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民主政府的積極意義
作者 雄飛駿 寫於 二零一二年
民主政府與威權政府哪個更有效?
(壹)
部分國民認為象中國這樣幅員遼闊的大國,只有建立高度中央集權的威權政府,才能有效地監督地方依法行政,防範地方勢力胡作非為,確保國家的統壹。民主政府則會出現弱幹強枝,中央對地方失控,地方出現分離傾向……
有這壹思維誤區的國民認為民主政府各地權力機構和政府壹把手都是當地選民通過公平競選選出來的,這些地方權力機構和行政壹把手只對當地選民負責而不對上壹級行政官員負責,會不會只顧及狹隘的地方利益而無視國家民族的整體利益,在國家大政方政上不服從中央政府甚至和中央政府對著幹?結果造成弱幹強支,助長地方分離傾向?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各位不妨看看美國的情況,美國是標準的民選政府,地方政府都是當地選民選出來的,地方官員只對當地選民負責而不對總統負責,可妳聽說過美國中央政府對地方失控了嗎?美國有哪個州鬧獨立了嗎?有哪個州拒不服從中央政府的命令抵制伊拉克戰爭嗎?有哪個州獨立於華盛頓與北京建立外交關系了嗎?與美國類似的還有英國、法國、、德國、日本、澳大利亞等國,妳聽說過這些國家發生過類似情況嗎?
沒有!
也許有人會說,美、英、法等國國民素質高,自然不會沒有全局意識和長遠觀念。中國人的整體素質比那些國家低得多,說不準會幹出那樣的的蠢事。有這壹憂慮的人不妨看壹下印度和臺灣,印度的國民素質也不高,經濟也很落後,可妳聽說過印度有哪個地方政權和中央政府對著幹嗎?臺灣的情況則更具典型意義,因為臺灣人是標準的中國人,走上民主之路的時間才十年多壹點。臺灣民進黨執掌中央政府後,很多地方縣市的選民選舉國民黨人擔任地方政府壹把手,首府臺北市選民選出的市長竟然是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國民黨和民進黨是臺灣主要的政權競爭對手,可妳聽說過國民黨控制的地方政權在大政方針上和民進黨控制的中央政府對著幹嗎?他們建立獨立於民進黨政府之外的地方武裝了嗎?獨立和哪個國家建立外交關系了嗎?臺北市長馬英九除了履行壹個普通公民的職責率民眾在總統府前靜坐市威表達正當訴求外,臺北市政府避開陳水扁政府和大陸搞“三通”了嗎?
沒有!
為什麽會沒有?根本原因不是國民素質的高低問題,而是民主政治體制杜絕了這類悲劇的發生。民主政府的第壹要素是有壹部全民必須遵從的憲法,每個公民,無論妳屬國內哪壹地哪壹級的行政機構管轄,都不能違背國家的憲法,任何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法必須在憲法的框架之內,違背憲法的任何地方法條款都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法律效力。所以任何壹級地方政府雖然只對轄地選民負責,但也必須遵守國家的憲法,對代表國家的中央政府行使憲法規定的責任和義務,不能行使超出憲法之外的權力搞狹隘地方主義,否則妳就會因為違憲而受到法律審判。妳壹旦因為違憲的原因受到法律審判,就算妳的選民仍然擁護妳,但他們也保護不了妳免受法律制裁。因為民主政治下司法是獨立的,不但獨立於中央政府,也壹樣獨立於地方政府,作出的法律裁決不受任何壹級政府機構的幹擾。在民主制度下,地方行政官員可以不理睬來訪的省長甚至總統,更不用出於公務以外的原因去給省長總統送禮拜年套近乎,因為那樣做對妳的職務安全沒有任何幫助,省長、總統升不了妳的官也降不了妳的官,只有妳轄區的選民能決定妳的政治命運。但妳不能違憲,壹旦觸犯憲法妳就會自然丟官,並且妳的選民也保不了妳。國家憲法通常都會規定中央政府統領軍事、外交,主管征收關稅,印花稅、版稅,主管跨地域工貿公司(如鐵路、航運、航空、郵政、電信、電力……)的管理和稅收,地方政府不能侵犯中央政府的這些法定權限,不能建立獨立於中央政府之外的地方武裝,不能號召當地青壯年拒服兵役,不能在交通幹線上設立進出口的收費關卡,不能征收關稅、印花稅和跨地域工貿公司的經營稅,哪怕海關建在妳的地域上或跨地域公司在此地設有辦事機構也不能夠!否則海關或跨地域公司上訴到最高法院,這個地方政府壹把手就會成為觸犯憲法者,其政治生命也跟著完完。
下面列舉幾條與此有關的常見疑慮:
疑慮壹:地方政府不能違憲對抗中央政府的合法權力,但地方與地方幹起來,如某地對另壹地過往該地的車輛征收通行費等,影響國家的協調統壹並進而傷害國家的整體利益怎麽辦?發生這樣的悲劇,壹樣可在憲法的框架內解決,當地方與地方發生損害國家整體利益的沖突時,沖突的雙方可上訴到對雙方都有管轄權的上壹級法院,上壹級法院作出的裁決雙方必須服從,否則就會付出違憲的可怕代價。
疑慮二:地方政府連最高法院的裁決都不理睬,照樣行使超越憲法之外的權力,地方選民因為狹隘短視的緣故,也支持其繼續行使這壹權力,並拒絕憲法要求重新選舉新的地方政府。壹旦發生這樣的悲劇,最高法院就會通過議會授權中央政府采取各種可行手段甚至於派遣武裝力量去此地恢復憲法的權威。因為中央政府是唯壹能掌握並動用武裝力量的權力機構,地方沒有相應的對抗措施,所以地方的違憲分離勢力會很快瓦解。美國在十八世紀六十年代就發生過類似的悲劇,南部十三州的地方政權因為不服從全民直選產生的林肯政府,在南部各州鬧獨立。林肯政府就行使憲法賦予的權力派軍隊去南方平叛,用軍事手段來維護憲法的權威和國家的統壹。南部各州臨時組建的民兵武裝不是中央正規軍的對手,最終戰敗向憲法屈服,重新回到國家的憲法框架裏來。
疑慮三:中央政府統領軍事、外交需要大筆的錢,地方政府為了迎合當地民意又容易壟斷地方稅收,這壹筆錢從哪裏來?
我在上文已經說過:民主國家的憲法通常都會規定由中央政府統壹征收關稅、印花稅、版稅和跨地域工貿公司的稅收,這是真正意義上的“國稅”。這壹筆稅收的數量是很龐大的,甚至於比地方稅收的總和還要多。我國僅關稅收入壹項每年就達七千億人民幣,跨地域工貿公司大多是財力雄厚的集團公司,提供的工商稅收也壹樣很可觀。
疑慮四:如果地方政府不違背憲法對抗中央政府的法定權力,但在憲法框架以內的轄地強奸民意胡作非為,使當地人民不能享受民主的果實咋辦?
這點更不用擔心,當地選民會用手中的選票懲罰他們,兩次換屆之間還有強有力的民眾監督機構制約他們。他們就算用盡謊言和騙人伎倆,但民眾只可蒙騙於壹時,在這個問題上要相信人民的智慧和判斷力。
所以民選的地方政府雖然可以對上級官員視而不見,但不能為所欲為。不理睬行政上司是妳的權力,但不能對抗憲法規定的上級政府權威。前壹種情況斬斷了貪汙腐化的源頭,沒必要為了政治生命向上司行賄自己也就缺少拼命受賄的動力。後壹種情況則斬斷了地方的分離傾向,消除了各自為政不顧大局的悲劇。
最後還有更重要的壹點:民主的中央政府和地方利益不是對立的,首先中央政府的行政首腦是全民直選產生,他是人民利益的最高代表;國會議員也是全民選舉產生,也代表這個國家全民的根本利益,所以總統和國會議員的代表性無疑大於地方壹把手和地方議員的代表性。其次民主中央政府的利益是全國地方利益的理性綜合,和地方利益的關系不是敵對互損而是相輔相成的。既然是這樣的關系,地方政府也沒有必要愚蠢到對地方分離主義情有獨衷,不幸發生了那樣的悲劇,此地的人民也不會步調壹致地響應,在這個問題上壹樣要相信人民的智慧!通過公平競選產生能代表民意的議員大多不是維護既得利益的現職或退職官員,也不是只知感恩而沒有獨立思維和責任心的恩賜代表,而是有壹定政治知識和經驗的職業政治家,他們的綜合素質比普通民眾無疑要高壹層,通常情況下不會做出上述疑慮中的那類狹隘愚蠢行為。
(二)
我的文章《馬英九勝選的十大啟示》在天涯發表以後,部分網友認為中國當前的主要問題不是沒有民主,而是中央權威消弱地方權力膨脹;認為現在中國應該加強中央集權以監管地方政府;加強法制化建設以破除地方政府、腐敗官員和腐敗學者的“鐵三角”,絕對不可貿然試行西式民選政府制度,因為這樣各級政府會迅速被“鐵三角”的利益集團所控制,國家陷入無窮盡的災難之中。他們認為民主政府並不能有效地防止腐敗,象民主的印度、俄羅斯和巴西的腐敗現象依舊很嚴重。要想有效地防止腐敗只有通過建立威權政府,加強法治,法治比民主能更有效地防止腐敗,並舉亞洲的香港和新加坡為例,因為法制化相對健全的威權新加坡和香港的清廉程度比民主但是法制化相對滯後的臺灣和韓國高……
中國目前的狀況確然是中央權威削弱地方勢力膨脹,尤其是地方特權集團無視中央政府的各項禁令,在自己的小王朝瘋狂貪汙受賄、買官賣官、圈地拆遷、大興土木、肆意掠奪國家財富,利用職權侵占平民百姓利益,甚至於在轄地交通幹線上設立收費關卡對過往車輛征收通行費……中央每下達壹個廉政文件,到了地方都因“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成了壹紙空文。大不了組織地方官員象征性學習壹下,在網上抄幾句談認識感受之類的學習筆記,在臺上說幾句連自己都不相信的空話套話,然後繼續變本加勵地腐敗瀆職瞎折騰。因此目前的中國確然存在弱幹強枝現象……
各位別忘了這樣壹個事實,目前的中國並不是民主政體,如果存在弱幹強枝現象也不是民主的過錯。專制政府不壹定都是強勢政府;民主政府也不壹定都是弱勢政府;美國中央政府的力量相信各位能夠感受得到。民主政府是“強勢”還是“弱勢”,與國家的大小有很大的關系,大國的民主政府多半是強勢政府;小國的民主政府則容易走向“弱勢”。所以美、英、法、德、日都是強勢政府;而菲律賓之流的亞、非、拉小國的民主政府有很多是弱勢政府。中國是眾所周知的大國,如果走向民主,強勢政府的概率應該比弱勢政府大得多。 中國壹旦成立民主的強勢政府,地方搞貪汙腐化獨立王國的可能性就很小。因為民主政府在官吏任免上“還政於民”,地方官的命運掌握在當地老百姓手中,如果地方官在轄地貪汙腐化瞎折騰,老百姓還會繼續選他嗎?獨立於地方政府之外的民意監督機構會放過他嗎?民主政府的錢袋掌握在代表民眾的地方議會手中,政府每動用壹分錢的公款都得請求議會拔款並在事後詳細匯報每分錢用於何處和怎麽用?地方官能用公款大吃大喝公費旅遊開著公車到處瞎跑嗎?因為民主政體把任免和監督地方政府的權力交給了當地百姓,根本不用中央操心就能自發防範腐敗。至於各級政府會迅速被地方政府、腐敗官員和腐敗學者“鐵三角”利益集團所控制的問題也許會壹定範圍內存在,但絕對是個別現象,並且是短期的。因為人民壹旦掌握地方官員的任免升降權,“鐵三角”就根本不可能長期操控各級政府。各地的“鐵三角”利益集團只是上面不知道,在當地根本不是什麽秘密,當地選民會選舉並長期容忍被“鐵三角”操控的地方政府侵害他們的權益嗎?
“鐵三角”操控地方政府的現象恰恰在專制政體下容易產生,因為專制政體下地方政府的任免升降權在上壹級行政機構手中,熟悉“鐵三角”的當地百姓無權罷免或有效監督他們,就算被“鐵三角”壹再侵害並對其恨入骨髓也無可奈何。上面並不了解下級政府的“鐵三角”現象,就算有所了解也因與地方官有千絲萬縷的利益關系不好痛下殺手。象各市、縣政府在城鎮入口處交通幹線上設立進出口關卡對過往車輛征收通行稅之類的簡單問題,中央迄今都沒辦法解決,就更不用說解決其它復雜壹點的地方主義毒瘤了。
民主政體下地方財團用金錢拉選票等“賄選”問題在民主政治初期也許會在壹定範圍內存在,但壹樣會是個別現象和暫時現象。首先“賄選”通常只在很低級的行政區域才有市場,如我國的村官選舉就容易發生賄選現象;但到較高級的行政區域賄選就很難產生效力,比如省長選舉,哪個財團有能力賄賂全省大多數選民?就算有人那麽做了,他能在新任民選政府手裏收回賄選的全部投資嗎?其實賄選現象是暫時的,因為民選政府在任期內不可能討好每個被它收買的選民,因此會逐漸失去這部分選民的心。通過賄選上臺的政府往往把追求個人私利及早收回賄選投資放在第壹位,於是利用職權以權謀私就在所難免,當地百姓就會受到普遍傷害。選民壹旦充分意識到自己的民主權利,發現壹旦作賤或濫用這種民主權利後會付出很大的代價時,就會主動行使對在職政府的監督權力,並在下次選舉中拒絕被收買。相比之下,專制政體下的買官賣官現象則是普遍且長期的,並隨著時間的推移逾演逾烈。因為任免官吏的上司和行賄買官的官員都能體驗到買官買官的“好處”,買官者與賣官者在官吏買賣過程中是“雙贏”的。既然是“雙贏”且皆大歡喜的,就有繼續下去並發揚光大的必要。
至於是民主政府還是法治政府誰更能有效防範腐敗問題?我認為這根本不成其為壹個問題,因為民主與法治是壹對孿生兄弟,法治是民主的基礎和前提,健全的民主政府也壹定是法治政府。首先民主政府的法律理念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貴遇上法律問題也和平民百姓站在同壹個水平線,所以民主政府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特權階層。其次民主政府是按法律程序建立起來的,政府必須在法律的框架以內運作,任何行政官員都不能想當然遊離於法律框架以外不作為或亂作為。再次民主政府奉行司法獨立,法律判決和制裁不受任何權力集團的幹擾。民主政府之所以能夠有效地防範腐敗,除了任免官吏機制由民作主這個根本原因外;還有健全且沒有任何彈性的法律監督在起作用。至於亞、非、拉某些小國的民主政府防範腐敗不力主要是這些國家民主政治還不太成熟的緣故,而不是“民主”本身的過錯。這些國家因為有很長的專制歷史,在民主進程中往往保留很多專制政體的殘余,腐敗就是這部分專制殘余在起作用。
至於香港和新加坡這些有健全法治的“威權政府”,廉政成果也壹樣是民主買的單。很多人忽視了兩地健全法治下的民主基礎:香港曾經是英國的殖民地,英國是世界上第壹個走向民主的國家,民主理念深入人心,治理殖民地的方式不可避免要以民主為基礎。其實英國統治下的香港除了港督由英國直接委派任命外,其余政務官也大多采用公平競爭的方式產生,還設有民眾公平競選出的議會……新加坡本質上也是民主政府,因為新加坡總統壹樣是民選產生,壹樣設有全民直接選舉產生的議會。壹個人口只有區區幾百萬的城邦小國,擁有民選總統和民選議會無疑屬於民主政體了。所以香港和新加坡的廉潔成果壹樣也是“民主”的成果。
(三)
極權體制下的威權政府於特定時間內也壹樣能夠通過嚴刑峻法在打擊腐敗上取得很大成效,如朱元璋時期的明帝國和秦始皇時期的秦帝國。但因為極權體制下的法律是不公平的,所以打擊腐敗的效果也是暫時和局部的,並且沒有連續性。
其壹、極權國家不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嚴刑峻法只對平民百姓和低級官吏有效,國家元首和特權人物則不受或少受法律的約束。秦始皇用嚴刑峻法對付帝國平民,可自己動用上百萬人力從事修建阿皇宮和驪山陵墓等等與國計民生沒有任何關系的勞民傷財工程,花費巨大財力去尋求長生不死之藥,腐敗程度超過歷史上的任何壹個帝王。所以極權體制下的威權政府的廉潔充其量只是局部的。
其二、威權政府打擊腐敗的能力與壹把手的能力有很大的關系。秦始皇和朱元璋等能力超群的帝王能有效地防範下屬官員腐敗瀆職,但繼任者能否有這樣的能力就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秦王朝第二任皇帝二世胡亥就昏庸無能,強大的秦王朝到了他手裏只三年時間就土崩瓦解。朱元璋的子孫也沒能力防範官吏的腐敗,結果明王朝成為中國歷史上貪汙腐化最烈的王朝之壹,出了中國歷史上第壹個大貪官嚴嵩。李自成進攻北京時,崇禎皇帝在金鑾殿上請求達官貴人捐壹百萬兩銀子作軍餉進攻農民軍,可所有的官員都壹律哭窮,最後好不容易才擠出區區壹萬兩銀子。等到李自成進北京後,把那些官員抓起來壹頓痛打,結果壹下子打出了七千萬兩!所以專制體制下的威權政府對腐敗的打擊是暫時的,沒有連續性。
其三、就算國家元首精明強幹靈魂高貴,也不能確保各地擁有很大專制權力的行政壹把手也壹樣廉潔能幹。如果國家疆域遼闊人口眾多,國家元首就無法對所有的行政壹把手保持有效的監控。專制國家對官員的監督權來自上面,下面的平民百姓則沒有監督權,如果上面沒能力行使有效的監督,貪汙腐敗就會在“天使元首”力量不及的地方滋長蔓延。對於壹個大國來說,絕大多數領域都是元首力量無法達到的地方,所以腐敗在全國就具有普遍性。眾所周知的康熙皇帝就是壹個能力超群且嚴於律己的傑出國家元首,可壹樣無法遏制腐敗在帝國境內成燎原之勢。到了康熙統治後期,連他自己也承認“絕對不貪的官壹個也沒有!”
其四、現代專制政府打擊腐敗的動力有時還不如封建王朝。封建王朝因為是帝王的家天下,帝王的家和國合為壹體,所以帝王對國家有較強的責任心。為了確保王朝長治久安,帝王都會對危害王朝的貪官汙吏嚴懲不殆,只有昏庸絕頂的皇帝才會貪圖賄賂優待貪官來傷害自己的王朝。封建王朝之所以貪汙依舊是不治之癥,主要是皇帝以下的各級政府壹把手沒有皇帝那樣的責任心,國家不是他的,在轄地又擁有不受限制的巨大權力,所以在任上貪汙受賄就成為主要的職務驅動力,只要想法瞞住皇帝就成。如果是小國寡民,皇帝對各級官吏能行使有效的監控力,腐敗現象在限定時期內還能得到有效的遏制。但象中國這樣幅員遼闊的國家,皇帝壹人要想有效地監督所有的行政壹把手是不可能的,所以腐敗會在相當大的範圍內滋長蔓延。今天的專制政府壹把手擁有封建帝王那樣的權力,卻不壹定有封建帝王那樣的責任心,個別壹把手甚至於有法國國王路易十四那樣的心態:“我死後哪怕洪水濤天!”。既然沒有封建帝王那樣的責任心,打擊腐敗的內在動力也就沒有封建帝王那樣強烈。這裏有必要做壹個假設:壹個貪汙腐敗的省長向皇帝行賄壹百萬兩銀子,皇帝通常不會接受壹百萬兩銀子的賄賂而免除他的罪行,讓他繼續在任上腐敗下去,因為那樣做等於是貪圖貪官奉獻的壹斤肉而讓對方在自己身上割下十斤肉,明顯是和自己的王朝過不去。但如果上世紀壹個腐敗的省長向蔣介石行賄壹百萬兩銀子,蔣介石就有可能接受並讓此省長繼續擔任要職如故,甚至於會升他的官。因為這個腐敗省長傷害的是國家,而國家在法理上又不是他蔣介石的,他只是暫時代管而已,至於他以後這個國家是好是壞與他無幹,所以不如在任上利用職權多為自己撈點可以在下野之後繼續享用並能傳之後世的實惠。所以專制政體下的威權政府打擊腐敗的效力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主要取決於威權政府壹把手是否擁有匡時濟世的高貴情操和過人能力。所以寄希望於專制威權政府通過建立健全的法制來懲治腐敗只能是壹廂情願。
專制政體下的威權政府打擊腐敗也有成功的,但多半發生在幅員較小的國家,國家元首對全國能行使有效的監控。象中國這樣縱橫壹萬裏擁有十三億人口的泱泱大國,通過專制威權打擊腐敗是很難有效的,就算偶爾有效也不會長久。
民主政體下也有很腐敗的政府,但多半發生的亞、非、拉小國。小國容易接受民主但不容易把握民主;大國不容易接受民主但容易把握民主。大國的民主政府的腐敗程度通常比專制時期好得多,就算民主不很成功也比專制進步很多。
(四)
我們總習慣於拿民主較為失敗的印度和新近加入民主行列的俄羅斯來做專制成功的參照物,認為兩國無論在腐敗程度、貧富懸殊、社會公平、穩定方面的問題比我們更嚴重;經濟發展速度也遠不如我們。其實這是我們關上房門自己給自己發諾貝爾獎金,下面有必要說說這兩個國家的真實情況:
關於印度我只想說三個現象:
五、 壹個中國人有次去印度某地參加壹個關於教育的聚會,部長作了書面報告,然後是壹個報刊小編輯發言,他的第壹句話竟然是:“我不同意部長剛才的觀點。”
六、 印度三軍總司令的辦公室居然沒有安空調,降溫措施只有天花板上懸掛的壹個吊扇?三軍總司令是僅次於國家元首的高官,印度夏天的溫度比中國高得多,居然舍不得用公款安壹臺空調?
七、 我們壹提起印度首先想到的就是貧民窟,卻不知道印度的貧民窟多半位於市中心的鬧市區,其實若是政府出面,消除鬧市區的貧民窟很容易,可印度不搞“形式主義”,寧願讓進入這個國家的外國人第壹眼看到印度最不光彩的壹面也不肯亂花納稅人的錢搞什麽城市形象工程。
第壹個現象說明印度的知識分子勇於說真話,敢於對權威人物說“不”。我們的知識分子敢嗎?
第二個現象說明印度政府的廉潔程度非我們所能想象,也許我們會說這是總司令有意“作秀”,如果我們的官員也肯這樣“作秀”,寧願幾年甚至十幾年呆在溫度高達四十度(印度夏天的溫度多超過四十度)沒有空調只通過吊扇降溫的辦公室辦公,而不肯多花壹分納稅人的錢,我們熱烈歡迎這樣的“作秀”。
第三個現象更讓我們臉紅,全國各地雨後春筍般興起的勞民傷財形象工程,把中國的形式主義推向登峰造極的地步,國家和人民深受其害,這方面實在有向印度學習的必要。
看了上面的三個現象,妳能說印度的腐敗問題比我們更嚴重嗎?
我們總認為印度很貧窮,並依此推定印度的貧窮是民主造的孽。殊不知印度的國土面積只有297萬平方公裏,人口卻高達11億2千萬,人口密度是我們的三倍!可民主的印度很少有餓死人的現象,這本身就是民主政治的壹大奇跡!各位不妨設想壹下這個國家若是采用專制政體會是什麽結果?今天的印度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已經後來居上迎頭超越了我們,且經濟效率比我們更高,單位GDP能耗則比我們低得多……
再來看民主後俄羅斯的壹組數據:
俄羅斯的經濟增長,始於1999年,從1999年至2006年,年均增長約6%,經濟總量增加了70%。然而,俄羅斯人的工資和人均收入卻增加了 500%,扣除通脹後,人均收入實際增長超過了200%。八年間,俄羅斯的人均實際工資和人均實際收入的增長速度,比人均GDP的增長速度高出二倍。俄羅斯的老百姓,實實在在地分享到了經濟增長的成果。當下,俄羅斯人平均月工資10800盧布,約合人民幣3650元。其中莫斯科人均工資最高,目前人均約2萬盧布,折合人民幣6700元;與中國接壤的遠東地區最低,月均工資在9500至10000盧布(人民帀3200至3360元)之間。實際工資增長大大超過GDP的增長速度,只是俄羅斯人分享經濟增長成果的壹個方面。
另壹個方面,就是俄羅斯聯邦和各聯邦主體、地方政府將三分之壹的財政支出,用於教育、醫療、救濟等社會公共領域。從而建立和維持了壹套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讓退休、失業、兒童、學生等等弱勢人群,也紮紮實實地分享到經濟增長的成果……
相比之下,中國經濟的高速增長,比俄羅斯更早,時間更長,速度更快。但是,更高的經濟增長率,反映在居民的實際收入和生活水平、生活素質卻完全不同。1999年至2006年,中國的經濟總量翻了壹番還要多。在經濟增長的同時,全社會工資總額占GDP的比例不斷下降,多數非公職就業者的工資沒有與經濟增長同步。與此同時,貧富差距迅速擴大,公職群體和工商業者的財富迅速積累。“老板”不再吃香,“下海”幾乎絕跡,買官成為時尚,公務員成為最搶手職業……
與非公職人員工資滯漲形成強烈對比的是,七年間,國家財政收入增長遠遠超過經濟發展速度。國家財政收入從1999 年1.5萬億增加到去年的5萬億元,而社會保障體系卻近乎完全消失。成千上萬中國人在醫療、教育、養老、住房四座大山下,被壓得喘不氣過來。更有壹個 10%的貧困人口實際收入還在下降。
…………
看了上面這壹組數據,妳能說民主後俄羅斯的“社會不公”比我們更嚴重嗎?民主化以前的俄羅斯公民買壹磅面包都得排上壹個甚至幾個小時的隊,妳能說民主俄羅斯的經濟成果不如專制時期的俄羅斯嗎?
天涯壹位網友說威權強勢政府比民主弱勢政府在發展中國家更有利於發展經濟,並指臺灣和韓國為例。臺灣和韓國在處於中國的發展階段即人均2000美金的時候都是獨裁政府,直到在人均7000美金以上才民主轉型成功?而所有人均GDP不及發達國家十分之壹的發展中國家實行民主後大多陷入經濟停滯政治不穩的局面?亞非拉各發展中國家則經常出現民主倒退如伊斯蘭運動復辟、軍政府上臺和選舉中的賄選和暗殺事件?
這位網友列舉的都是壹些小國寡民式地區。我在上文說過小國的威權政府容易在短期內取得壹定的成功,所以臺灣、韓國在威權政府下能實現經濟騰飛。但這壹成功是暫時的,沒有延續性,如果兩國不及時實現民主轉型,經濟就會停滯甚至大踏步倒退,國家也會陷入混亂。但幅員遼闊的大國威權政府則不容易取得經濟奇跡,人均GDP達到2000美金就步入經濟發展的瓶頸,平穩增長到人均7000美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小國容易接受民主但不容易把握民主,所以部分小國寡民式發展中國家走上民主之路後陷入經濟停滯政治不穩局面,甚至於出現軍事政變、伊斯蘭復辟等悲劇。但大國走上民主之路後通常不容易發生類似悲劇,因為大國不容易接受民主但容易把握民主。例如民主小國最容易發生的軍事政變,民主的大國就不容易發生。因為民主國家“軍隊國家化”,首都不駐軍,武裝力量多駐紮在遠離首都和中心城市的戰略要地。軍事政變的前提是突襲和快速,遠距離調軍不可能做到突襲和快速。加上大國通常有幾支力量平行的武裝力量,相互之間有制衡的力量,任何壹支武裝力量都難以獨立發動政變而不引起其余武裝力量的對抗反應。小國通常只有壹只主要的武裝力量,且多駐紮在離首都不遠的地方,很容易發生成功的軍事政變。與民主大國相反,專制大國更容易發生成功的軍事政變,因為專制大國最精銳的軍事力量大多駐防在離首都很近的地區,體制的力量確保了軍事政變的突襲性和快速性。
綜上所述,專制威權政府在發展經濟、反貪防腐、促進公平、繁榮文化、推進文明進步等方面,在小國能取得暫時的成功;但在大國很難取得成功。大國的民主政府應該比專制威權政府更成功更有效!例外也許有,但極為鮮見。
民主政府與威權政府哪個更有效?
(壹)
部分國民認為象中國這樣幅員遼闊的大國,只有建立高度中央集權的威權政府,才能有效地監督地方依法行政,防範地方勢力胡作非為,確保國家的統壹。民主政府則會出現弱幹強枝,中央對地方失控,地方出現分離傾向……
有這壹思維誤區的國民認為民主政府各地權力機構和政府壹把手都是當地選民通過公平競選選出來的,這些地方權力機構和行政壹把手只對當地選民負責而不對上壹級行政官員負責,會不會只顧及狹隘的地方利益而無視國家民族的整體利益,在國家大政方政上不服從中央政府甚至和中央政府對著幹?結果造成弱幹強支,助長地方分離傾向?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各位不妨看看美國的情況,美國是標準的民選政府,地方政府都是當地選民選出來的,地方官員只對當地選民負責而不對總統負責,可妳聽說過美國中央政府對地方失控了嗎?美國有哪個州鬧獨立了嗎?有哪個州拒不服從中央政府的命令抵制伊拉克戰爭嗎?有哪個州獨立於華盛頓與北京建立外交關系了嗎?與美國類似的還有英國、法國、、德國、日本、澳大利亞等國,妳聽說過這些國家發生過類似情況嗎?
沒有!
也許有人會說,美、英、法等國國民素質高,自然不會沒有全局意識和長遠觀念。中國人的整體素質比那些國家低得多,說不準會幹出那樣的的蠢事。有這壹憂慮的人不妨看壹下印度和臺灣,印度的國民素質也不高,經濟也很落後,可妳聽說過印度有哪個地方政權和中央政府對著幹嗎?臺灣的情況則更具典型意義,因為臺灣人是標準的中國人,走上民主之路的時間才十年多壹點。臺灣民進黨執掌中央政府後,很多地方縣市的選民選舉國民黨人擔任地方政府壹把手,首府臺北市選民選出的市長竟然是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國民黨和民進黨是臺灣主要的政權競爭對手,可妳聽說過國民黨控制的地方政權在大政方針上和民進黨控制的中央政府對著幹嗎?他們建立獨立於民進黨政府之外的地方武裝了嗎?獨立和哪個國家建立外交關系了嗎?臺北市長馬英九除了履行壹個普通公民的職責率民眾在總統府前靜坐市威表達正當訴求外,臺北市政府避開陳水扁政府和大陸搞“三通”了嗎?
沒有!
為什麽會沒有?根本原因不是國民素質的高低問題,而是民主政治體制杜絕了這類悲劇的發生。民主政府的第壹要素是有壹部全民必須遵從的憲法,每個公民,無論妳屬國內哪壹地哪壹級的行政機構管轄,都不能違背國家的憲法,任何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法必須在憲法的框架之內,違背憲法的任何地方法條款都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法律效力。所以任何壹級地方政府雖然只對轄地選民負責,但也必須遵守國家的憲法,對代表國家的中央政府行使憲法規定的責任和義務,不能行使超出憲法之外的權力搞狹隘地方主義,否則妳就會因為違憲而受到法律審判。妳壹旦因為違憲的原因受到法律審判,就算妳的選民仍然擁護妳,但他們也保護不了妳免受法律制裁。因為民主政治下司法是獨立的,不但獨立於中央政府,也壹樣獨立於地方政府,作出的法律裁決不受任何壹級政府機構的幹擾。在民主制度下,地方行政官員可以不理睬來訪的省長甚至總統,更不用出於公務以外的原因去給省長總統送禮拜年套近乎,因為那樣做對妳的職務安全沒有任何幫助,省長、總統升不了妳的官也降不了妳的官,只有妳轄區的選民能決定妳的政治命運。但妳不能違憲,壹旦觸犯憲法妳就會自然丟官,並且妳的選民也保不了妳。國家憲法通常都會規定中央政府統領軍事、外交,主管征收關稅,印花稅、版稅,主管跨地域工貿公司(如鐵路、航運、航空、郵政、電信、電力……)的管理和稅收,地方政府不能侵犯中央政府的這些法定權限,不能建立獨立於中央政府之外的地方武裝,不能號召當地青壯年拒服兵役,不能在交通幹線上設立進出口的收費關卡,不能征收關稅、印花稅和跨地域工貿公司的經營稅,哪怕海關建在妳的地域上或跨地域公司在此地設有辦事機構也不能夠!否則海關或跨地域公司上訴到最高法院,這個地方政府壹把手就會成為觸犯憲法者,其政治生命也跟著完完。
下面列舉幾條與此有關的常見疑慮:
疑慮壹:地方政府不能違憲對抗中央政府的合法權力,但地方與地方幹起來,如某地對另壹地過往該地的車輛征收通行費等,影響國家的協調統壹並進而傷害國家的整體利益怎麽辦?發生這樣的悲劇,壹樣可在憲法的框架內解決,當地方與地方發生損害國家整體利益的沖突時,沖突的雙方可上訴到對雙方都有管轄權的上壹級法院,上壹級法院作出的裁決雙方必須服從,否則就會付出違憲的可怕代價。
疑慮二:地方政府連最高法院的裁決都不理睬,照樣行使超越憲法之外的權力,地方選民因為狹隘短視的緣故,也支持其繼續行使這壹權力,並拒絕憲法要求重新選舉新的地方政府。壹旦發生這樣的悲劇,最高法院就會通過議會授權中央政府采取各種可行手段甚至於派遣武裝力量去此地恢復憲法的權威。因為中央政府是唯壹能掌握並動用武裝力量的權力機構,地方沒有相應的對抗措施,所以地方的違憲分離勢力會很快瓦解。美國在十八世紀六十年代就發生過類似的悲劇,南部十三州的地方政權因為不服從全民直選產生的林肯政府,在南部各州鬧獨立。林肯政府就行使憲法賦予的權力派軍隊去南方平叛,用軍事手段來維護憲法的權威和國家的統壹。南部各州臨時組建的民兵武裝不是中央正規軍的對手,最終戰敗向憲法屈服,重新回到國家的憲法框架裏來。
疑慮三:中央政府統領軍事、外交需要大筆的錢,地方政府為了迎合當地民意又容易壟斷地方稅收,這壹筆錢從哪裏來?
我在上文已經說過:民主國家的憲法通常都會規定由中央政府統壹征收關稅、印花稅、版稅和跨地域工貿公司的稅收,這是真正意義上的“國稅”。這壹筆稅收的數量是很龐大的,甚至於比地方稅收的總和還要多。我國僅關稅收入壹項每年就達七千億人民幣,跨地域工貿公司大多是財力雄厚的集團公司,提供的工商稅收也壹樣很可觀。
疑慮四:如果地方政府不違背憲法對抗中央政府的法定權力,但在憲法框架以內的轄地強奸民意胡作非為,使當地人民不能享受民主的果實咋辦?
這點更不用擔心,當地選民會用手中的選票懲罰他們,兩次換屆之間還有強有力的民眾監督機構制約他們。他們就算用盡謊言和騙人伎倆,但民眾只可蒙騙於壹時,在這個問題上要相信人民的智慧和判斷力。
所以民選的地方政府雖然可以對上級官員視而不見,但不能為所欲為。不理睬行政上司是妳的權力,但不能對抗憲法規定的上級政府權威。前壹種情況斬斷了貪汙腐化的源頭,沒必要為了政治生命向上司行賄自己也就缺少拼命受賄的動力。後壹種情況則斬斷了地方的分離傾向,消除了各自為政不顧大局的悲劇。
最後還有更重要的壹點:民主的中央政府和地方利益不是對立的,首先中央政府的行政首腦是全民直選產生,他是人民利益的最高代表;國會議員也是全民選舉產生,也代表這個國家全民的根本利益,所以總統和國會議員的代表性無疑大於地方壹把手和地方議員的代表性。其次民主中央政府的利益是全國地方利益的理性綜合,和地方利益的關系不是敵對互損而是相輔相成的。既然是這樣的關系,地方政府也沒有必要愚蠢到對地方分離主義情有獨衷,不幸發生了那樣的悲劇,此地的人民也不會步調壹致地響應,在這個問題上壹樣要相信人民的智慧!通過公平競選產生能代表民意的議員大多不是維護既得利益的現職或退職官員,也不是只知感恩而沒有獨立思維和責任心的恩賜代表,而是有壹定政治知識和經驗的職業政治家,他們的綜合素質比普通民眾無疑要高壹層,通常情況下不會做出上述疑慮中的那類狹隘愚蠢行為。
(二)
我的文章《馬英九勝選的十大啟示》在天涯發表以後,部分網友認為中國當前的主要問題不是沒有民主,而是中央權威消弱地方權力膨脹;認為現在中國應該加強中央集權以監管地方政府;加強法制化建設以破除地方政府、腐敗官員和腐敗學者的“鐵三角”,絕對不可貿然試行西式民選政府制度,因為這樣各級政府會迅速被“鐵三角”的利益集團所控制,國家陷入無窮盡的災難之中。他們認為民主政府並不能有效地防止腐敗,象民主的印度、俄羅斯和巴西的腐敗現象依舊很嚴重。要想有效地防止腐敗只有通過建立威權政府,加強法治,法治比民主能更有效地防止腐敗,並舉亞洲的香港和新加坡為例,因為法制化相對健全的威權新加坡和香港的清廉程度比民主但是法制化相對滯後的臺灣和韓國高……
中國目前的狀況確然是中央權威削弱地方勢力膨脹,尤其是地方特權集團無視中央政府的各項禁令,在自己的小王朝瘋狂貪汙受賄、買官賣官、圈地拆遷、大興土木、肆意掠奪國家財富,利用職權侵占平民百姓利益,甚至於在轄地交通幹線上設立收費關卡對過往車輛征收通行費……中央每下達壹個廉政文件,到了地方都因“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成了壹紙空文。大不了組織地方官員象征性學習壹下,在網上抄幾句談認識感受之類的學習筆記,在臺上說幾句連自己都不相信的空話套話,然後繼續變本加勵地腐敗瀆職瞎折騰。因此目前的中國確然存在弱幹強枝現象……
各位別忘了這樣壹個事實,目前的中國並不是民主政體,如果存在弱幹強枝現象也不是民主的過錯。專制政府不壹定都是強勢政府;民主政府也不壹定都是弱勢政府;美國中央政府的力量相信各位能夠感受得到。民主政府是“強勢”還是“弱勢”,與國家的大小有很大的關系,大國的民主政府多半是強勢政府;小國的民主政府則容易走向“弱勢”。所以美、英、法、德、日都是強勢政府;而菲律賓之流的亞、非、拉小國的民主政府有很多是弱勢政府。中國是眾所周知的大國,如果走向民主,強勢政府的概率應該比弱勢政府大得多。 中國壹旦成立民主的強勢政府,地方搞貪汙腐化獨立王國的可能性就很小。因為民主政府在官吏任免上“還政於民”,地方官的命運掌握在當地老百姓手中,如果地方官在轄地貪汙腐化瞎折騰,老百姓還會繼續選他嗎?獨立於地方政府之外的民意監督機構會放過他嗎?民主政府的錢袋掌握在代表民眾的地方議會手中,政府每動用壹分錢的公款都得請求議會拔款並在事後詳細匯報每分錢用於何處和怎麽用?地方官能用公款大吃大喝公費旅遊開著公車到處瞎跑嗎?因為民主政體把任免和監督地方政府的權力交給了當地百姓,根本不用中央操心就能自發防範腐敗。至於各級政府會迅速被地方政府、腐敗官員和腐敗學者“鐵三角”利益集團所控制的問題也許會壹定範圍內存在,但絕對是個別現象,並且是短期的。因為人民壹旦掌握地方官員的任免升降權,“鐵三角”就根本不可能長期操控各級政府。各地的“鐵三角”利益集團只是上面不知道,在當地根本不是什麽秘密,當地選民會選舉並長期容忍被“鐵三角”操控的地方政府侵害他們的權益嗎?
“鐵三角”操控地方政府的現象恰恰在專制政體下容易產生,因為專制政體下地方政府的任免升降權在上壹級行政機構手中,熟悉“鐵三角”的當地百姓無權罷免或有效監督他們,就算被“鐵三角”壹再侵害並對其恨入骨髓也無可奈何。上面並不了解下級政府的“鐵三角”現象,就算有所了解也因與地方官有千絲萬縷的利益關系不好痛下殺手。象各市、縣政府在城鎮入口處交通幹線上設立進出口關卡對過往車輛征收通行稅之類的簡單問題,中央迄今都沒辦法解決,就更不用說解決其它復雜壹點的地方主義毒瘤了。
民主政體下地方財團用金錢拉選票等“賄選”問題在民主政治初期也許會在壹定範圍內存在,但壹樣會是個別現象和暫時現象。首先“賄選”通常只在很低級的行政區域才有市場,如我國的村官選舉就容易發生賄選現象;但到較高級的行政區域賄選就很難產生效力,比如省長選舉,哪個財團有能力賄賂全省大多數選民?就算有人那麽做了,他能在新任民選政府手裏收回賄選的全部投資嗎?其實賄選現象是暫時的,因為民選政府在任期內不可能討好每個被它收買的選民,因此會逐漸失去這部分選民的心。通過賄選上臺的政府往往把追求個人私利及早收回賄選投資放在第壹位,於是利用職權以權謀私就在所難免,當地百姓就會受到普遍傷害。選民壹旦充分意識到自己的民主權利,發現壹旦作賤或濫用這種民主權利後會付出很大的代價時,就會主動行使對在職政府的監督權力,並在下次選舉中拒絕被收買。相比之下,專制政體下的買官賣官現象則是普遍且長期的,並隨著時間的推移逾演逾烈。因為任免官吏的上司和行賄買官的官員都能體驗到買官買官的“好處”,買官者與賣官者在官吏買賣過程中是“雙贏”的。既然是“雙贏”且皆大歡喜的,就有繼續下去並發揚光大的必要。
至於是民主政府還是法治政府誰更能有效防範腐敗問題?我認為這根本不成其為壹個問題,因為民主與法治是壹對孿生兄弟,法治是民主的基礎和前提,健全的民主政府也壹定是法治政府。首先民主政府的法律理念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貴遇上法律問題也和平民百姓站在同壹個水平線,所以民主政府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特權階層。其次民主政府是按法律程序建立起來的,政府必須在法律的框架以內運作,任何行政官員都不能想當然遊離於法律框架以外不作為或亂作為。再次民主政府奉行司法獨立,法律判決和制裁不受任何權力集團的幹擾。民主政府之所以能夠有效地防範腐敗,除了任免官吏機制由民作主這個根本原因外;還有健全且沒有任何彈性的法律監督在起作用。至於亞、非、拉某些小國的民主政府防範腐敗不力主要是這些國家民主政治還不太成熟的緣故,而不是“民主”本身的過錯。這些國家因為有很長的專制歷史,在民主進程中往往保留很多專制政體的殘余,腐敗就是這部分專制殘余在起作用。
至於香港和新加坡這些有健全法治的“威權政府”,廉政成果也壹樣是民主買的單。很多人忽視了兩地健全法治下的民主基礎:香港曾經是英國的殖民地,英國是世界上第壹個走向民主的國家,民主理念深入人心,治理殖民地的方式不可避免要以民主為基礎。其實英國統治下的香港除了港督由英國直接委派任命外,其余政務官也大多采用公平競爭的方式產生,還設有民眾公平競選出的議會……新加坡本質上也是民主政府,因為新加坡總統壹樣是民選產生,壹樣設有全民直接選舉產生的議會。壹個人口只有區區幾百萬的城邦小國,擁有民選總統和民選議會無疑屬於民主政體了。所以香港和新加坡的廉潔成果壹樣也是“民主”的成果。
(三)
極權體制下的威權政府於特定時間內也壹樣能夠通過嚴刑峻法在打擊腐敗上取得很大成效,如朱元璋時期的明帝國和秦始皇時期的秦帝國。但因為極權體制下的法律是不公平的,所以打擊腐敗的效果也是暫時和局部的,並且沒有連續性。
其壹、極權國家不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嚴刑峻法只對平民百姓和低級官吏有效,國家元首和特權人物則不受或少受法律的約束。秦始皇用嚴刑峻法對付帝國平民,可自己動用上百萬人力從事修建阿皇宮和驪山陵墓等等與國計民生沒有任何關系的勞民傷財工程,花費巨大財力去尋求長生不死之藥,腐敗程度超過歷史上的任何壹個帝王。所以極權體制下的威權政府的廉潔充其量只是局部的。
其二、威權政府打擊腐敗的能力與壹把手的能力有很大的關系。秦始皇和朱元璋等能力超群的帝王能有效地防範下屬官員腐敗瀆職,但繼任者能否有這樣的能力就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秦王朝第二任皇帝二世胡亥就昏庸無能,強大的秦王朝到了他手裏只三年時間就土崩瓦解。朱元璋的子孫也沒能力防範官吏的腐敗,結果明王朝成為中國歷史上貪汙腐化最烈的王朝之壹,出了中國歷史上第壹個大貪官嚴嵩。李自成進攻北京時,崇禎皇帝在金鑾殿上請求達官貴人捐壹百萬兩銀子作軍餉進攻農民軍,可所有的官員都壹律哭窮,最後好不容易才擠出區區壹萬兩銀子。等到李自成進北京後,把那些官員抓起來壹頓痛打,結果壹下子打出了七千萬兩!所以專制體制下的威權政府對腐敗的打擊是暫時的,沒有連續性。
其三、就算國家元首精明強幹靈魂高貴,也不能確保各地擁有很大專制權力的行政壹把手也壹樣廉潔能幹。如果國家疆域遼闊人口眾多,國家元首就無法對所有的行政壹把手保持有效的監控。專制國家對官員的監督權來自上面,下面的平民百姓則沒有監督權,如果上面沒能力行使有效的監督,貪汙腐敗就會在“天使元首”力量不及的地方滋長蔓延。對於壹個大國來說,絕大多數領域都是元首力量無法達到的地方,所以腐敗在全國就具有普遍性。眾所周知的康熙皇帝就是壹個能力超群且嚴於律己的傑出國家元首,可壹樣無法遏制腐敗在帝國境內成燎原之勢。到了康熙統治後期,連他自己也承認“絕對不貪的官壹個也沒有!”
其四、現代專制政府打擊腐敗的動力有時還不如封建王朝。封建王朝因為是帝王的家天下,帝王的家和國合為壹體,所以帝王對國家有較強的責任心。為了確保王朝長治久安,帝王都會對危害王朝的貪官汙吏嚴懲不殆,只有昏庸絕頂的皇帝才會貪圖賄賂優待貪官來傷害自己的王朝。封建王朝之所以貪汙依舊是不治之癥,主要是皇帝以下的各級政府壹把手沒有皇帝那樣的責任心,國家不是他的,在轄地又擁有不受限制的巨大權力,所以在任上貪汙受賄就成為主要的職務驅動力,只要想法瞞住皇帝就成。如果是小國寡民,皇帝對各級官吏能行使有效的監控力,腐敗現象在限定時期內還能得到有效的遏制。但象中國這樣幅員遼闊的國家,皇帝壹人要想有效地監督所有的行政壹把手是不可能的,所以腐敗會在相當大的範圍內滋長蔓延。今天的專制政府壹把手擁有封建帝王那樣的權力,卻不壹定有封建帝王那樣的責任心,個別壹把手甚至於有法國國王路易十四那樣的心態:“我死後哪怕洪水濤天!”。既然沒有封建帝王那樣的責任心,打擊腐敗的內在動力也就沒有封建帝王那樣強烈。這裏有必要做壹個假設:壹個貪汙腐敗的省長向皇帝行賄壹百萬兩銀子,皇帝通常不會接受壹百萬兩銀子的賄賂而免除他的罪行,讓他繼續在任上腐敗下去,因為那樣做等於是貪圖貪官奉獻的壹斤肉而讓對方在自己身上割下十斤肉,明顯是和自己的王朝過不去。但如果上世紀壹個腐敗的省長向蔣介石行賄壹百萬兩銀子,蔣介石就有可能接受並讓此省長繼續擔任要職如故,甚至於會升他的官。因為這個腐敗省長傷害的是國家,而國家在法理上又不是他蔣介石的,他只是暫時代管而已,至於他以後這個國家是好是壞與他無幹,所以不如在任上利用職權多為自己撈點可以在下野之後繼續享用並能傳之後世的實惠。所以專制政體下的威權政府打擊腐敗的效力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主要取決於威權政府壹把手是否擁有匡時濟世的高貴情操和過人能力。所以寄希望於專制威權政府通過建立健全的法制來懲治腐敗只能是壹廂情願。
專制政體下的威權政府打擊腐敗也有成功的,但多半發生在幅員較小的國家,國家元首對全國能行使有效的監控。象中國這樣縱橫壹萬裏擁有十三億人口的泱泱大國,通過專制威權打擊腐敗是很難有效的,就算偶爾有效也不會長久。
民主政體下也有很腐敗的政府,但多半發生的亞、非、拉小國。小國容易接受民主但不容易把握民主;大國不容易接受民主但容易把握民主。大國的民主政府的腐敗程度通常比專制時期好得多,就算民主不很成功也比專制進步很多。
(四)
我們總習慣於拿民主較為失敗的印度和新近加入民主行列的俄羅斯來做專制成功的參照物,認為兩國無論在腐敗程度、貧富懸殊、社會公平、穩定方面的問題比我們更嚴重;經濟發展速度也遠不如我們。其實這是我們關上房門自己給自己發諾貝爾獎金,下面有必要說說這兩個國家的真實情況:
關於印度我只想說三個現象:
五、 壹個中國人有次去印度某地參加壹個關於教育的聚會,部長作了書面報告,然後是壹個報刊小編輯發言,他的第壹句話竟然是:“我不同意部長剛才的觀點。”
六、 印度三軍總司令的辦公室居然沒有安空調,降溫措施只有天花板上懸掛的壹個吊扇?三軍總司令是僅次於國家元首的高官,印度夏天的溫度比中國高得多,居然舍不得用公款安壹臺空調?
七、 我們壹提起印度首先想到的就是貧民窟,卻不知道印度的貧民窟多半位於市中心的鬧市區,其實若是政府出面,消除鬧市區的貧民窟很容易,可印度不搞“形式主義”,寧願讓進入這個國家的外國人第壹眼看到印度最不光彩的壹面也不肯亂花納稅人的錢搞什麽城市形象工程。
第壹個現象說明印度的知識分子勇於說真話,敢於對權威人物說“不”。我們的知識分子敢嗎?
第二個現象說明印度政府的廉潔程度非我們所能想象,也許我們會說這是總司令有意“作秀”,如果我們的官員也肯這樣“作秀”,寧願幾年甚至十幾年呆在溫度高達四十度(印度夏天的溫度多超過四十度)沒有空調只通過吊扇降溫的辦公室辦公,而不肯多花壹分納稅人的錢,我們熱烈歡迎這樣的“作秀”。
第三個現象更讓我們臉紅,全國各地雨後春筍般興起的勞民傷財形象工程,把中國的形式主義推向登峰造極的地步,國家和人民深受其害,這方面實在有向印度學習的必要。
看了上面的三個現象,妳能說印度的腐敗問題比我們更嚴重嗎?
我們總認為印度很貧窮,並依此推定印度的貧窮是民主造的孽。殊不知印度的國土面積只有297萬平方公裏,人口卻高達11億2千萬,人口密度是我們的三倍!可民主的印度很少有餓死人的現象,這本身就是民主政治的壹大奇跡!各位不妨設想壹下這個國家若是采用專制政體會是什麽結果?今天的印度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已經後來居上迎頭超越了我們,且經濟效率比我們更高,單位GDP能耗則比我們低得多……
再來看民主後俄羅斯的壹組數據:
俄羅斯的經濟增長,始於1999年,從1999年至2006年,年均增長約6%,經濟總量增加了70%。然而,俄羅斯人的工資和人均收入卻增加了 500%,扣除通脹後,人均收入實際增長超過了200%。八年間,俄羅斯的人均實際工資和人均實際收入的增長速度,比人均GDP的增長速度高出二倍。俄羅斯的老百姓,實實在在地分享到了經濟增長的成果。當下,俄羅斯人平均月工資10800盧布,約合人民幣3650元。其中莫斯科人均工資最高,目前人均約2萬盧布,折合人民幣6700元;與中國接壤的遠東地區最低,月均工資在9500至10000盧布(人民帀3200至3360元)之間。實際工資增長大大超過GDP的增長速度,只是俄羅斯人分享經濟增長成果的壹個方面。
另壹個方面,就是俄羅斯聯邦和各聯邦主體、地方政府將三分之壹的財政支出,用於教育、醫療、救濟等社會公共領域。從而建立和維持了壹套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讓退休、失業、兒童、學生等等弱勢人群,也紮紮實實地分享到經濟增長的成果……
相比之下,中國經濟的高速增長,比俄羅斯更早,時間更長,速度更快。但是,更高的經濟增長率,反映在居民的實際收入和生活水平、生活素質卻完全不同。1999年至2006年,中國的經濟總量翻了壹番還要多。在經濟增長的同時,全社會工資總額占GDP的比例不斷下降,多數非公職就業者的工資沒有與經濟增長同步。與此同時,貧富差距迅速擴大,公職群體和工商業者的財富迅速積累。“老板”不再吃香,“下海”幾乎絕跡,買官成為時尚,公務員成為最搶手職業……
與非公職人員工資滯漲形成強烈對比的是,七年間,國家財政收入增長遠遠超過經濟發展速度。國家財政收入從1999 年1.5萬億增加到去年的5萬億元,而社會保障體系卻近乎完全消失。成千上萬中國人在醫療、教育、養老、住房四座大山下,被壓得喘不氣過來。更有壹個 10%的貧困人口實際收入還在下降。
…………
看了上面這壹組數據,妳能說民主後俄羅斯的“社會不公”比我們更嚴重嗎?民主化以前的俄羅斯公民買壹磅面包都得排上壹個甚至幾個小時的隊,妳能說民主俄羅斯的經濟成果不如專制時期的俄羅斯嗎?
天涯壹位網友說威權強勢政府比民主弱勢政府在發展中國家更有利於發展經濟,並指臺灣和韓國為例。臺灣和韓國在處於中國的發展階段即人均2000美金的時候都是獨裁政府,直到在人均7000美金以上才民主轉型成功?而所有人均GDP不及發達國家十分之壹的發展中國家實行民主後大多陷入經濟停滯政治不穩的局面?亞非拉各發展中國家則經常出現民主倒退如伊斯蘭運動復辟、軍政府上臺和選舉中的賄選和暗殺事件?
這位網友列舉的都是壹些小國寡民式地區。我在上文說過小國的威權政府容易在短期內取得壹定的成功,所以臺灣、韓國在威權政府下能實現經濟騰飛。但這壹成功是暫時的,沒有延續性,如果兩國不及時實現民主轉型,經濟就會停滯甚至大踏步倒退,國家也會陷入混亂。但幅員遼闊的大國威權政府則不容易取得經濟奇跡,人均GDP達到2000美金就步入經濟發展的瓶頸,平穩增長到人均7000美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小國容易接受民主但不容易把握民主,所以部分小國寡民式發展中國家走上民主之路後陷入經濟停滯政治不穩局面,甚至於出現軍事政變、伊斯蘭復辟等悲劇。但大國走上民主之路後通常不容易發生類似悲劇,因為大國不容易接受民主但容易把握民主。例如民主小國最容易發生的軍事政變,民主的大國就不容易發生。因為民主國家“軍隊國家化”,首都不駐軍,武裝力量多駐紮在遠離首都和中心城市的戰略要地。軍事政變的前提是突襲和快速,遠距離調軍不可能做到突襲和快速。加上大國通常有幾支力量平行的武裝力量,相互之間有制衡的力量,任何壹支武裝力量都難以獨立發動政變而不引起其余武裝力量的對抗反應。小國通常只有壹只主要的武裝力量,且多駐紮在離首都不遠的地方,很容易發生成功的軍事政變。與民主大國相反,專制大國更容易發生成功的軍事政變,因為專制大國最精銳的軍事力量大多駐防在離首都很近的地區,體制的力量確保了軍事政變的突襲性和快速性。
綜上所述,專制威權政府在發展經濟、反貪防腐、促進公平、繁榮文化、推進文明進步等方面,在小國能取得暫時的成功;但在大國很難取得成功。大國的民主政府應該比專制威權政府更成功更有效!例外也許有,但極為鮮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