦、葉劍英、鄧小平、趙紫陽、李先念、陳雲、華國鋒;習仲勛同誌為中央書記處書記。”
總之,在這次全會上,華國鋒正式向中共黨代會提出辭職並經批準同意,離開了權力中心,僅任具象征性意義的中共中央副主席,而胡耀邦雖當選為中央委員會主席,可鄧小平卻當選為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之後在1982年的中共十二大上,華國鋒落選中央政治局委員,完全離開中共領導階層,而鄧小平又當選中國共產黨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從此鄧小平不但成為中國共產黨的主要決策人,也成為中國名副其實的最高領導人。
二、壹黨專政致使改革開放不斷產生變異
其實,早在1978年中共十壹屆三中全會後,鄧小平實際上就已經成為中國最高的領導人,不僅開始領導中共中央打左燈向右轉,還象毛澤東那樣說壹套做壹套,盡管嘴上不斷念刀馬列毛的聖經,可手上卻舉著解放思想的大旗,而腳卻邁上權貴壟斷資本主義的彎路。
壹方面,他借改革不僅徹底破除兩個“凡是”,還使得馬列主義和毛澤東思想名存實亡,借此毀掉馬列毛神的形象;借改革不僅終結“以階級鬥爭為綱”,而確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還使治國方針改頭換面;借改革不僅撤消農村人民公社,放棄吃“大鍋飯”的集體經濟,恢復以農戶為基本生產單位的生產責任制,使生產經營自主權回到農民手中,從而促使農業生產很快得到恢復和發展,而且在公有制和國營經濟上打開缺口,既促進個體經濟發展,又放開私營經濟的手腳,因此,既給國民經濟輸入新鮮的血液,又為城鄉經濟開墾廣闊的沃土。
此外,他借開放逐漸打開國門,不再閉關鎖國,不再只靠自力更生,而通過優惠政策,廣招外商,博引外資,開辦獨資或合資公司,因而使國民經濟得到迅猛發展。其實在引進外資同時,更應借鑒發達國家優越的民主制度,而不該只引資而排斥發達國家先進的價值觀,也不該在國家公共財政支付公共福利方面極為短缺的情況下,還不斷墊付公共財政配套資金用以招商引資,更不該以低人權和犧牲環境與資源為代價,為外商大大降低交易成本,而讓中國不但成為權貴們的樂園,也成為國際金融巨鍔和跨國公司淘金的處女地,以致成為世界的血汗工廠。
另壹方面,盡管鄧小平表面上對政治體制改革有所探討,把民主與法制建設的大門開啟了壹些,並修訂頒發了1982年憲法,還提出廢除領導職務終身制,讓黨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但由於堅持以壹黨專政為核心的四項基本原則,以致他采用拙劣的手段不僅嚴酷壓制民主墻發出的社會呼聲,還把魏京生、徐文立等民運人士投進監獄;不僅到處封堵自由化掀起的民主浪潮,還把總書記胡耀邦罷黜;不僅血腥鎮壓席卷全國的學生愛國民主運動,還把總書記趙紫陽廢黜。總之,盡管在改革開放的潮流候裹挾下,他把專制的發條松動了壹些,但是當有人試圖解開毛澤東編織的極權韁繩,他不但予以嚴厲打擊,還不斷給民眾的政治熱情和民主願望潑倒鏹水。
簡括而言,他借改革開放通過解放思想,走出壹片片意識形態的誤區;通過轉變觀念,拆除壹個個條條框框;通過不斷拓展改革,摸著壹塊塊石頭過河;通過不斷對外開放,打開壹扇扇國門;通過轉換機制,開辟壹條條發展彎路;以至促使國家漸漸轉型,促使社會漸漸轉變,促使人民生活漸漸得到改善。然而,由於他完全繼承中共掛羊頭賣狗肉的傳統,不僅還掛著人民民主的招牌,承接經營壹黨專政,還強制兜售各種假冒偽劣的政治產品,既強迫百姓購買四項基本原則,又強迫百姓消費摸著石頭過河;既強迫百姓買下黑貓白貓理論,又強迫百姓接手壹部分人先富起來;既強迫百姓買入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詭辯,又強迫百姓收購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而不借改革開放的契機,通過政治改革,廢除黨權至上,廢止政治壟斷,廢棄壹黨專政,而鑄就民主,樹立憲政,實行法治,保障人權,擴展自由,落實平等,推行地方自治和軍隊國家化,建立多黨競爭機制,構築分權制衡體系,而徹底砸碎專制的鎖鏈,鋪築中國民主之路,結果導致經濟改革和其它方面改革與政治體制不相適應,以致不但加重延長了社會陣痛,還不斷追加改革開放的各種成本,更走了許多不該走的彎路,付出了許多不該付出的代價,損失了許多不該損失的國有資產。
當江澤民擔任總書記後,因為只顧著埋頭忙於“反和平演變”,所以,不但致使改革停頓乃至倒退,還致使極左勢力伺機對改革反攻倒算,不是批改革姓“資”,就是批改革是復辟資本主義,幾乎壓倒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勢頭。見此,鄧小平毅然決然通過南巡講話,不但讓改革的車輪重新啟動,還把方向盤掌控在自己的手裏,讓中國依照他設計的道路行進。
因此,江澤民不僅象鄧小平壹樣完全繼承中共掛羊頭賣狗肉的傳統,也完全繼承鄧小平的政治衣缽,還充分發揚鄧小平打左燈向右轉的精神,繼續掛著人民民主的招牌經營壹黨專政,繼續強制兜售四項基本原則,繼續強制兜售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既打包強制拋售鄧小平理論,又強制拋售自己炮制的三個代表思想,仍舊沿著專制的歧途,向右轉到權貴壟斷資本主義的彎路上,而不為了國家利益,為了民族利益,為了人民利益,積極推動政治改革,反而采用壹切手段,動用壹切力量,不惜壹切代價,不僅給民主抹黑,還利用各種詭辯竭力為壹黨專制貼金,而不為“六?四”昭雪;不僅鎮壓法輪功,還利用各種詭辯竭力為自己辯解,,而不斷扼殺公民權利;不僅縱容政府濫用權力,還利用各種詭辯竭力維護自身既得利益,而不斷危害國家利益,危害民族利益,危害人民利益!
自從胡錦濤繼任中共的領導核心以來,盡管開始關註民生問題,關註分配不公問題,關註經濟增長方式問題,可是不但象江澤民壹樣完全繼承中共掛羊頭賣狗肉的傳統,也完全繼承鄧小平的政治衣缽,還充分發揚鄧小平打左燈向右轉的精神,不但依然掛著人民民主的招牌經營壹黨專政,也依然強制兜售四項基本原則;不但依然強制銷售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還依然打著馬列主義的左燈,打著毛澤東思想的左燈,打著社會主義的左燈,打著鄧小平理論的左燈,打著三個代表思想的左燈,仍舊沿著專制的歧途,向右轉上權貴壟斷資本主義的彎路,而不轉到通往公仆的道路,轉到人民當家做主的道路,轉到民主、憲政、法治、人權、自由、平等、多黨競爭、分權制衡、地方自治和軍隊國家化鋪築的坦途。
雖然胡錦濤表面上壹再強調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壹心想要構建和諧社會,竭力化解各種社會危機,口口聲聲要讓人民當家做主,但殊不知不讓真正百姓當家做主,不讓百姓真正享有不可侵犯的民主權利,不造就民主,不樹立憲政,不實行法治,不保障人權,不擴展自由,不落實平等,不推行地方自治和軍隊國家化,不建立多黨競爭機制,不構築分權制衡體系,國家無法科學發展,社會無法變得和諧,各種社會危機無法徹底化解,各種腐敗無法完全消除,道德滑坡無法得到遏止,公民權利無法得以保障。
改革開放之後的中國依舊是專制國家,由於中共還象過去壹樣,奉行“黨權至上”,不僅把自己淩駕於國家之上,還把自己淩駕於民族之上,更把自己淩駕於憲法之上,致使中國“有法律而無法治,有憲法而無憲政,有黨主而無民主”,從而既導致“黨權”不受任何制約,又導致公民權利缺失,致使改革開放走了許多不該走的彎路,付出了許多不該付出的代價,損失了許多不該損失的國有資產!
首先,因為中共奉行“主權在黨”,而不推行“主權在民”,所以,完全實行黨主制,而所宣稱的“民主”,既是黨賜予的“民主”,又是黨領導的“民主”,完全是壹種假民主真專制。盡管通過所謂的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可實際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切權力屬於中國共產黨;盡管通過所謂的憲法明確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可實際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及其政治局常委才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而人大只不過是政治擺設;盡管通過所謂的憲法明確規定,各級政府由各級人大授權並對人大負責,可實際上,各級政府官員都是由中共指定,以致政府只對中共負責,而不對人民負責。
其次,中國實行所謂的“多黨合作制”,實際上推行的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而其本質則是壹黨專制。由於8個民主黨派的預算都由中共中央機關事務管理局列編,並由中共中央統戰部管理,都壹律由中共開支,因此必須聽從中國共產黨領導,其命運完全掌握在中共手中,以致與其說是中共領導下的8個“衛星黨” ,不如說是8個政治花瓶,怎麽能起到制約監督作用?
更主要的是,由於中共不但世襲獨霸中央權力,還能委任官員掌控各級地方等權力,因此不論是立法,還是政治權力傳承,還是社會分配等方面,都高度自利,以致不管是中央政府,還是地方政府,都成為自我服務型的自利型政治集團,非但不為人民著想,反而只體現自己意誌;非但不為人民服務,反而僅以自己的需要為立足點;非但不為人民造福,反而動不動就損害人民利益!
先就立法而言,壹是立法原則強調執政黨的利益高於壹切,而從根本上無視公民權利;二是在立法過程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致使法律與政府法規成為壹個個自利的工具。其中最能說明當局立法自利性的例證是:中國《憲法》賦予民眾的權利,竟都成為壹些專門法律所要刻意剝奪的目標,如《國家安全法》、《示威遊行法》、《社團管理法》、《出版管理條例》等專門法律,所設條款無壹不在張揚執政黨權力,而限制剝奪公民權利,尤其是限制剝奪言論自由、集會自由與結社自由這些用來捍衛其它權利的基本權利,而其目的就是為了維護執政黨的壟斷性政治地位,以至確保現存利益分配格局不受任何威脅。
再就政治權力傳承來說,權力授受本是壹個國家遴選政治精英的公開淘汰過程,與官員的素質、才幹及政治道德直接相關,可在中國政治權力的授受過程向來是不宣之秘,與官員的素質、才幹及政治道德並沒多少關系,而同官員的血統、裙帶和暗箱操作密切相關。凡有高幹血統或裙帶關系,不管是高幹的子女,還是高幹的親屬,不僅有天然的優先繼承權,而且,不是擔任中央或地方政府部門的要職,就是擔當全國或地方人大代表,至少掛上全國或地方政協委員的頭銜。
而沒有高幹血統或裙帶關系,雖無天然的優先繼承權,卻可通過暗箱操作攫取權力。由於實行委任制,而不推行選舉制,以致不管是中央政府,還是各級地方政府,都充斥買官賣官現象,而買官賣官不僅能越級買賣、合法買賣,還能公開買賣、批發買賣等。
另就社會分配來講,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國民經濟迅猛發展,不僅中國政府的財政收入不斷提升,國民的收入也相應有所提高,而相比之下,政府財政收入的增長遠遠高於大多數國民收入的增長,從而導致國富民窮,確切地說導致政府越來越富有,導致大多數國民越來越心理失衡。。
不僅如此,由於改革方針壹直回避統治階層,因此除了導致政府越來越富有,還導致改革開放的成果絕大多數都被極少數官僚和富人占有,而廣大百姓非但沒有獲得多少改革開放的紅利,反而越來越被邊緣化,越來越沒有話語權,越來越沒有安全感!
換句話說,由於改革政策壹直偏袒統治階層,致使經濟增長不僅符合黨的利益,也符合極少數官僚和富人的利益,而唯獨不符合絕大多數百姓的利益,以至於不論在政治方面,還是在經濟等方面,受益多的並非占社會絕大多數的百姓,而只是黨和極少數的官僚及商人,形象地講只有黨和極少數官僚及富人吃肉,而絕大多數百姓只能喝湯,而用官方數據概括,當今中國百分之二十的人占有社會百分之八十的財富,而百分之八十的人只分享社會百分之二十的財富。
總之,由於政府象過去壹樣是自我服務型的自利型政治集團,非但不會承擔社會公共責任,反而將制定的社會福利政策和工資政策不斷向自身政治集團的成員全力傾斜。舉例來講,改革開放以來,在工資增長速度遠遠落後於GDP增長速度的同時,不管是壹般公務員的工資,還是軍人警察的工資,都不斷出現剛性增長。 尤其是1985年以後,國家曾對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制度進行過8次調整及改革,自2001年以來給公職人員加薪的次數共計3次, 加薪部分主要是職務工資和基礎工資,每次增幅都不低於15%。如果將非貨幣收入,如住房及各種單位福利都計算在內,各地公務員收入都遠遠高於當地中等水平。而且,公職群體還得到社會保障體制全方位覆蓋,再加上職務的“含金量”高(有灰色收入),工作穩定等等,公務員成為中國時下最熱門的職業。而據2008年披露的數據,僅以公務員為主體的財政供養人口約7000萬人,消耗國家財政收入的58%左右。
公務員的待遇尚且如此,更別說幹部群體的待遇。幹部群體不僅工資與權遞增,不僅享有制度保證的養老、醫療等社會福利,不僅享受高品質的公款消費,還能通過權力尋租獲取灰色收入,不斷滿足私欲。而高幹群體的待遇更不用說有多豐厚了,光其子女就有許多簡直富可敵國。據國務院研究室、中央黨校研究室、中宣部研究室、中國社科院等部門壹份聯合調查報告中的數據:截至2008年3月底,中國內地私人擁有財產(不包括在境外、外國的財產)超過1億元以上的有3220人,其中有 2932人是高幹子女。
相比之下,處於社會底層的龐大勞動者群體的工資卻增長緩慢,甚至未增長。而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構成社會保障體系的幾大社會福利如醫療、養老、失業等保險幾乎與這壹龐大的社會底層無緣。如果說勞動力供給極度傾斜是中國勞動者必須面對的社會不公,那麽社會保障乏力則是中國失業者及其弱勢群體必須面對的生活困境。
如果處於社會底層的龐大勞動者群體,如果處於社會最底層的失業者群體,如果處於社會最底層的弱勢群體,能夠享有壹定的社會保障,能夠享有壹定的公有經濟分紅,能夠享有壹定的政治制度保障的權利,尤其是能夠享有自由結社、示威遊行、言論自由等能夠保障權利的權利,那麽這些群體決不至於淪落到這種無助無奈無望的境地。
本來,改革目的之壹是通過各種公共政策對國家資源與利益實行再分配,而實際上這壹利益再分配過程幾乎都以犧牲社會底層的利益為代價。尤其是自從1994年實行分稅制以來,政府建立了中央與地方兩大稅務體系,在稅收征收上采取了比較徹底的劃分稅種辦法,主要稅種歸中央,零星稅源歸地方。而政府征稅機構也是兩套:中央稅務系統在省市縣設國稅局,負責中央部分的稅收收入及共享稅的收入;地方政府則設地稅系統,負責地方稅的征收。這種稅收體系構成了中央與地方政府不同的利益來源與不同的資源抽取方式,而各級政府對資源的過度抽取無不犧牲社會底層的利益。
僅從1995年至2007年來看,中國的GDP總量由58,478.1億元增至246,619億元,13年間增長了 321.73%,年平均名義增長11.7%;同期全國財政收入則由8,648.7億元增至59,304億元,13年間增長了585.70%,年平均名義增長16.0%,財政收入的年平均增長幅度比GDP增長幅度高4.3個百分點。與此相對應的是,全國職工工資增速遠遠低於政府財政收入的增速,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直至2007年,全國職工工資每年增速均未超過12%。由此可見,國家汲取能力的超強發展已經達到了反常的程度。
更需要說明的是,政府出於自利性的考慮,打著國家與社會公共需要的幌子,大肆侵奪農民的土地與城鎮居民的宅基地。從1979年到1997年,政府從農村圈走2億7千萬畝土地,將低價買入的土地轉讓後從中牟取了6——10萬億的財富。因90年代中後期以來的經濟發展以房地產業為龍頭,所以地方政府對土地的掠奪更為肆無忌憚,其財政收入對土地與房地產的依賴率竟高達40%——60%。據2006年9月2日發行的《21世紀經濟報道》披露,2001年至2003年,各級地方政府土地轉讓收入為9100億元,占同期全國地方財政收入的35%;2004年全國土地轉讓金高達5894億元,占同期地方財政收入的47%。2006年壹季度全國土地轉讓金就達3000億元,全年土地轉讓金占地方財政收入無疑會突破50%。而對於政府的掠奪行為,許多被掠奪者憤然抗爭,以致引爆壹個個群體性事件。
由於改革開放不斷發生變異,不僅與民主潮流相抵牾,更與人權原則相沖突,以致民眾不再輕信政府信誓旦旦的承諾,不再期望分享改革開放的成果,不再幻想權貴們的先富會給他們帶來共同富裕,而意識到個人的權利只有依靠自己的努力去爭取、去維護、去捍衛,因而引發日益高漲的維權運動。盡管維權運動沒有成千上萬人的上街示威和靜坐請願,但通過大大小小、此起彼伏的群體性事件與無數個體政治和經濟訴求,不但守護自身的權利,還討回社會的公道;不但維護自身的經濟利益,還捍衛自身的政治權益;不但要求基本的人權保障,還向僵化落後的政治體制發起挑戰!
為了鞏固統治地位,當局不斷強化強制能力,不僅增加軍備開支,還加強政府部門軟性的強管制能力,即加強用於國內管制的警力與準警力,其中,用於控制網絡言論的有網絡警察;用於維護城市秩序的有“城管”;而用於管制政治言論與行動的有“國保”與“國安”;用於對付群體性事件的有龐大的防暴警察。僅用於國內的強管制能力每年到底用掉多少人民幣,累計起來很難查到精確數字,但它帶給民眾的震懾力與恐懼感卻無處不在。據《社會科學報》(2010.5.27)報道,僅2009年全國內保費用5140億元,已經接近軍費開支;而2009年中央公共安全支出增幅高達47.5%,而這麽龐大的維穩經費和行政成本不但嚴重地擠壓了民生,還嚴重扭曲政府的規範能力和保護能力,以致不管是中央政府,還是地方政府,為了維持穩定而不擇手段,使得維穩與維權形成尖銳的對立。僅城管部門每年造成的暴力傷害致死事件就不但發生多起,還不斷引起的社會反響。而這些不僅充分說明政府與民眾的矛盾何等尖銳,更說明壹黨專制與民眾的期望水火不容。
綜上所述,由於壹黨專制不僅強化權力,更弱化權利,因而導致權力與權利嚴重失衡,結果既致使中國的公民社會壹直不能發育,也致使新聞媒體成為黨和政府的喉舌,致使來自民間的呼聲因不能傳播而成不了社會輿論;既致使人民沒有結社的自由,也致使NGO等民間組織遭到官方限禁;既致使工人、農民等弱勢大眾沒有自己的可以依靠的組織,也致使百姓不能以組織化的形式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等等。
正是因為壹黨專制,也正是出於維護壹黨專制,所以,改革開放以來,不管是鄧小平,還是江澤民,還是胡錦濤,都壹直只求經濟改革突進,壹直只求科教改革支持,壹直只求其它改革協助,而壹直不求政治改革配合,因而不僅導致政治發展方式畸形,也導致政治發展機制僵化,以至於不能與經濟改革、科教改革和其它方面改革相適應,結果不僅致使改革開放不斷發生變異,更致使政府權力不斷產生異化,進而不僅導致綜合成本不斷遞增,也導致綜合效率壹直低下,還導致綜合收益不盡人意,以致導致代價不可估量,恐怕遠遠超過成就;導致損失不可估量,恐怕遠遠超過收獲;導致綜合成本不可估量,恐怕遠遠超過綜合收益,最終不但阻礙中國掘起的進程,也導致中國社會畸形發展,還牽制中華民族的騰飛!
三、壹黨專政導致官本主義變本加厲
更需要說明的是,壹黨專政不僅致使改革開放不斷發生變異,不僅致使改革開放的成本不斷遞增,不僅致使改革開放的效率壹直低下,還導致官本主義變本加厲。
盡管早在兩千多年前,中國著名的思想家孟子就已提出“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政治主張,可是由於中國壹直實行中央集權的封建君主專制制度,致使統治者既能世襲中央權力,又能委任官員掌控各級權力,結果不但形成以官為本、以官為貴、以官為尊的思想意識,更形成崇官、敬官和做官的官本位的價值導向,以致自古以來不管是政治制度,還是文化精神,還是社會認知,都由官本位主導。
盡管改革開放四十多年來,官本主義已從官方宣傳中退位,而改用“以民為本”、“以人為本”之類的政治話語,可是並不能置換流淌在政治肌體裏官本思想的血液,而這都是因為改革不觸動現存政治體制造成的。之所以如此,原因就在於半個多世紀以來壹黨專政體制培養了龐大的官僚群體,而這個群體享有與官階級別(如省部級、廳局級、團處級)相應的等級特權,他們無不以壹黨專制作為自己升官發財、安身立命的靠山,以致成為當代中國最強大的利益集團。
盡管改革是對存在弊端的原有體制的革命,不僅要革除經濟方面的弊端,也要革除政治方面的弊端,還要革除其他方面的弊端,最終不僅要革除阻礙生產力發展的桎梏,也要革除不利於生產關系完善的因素,更要革除阻礙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體制,可當改革觸動壹黨專制,不僅會遭到官僚群體的強烈反擊,還會不斷給壹黨專制註
射強心劑,使之繼續在極權的軌道上運行。由於改革被官僚群體操控,因此改革的路徑選擇只會維護這個群體的利益。而改革本來應當改變這種不合理的權力結構,以調整不合理的利益格局,但這種良好的願望以及種種合理的政策建議,往往遭到這個既得利益集團抹殺,以致改革以來的方案、舉措、政策,不但沒有削弱黨政官僚的特權,反而擴大與民眾的利益差距。
正因為此,當局非但沒能通過政治改革破除壹黨專制而造就民主,反而不僅助長壹黨專制,也助長以“官”為本的價值取向,還助長以官為本、以官為貴、以官為尊的思想意識,更助長崇官、敬官和做官的官本位的價值導向,從而致使各級領導都由上級委任,而非民主選舉產生,只受上級管制,不受其它約束,結果導致各級幹部動不動就濫用職權,動不動就以權謀私,動不動就貪汙受賄,動不動就買官賣官,動不動就損害國家利益,損害民族利益,損害人民利益!
可見,壹黨專制既以官本位為核心,又以官本位為依托。雖然官本位壹詞出現於20世紀80年代,相對於經濟學專用名詞——“金本位”
而被廣泛應用,卻高度概括中國從古到今的社會價值取向,而其不管是歷史內涵,還是現實內涵,都遠比字面意思豐富。
如果說“金本位”指的是以黃金為本位貨幣的壹種貨幣制度,即是以黃金為單壹價值尺度去衡量其它商品價值,那麽“官本位”則把是否為官、官職大小當成壹種核心的社會價值尺度去衡量個人的社會地位和價值。具體地說,所謂“官本位”是指國家的社會價值觀是以“官”來定位的,官大的社會價值高,官小的身價自然小,與官不相幹的職業則比照“官”來定位各自的價值。
不管是縱觀歷史,還是橫看現實,“官本位”這壹在特定歷史語境下形成的術語,不僅涵蓋以“官”的意誌為轉移的利益特權,也涵蓋“唯上是從”的制度安排,還涵蓋以“官”為本的價值取向,更涵蓋以是否為官和官職大小評價社會地位的衡量標準,所以必然維護和服務於官僚集權體制,必然只體現統治者的意誌,必然僅以統治者的需要為立足點,以致既與人民的意誌相背離,又與人民的訴求相對立,進而致使改革開放不斷發生變異,結果不僅導致發展方式畸形,也導致發展道路曲折坎坷,以至於不僅在政治上導致高投入、高能耗、高汙染、低效益,還在經濟上導致高投入、高能耗、高汙染、低效益;不僅導致改革成本不斷遞增,還導致開放支出不斷攀升;不僅導致社會劇痛不斷蔓延,還導致貧富差距不斷擴大;不僅導致社會道德不斷滑坡,導致國家不斷大量失血;不僅導致社會汙水不斷亂流,還導致國有資產損失慘重;不僅導致富國窮民,還導致腐敗層出不窮,既席卷全國,又上下泛濫!
首先,就以“官”的意誌為轉移的利益特權而言。作為壹種意識層面的現象,官本位反映了壹定階層的利益需求。中國人之所以官本位意識濃厚,原因就在於為“官”就有利,或者能以“官”謀利,為此往往把從政看成是謀取個人或小集團利益的工具,想方設法追逐對公共資源的特權,撈取自己的特殊利益,以致領導幹部面臨抉擇時,先為自己和子女、親屬著想,為自己的小團體利益著想,而把人民利益、國家利益和民族利益拋在了腦後;有的剛被提拔,就急於要車子、房子、待遇,以至於“該得到的壹定要得到,不該得到的也想得到”;有的壹看到社會上有人先富起來,看到自己的同學、戰友或過去的同事成了老板、大款,心裏就失衡,就想自己怎麽趕緊富起來。
其次,就官本位是“唯上是從”的制度安排來說。 而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壹方面是“唯上是從”。不管是中央,還是地方,上下級之間不是雙向互動運行的工作關系,而是下級對上級唯首是瞻,上級對下級擁有絕對權力的等級關系。在這種單壹行政化體制下,往往是“官大嘴大”,惟我獨尊,“壹言堂”,是否對錯的評判標準不是實踐而是官帽的大小,官員的意見成了判斷正誤、善惡、美醜的唯壹標準,並且官越大說的話就越正確;而對下級官員說來,壹切只對能決定其個人命運的上級官員負責。另壹方面是職級的泛化。“官本位”
總是與“級別”緊密相連的,“級別”是體現“官本位”的最基本方式。在壹些地方和領域,除了行政職位有級別,很多與“級別”不相幹的空間也逐漸打上了“級別”的烙印。企業有級別,企業領導要對應行政官銜;演員、教師、醫生、科研人員,要用級別來套;甚至和尚、老道,也得看他相當於多大官,以至於鬧出“處級方丈”、“局級住持”這樣讓人笑不出來的笑話。
另外,就以“官”為本的價值取向來講。由於為“官”就有權有勢有利,以致在許多人看來,“做官才有出息、從政才是本事”,有了官位就能封妻蔭子、光宗耀祖,可謂“壹人得道,雞犬升天”。於是,“學而優則仕”,是否入仕為官,能否官居高位,成了衡量壹個人奮鬥成功與否的標誌;“商而優則仕”,不少商人經商的目的,最終是為了從政,是為了用錢“捐官”、“買官”,壹些地方政府也投其所好,只要納稅多,就可以戴不在編的官帽子。壹些已經當了“官”
的幹部則熱衷於搞自我設計,擺不正個人和組織的關系,把做工作當作升官的階梯,或是向組織伸手要官的籌碼。壹些人為了個人的升遷,急功近利,虛報浮誇,欺上瞞下,不擇手段。總之,許多人都以仕途為個人事業的選擇導向,壹切服從於官級地位,壹切為了做官和升官,把做官、升官看作人生最高價值追求,把“升官”作為出人頭地的唯壹途徑。
再者,就以是否為官和官職大小評價社會地位的衡量標準來說。
由於官本位把所有職務職稱、個體身份、地位,都相對應於或折合成壹定級別的官階,並以官階定尊卑、高低,而不以真才實學、對社會的實際貢獻來衡量個體的價值,以致形成了“萬般皆下品,惟有做官高”的社會心理。由此造就壹種對權力、官位、官員的崇拜和敬畏,進而導致長官意誌、權力至上觀念和依附意識及其現象盛行。
再者,由於“官本位”實行中央集權和垂直任命制,因而,不僅導致機構多、攤子大,更導致官員人滿為患,比如在中國有的地市副秘書長就有11個,助理達到十幾個,這種吃飯財政既增加官民比,又增加老百姓的負擔。加之采取對口設置機構,中央有什麽機構,省、縣就有什麽機構,甚至到鄉、鎮都是上下壹般粗,最後導致七站八所,從建國初鄉公所的七八人,到現在壹個鄉、鎮達到250余人,而這所產生的公款消費簡直不可估量。
據陸定壹的兒子陸德坦言:“二○○四年,全國公款吃喝三千七百億、公款用車四千零八十三億、公款外出旅遊三千億,二○○四年我們財政收入三萬多億,三分之壹拿去吃喝玩樂了。請問,世界有哪壹個政府敢這麽花錢?公務性支出,美國在這方面花的錢,占整個財政支出的百分之九點九,加拿大是百分之七點壹,法國是百分之六點五,韓國是百分之五點零六,英國是百分之四點壹九,日本是百分之二點二八左右。我們中國這方面的支出是多少?同誌們,百分之三十七,是美國的四倍。為什麽?沒有監督,沒有制衡,這種現象再發展下去怎麽辦?”(見《炎黃春秋》二○壹壹年第十壹期)雖然他用的還是二○○四年的數據,可已經夠觸目驚心,而這些年來還不知到了怎樣驚人的地步!
再者,選官的機制太死。還是少數人在少數人的圈子裏選幹部,由於是上邊給下邊發烏紗帽,造成在幹部選擇導向上的失誤,讓幹部只對上負責,而不對下負責,誰給發的烏紗帽就對誰負責;過度追求短期行為,而沒有長遠打算;以GDP論英難,都患有GDP崇拜癥,很多幹部都形式主義,做秀而不做事,形成政績工程,取悅領導,等著提拔,對民生工程不重視,造成壹屆政績幾屆包袱。
再者,權力的設置過於集中。個人專斷,少數人說了算,導致幹部追求部門個人既得利益,著重管制審批,輕視公共服務和民生工程。
市場經濟要求政府要提供公共管理和公共產品,現在的幹部還是都在研究怎樣擴大自己的既得利益,怎麽樣能加深管制和怎麽樣能加重審批,嚴重惡化了經濟發展環境,是經濟發展不快的壹個主要體制性原因。在權力設置上沒有實行分權和制衡機制,而是過於集中,少數人說了算和個人說了算。
再者,管官的機制太虛。官任命後,給了他權力,下壹步就是管制和監管問題。中國的“官本位”制度導致管官的機制太虛,重授權而輕監督,重集權而輕分權,最後導致虛監督和軟監督,只有體制內的監督,而沒有體制外的監督。比如說紀檢委、審計委等都是內部的監督模式,而缺少其它政黨和民眾的監督,新聞監督也有諸多禁區。
這種體制內的監督導致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現在腐敗問題難以根治,原因就在於此。
更主要的是,由於官本位意識是封建官僚制度在觀念形態上的反映,並維護和服務於官僚集權體制,因此官本位不但阻礙科學發展,還損害人民利益,更助長貪汙腐敗。
壹就官本位阻礙科學發展而言。凡是存有“官本位”意識的幹部都把當官作為價值追求,幹事不是為了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生活,而是為了自己的“烏紗帽”,在這種思想意識支配下,追求政績難免陷入誤區。有的重近輕遠,註重多出政績、快出政績,對長遠發展缺乏統籌謀劃;有的重表輕裏,習慣於做表面文章,對壹些實質性的問題不夠重視;有的重顯輕潛,熱衷於幹看得見、摸得著的工作,忽視短時間內無法顯現成效的工作;有的重物輕人,壹味追求經濟增長速度,很少顧及群眾的生活環境和生活質量;有的重局部輕全局,只從局部利益出發,不從全局考慮問題,甚至為了追求局部利益不惜犧牲全局利益,而這都是官本位意識的具體體現。在這些情況下,上壹屆的“政績”就會成為後幾屆的包袱,“政績”變成“政疾”,必然會對發展帶來無窮的後患。
二就官本位損害人民利益來講。官本位的要害,就是對國家的事業不負責任,對民族和人民的利益不負責任,只對自己或小團體負責。
凡是存有官本位意識的幹部,都以升官的目的,都想隨著自己的社會地位和權勢的提高獲得更多的利益。因此他們往往不能正確履行職責或不履行職責,甚至濫用權力,從而會給社會、群眾和國家帶來極為嚴重的危害。現實中,壹些黨員幹部當官只為求升遷,為撈取“政績”
不惜損害群眾利益;當官只想做老爺,對群眾的冷暖疾苦漠不關心;當官只管謀私利,利用職務之便貪汙受賄、以權謀私;當官只圖享清閑,不了解群眾願望,不願做、不敢做、不會做群眾工作等,而這都是官本位意識在從政行為中的現實表現。
三就官本位助長貪汙腐敗來說。官本位作為以官為本、以權為綱、以仕途為個人事業選擇導向的壹種意識和價值取向,強調的是壹切服從於官級地位、壹切為了做官和升官、把做官升官看作人生最高價值追求和評判人生價值大小的標尺,而且當官可以享受到壹般群眾難以企及的特權。正因為官本位有這麽多的功能,所以在壹定社會層面形成了對權力、官位、官員的崇拜和敬畏,使官位有著強勁的買方市場,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盛行。壹些幹部本身不夠資格條件,卻相信“有錢能使鬼推磨”,花錢買官;有的是想為“仕途”加砝碼,通過買官走“捷徑”;也有的是怕不跑不送會吃虧,加入了買官行列。買官者雖情況各異,但都是企圖以錢換權,謀取更大的私利。這些人壹旦得逞,就會反過來以權換錢、“回收成本”,怎能指望他們為民謀利?
就此展開來講,與其說腐敗是人自私自利的本性孕育的,而由私有制派生的,不如說是由權力衍生的。廣義上講腐敗是行為主體為其特殊利益而濫用職權或偏離公共職責的權利變異現象,狹義上說泛指國家公職人員為其特殊利益而濫用權力的權利蛻變現象。簡而言之,腐敗是指國家公務人員運用公共權力,借職務之便謀取私人利益而損害大多數人的利益,從而使國家政治生活發生病態變化的過程。
從古到今,不論是中國,還是其他國家,都或多或少存在腐敗問題。可相比而言,中國不管是腐敗廣度,還是腐敗深度;不管是腐敗形式,還是腐敗內容;不管是腐敗水平,還是腐敗效率,都無出其右,簡直無以復加,不僅讓其他國家相形見絀,更讓其他國家望塵莫及。
盡管從根本意義上來講,人生來都自私自利,凡事趨利避害,以致為了自身利益會不擇手段,而不斷損害他人利益,但如果沒有權力這個載體,也就不會滋生腐敗。
由於國家權力不僅對統治階層內部的爭端和糾紛具有協調功能,而且對整個社會的爭端和糾紛也具有協調功能,而其運行完全取決於制度。而壹黨專政制度作為壹種主觀產物,必然帶有設計者或實施者的自利色彩,使得制度設計在形成之初就帶有缺陷,再加上制度設計滯後於社會需求,而制度變遷卻困難重重,致使制度的漏洞就會大量湧現,最後伴隨著制度的軟約束下責任感的缺失,理性官員更趨向於個人利益最大化的選擇,結果導致制度性腐敗。而所謂制度性腐敗,就是指現有的由人創造的正式制度而非自然演化而來的非正式制度,不僅不能對人們相互間的行為起到限制、規範的作用,反而在設計、變遷和約束的過程中滋生和助長了個人或集體的腐敗動機,因而加強了個人或集體濫用公共權力牟取私利的腐敗行為。而直接造成制度性腐敗產生的主要動因,壹是制度缺陷,二是制度漏洞,三是制度的軟約束,具體表現為利益上的沖突、激勵遭到扭曲、制度變遷困難下腐敗機會的大量湧現和制度軟約束下腐敗的理性選擇。
展開來說,由於壹黨專政實行委任制,而不推行選舉制,因此,不管是中央政府,還是各級地方政府,都充斥買官賣官現象,而不論是買官者,還是賣官者,都以牟取私利為目的,所以都不會認真履行自己的公共職能,反倒伺機不斷買官賣官而為自己牟利。長此以往,買官賣官不但形成了壹個個利益鏈條,也將各級官員結成了壹個個利益共同體,還形成了壹股股盤根錯節的政治保護關系。而這種政治保護具有雙重作用:壹是官員在任時互相保護,二是即將卸任者將受到自己提拔的繼任者的保護,以確保自己在任時的腐敗行跡不致曝光。
而這種因買官賣官而結成的利益關系相互糾纏,使得所謂清查貪腐異常困難,因為每壹個貪腐官員的敗露,將牽扯出利益鏈條上的無數利益相關者。而為了自身利益,利益相關的上級官員也會盡力相保。許多腐敗行跡敗露者盡管只是小官小吏,比如村支書、鄉長、鄉黨委書記或者中小國企負責人之類,但無論檢舉者怎樣不辭勞苦地上告,貪腐者照樣能逍遙法外,因為檢舉者無法撼動那緊緊糾結的利益鏈條。
而不管哪個通過買賣官位獲得權力的官員,從其上任的第壹天起,就開始盤算如何將買官的費用與官位維持費用撈回來,以致全國各地權錢交易司空見怪,貪汙腐化更是不足為奇,結果導致從下到上,大權大撈,小權小撈,不撈白不撈!
結果不但導致腐敗惡性循環,也擴大了腐敗的示範效應,以致除了不斷誘發個體腐敗,還不斷誘發集體腐敗,不但使腐敗集團化,還使腐敗部門化,還使腐敗市場化,還使腐敗黑幫化。在許多已查處案件中往往挖出壹個,帶出壹窩。其具體表現形式有以下幾種:(壹)集體走私,貓鼠聯盟。(二)集體截留,私分公款。(三)集體敲詐,坐地分贓。(四)集體賣官,權力出租。而腐敗現象的發展與蔓延,不僅嚴重阻礙國家現代化建設,還嚴重毒化了社會風氣,更嚴重汙染了人們的靈魂。壹方面,人們極為痛恨貪官汙吏和壹切腐敗分子,另壹方面又在潛移默化地被動地接受這樣壹種觀念:“要辦事,就要找人,找人就要花錢”“只要肯花錢,沒有辦不成的事”。於是“花錢辦事”已成為當今中國許多百姓的處世信條,甚至連就醫、上學、入托等壹些百姓本應充分享受的基本的服務,因為職業權力的存在,也迫使人們不得不用額外地以“花錢”方式才能取得本應享受的服務。
而這既為貪官汙吏打下腐敗堅實的社會基礎,又為貪官汙吏營造寬松的腐敗環境,以致有人認為“中國的腐敗主要原因是中國老百姓自己造成的”,而“中國的官場環境是中國民眾的心態造成的”。盡管這是謬論,但其不乏“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含義。當然,花錢辦事這種現象裏邊也有現實社會的無奈,因為不管是“花錢”者,還是“辦事”者,關鍵都在於權力。當老百姓的權利得不到保證時,那就不得不去花錢買保證。而這種病態的社會風氣發展下去,不僅助長了腐敗分子的私欲和狠心,也破壞了整個社會的信用程度,還毒化了社會人際關系,長此以往最終將會導致民心背離,社會瓦解,政府崩潰!
過去,貪汙萬元便是大案要案,貪汙百萬便是巨貪,不槍斃也要判個無期;而今貪汙罪款數字巨大,動輒千萬,甚至上億,如:廣東中銀開平支行原行長余振東貪汙40億;廣東中山市實業發展公司原負責人陳滿雄4.2億;中共重慶市委常委原宣傳部長張宗海2億;湖北省政府駐港辦事處原主任金鑒培1.88億;雲南紅塔集團原董事長諸時健1.8億;廈門海關原關長楊前線1.6億;原海軍副司令員王守業1.6億;還有原上海原社保局局長祝均壹非法動用社保基金32憶!
過去,揪出壹個局長,就算是大老虎,就會引起震動,就會口口相傳,議論很久,而今貪官太多,多得讓人難以記住,多得讓人熟視無睹。老百姓說,如今揪出的局長、廳長可以坐滿壹百個人民大會堂,揪出的科長、處長可以站滿十個天安門廣場。現在就是揪出個省長、部長,人們也已不再大吃壹驚;即便揪出個把政治局常委,也斷然不會像以往揪出陳希同那樣舉國震驚。
過去,絕大多數貪官是單槍匹馬,各自為戰,基本上是壹人壹案,而今腐敗分子逐漸結夥抱團,動輒便是“十幾個人七八條槍”,甚至出現數十人、數百人的貪汙集團,不僅規模化了,更集團化了。上壹世紀末的陳希同壹案和湛江特大走私案且不說它,進入本世紀後,集團性的腐敗越演越烈,遍布全國,年年都有大案,案案都有大官。
2001年的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涉案的腐敗分子有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省公安廳副廳長、國家安全局官員,還涉及軍隊、政府、警察、海關等方面人員200多人。
2002年4月,黑龍江綏化市原市委書記馬德買官賣官壹案案發,綏化市下轄的十個縣市,壹半以上的處級以上幹部,將近260多人都卷入此案。同年,順藤摸瓜,又相繼揪出原綏化市市長王慎義以及原省委組織部副部長趙洪彥。
2004至2005年,安徽阜陽市穎上縣原縣委書記張華琪和他的後任徐波因貪汙腐敗先後落馬,張華琪壹案涉及120人,徐波壹案涉及78人,先後共有200人紛紛倒臺。此前,從阜陽政壇走出去的幹部中已有兩位省部級、8位市委常委、11位廳級領導幹部因腐敗落馬。阜陽雖然是國家級的貧困縣,但卻是專出腐敗幹部的高產地。
2005年初,黑龍江原政協副主席韓桂枝貪汙壹案被揭露,再次引起黑龍江政壇大震蕩。原副省長付曉光,原省人大副主任範廣舉,原省委秘書長張秋陽及原省檢察長徐發、原省法院院長徐衍東均被免職。
壹黨專政後患無窮
自古以來,不論是中國,還是其他國家,都或多或少地遭受政治災害,相比而言,毛澤東通過壹黨專政造成的政治災害,不管是危害強度,還是損失程度,還是所造成的負面影響,都不僅無出其右,還簡直無以復加;不僅讓其他國家相形見絀,更讓歷代皇帝望塵莫及;不僅造成的危害比歷代皇帝嚴重,連造成的損失也比歷代皇帝慘重,而造成的負面影響比歷代皇帝更深更廣更遠更大!
更不幸的是,毛澤東通過壹黨專政造成的政治災害所衍生的次生災害層出不窮,不僅致使中國喪失了壹個又壹個發展機遇,也致使中華民族失去了壹個又壹個騰飛機會,更致使壹代又壹代炎黃子孫陷入水深火熱之中,導致壹代又壹代百姓飽嘗壹波接壹波的苦難,飽受壹回接壹回的屈辱,飽經壹輪接壹輪的摧殘。
竟然直到現在,壹黨專政都讓中國無法掙脫毛澤東的束縛,都讓中國無法砸開毛澤東壹手打造的鎖鏈,都讓中國無法清除毛澤東思想的流毒。
壹、壹黨專政下的權力更叠
當1976年9月9日毛澤東死了之後,華國鋒在葉劍英、汪東興等人的幫助下發動懷仁堂事變,逮捕了以江青為首的“四人幫”。
1976年10月6日晚,華國鋒以召開政治局常委會討論毛澤東選集第五卷清樣的名義,逮捕江青、王洪文、張春橋、姚文元,隨後又逮捕毛遠新、謝靜宜、遲群等人,並連夜控制了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人民日報社等機關。10月7日,華國鋒接任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壹職,成為中共最高領導人。過後,華國鋒又派遣中央工作組深入四人幫的老家上海,控制了上海市委,粉碎了市委書記馬天水發動民兵叛亂的陰謀。1976年10月14日,中央宣布了粉碎四人幫的消息,為此,舉國沸騰,各地歡慶不已。
粉碎四人幫後,華國鋒以毛生前留下的題字“妳辦事,我放心”,作為他執政合法性的證據,被中共中央政治局壹致推舉為中央委員會主席,隨後在天安門城樓接見了百萬群眾,不僅獲得各方贊揚和擁護,而且從中央到地方,都把他稱作是中國的“英明領袖”,使他的決定具有不可違背的力量。
由於擁戴毛澤東是華國鋒執政的主要合法性來源,因此,在對待毛澤東遺體問題上,華國鋒主持修建了毛主席紀念堂,永遠保留遺體供後人瞻仰。而在對待毛澤東思想的問題上,1977年2月在人民日報上出現了“兩個凡是”的說法,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決策,我們都堅決維護;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們都始終不渝地遵循。”支持這壹主張的中央領導人主要有汪東興、陳錫聯、紀登奎、吳德和陳永貴,這五人和華國鋒在黨內形成了“凡是派”,以毛澤東的生前指示為綱領“抓綱治國”。華國鋒堅持毛澤東生前提出的“在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在各個領域維護毛澤東的權威。而對待四人幫,華國鋒將其定為“極右派”,避免壹切涉及評價文革的言論。
在“英明領袖”時期,華國鋒和他的副手掀起了對他的個人崇拜,華國鋒的畫像與毛澤東並列懸掛,並享有同毛澤東壹樣的擁戴。歌頌華國鋒的歌曲《交城山》也同《東方紅》壹並播送,壹時間全國把他視為了“偉大領袖”的化身。在各大媒體上,以“英明領袖”作為他的代稱,此代稱與“偉大領袖”(毛澤東)不能混用。
打倒四人幫後,面對毛澤東留下的國窮民怨的爛攤子,葉劍英提議讓資歷深厚而有治國理政經驗的鄧小平復出,回到中共最高決策層以穩定局面,華國鋒同意了葉劍英的提議,答應逐步安排。
當時,全國不僅集中批“四人幫”,還連帶批鄧小平。因為鄧小平是在76年天安門事件發生後的不幾天被第三次打倒的,如果這彎子轉得過快,恐怕讓民眾難以適應。於是,華國鋒費盡心機,打算逐步恢復鄧小平正常的政治生活。
對此,華國鋒說:關於鄧小平的問題,在處理“四人幫”問題的過程中反復考慮過,當時提出批鄧反右是正確的。鄧小平的問題是要解決的,實際上也在逐步解決,外電也看出了這個動向。如果壹打倒“四人幫”鄧小平就馬上出來工作,“四人幫”的人會說有人要給鄧小平翻案。小平不是壹個人,是壹層人。如果急著給小平翻案,會帶來問題。因為材料之壹還沒有發,問題沒有澄清,壞人會乘機煽動。
這樣會被動的。人家會不會說是為鄧小平翻案?是不是不繼承毛主席的遺誌?
後來,華國鋒又說:我們同“四人幫”的鬥爭,不是為鄧小平翻案,是反對“四人幫”搞陰謀、搞篡黨奪權。“四人幫”反對毛主席,是極右,抓住這些問題進行鬥爭,才是正確的。如果打倒“四人幫”
就馬上提出解決小平的問題,會引起混亂。鄧小平出來工作的問題,應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頭腦要清醒。還說:小平的問題,要解決,但不要急。我們這樣解決的辦法,小平自己也會理解的。有些不同的看法,不要緊,要引導,要講清楚。
對於華國鋒這種“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解決辦法,葉劍英也是贊成的。他曾對壹位老同誌說:小平是要出來工作,不過要晚壹點。
車子轉彎轉得太急要翻車的。小平這個事是毛主席提的,政治局通過“留黨察看、以觀後效”的。現在壹下子馬上出來不行,要壹個過程,不然真成了“宮廷政變”了。
1977年3月華國鋒召開工作會議,會上有人提議讓鄧小平恢復工作,並認為鄧小平與天安門事件沒有關系。4月10日鄧小平寫信給華國鋒,表示“完全擁護華主席抓綱治國的方針和對當前各種問題的工作部署”,並綿裏藏針地指出“我們必須世世代代地用準確的完整的毛澤東思想來指導我們全黨、全軍和全國人民”。政治局討論了這封信,同意了鄧小平的建議。
由於是葉劍英等人提議鄧小平再復出工作的,加上華國鋒對此作了安排,因此,中共高層以此為基準,逐步為鄧小平打開了政治局的大門,也打開了鄧小平通往最高權力中心的大門。
1977年7月17日,十屆三中全會中決定恢復鄧小平的中共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國務院副總理、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長的職務。而他的支持者胡耀邦、萬裏、趙紫陽也進入了中央委員會。
於是,鄧小平再壹次站在國家高級領導人的位置上,並於1977年7月底公開在北京工人體育場中現身。不久,鄧小平以主管科技文化的國務院副總理身份恢復了日後對中國具有深遠影響的高考,使中國的高等院校得以重新通過統壹考試招收新生。
盡管鄧小平復出後位高權重,但由於華國鋒掌控軍政大權,以致大政並未有任何實質性的改觀,仍然以階級鬥爭“綱”。而鄧小平極力反對的“兩個凡是”,雖受到很大的挑戰,但仍是國家的主流思潮。
因為鄧小平威望和實力還沒有強大到足以取代華的程度,所以,雖然鄧小平的理論已不再是右傾翻案的“逆流”,但是在中國的治國大政當中還遠遠沒有成為主流。
當時,華國鋒壹身兼有黨政軍三大權力,而這是中共高層上前所未有的集權,他的執政理念主要是沿著毛澤東的政治路線前行,不但堅持“兩個凡是”,還提出了“抓綱治國”和“大幹快上”等壹系列主張,積極發展工農生產,結束了文化大革命以來的混亂狀況。在政治上,華國鋒出版毛澤東選集第五卷,堅守毛澤東的指示,以毛澤東生前的指示為綱領,不僅肯定文化大革命,也阻礙黨內對彭德懷以及天安門事件平反的要求,還把批鬥四人幫與評價文化大革命隔離。
在外交上,華國鋒積極發展與紅色高棉和羅馬尼亞、南斯拉夫與北朝鮮的關系,繼續敵視蘇聯,延續毛澤東的三個世界的外交路線,使中越開始交惡。在經濟上,華國鋒延續了“工業學大慶”與“農業學大寨”的文革路線,繼續以大寨作為農業發展的模範,擴大投資,急躁冒進,以致被鄧小平批評為“重復1958年的冒進錯誤”。
盡管華國鋒集權力於壹身,讓鄧小平難施拳腳,但是到了1978年鄧小平不僅已在高層站穩,還手握實權,因為鄧小平屬於中共的元老級別的,既有政治基礎、軍事基礎和革命基礎,也有群眾基礎。而華國鋒從壹個省級幹部到中央當老大,給其他的中央領導思想上造成巨大的思想反差,以致私底下都排斥他,而都擁護鄧小平。
於是,鄧小平在1978年初的全國科學大會上,將知識分子的政治定位從文革時期的底層扭轉稱為“為社會主義服務的知識分子是工人階級的壹部分”,改變了自文革以來知識分子飽受歧視的現象。由於此舉在實質上是改變了共產黨在文革時期的壹大政策,因而,在黨內引發諸多不同聲音,不過,鄧小平及其他的擁護者在政治局的支持和華國鋒的默許下不僅平息了黨內分歧,還使自己的政治地位大幅提高。
1978年2月26日,鄧小平主持召開了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不僅通過了1978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還重申四個現代化的重要性。同年4月5日,中共中央宣布開始為1958年以來被錯劃為右派的人進行平反。這個由胡耀邦帶頭的行動得到了當時大部分中國人的贊許,也讓胡耀邦改革者形象得到廣泛傳播。為了幫鄧小平解決他和華國鋒之間的路線分歧,胡耀邦特意借助《光明日報》5月11日發表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壹標準》壹文,意在批評擁護“兩個凡是”的華國鋒與汪東興。這篇文章在全國被廣泛轉載,為鄧小平上臺打好了輿論基礎。不久,鄧小平那種富有現實主義特點的政治理念得到葉劍英、李先念、陳雲、胡耀邦等多數人的支持,而致使華國鋒、汪東興等成為少數。
1978年12月18日-22日,中共十壹屆三中全會召開,華國鋒依照傳統形式進行了自我批評,結束了他的最高領導生涯。這次會議確立了鄧小平實際最高領導者的地位,不僅對共產黨的政策產生了歷史性的影響,還使中國由毛澤東時代進入鄧小平時代。從此,中共不再以階級鬥爭為綱,而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並被迫拉開改革開放的帷幕。
會議再度重申實事求是和解放思想,批判“兩個凡是”,高度評價了關於真理標準的討論,提出要實施“四個現代化”與“政治路線上最根本的撥亂反正”,並提出“本世紀末達到小康社會水平”的目標。
這次會議上,陳雲被增選為中共中央副主席,胡耀邦、鄧穎超、王震等鄧小平的支持者被增選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在1980年2月召開十壹屆五中全會上,中共中央恢復中共中央書記處總書記壹職,由胡耀邦擔任。由於黨政分開,9月在五屆人大三次會議上,華國鋒辭去國務院總理職務,由趙紫陽接替;此後在10月的九次政治會議上提出請辭中共中央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職位。
11月11日下午,陳雲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作了重要發言。陳雲講了三點意見: 第壹點,揪出“四人幫”,是華國鋒對黨的“壹個很大的貢獻”。那時,華國鋒“是負主要責任的”。但是,揪出“四人幫”以後,我們黨沒有能夠實現心情舒暢、生動活潑這樣的局面,使人“大失所望”。
第二點,“華國鋒同誌當主席不適當”。陳雲說:“那壹天我跟先念同誌到國鋒同誌那裏去的時候提出,國鋒同誌要有自知之明,在畢生的工作裏頭,加號是多少,減號是多少。加號指的正確的,減號指的錯誤的。我講了壹句,希望國鋒同誌珍惜已有貢獻,就是說,不要隨便丟掉已經有的這壹點貢獻。”
第三點,“我認為這件事不能再拖。十二大誰作報告決定下來,哪個當主席哪個作報告。”
當時,到會的29人都發了言。大家在發言中肯定了華國鋒的功勞,但是認為,華國鋒擔任現職是不適當的。
在12月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胡耀邦提出:國鋒同誌繼續當黨的主席、軍委主席,看來黨內多數同誌是不會贊成的,並代表書記處贊賞華國鋒的請辭。
在最後壹天的會議上,華國鋒表示歡迎大家對他的批評,提出辭去中共中央主席和中央軍委主席的職務,並要求在六中全會以前,不再主持中央政治局、中央常委和中央軍委的工作。
中央政治局同意了他不再主持中央工作的意見,但在六中全會作出相關的決定以前,他仍是中央的主席,仍要以中央主席的身份接待外賓。政治局還表示,六中全會將繼續選舉華國鋒為中央政治局常委,選舉他做中央副主席。
為了使黨內軍內高級幹部在思想上有所準備,中央政治局決定把這次會議的內容通知省級常委以上的同誌,並由他們向參加黨的若幹歷史問題的四千名高級幹部傳達。並要求:“為了保證全黨全國全軍的安定團結,中央要求所有上述同誌嚴格保密,絕對不得外泄。”
之後,中共中央政治局壹致通過了《中央政治局會議通報》。這個《通報》向全黨通報了華國鋒在粉碎“四人幫”以後所犯的“左”
的錯誤和其他錯誤,還通報了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向中共十壹屆六中全會建議,同意華國鋒辭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的職務,選舉胡耀邦為中央委員會主席,鄧小平為中央軍委主席。
1981年6月,在鄧小平的主持下,中共十壹屆六中全會通過了此前長達18個月商議、四千余人參加、九次大規模修改完善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幹歷史問題的決議》,並確定關於經濟為中心的基本路線。
會後發布公報中是這麽寫的: “全會壹致同意華國鋒同誌辭去黨中央主席和中央軍委主席職務的請求。全會通過無記名投票,對中央主要領導成員進行了改選和增選,選舉的結果是:胡耀邦同誌為中央委員會主席;趙紫陽同誌為中央委員會副主席;華國鋒同誌為中央委員會副主席;鄧小平同誌為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由中央主席和副主席組成,他們是:胡耀邦、葉劍英、鄧小平、趙紫陽、李先念、陳雲、華國鋒;習仲勛同誌為中央書記處書記。”
總之,在這次全會上,華國鋒正式向中共黨代會提出辭職並經批準同意,離開了權力中心,僅任具象征性意義的中共中央副主席,而胡耀邦雖當選為中央委員會主席,可鄧小平卻當選為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之後在1982年的中共十二大上,華國鋒落選中央政治局委員,完全離開中共領導階層,而鄧小平又當選中國共產黨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從此鄧小平不但成為中國共產黨的主要決策人,也成為中國名副其實的最高領導人。
二、壹黨專政致使改革開放不斷產生變異
其實,早在1978年中共十壹屆三中全會後,鄧小平實際上就已經成為中國最高的領導人,不僅開始領導中共中央打左燈向右轉,還象毛澤東那樣說壹套做壹套,盡管嘴上不斷念刀馬列毛的聖經,可手上卻舉著解放思想的大旗,而腳卻邁上權貴壟斷資本主義的彎路。
壹方面,他借改革不僅徹底破除兩個“凡是”,還使得馬列主義和毛澤東思想名存實亡,借此毀掉馬列毛神的形象;借改革不僅終結“以階級鬥爭為綱”,而確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還使治國方針改頭換面;借改革不僅撤消農村人民公社,放棄吃“大鍋飯”的集體經濟,恢復以農戶為基本生產單位的生產責任制,使生產經營自主權回到農民手中,從而促使農業生產很快得到恢復和發展,而且在公有制和國營經濟上打開缺口,既促進個體經濟發展,又放開私營經濟的手腳,因此,既給國民經濟輸入新鮮的血液,又為城鄉經濟開墾廣闊的沃土。
此外,他借開放逐漸打開國門,不再閉關鎖國,不再只靠自力更生,而通過優惠政策,廣招外商,博引外資,開辦獨資或合資公司,因而使國民經濟得到迅猛發展。其實在引進外資同時,更應借鑒發達國家優越的民主制度,而不該只引資而排斥發達國家先進的價值觀,也不該在國家公共財政支付公共福利方面極為短缺的情況下,還不斷墊付公共財政配套資金用以招商引資,更不該以低人權和犧牲環境與資源為代價,為外商大大降低交易成本,而讓中國不但成為權貴們的樂園,也成為國際金融巨鍔和跨國公司淘金的處女地,以致成為世界的血汗工廠。
另壹方面,盡管鄧小平表面上對政治體制改革有所探討,把民主與法制建設的大門開啟了壹些,並修訂頒發了1982年憲法,還提出廢除領導職務終身制,讓黨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但由於堅持以壹黨專政為核心的四項基本原則,以致他采用拙劣的手段不僅嚴酷壓制民主墻發出的社會呼聲,還把魏京生、徐文立等民運人士投進監獄;不僅到處封堵自由化掀起的民主浪潮,還把總書記胡耀邦罷黜;不僅血腥鎮壓席卷全國的學生愛國民主運動,還把總書記趙紫陽廢黜。總之,盡管在改革開放的潮流候裹挾下,他把專制的發條松動了壹些,但是當有人試圖解開毛澤東編織的極權韁繩,他不但予以嚴厲打擊,還不斷給民眾的政治熱情和民主願望潑倒鏹水。
簡括而言,他借改革開放通過解放思想,走出壹片片意識形態的誤區;通過轉變觀念,拆除壹個個條條框框;通過不斷拓展改革,摸著壹塊塊石頭過河;通過不斷對外開放,打開壹扇扇國門;通過轉換機制,開辟壹條條發展彎路;以至促使國家漸漸轉型,促使社會漸漸轉變,促使人民生活漸漸得到改善。然而,由於他完全繼承中共掛羊頭賣狗肉的傳統,不僅還掛著人民民主的招牌,承接經營壹黨專政,還強制兜售各種假冒偽劣的政治產品,既強迫百姓購買四項基本原則,又強迫百姓消費摸著石頭過河;既強迫百姓買下黑貓白貓理論,又強迫百姓接手壹部分人先富起來;既強迫百姓買入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詭辯,又強迫百姓收購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而不借改革開放的契機,通過政治改革,廢除黨權至上,廢止政治壟斷,廢棄壹黨專政,而鑄就民主,樹立憲政,實行法治,保障人權,擴展自由,落實平等,推行地方自治和軍隊國家化,建立多黨競爭機制,構築分權制衡體系,而徹底砸碎專制的鎖鏈,鋪築中國民主之路,結果導致經濟改革和其它方面改革與政治體制不相適應,以致不但加重延長了社會陣痛,還不斷追加改革開放的各種成本,更走了許多不該走的彎路,付出了許多不該付出的代價,損失了許多不該損失的國有資產。
當江澤民擔任總書記後,因為只顧著埋頭忙於“反和平演變”,所以,不但致使改革停頓乃至倒退,還致使極左勢力伺機對改革反攻倒算,不是批改革姓“資”,就是批改革是復辟資本主義,幾乎壓倒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勢頭。見此,鄧小平毅然決然通過南巡講話,不但讓改革的車輪重新啟動,還把方向盤掌控在自己的手裏,讓中國依照他設計的道路行進。
因此,江澤民不僅象鄧小平壹樣完全繼承中共掛羊頭賣狗肉的傳統,也完全繼承鄧小平的政治衣缽,還充分發揚鄧小平打左燈向右轉的精神,繼續掛著人民民主的招牌經營壹黨專政,繼續強制兜售四項基本原則,繼續強制兜售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既打包強制拋售鄧小平理論,又強制拋售自己炮制的三個代表思想,仍舊沿著專制的歧途,向右轉到權貴壟斷資本主義的彎路上,而不為了國家利益,為了民族利益,為了人民利益,積極推動政治改革,反而采用壹切手段,動用壹切力量,不惜壹切代價,不僅給民主抹黑,還利用各種詭辯竭力為壹黨專制貼金,而不為“六?四”昭雪;不僅鎮壓法輪功,還利用各種詭辯竭力為自己辯解,,而不斷扼殺公民權利;不僅縱容政府濫用權力,還利用各種詭辯竭力維護自身既得利益,而不斷危害國家利益,危害民族利益,危害人民利益!
自從胡錦濤繼任中共的領導核心以來,盡管開始關註民生問題,關註分配不公問題,關註經濟增長方式問題,可是不但象江澤民壹樣完全繼承中共掛羊頭賣狗肉的傳統,也完全繼承鄧小平的政治衣缽,還充分發揚鄧小平打左燈向右轉的精神,不但依然掛著人民民主的招牌經營壹黨專政,也依然強制兜售四項基本原則;不但依然強制銷售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還依然打著馬列主義的左燈,打著毛澤東思想的左燈,打著社會主義的左燈,打著鄧小平理論的左燈,打著三個代表思想的左燈,仍舊沿著專制的歧途,向右轉上權貴壟斷資本主義的彎路,而不轉到通往公仆的道路,轉到人民當家做主的道路,轉到民主、憲政、法治、人權、自由、平等、多黨競爭、分權制衡、地方自治和軍隊國家化鋪築的坦途。
雖然胡錦濤表面上壹再強調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壹心想要構建和諧社會,竭力化解各種社會危機,口口聲聲要讓人民當家做主,但殊不知不讓真正百姓當家做主,不讓百姓真正享有不可侵犯的民主權利,不造就民主,不樹立憲政,不實行法治,不保障人權,不擴展自由,不落實平等,不推行地方自治和軍隊國家化,不建立多黨競爭機制,不構築分權制衡體系,國家無法科學發展,社會無法變得和諧,各種社會危機無法徹底化解,各種腐敗無法完全消除,道德滑坡無法得到遏止,公民權利無法得以保障。
改革開放之後的中國依舊是專制國家,由於中共還象過去壹樣,奉行“黨權至上”,不僅把自己淩駕於國家之上,還把自己淩駕於民族之上,更把自己淩駕於憲法之上,致使中國“有法律而無法治,有憲法而無憲政,有黨主而無民主”,從而既導致“黨權”不受任何制約,又導致公民權利缺失,致使改革開放走了許多不該走的彎路,付出了許多不該付出的代價,損失了許多不該損失的國有資產!
首先,因為中共奉行“主權在黨”,而不推行“主權在民”,所以,完全實行黨主制,而所宣稱的“民主”,既是黨賜予的“民主”,又是黨領導的“民主”,完全是壹種假民主真專制。盡管通過所謂的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可實際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切權力屬於中國共產黨;盡管通過所謂的憲法明確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可實際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及其政治局常委才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而人大只不過是政治擺設;盡管通過所謂的憲法明確規定,各級政府由各級人大授權並對人大負責,可實際上,各級政府官員都是由中共指定,以致政府只對中共負責,而不對人民負責。
其次,中國實行所謂的“多黨合作制”,實際上推行的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而其本質則是壹黨專制。由於8個民主黨派的預算都由中共中央機關事務管理局列編,並由中共中央統戰部管理,都壹律由中共開支,因此必須聽從中國共產黨領導,其命運完全掌握在中共手中,以致與其說是中共領導下的8個“衛星黨” ,不如說是8個政治花瓶,怎麽能起到制約監督作用?
更主要的是,由於中共不但世襲獨霸中央權力,還能委任官員掌控各級地方等權力,因此不論是立法,還是政治權力傳承,還是社會分配等方面,都高度自利,以致不管是中央政府,還是地方政府,都成為自我服務型的自利型政治集團,非但不為人民著想,反而只體現自己意誌;非但不為人民服務,反而僅以自己的需要為立足點;非但不為人民造福,反而動不動就損害人民利益!
先就立法而言,壹是立法原則強調執政黨的利益高於壹切,而從根本上無視公民權利;二是在立法過程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致使法律與政府法規成為壹個個自利的工具。其中最能說明當局立法自利性的例證是:中國《憲法》賦予民眾的權利,竟都成為壹些專門法律所要刻意剝奪的目標,如《國家安全法》、《示威遊行法》、《社團管理法》、《出版管理條例》等專門法律,所設條款無壹不在張揚執政黨權力,而限制剝奪公民權利,尤其是限制剝奪言論自由、集會自由與結社自由這些用來捍衛其它權利的基本權利,而其目的就是為了維護執政黨的壟斷性政治地位,以至確保現存利益分配格局不受任何威脅。
再就政治權力傳承來說,權力授受本是壹個國家遴選政治精英的公開淘汰過程,與官員的素質、才幹及政治道德直接相關,可在中國政治權力的授受過程向來是不宣之秘,與官員的素質、才幹及政治道德並沒多少關系,而同官員的血統、裙帶和暗箱操作密切相關。凡有高幹血統或裙帶關系,不管是高幹的子女,還是高幹的親屬,不僅有天然的優先繼承權,而且,不是擔任中央或地方政府部門的要職,就是擔當全國或地方人大代表,至少掛上全國或地方政協委員的頭銜。
而沒有高幹血統或裙帶關系,雖無天然的優先繼承權,卻可通過暗箱操作攫取權力。由於實行委任制,而不推行選舉制,以致不管是中央政府,還是各級地方政府,都充斥買官賣官現象,而買官賣官不僅能越級買賣、合法買賣,還能公開買賣、批發買賣等。
另就社會分配來講,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國民經濟迅猛發展,不僅中國政府的財政收入不斷提升,國民的收入也相應有所提高,而相比之下,政府財政收入的增長遠遠高於大多數國民收入的增長,從而導致國富民窮,確切地說導致政府越來越富有,導致大多數國民越來越心理失衡。。
不僅如此,由於改革方針壹直回避統治階層,因此除了導致政府越來越富有,還導致改革開放的成果絕大多數都被極少數官僚和富人占有,而廣大百姓非但沒有獲得多少改革開放的紅利,反而越來越被邊緣化,越來越沒有話語權,越來越沒有安全感!
換句話說,由於改革政策壹直偏袒統治階層,致使經濟增長不僅符合黨的利益,也符合極少數官僚和富人的利益,而唯獨不符合絕大多數百姓的利益,以至於不論在政治方面,還是在經濟等方面,受益多的並非占社會絕大多數的百姓,而只是黨和極少數的官僚及商人,形象地講只有黨和極少數官僚及富人吃肉,而絕大多數百姓只能喝湯,而用官方數據概括,當今中國百分之二十的人占有社會百分之八十的財富,而百分之八十的人只分享社會百分之二十的財富。
總之,由於政府象過去壹樣是自我服務型的自利型政治集團,非但不會承擔社會公共責任,反而將制定的社會福利政策和工資政策不斷向自身政治集團的成員全力傾斜。舉例來講,改革開放以來,在工資增長速度遠遠落後於GDP增長速度的同時,不管是壹般公務員的工資,還是軍人警察的工資,都不斷出現剛性增長。 尤其是1985年以後,國家曾對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制度進行過8次調整及改革,自2001年以來給公職人員加薪的次數共計3次, 加薪部分主要是職務工資和基礎工資,每次增幅都不低於15%。如果將非貨幣收入,如住房及各種單位福利都計算在內,各地公務員收入都遠遠高於當地中等水平。而且,公職群體還得到社會保障體制全方位覆蓋,再加上職務的“含金量”高(有灰色收入),工作穩定等等,公務員成為中國時下最熱門的職業。而據2008年披露的數據,僅以公務員為主體的財政供養人口約7000萬人,消耗國家財政收入的58%左右。
公務員的待遇尚且如此,更別說幹部群體的待遇。幹部群體不僅工資與權遞增,不僅享有制度保證的養老、醫療等社會福利,不僅享受高品質的公款消費,還能通過權力尋租獲取灰色收入,不斷滿足私欲。而高幹群體的待遇更不用說有多豐厚了,光其子女就有許多簡直富可敵國。據國務院研究室、中央黨校研究室、中宣部研究室、中國社科院等部門壹份聯合調查報告中的數據:截至2008年3月底,中國內地私人擁有財產(不包括在境外、外國的財產)超過1億元以上的有3220人,其中有 2932人是高幹子女。
相比之下,處於社會底層的龐大勞動者群體的工資卻增長緩慢,甚至未增長。而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構成社會保障體系的幾大社會福利如醫療、養老、失業等保險幾乎與這壹龐大的社會底層無緣。如果說勞動力供給極度傾斜是中國勞動者必須面對的社會不公,那麽社會保障乏力則是中國失業者及其弱勢群體必須面對的生活困境。
如果處於社會底層的龐大勞動者群體,如果處於社會最底層的失業者群體,如果處於社會最底層的弱勢群體,能夠享有壹定的社會保障,能夠享有壹定的公有經濟分紅,能夠享有壹定的政治制度保障的權利,尤其是能夠享有自由結社、示威遊行、言論自由等能夠保障權利的權利,那麽這些群體決不至於淪落到這種無助無奈無望的境地。
本來,改革目的之壹是通過各種公共政策對國家資源與利益實行再分配,而實際上這壹利益再分配過程幾乎都以犧牲社會底層的利益為代價。尤其是自從1994年實行分稅制以來,政府建立了中央與地方兩大稅務體系,在稅收征收上采取了比較徹底的劃分稅種辦法,主要稅種歸中央,零星稅源歸地方。而政府征稅機構也是兩套:中央稅務系統在省市縣設國稅局,負責中央部分的稅收收入及共享稅的收入;地方政府則設地稅系統,負責地方稅的征收。這種稅收體系構成了中央與地方政府不同的利益來源與不同的資源抽取方式,而各級政府對資源的過度抽取無不犧牲社會底層的利益。
僅從1995年至2007年來看,中國的GDP總量由58,478.1億元增至246,619億元,13年間增長了 321.73%,年平均名義增長11.7%;同期全國財政收入則由8,648.7億元增至59,304億元,13年間增長了585.70%,年平均名義增長16.0%,財政收入的年平均增長幅度比GDP增長幅度高4.3個百分點。與此相對應的是,全國職工工資增速遠遠低於政府財政收入的增速,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直至2007年,全國職工工資每年增速均未超過12%。由此可見,國家汲取能力的超強發展已經達到了反常的程度。
更需要說明的是,政府出於自利性的考慮,打著國家與社會公共需要的幌子,大肆侵奪農民的土地與城鎮居民的宅基地。從1979年到1997年,政府從農村圈走2億7千萬畝土地,將低價買入的土地轉讓後從中牟取了6——10萬億的財富。因90年代中後期以來的經濟發展以房地產業為龍頭,所以地方政府對土地的掠奪更為肆無忌憚,其財政收入對土地與房地產的依賴率竟高達40%——60%。據2006年9月2日發行的《21世紀經濟報道》披露,2001年至2003年,各級地方政府土地轉讓收入為9100億元,占同期全國地方財政收入的35%;2004年全國土地轉讓金高達5894億元,占同期地方財政收入的47%。2006年壹季度全國土地轉讓金就達3000億元,全年土地轉讓金占地方財政收入無疑會突破50%。而對於政府的掠奪行為,許多被掠奪者憤然抗爭,以致引爆壹個個群體性事件。
由於改革開放不斷發生變異,不僅與民主潮流相抵牾,更與人權原則相沖突,以致民眾不再輕信政府信誓旦旦的承諾,不再期望分享改革開放的成果,不再幻想權貴們的先富會給他們帶來共同富裕,而意識到個人的權利只有依靠自己的努力去爭取、去維護、去捍衛,因而引發日益高漲的維權運動。盡管維權運動沒有成千上萬人的上街示威和靜坐請願,但通過大大小小、此起彼伏的群體性事件與無數個體政治和經濟訴求,不但守護自身的權利,還討回社會的公道;不但維護自身的經濟利益,還捍衛自身的政治權益;不但要求基本的人權保障,還向僵化落後的政治體制發起挑戰!
為了鞏固統治地位,當局不斷強化強制能力,不僅增加軍備開支,還加強政府部門軟性的強管制能力,即加強用於國內管制的警力與準警力,其中,用於控制網絡言論的有網絡警察;用於維護城市秩序的有“城管”;而用於管制政治言論與行動的有“國保”與“國安”;用於對付群體性事件的有龐大的防暴警察。僅用於國內的強管制能力每年到底用掉多少人民幣,累計起來很難查到精確數字,但它帶給民眾的震懾力與恐懼感卻無處不在。據《社會科學報》(2010.5.27)報道,僅2009年全國內保費用5140億元,已經接近軍費開支;而2009年中央公共安全支出增幅高達47.5%,而這麽龐大的維穩經費和行政成本不但嚴重地擠壓了民生,還嚴重扭曲政府的規範能力和保護能力,以致不管是中央政府,還是地方政府,為了維持穩定而不擇手段,使得維穩與維權形成尖銳的對立。僅城管部門每年造成的暴力傷害致死事件就不但發生多起,還不斷引起的社會反響。而這些不僅充分說明政府與民眾的矛盾何等尖銳,更說明壹黨專制與民眾的期望水火不容。
綜上所述,由於壹黨專制不僅強化權力,更弱化權利,因而導致權力與權利嚴重失衡,結果既致使中國的公民社會壹直不能發育,也致使新聞媒體成為黨和政府的喉舌,致使來自民間的呼聲因不能傳播而成不了社會輿論;既致使人民沒有結社的自由,也致使NGO等民間組織遭到官方限禁;既致使工人、農民等弱勢大眾沒有自己的可以依靠的組織,也致使百姓不能以組織化的形式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等等。
正是因為壹黨專制,也正是出於維護壹黨專制,所以,改革開放以來,不管是鄧小平,還是江澤民,還是胡錦濤,都壹直只求經濟改革突進,壹直只求科教改革支持,壹直只求其它改革協助,而壹直不求政治改革配合,因而不僅導致政治發展方式畸形,也導致政治發展機制僵化,以至於不能與經濟改革、科教改革和其它方面改革相適應,結果不僅致使改革開放不斷發生變異,更致使政府權力不斷產生異化,進而不僅導致綜合成本不斷遞增,也導致綜合效率壹直低下,還導致綜合收益不盡人意,以致導致代價不可估量,恐怕遠遠超過成就;導致損失不可估量,恐怕遠遠超過收獲;導致綜合成本不可估量,恐怕遠遠超過綜合收益,最終不但阻礙中國掘起的進程,也導致中國社會畸形發展,還牽制中華民族的騰飛!
三、壹黨專政導致官本主義變本加厲
更需要說明的是,壹黨專政不僅致使改革開放不斷發生變異,不僅致使改革開放的成本不斷遞增,不僅致使改革開放的效率壹直低下,還導致官本主義變本加厲。
盡管早在兩千多年前,中國著名的思想家孟子就已提出“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政治主張,可是由於中國壹直實行中央集權的封建君主專制制度,致使統治者既能世襲中央權力,又能委任官員掌控各級權力,結果不但形成以官為本、以官為貴、以官為尊的思想意識,更形成崇官、敬官和做官的官本位的價值導向,以致自古以來不管是政治制度,還是文化精神,還是社會認知,都由官本位主導。
盡管改革開放四十多年來,官本主義已從官方宣傳中退位,而改用“以民為本”、“以人為本”之類的政治話語,可是並不能置換流淌在政治肌體裏官本思想的血液,而這都是因為改革不觸動現存政治體制造成的。之所以如此,原因就在於半個多世紀以來壹黨專政體制培養了龐大的官僚群體,而這個群體享有與官階級別(如省部級、廳局級、團處級)相應的等級特權,他們無不以壹黨專制作為自己升官發財、安身立命的靠山,以致成為當代中國最強大的利益集團。
盡管改革是對存在弊端的原有體制的革命,不僅要革除經濟方面的弊端,也要革除政治方面的弊端,還要革除其他方面的弊端,最終不僅要革除阻礙生產力發展的桎梏,也要革除不利於生產關系完善的因素,更要革除阻礙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體制,可當改革觸動壹黨專制,不僅會遭到官僚群體的強烈反擊,還會不斷給壹黨專制註
射強心劑,使之繼續在極權的軌道上運行。由於改革被官僚群體操控,因此改革的路徑選擇只會維護這個群體的利益。而改革本來應當改變這種不合理的權力結構,以調整不合理的利益格局,但這種良好的願望以及種種合理的政策建議,往往遭到這個既得利益集團抹殺,以致改革以來的方案、舉措、政策,不但沒有削弱黨政官僚的特權,反而擴大與民眾的利益差距。
正因為此,當局非但沒能通過政治改革破除壹黨專制而造就民主,反而不僅助長壹黨專制,也助長以“官”為本的價值取向,還助長以官為本、以官為貴、以官為尊的思想意識,更助長崇官、敬官和做官的官本位的價值導向,從而致使各級領導都由上級委任,而非民主選舉產生,只受上級管制,不受其它約束,結果導致各級幹部動不動就濫用職權,動不動就以權謀私,動不動就貪汙受賄,動不動就買官賣官,動不動就損害國家利益,損害民族利益,損害人民利益!
可見,壹黨專制既以官本位為核心,又以官本位為依托。雖然官本位壹詞出現於20世紀80年代,相對於經濟學專用名詞——“金本位”
而被廣泛應用,卻高度概括中國從古到今的社會價值取向,而其不管是歷史內涵,還是現實內涵,都遠比字面意思豐富。
如果說“金本位”指的是以黃金為本位貨幣的壹種貨幣制度,即是以黃金為單壹價值尺度去衡量其它商品價值,那麽“官本位”則把是否為官、官職大小當成壹種核心的社會價值尺度去衡量個人的社會地位和價值。具體地說,所謂“官本位”是指國家的社會價值觀是以“官”來定位的,官大的社會價值高,官小的身價自然小,與官不相幹的職業則比照“官”來定位各自的價值。
不管是縱觀歷史,還是橫看現實,“官本位”這壹在特定歷史語境下形成的術語,不僅涵蓋以“官”的意誌為轉移的利益特權,也涵蓋“唯上是從”的制度安排,還涵蓋以“官”為本的價值取向,更涵蓋以是否為官和官職大小評價社會地位的衡量標準,所以必然維護和服務於官僚集權體制,必然只體現統治者的意誌,必然僅以統治者的需要為立足點,以致既與人民的意誌相背離,又與人民的訴求相對立,進而致使改革開放不斷發生變異,結果不僅導致發展方式畸形,也導致發展道路曲折坎坷,以至於不僅在政治上導致高投入、高能耗、高汙染、低效益,還在經濟上導致高投入、高能耗、高汙染、低效益;不僅導致改革成本不斷遞增,還導致開放支出不斷攀升;不僅導致社會劇痛不斷蔓延,還導致貧富差距不斷擴大;不僅導致社會道德不斷滑坡,導致國家不斷大量失血;不僅導致社會汙水不斷亂流,還導致國有資產損失慘重;不僅導致富國窮民,還導致腐敗層出不窮,既席卷全國,又上下泛濫!
首先,就以“官”的意誌為轉移的利益特權而言。作為壹種意識層面的現象,官本位反映了壹定階層的利益需求。中國人之所以官本位意識濃厚,原因就在於為“官”就有利,或者能以“官”謀利,為此往往把從政看成是謀取個人或小集團利益的工具,想方設法追逐對公共資源的特權,撈取自己的特殊利益,以致領導幹部面臨抉擇時,先為自己和子女、親屬著想,為自己的小團體利益著想,而把人民利益、國家利益和民族利益拋在了腦後;有的剛被提拔,就急於要車子、房子、待遇,以至於“該得到的壹定要得到,不該得到的也想得到”;有的壹看到社會上有人先富起來,看到自己的同學、戰友或過去的同事成了老板、大款,心裏就失衡,就想自己怎麽趕緊富起來。
其次,就官本位是“唯上是從”的制度安排來說。 而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壹方面是“唯上是從”。不管是中央,還是地方,上下級之間不是雙向互動運行的工作關系,而是下級對上級唯首是瞻,上級對下級擁有絕對權力的等級關系。在這種單壹行政化體制下,往往是“官大嘴大”,惟我獨尊,“壹言堂”,是否對錯的評判標準不是實踐而是官帽的大小,官員的意見成了判斷正誤、善惡、美醜的唯壹標準,並且官越大說的話就越正確;而對下級官員說來,壹切只對能決定其個人命運的上級官員負責。另壹方面是職級的泛化。“官本位”
總是與“級別”緊密相連的,“級別”是體現“官本位”的最基本方式。在壹些地方和領域,除了行政職位有級別,很多與“級別”不相幹的空間也逐漸打上了“級別”的烙印。企業有級別,企業領導要對應行政官銜;演員、教師、醫生、科研人員,要用級別來套;甚至和尚、老道,也得看他相當於多大官,以至於鬧出“處級方丈”、“局級住持”這樣讓人笑不出來的笑話。
另外,就以“官”為本的價值取向來講。由於為“官”就有權有勢有利,以致在許多人看來,“做官才有出息、從政才是本事”,有了官位就能封妻蔭子、光宗耀祖,可謂“壹人得道,雞犬升天”。於是,“學而優則仕”,是否入仕為官,能否官居高位,成了衡量壹個人奮鬥成功與否的標誌;“商而優則仕”,不少商人經商的目的,最終是為了從政,是為了用錢“捐官”、“買官”,壹些地方政府也投其所好,只要納稅多,就可以戴不在編的官帽子。壹些已經當了“官”
的幹部則熱衷於搞自我設計,擺不正個人和組織的關系,把做工作當作升官的階梯,或是向組織伸手要官的籌碼。壹些人為了個人的升遷,急功近利,虛報浮誇,欺上瞞下,不擇手段。總之,許多人都以仕途為個人事業的選擇導向,壹切服從於官級地位,壹切為了做官和升官,把做官、升官看作人生最高價值追求,把“升官”作為出人頭地的唯壹途徑。
再者,就以是否為官和官職大小評價社會地位的衡量標準來說。
由於官本位把所有職務職稱、個體身份、地位,都相對應於或折合成壹定級別的官階,並以官階定尊卑、高低,而不以真才實學、對社會的實際貢獻來衡量個體的價值,以致形成了“萬般皆下品,惟有做官高”的社會心理。由此造就壹種對權力、官位、官員的崇拜和敬畏,進而導致長官意誌、權力至上觀念和依附意識及其現象盛行。
再者,由於“官本位”實行中央集權和垂直任命制,因而,不僅導致機構多、攤子大,更導致官員人滿為患,比如在中國有的地市副秘書長就有11個,助理達到十幾個,這種吃飯財政既增加官民比,又增加老百姓的負擔。加之采取對口設置機構,中央有什麽機構,省、縣就有什麽機構,甚至到鄉、鎮都是上下壹般粗,最後導致七站八所,從建國初鄉公所的七八人,到現在壹個鄉、鎮達到250余人,而這所產生的公款消費簡直不可估量。
據陸定壹的兒子陸德坦言:“二○○四年,全國公款吃喝三千七百億、公款用車四千零八十三億、公款外出旅遊三千億,二○○四年我們財政收入三萬多億,三分之壹拿去吃喝玩樂了。請問,世界有哪壹個政府敢這麽花錢?公務性支出,美國在這方面花的錢,占整個財政支出的百分之九點九,加拿大是百分之七點壹,法國是百分之六點五,韓國是百分之五點零六,英國是百分之四點壹九,日本是百分之二點二八左右。我們中國這方面的支出是多少?同誌們,百分之三十七,是美國的四倍。為什麽?沒有監督,沒有制衡,這種現象再發展下去怎麽辦?”(見《炎黃春秋》二○壹壹年第十壹期)雖然他用的還是二○○四年的數據,可已經夠觸目驚心,而這些年來還不知到了怎樣驚人的地步!
再者,選官的機制太死。還是少數人在少數人的圈子裏選幹部,由於是上邊給下邊發烏紗帽,造成在幹部選擇導向上的失誤,讓幹部只對上負責,而不對下負責,誰給發的烏紗帽就對誰負責;過度追求短期行為,而沒有長遠打算;以GDP論英難,都患有GDP崇拜癥,很多幹部都形式主義,做秀而不做事,形成政績工程,取悅領導,等著提拔,對民生工程不重視,造成壹屆政績幾屆包袱。
再者,權力的設置過於集中。個人專斷,少數人說了算,導致幹部追求部門個人既得利益,著重管制審批,輕視公共服務和民生工程。
市場經濟要求政府要提供公共管理和公共產品,現在的幹部還是都在研究怎樣擴大自己的既得利益,怎麽樣能加深管制和怎麽樣能加重審批,嚴重惡化了經濟發展環境,是經濟發展不快的壹個主要體制性原因。在權力設置上沒有實行分權和制衡機制,而是過於集中,少數人說了算和個人說了算。
再者,管官的機制太虛。官任命後,給了他權力,下壹步就是管制和監管問題。中國的“官本位”制度導致管官的機制太虛,重授權而輕監督,重集權而輕分權,最後導致虛監督和軟監督,只有體制內的監督,而沒有體制外的監督。比如說紀檢委、審計委等都是內部的監督模式,而缺少其它政黨和民眾的監督,新聞監督也有諸多禁區。
這種體制內的監督導致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現在腐敗問題難以根治,原因就在於此。
更主要的是,由於官本位意識是封建官僚制度在觀念形態上的反映,並維護和服務於官僚集權體制,因此官本位不但阻礙科學發展,還損害人民利益,更助長貪汙腐敗。
壹就官本位阻礙科學發展而言。凡是存有“官本位”意識的幹部都把當官作為價值追求,幹事不是為了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生活,而是為了自己的“烏紗帽”,在這種思想意識支配下,追求政績難免陷入誤區。有的重近輕遠,註重多出政績、快出政績,對長遠發展缺乏統籌謀劃;有的重表輕裏,習慣於做表面文章,對壹些實質性的問題不夠重視;有的重顯輕潛,熱衷於幹看得見、摸得著的工作,忽視短時間內無法顯現成效的工作;有的重物輕人,壹味追求經濟增長速度,很少顧及群眾的生活環境和生活質量;有的重局部輕全局,只從局部利益出發,不從全局考慮問題,甚至為了追求局部利益不惜犧牲全局利益,而這都是官本位意識的具體體現。在這些情況下,上壹屆的“政績”就會成為後幾屆的包袱,“政績”變成“政疾”,必然會對發展帶來無窮的後患。
二就官本位損害人民利益來講。官本位的要害,就是對國家的事業不負責任,對民族和人民的利益不負責任,只對自己或小團體負責。
凡是存有官本位意識的幹部,都以升官的目的,都想隨著自己的社會地位和權勢的提高獲得更多的利益。因此他們往往不能正確履行職責或不履行職責,甚至濫用權力,從而會給社會、群眾和國家帶來極為嚴重的危害。現實中,壹些黨員幹部當官只為求升遷,為撈取“政績”
不惜損害群眾利益;當官只想做老爺,對群眾的冷暖疾苦漠不關心;當官只管謀私利,利用職務之便貪汙受賄、以權謀私;當官只圖享清閑,不了解群眾願望,不願做、不敢做、不會做群眾工作等,而這都是官本位意識在從政行為中的現實表現。
三就官本位助長貪汙腐敗來說。官本位作為以官為本、以權為綱、以仕途為個人事業選擇導向的壹種意識和價值取向,強調的是壹切服從於官級地位、壹切為了做官和升官、把做官升官看作人生最高價值追求和評判人生價值大小的標尺,而且當官可以享受到壹般群眾難以企及的特權。正因為官本位有這麽多的功能,所以在壹定社會層面形成了對權力、官位、官員的崇拜和敬畏,使官位有著強勁的買方市場,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盛行。壹些幹部本身不夠資格條件,卻相信“有錢能使鬼推磨”,花錢買官;有的是想為“仕途”加砝碼,通過買官走“捷徑”;也有的是怕不跑不送會吃虧,加入了買官行列。買官者雖情況各異,但都是企圖以錢換權,謀取更大的私利。這些人壹旦得逞,就會反過來以權換錢、“回收成本”,怎能指望他們為民謀利?
就此展開來講,與其說腐敗是人自私自利的本性孕育的,而由私有制派生的,不如說是由權力衍生的。廣義上講腐敗是行為主體為其特殊利益而濫用職權或偏離公共職責的權利變異現象,狹義上說泛指國家公職人員為其特殊利益而濫用權力的權利蛻變現象。簡而言之,腐敗是指國家公務人員運用公共權力,借職務之便謀取私人利益而損害大多數人的利益,從而使國家政治生活發生病態變化的過程。
從古到今,不論是中國,還是其他國家,都或多或少存在腐敗問題。可相比而言,中國不管是腐敗廣度,還是腐敗深度;不管是腐敗形式,還是腐敗內容;不管是腐敗水平,還是腐敗效率,都無出其右,簡直無以復加,不僅讓其他國家相形見絀,更讓其他國家望塵莫及。
盡管從根本意義上來講,人生來都自私自利,凡事趨利避害,以致為了自身利益會不擇手段,而不斷損害他人利益,但如果沒有權力這個載體,也就不會滋生腐敗。
由於國家權力不僅對統治階層內部的爭端和糾紛具有協調功能,而且對整個社會的爭端和糾紛也具有協調功能,而其運行完全取決於制度。而壹黨專政制度作為壹種主觀產物,必然帶有設計者或實施者的自利色彩,使得制度設計在形成之初就帶有缺陷,再加上制度設計滯後於社會需求,而制度變遷卻困難重重,致使制度的漏洞就會大量湧現,最後伴隨著制度的軟約束下責任感的缺失,理性官員更趨向於個人利益最大化的選擇,結果導致制度性腐敗。而所謂制度性腐敗,就是指現有的由人創造的正式制度而非自然演化而來的非正式制度,不僅不能對人們相互間的行為起到限制、規範的作用,反而在設計、變遷和約束的過程中滋生和助長了個人或集體的腐敗動機,因而加強了個人或集體濫用公共權力牟取私利的腐敗行為。而直接造成制度性腐敗產生的主要動因,壹是制度缺陷,二是制度漏洞,三是制度的軟約束,具體表現為利益上的沖突、激勵遭到扭曲、制度變遷困難下腐敗機會的大量湧現和制度軟約束下腐敗的理性選擇。
展開來說,由於壹黨專政實行委任制,而不推行選舉制,因此,不管是中央政府,還是各級地方政府,都充斥買官賣官現象,而不論是買官者,還是賣官者,都以牟取私利為目的,所以都不會認真履行自己的公共職能,反倒伺機不斷買官賣官而為自己牟利。長此以往,買官賣官不但形成了壹個個利益鏈條,也將各級官員結成了壹個個利益共同體,還形成了壹股股盤根錯節的政治保護關系。而這種政治保護具有雙重作用:壹是官員在任時互相保護,二是即將卸任者將受到自己提拔的繼任者的保護,以確保自己在任時的腐敗行跡不致曝光。
而這種因買官賣官而結成的利益關系相互糾纏,使得所謂清查貪腐異常困難,因為每壹個貪腐官員的敗露,將牽扯出利益鏈條上的無數利益相關者。而為了自身利益,利益相關的上級官員也會盡力相保。許多腐敗行跡敗露者盡管只是小官小吏,比如村支書、鄉長、鄉黨委書記或者中小國企負責人之類,但無論檢舉者怎樣不辭勞苦地上告,貪腐者照樣能逍遙法外,因為檢舉者無法撼動那緊緊糾結的利益鏈條。
而不管哪個通過買賣官位獲得權力的官員,從其上任的第壹天起,就開始盤算如何將買官的費用與官位維持費用撈回來,以致全國各地權錢交易司空見怪,貪汙腐化更是不足為奇,結果導致從下到上,大權大撈,小權小撈,不撈白不撈!
結果不但導致腐敗惡性循環,也擴大了腐敗的示範效應,以致除了不斷誘發個體腐敗,還不斷誘發集體腐敗,不但使腐敗集團化,還使腐敗部門化,還使腐敗市場化,還使腐敗黑幫化。在許多已查處案件中往往挖出壹個,帶出壹窩。其具體表現形式有以下幾種:(壹)集體走私,貓鼠聯盟。(二)集體截留,私分公款。(三)集體敲詐,坐地分贓。(四)集體賣官,權力出租。而腐敗現象的發展與蔓延,不僅嚴重阻礙國家現代化建設,還嚴重毒化了社會風氣,更嚴重汙染了人們的靈魂。壹方面,人們極為痛恨貪官汙吏和壹切腐敗分子,另壹方面又在潛移默化地被動地接受這樣壹種觀念:“要辦事,就要找人,找人就要花錢”“只要肯花錢,沒有辦不成的事”。於是“花錢辦事”已成為當今中國許多百姓的處世信條,甚至連就醫、上學、入托等壹些百姓本應充分享受的基本的服務,因為職業權力的存在,也迫使人們不得不用額外地以“花錢”方式才能取得本應享受的服務。
而這既為貪官汙吏打下腐敗堅實的社會基礎,又為貪官汙吏營造寬松的腐敗環境,以致有人認為“中國的腐敗主要原因是中國老百姓自己造成的”,而“中國的官場環境是中國民眾的心態造成的”。盡管這是謬論,但其不乏“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含義。當然,花錢辦事這種現象裏邊也有現實社會的無奈,因為不管是“花錢”者,還是“辦事”者,關鍵都在於權力。當老百姓的權利得不到保證時,那就不得不去花錢買保證。而這種病態的社會風氣發展下去,不僅助長了腐敗分子的私欲和狠心,也破壞了整個社會的信用程度,還毒化了社會人際關系,長此以往最終將會導致民心背離,社會瓦解,政府崩潰!
過去,貪汙萬元便是大案要案,貪汙百萬便是巨貪,不槍斃也要判個無期;而今貪汙罪款數字巨大,動輒千萬,甚至上億,如:廣東中銀開平支行原行長余振東貪汙40億;廣東中山市實業發展公司原負責人陳滿雄4.2億;中共重慶市委常委原宣傳部長張宗海2億;湖北省政府駐港辦事處原主任金鑒培1.88億;雲南紅塔集團原董事長諸時健1.8億;廈門海關原關長楊前線1.6億;原海軍副司令員王守業1.6億;還有原上海原社保局局長祝均壹非法動用社保基金32憶!
過去,揪出壹個局長,就算是大老虎,就會引起震動,就會口口相傳,議論很久,而今貪官太多,多得讓人難以記住,多得讓人熟視無睹。老百姓說,如今揪出的局長、廳長可以坐滿壹百個人民大會堂,揪出的科長、處長可以站滿十個天安門廣場。現在就是揪出個省長、部長,人們也已不再大吃壹驚;即便揪出個把政治局常委,也斷然不會像以往揪出陳希同那樣舉國震驚。
過去,絕大多數貪官是單槍匹馬,各自為戰,基本上是壹人壹案,而今腐敗分子逐漸結夥抱團,動輒便是“十幾個人七八條槍”,甚至出現數十人、數百人的貪汙集團,不僅規模化了,更集團化了。上壹世紀末的陳希同壹案和湛江特大走私案且不說它,進入本世紀後,集團性的腐敗越演越烈,遍布全國,年年都有大案,案案都有大官。
2001年的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涉案的腐敗分子有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省公安廳副廳長、國家安全局官員,還涉及軍隊、政府、警察、海關等方面人員200多人。
2002年4月,黑龍江綏化市原市委書記馬德買官賣官壹案案發,綏化市下轄的十個縣市,壹半以上的處級以上幹部,將近260多人都卷入此案。同年,順藤摸瓜,又相繼揪出原綏化市市長王慎義以及原省委組織部副部長趙洪彥。
2004至2005年,安徽阜陽市穎上縣原縣委書記張華琪和他的後任徐波因貪汙腐敗先後落馬,張華琪壹案涉及120人,徐波壹案涉及78人,先後共有200人紛紛倒臺。此前,從阜陽政壇走出去的幹部中已有兩位省部級、8位市委常委、11位廳級領導幹部因腐敗落馬。阜陽雖然是國家級的貧困縣,但卻是專出腐敗幹部的高產地。
2005年初,黑龍江原政協副主席韓桂枝貪汙壹案被揭露,再次引起黑龍江政壇大震蕩。原副省長付曉光,原省人大副主任範廣舉,原省委秘書長張秋陽及原省檢察長徐發、原省法院院長徐衍東均被免職。
3 个评论
此後,黑龍江省廳局級以上幹部調整之頻繁,如走馬燈令人眼花繚亂,先後有牡丹江、佳木斯、雞西、鶴崗等多個地市,以及交通廳、人事廳、司法廳等部門的主要領導被撤銷或免去職務,整個黑龍江政壇幾近癱瘓,以至中央不得不在短期內向黑龍江緊急派出6位省部級領導,分別擔任副省長、省委組織部長、省高院院長等職。過後,中央又從北京、上海等地加派21名正副廳級幹部和5名處級幹部,“空降”黑龍江,分別進入各省級黨政機關綜合職能部門,出任省長助理、省委辦公室副主任等職務。如此的大改組,大換血,簡直史無前例!
此外,據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2011年6月初公布的壹份報告披露,僅從90年中期至2008年期間,逃離中國的腐敗分子人數多達18000,而夾帶私逃的贓款更高達8000千億元人民幣。由於數目巨大,央行的報告稱這已對中國金融穩定造成了影響。如果湧進美國華爾街,都會產生動蕩世界經濟的效果。
另據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部2012年1月6日公布,2011年中國查處的貪汙腐敗官員總數達到14萬2893人,超過了2009年的10萬6626人,為國家挽回了84.4億元經濟損失。中紀委發言人表示,去年紀檢部門共處分中共縣處級以上幹部4843人,移交司法機關的縣處級以上幹部777人。另外,全國各級紀檢部門共受到將近135萬件舉報,初步合適違紀線索15.5萬件。
另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於2012年3月11日,在第十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第四次全體會議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披露:2011年共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32567件44506人,人數同比增加1%,其中貪汙賄賂大案18464件,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524人(含廳局級198人、省部級7人)。而查辦利用執法權、司法權謀取私利、貪贓枉法案件,立案偵查涉嫌職務犯罪的行政執法人員7366人、司法工作人員2395人。會同有關部門追繳贓款贓物計77.9億元,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631人。
另據中央紀委秘書長、新聞發言人崔少鵬在2013年1月9日新聞發布會上通報,2012年,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1306822件(次),其中檢舉控告類866957件(次)。而初步核實違紀線索171436件,立案155144件,結案153704件,處分160718人。通過查辦案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78.3億元。與2011年相比,2012年紀檢監察機關初步核實違紀線索件數增長10.6%,立案件數增長12.5%,處分人數增長12.5%,移送司法機關人數增長38.4%。
顯然,不管是查辦的這些案件,還是查處的這些人數,還是挽回的這些經濟損失;不管是逃離中國的腐敗分子人數,還是夾帶私逃的贓款,都只是冰山的壹角,而沒被查辦的腐敗案件,沒被查處的腐敗官員,沒有挽回的經濟損失,沒被查到的逃離中國的腐敗分子,沒被查到的夾帶贓款,恐怕多如牛毛,遠遠不止這些,遠遠超過這些數據。
改革開放以來,腐敗之所以層出不窮,社會之所以畸形發展,社會劇痛之所以不斷蔓延,社會貧富差距之所以不斷擴大,社會道德之所以不斷滑坡,社會汙水之所以不斷亂流,國家之所以不斷大量失血,國有資產之所以損失慘重,改革成本之所以不斷遞增,開放支出之所以不斷攀升,改革開放之所以不斷發生變異,與其說是“官本位”衍生的,不如說完全是壹黨專制造成的。
由於壹黨專制是統治者獨自掌握政權,僅憑自己的意誌獨斷獨行,僅由自己操縱壹切的政治制度,以至於不但只體現統治者的意誌,還僅以統治者的需要為立足點;不但中央集權,還世襲委任;不但排除異己,還鉗制言論及其結社、信仰自由;不但獨霸軍隊警察,還限制百姓的活動空間,既不受制約,又監控無效,更唯我獨尊,因此必然導致官本政治,而官本政治必然阻礙科學發展,必然損害人民利益,必然助長貪汙腐敗。
盡管當局不斷采取各種方式遏制官本政治所派生的各種問題,但在壹黨專制的情況下,權力非但不受有力制約,反而既排斥來自黨外力量的制約,又排斥來自黨內及其下級組織及黨員的制約;非但不受有效監督,反而既排斥來自黨外力量的監督,又排斥來自黨內及其下級組織及黨員的監督;總之非但不受縱橫監管,反而既排斥來自黨外縱橫監管,又排斥來自黨內縱橫監管,因此,不論采用什麽措施,都只是治標而不治本,都不會起多大作用。即便給官本政治披上“以民為本”、“以人為本”的外衣,而被迫應對國民和世界政治經濟形勢,也不能掩蓋官本政治的本質,更不能消除官本政治的危害。
在壹黨專制的情況下,不管配制什麽藥方,都不能根治腐敗這壹頑癥,只能任其惡化,任其蔓延,任其每況愈下,那麽,只能通過制度變革根除制度性腐敗。
綜上所述,隨著改革不斷深化,隨著開放不斷擴大,隨著全球化浪潮不斷湧入,中國不管是經濟體制,還是科教體制;不管是文化體制,還是其它方面體制;不管是思想認識,還是價值觀念;不管是社會需要,還是生活需求;不管是經濟運作模式,還是其它方面運作機制,都已煥然壹新,而現行的政治體制卻還陳舊僵化,顯然已經不能與之匹配,已不適合現代化的要求,就象老化的主齒輪,不僅由於磨損,更因技術含量過低,而不能與新型齒輪嚙合。
可是當局出於維護自身利益,對此非但視而不見,反而還象過去那樣依仗強權維護落後而又僵化的壹黨專政體制,不僅讓老化的政治齒輪繼續運轉,還讓官本主義變本加厲,以致還象過去那樣只求經濟改革突進,只求科教改革支持,只求其他改革協助,而不通過全面政治改革造就民主,樹立憲政,實行法治,保障人權,擴展自由,落實平等,推行地方自治和軍隊國家化,建立多黨競爭機制,構築分權制衡體系,以從根本上符合生產力發展的要求,符合生產關系的要求,符合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結果還象過去那樣不論是立法,還是政治權力傳承,還是社會分配,都高度自利,以致不管是中央政府,還是地方政府,都成為自我服務型的自利型政治集團,非但不為人民著想,反而只體現自己意誌;非但不為人民服務,反而僅以自己的需要為立足點;非但不為人民造福,反而動不動就損害人民利益!
此外,據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2011年6月初公布的壹份報告披露,僅從90年中期至2008年期間,逃離中國的腐敗分子人數多達18000,而夾帶私逃的贓款更高達8000千億元人民幣。由於數目巨大,央行的報告稱這已對中國金融穩定造成了影響。如果湧進美國華爾街,都會產生動蕩世界經濟的效果。
另據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部2012年1月6日公布,2011年中國查處的貪汙腐敗官員總數達到14萬2893人,超過了2009年的10萬6626人,為國家挽回了84.4億元經濟損失。中紀委發言人表示,去年紀檢部門共處分中共縣處級以上幹部4843人,移交司法機關的縣處級以上幹部777人。另外,全國各級紀檢部門共受到將近135萬件舉報,初步合適違紀線索15.5萬件。
另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於2012年3月11日,在第十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第四次全體會議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披露:2011年共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32567件44506人,人數同比增加1%,其中貪汙賄賂大案18464件,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524人(含廳局級198人、省部級7人)。而查辦利用執法權、司法權謀取私利、貪贓枉法案件,立案偵查涉嫌職務犯罪的行政執法人員7366人、司法工作人員2395人。會同有關部門追繳贓款贓物計77.9億元,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631人。
另據中央紀委秘書長、新聞發言人崔少鵬在2013年1月9日新聞發布會上通報,2012年,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1306822件(次),其中檢舉控告類866957件(次)。而初步核實違紀線索171436件,立案155144件,結案153704件,處分160718人。通過查辦案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78.3億元。與2011年相比,2012年紀檢監察機關初步核實違紀線索件數增長10.6%,立案件數增長12.5%,處分人數增長12.5%,移送司法機關人數增長38.4%。
顯然,不管是查辦的這些案件,還是查處的這些人數,還是挽回的這些經濟損失;不管是逃離中國的腐敗分子人數,還是夾帶私逃的贓款,都只是冰山的壹角,而沒被查辦的腐敗案件,沒被查處的腐敗官員,沒有挽回的經濟損失,沒被查到的逃離中國的腐敗分子,沒被查到的夾帶贓款,恐怕多如牛毛,遠遠不止這些,遠遠超過這些數據。
改革開放以來,腐敗之所以層出不窮,社會之所以畸形發展,社會劇痛之所以不斷蔓延,社會貧富差距之所以不斷擴大,社會道德之所以不斷滑坡,社會汙水之所以不斷亂流,國家之所以不斷大量失血,國有資產之所以損失慘重,改革成本之所以不斷遞增,開放支出之所以不斷攀升,改革開放之所以不斷發生變異,與其說是“官本位”衍生的,不如說完全是壹黨專制造成的。
由於壹黨專制是統治者獨自掌握政權,僅憑自己的意誌獨斷獨行,僅由自己操縱壹切的政治制度,以至於不但只體現統治者的意誌,還僅以統治者的需要為立足點;不但中央集權,還世襲委任;不但排除異己,還鉗制言論及其結社、信仰自由;不但獨霸軍隊警察,還限制百姓的活動空間,既不受制約,又監控無效,更唯我獨尊,因此必然導致官本政治,而官本政治必然阻礙科學發展,必然損害人民利益,必然助長貪汙腐敗。
盡管當局不斷采取各種方式遏制官本政治所派生的各種問題,但在壹黨專制的情況下,權力非但不受有力制約,反而既排斥來自黨外力量的制約,又排斥來自黨內及其下級組織及黨員的制約;非但不受有效監督,反而既排斥來自黨外力量的監督,又排斥來自黨內及其下級組織及黨員的監督;總之非但不受縱橫監管,反而既排斥來自黨外縱橫監管,又排斥來自黨內縱橫監管,因此,不論采用什麽措施,都只是治標而不治本,都不會起多大作用。即便給官本政治披上“以民為本”、“以人為本”的外衣,而被迫應對國民和世界政治經濟形勢,也不能掩蓋官本政治的本質,更不能消除官本政治的危害。
在壹黨專制的情況下,不管配制什麽藥方,都不能根治腐敗這壹頑癥,只能任其惡化,任其蔓延,任其每況愈下,那麽,只能通過制度變革根除制度性腐敗。
綜上所述,隨著改革不斷深化,隨著開放不斷擴大,隨著全球化浪潮不斷湧入,中國不管是經濟體制,還是科教體制;不管是文化體制,還是其它方面體制;不管是思想認識,還是價值觀念;不管是社會需要,還是生活需求;不管是經濟運作模式,還是其它方面運作機制,都已煥然壹新,而現行的政治體制卻還陳舊僵化,顯然已經不能與之匹配,已不適合現代化的要求,就象老化的主齒輪,不僅由於磨損,更因技術含量過低,而不能與新型齒輪嚙合。
可是當局出於維護自身利益,對此非但視而不見,反而還象過去那樣依仗強權維護落後而又僵化的壹黨專政體制,不僅讓老化的政治齒輪繼續運轉,還讓官本主義變本加厲,以致還象過去那樣只求經濟改革突進,只求科教改革支持,只求其他改革協助,而不通過全面政治改革造就民主,樹立憲政,實行法治,保障人權,擴展自由,落實平等,推行地方自治和軍隊國家化,建立多黨競爭機制,構築分權制衡體系,以從根本上符合生產力發展的要求,符合生產關系的要求,符合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結果還象過去那樣不論是立法,還是政治權力傳承,還是社會分配,都高度自利,以致不管是中央政府,還是地方政府,都成為自我服務型的自利型政治集團,非但不為人民著想,反而只體現自己意誌;非但不為人民服務,反而僅以自己的需要為立足點;非但不為人民造福,反而動不動就損害人民利益!
共匪的貪腐程度超越任何一個政黨,共匪政權是人類社會最貪腐的政權。
一黨專政為共匪提供了充份的權力尋租的機會,共匪為了維護權力尋租的機會必然會維護一黨專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