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到底在發生什麼,他們為什麼上街,什麼是反送中,一名大陸青年對身邊朋友的解釋

一次下班和同事順路一起坐公交車回去。本來兩人都各自在看手機,突然他問我,香港現在到底怎麼回事,感覺他們處在水深火熱當中,他們為什麼上街,我聽說好像是反對死刑還是什麼。我聽到他居然對這個議題感興趣,我也很激動,就在車廂裡開始盡量壓低聲量講起來。然後根據身邊一些朋友的疑問,寫下這些文字。

香港人之所以上街抗議,導火索是去年香港一對情侶在台灣的命案,男主將女主殺害潛逃回港。但按照香港基本法的屬地原則,在哪裡犯法在哪裡受審,香港司法系統無法以凶殺案對其定罪,只能以男主回港盜刷被害女主銀行卡定盜竊罪。

因香港和台灣之間無逃犯移交條約,無法將案犯男主交給台灣受審。所以香港特首林鄭政府以此為由,覺得這個是法律漏洞,要修改疑犯引渡條例,將中國,澳門和台灣納入可移交國。

其實香港和西方近20個國家比如英美加等民主法治比較健全的國家都有簽署疑犯引渡條約,就是比如香港人在英國犯了兇殺案逃回香港,英國政府可以通過司法程序向香港法庭申請將嫌疑人移交給英國審判。這在正常的有獨立公正司法的主權國之間沒什麼問題,因為按照國際公約,不會出現移交疑犯後,出現刑訊逼供,酷刑或是上電視逼人認罪這種不人道的情況。

香港政府之前的引渡法案不適用於中國大陸,這次說因為這個命案的原因要修改引渡條例,將中國加入可以進行疑犯移交的國家名單。

但被香港民眾質疑,林鄭政府是以這一個悲慘的命案為藉口,來強行修例(簡言之就是逃犯引渡條例,)因為在這起命案的過程中,台灣方面三次要求香港政府進行司法合作,都沒有獲得回應,而之後在香港政府開始進行逃犯條例修訂時台灣方面因為香港修例的前提是一個中國原則,因此拒絕和香港進行繼續對話,之所以拒絕也是因為覺得中國沒有法治。香港大律師公會也曾建議港府修訂《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讓疑犯可在香港受審,未獲政府接納,而且民主派反對修例的人也以日落條款(臨時法案,就是可以針對這一個特定的案件出一個條款,嫌疑人被移交之後條款失效)作為提議,來解決這種大陸所宣揚的,香港會成為逃犯天堂的問題,但也被香港政府拒絕。

反而林鄭政府破常規的將修例的公眾諮詢期縮短到只有20天,比正常時間短了一個月,而且急匆匆的要在立法會進行三讀辯論,要強行通過這個條例,這個條例進入立法辯論程序之前,反對聲音就一直不絕於耳,從體制內部,一直到學者,律師公會,最後蔓延到全社會都在強烈反對這個逃犯條例的修訂。

但是政府仍舊一意孤行,不顧民意。(在香港一個政策出台之前有個至少兩個月的公眾諮詢期限讓大眾知道。然後有代表民意的立法會三次大討論。代表社會各界別的議員。專家學者都會參與辯論討論政策的利弊和是否合理等等。最後才決定這個政策成不成為法例推行,這就是民主,就是公民擁有真實存在的平等投票權,可以直接影響國家政策法規的製定,反過來這些各種成文的政策推行的時候又與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和未來息息相關,而不是像我們大陸一樣,人大隻有舉手贊成的權利,我們普通人連一個縣長的直選都沒經歷過,更直接的例子就是最近大陸這邊直接突然落閘剝奪我們可以自由行台灣的權利,當天粗暴的給一個通知,第二天就實行,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

所以這就是香港全體市民一開始反對的這個特首林鄭提議將中國加入可進行逃犯引渡國家的條例,就是如果大陸政府覺得某個香港市民有罪,只要表面證據成立,就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請將人進行拘留移交給中國大陸,而無需經過立法會的事實證據審查,所以這個逃犯引渡條例市民也通稱送中條例,而我們大陸人過去旅遊能看到示威者舉牌寫著反送中,就是反對將中國加入這個逃犯引渡名單裡。所以通稱反送中。所以反送中,並不是反中國的意思。

大陸這邊好多人說,如果沒有這樣的條例,香港不就成為逃犯天堂了嗎,在大陸犯法殺人,逃到香港就好了(逃犯就算逃到香港也無法生存,沒有香港居民證,而且就算被抓到也會面臨嚴厲的刑罰,就算像一開始出現的類似那個情侶案,也可以通過日落條款針對個案移交程序解決,但不包括中國這種情況),但事實是,香港回歸這二十多年,一直是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地區之一,每天大陸這邊的人排著隊想移民香港,所以大陸媒體宣稱會成為逃犯天堂只是觀點,並不是事實。

所以說到這裡,就需要解釋,為什麼香港和別的地區可以進行逃犯移交,為什麼和中國就不行?是歧視中國嗎?真不是歧視中國,因為中國儘管表面上大肆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公平公正民主法治貼得滿大街都是,但事實卻是一個沒有法治的國家,有法制,但沒法治,就是說有立法,但是沒有獨立公正的行政司法審判程序,況且立法過程也沒有聽取廣泛民意。

隨便舉一些近年來比較大的例子,比如2015 7月9號,簡稱709律師事件,政府全國范圍大肆抓捕為弱勢群體維權的律師,前前後後抓了三四百名,好多都是未審先判直接失踪,有的甚至關押至今在獄中遭受非法酷刑,比如王全璋律師。

比如因給國家提建議而被誣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先生,2017年就在自己國家的“牢裡”死去(因給國家提建議,因言獲罪被判11年,在刑期內患癌,生命的最後半個月保外就醫,但仍在醫院被監控限制自由,被政府拒絕去國外接受更好的醫療救助,最後在醫院去世)。比如2017年台灣學者李明哲來大陸旅遊訪友,被大陸政府以言論定煽顛罪關押至今,15年的銅鑼灣書店事件,大陸公安越境執法,將店員私自捆綁回大陸關押,刑訊逼供上電視認罪。2019年,最高院法官王林清需要上電視來自證有罪,最近的湖南一中學教師舉報豆腐渣校舍工程,被拋尸操場16年公正缺位。更有新疆因宗教信仰自由而被非法關押的上百萬新疆人的集中營。

這只是隨便列舉的事例,更常見的我們大陸人都知道,發生了什麼事,要盡量造輿論,有輿論問題才有解決的可能。在正常民主法治國家,發生什麼案件,不需要靠輿論,而只需要根據正常司法程序獨立審判就可以有個相對公正的結果,之所以大家都知道需要靠微博輿論也是因為我們心裡其實都知道,這個國家的司法不公正,人治特權橫行,冤假錯案一直沒斷過。

香港沒有防火牆,沒有像大陸這樣的中宣部統一言論審查,沒有刪帖封號,香港有獨立的媒體報導,他們對大陸非常糟糕的法治環境看得一清二楚,所以當然不願意這個送中條例通過,因為能看到這篇文章的朋友都知道,我們連最基本的免於恐懼的權利都沒有,正常的言論都害怕被舉報喝茶拘留,所以香港人當然害怕,這個送中條例一旦通過,將會人人自危,打個比喻。

比如林夕或者張敬軒,寫了一首關於歷史或者諷刺某個貪官的歌,如果那個貪官擁有大權,就可以說林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儘管條例裡說明,因言獲罪的政治犯等不會被移交,但是中國有個詞叫莫須有的栽贓,一旦你說了什麼大陸不喜歡的話,或者舉報了比如特首林鄭貪污,林鄭無法在香港的法制環境下報復你,就可以通過大陸那邊合作,給你栽贓一個罪名,表面證據成立就可以移交大陸審判關押,而這個可能產生躲貓貓死等各種不人道的事情。

這樣會導致什麼後果的呢,因為就算你沒有犯罪,你正常的寫書,拍電影因為尊重歷史史實說了共產黨不喜歡的話,中國政府就可能給你定罪抓起來,比如經商環境,之所以大陸很多公司喜歡去香港上市也是因為看重香港良好的法制環境有公正的監管程序,而一旦這個條例通過,商人就會顧忌,怕被隨便惡意競爭搞個經濟罪就被抓回大陸甚至被凍結資產而會從香港撤離企業資本,還有更常見的就是必須站隊聽中央的話。

所以這個條例一旦通過,媒體不敢自由的報導,公民不敢正常的盡到監督政府的職責,這樣將導致社會,全面的從經濟教育法治等全面的坍塌,最終也會變成像大陸那樣,毒奶粉毒疫苗毒霧霾,紅黃藍幼兒園幼女被強姦,城管強拆,拖欠工資得不到解決,遇到糾紛很可能法治不彰,上訪無門,人與人之間再無信任感。

這就是為什麼全香港人都要站出來誓死反抗這個條例,他們不是在鬧事,不是吃飽了閒著,而是為了他們自己的未來,為了下一代的未來而抗爭,更不是像我們大陸很多人固有觀念所說,人們上街只有利益,而是對他們來說,一個自由公義的社會制度,一個讓人能看到未來的,只要努力公平競爭就可能改變未來的社會制度同樣重要。

我們大陸人現在還可以去香港打疫苗買奶粉,買正品藥妝,但如果香港人這次不抗爭政府強制推行的惡法,香港之所以成為世界三大金融中心之一,其現代化程度,發展程度,公民社會的成熟度,位於世界前幾名的民主法治制度根基就會被摧毀,如果現在不抗爭,未來香港人要去哪裡買安全的奶粉?所以香港人不是帶著恨而上街,而是帶著對下一代對那片土地深深的愛而上街抗議,(這裡得提一下,香港並不是我們大陸一些人口中所說,香港處在水深火熱當中,香港的窮人生活並不差,無論全民醫保公立醫院的超低費用,還是12年的免費教育,公共房屋政策,都要比我們大陸好太多)。

香港人自6月9號的百萬人上街反送中,再到6月16號的兩百萬人再次上街反對送中條例要求政府回應訴求,再到後來721警察和黑社會勾結無差別暴力攻擊示威者和普通市民,直到現在,迫於無奈,為了倒逼政府回應民意而佔領機場,在這個過程當中,有五位年輕市民因政府無視民意警察濫權暴力而絕望自殺,近千人被不當抓捕,在這個過程中,和平理性的示威者在只有紙皮,礦泉水瓶,雨傘,口罩的情況下,要面對全副武裝的防爆警察的不斷開槍,無數的胡椒噴霧,煙霧彈和棍棒的打擊,在正常的遊行申請程序通過的情況下,要面對防爆警察的故意阻攔和清場抓捕,還被政府無理定性為暴徒。

要知道在正常的民主國家,和平示威遊行表達政治訴求和表達對政府的不滿,都是公民的最基本人權之一,是再正當不過,因為政府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服務和提升民眾的福祉,政府所有運作的經濟來源也都來自公民的納稅。本應當聽取民意的政府,現在卻罔顧民意,甚至通過警察的過度暴力,警黑勾結,對市民開槍,濫用濫捕,在巨大的民意下(這兩個月,除了兩次過百萬的大遊行,中間還有不間斷的,社會各界別,律師,醫生,大學,工會,商會,公務員,等幾乎所有界別群體都出來集會反對政府,要求回應民意,所以大家才有那句,現在除了香港警察和黑社會支持林鄭政府,全民都在反對政府,要求政府回應民眾訴求)。

這個有點像什麼呢,拿個大陸的例子作比喻,比如前陣子的武漢陽邏事件,民眾因不堪忍受垃圾場焚燒廠建在離小區太近,導致不斷孩子得癌症和呼吸疾病,當嘗試和政府和平對話,政府卻不回應不給解決辦法,然後民眾知道實在政府不願溝通,一直躲著,沒辦法只好去上訪,但是上訪卻被攔截監控,最後沒辦法只能上街遊行抗議,但是一上街遊行,政府就開始回應了,說你是是非法集會說你鬧事,然後,派一批城管和警察便衣,滲透到抗議群眾裡,帶頭縱火,打警察,然後就可以說這些人都是暴徒,就把這些人都抓起來,而全全不回應,為什麼他們要上街,是誰把他們逼上街的。

香港政府就是通過這樣的冷暴力堅持不回應民意,不去解決問題,而是去解決大肆抓捕提出問題的人,以及通過熱暴力,通過無數的,毒煙霧彈,可以致死的橡膠子彈,打到爆頭的警棍,以及動用黑社會,派警察和黑社會偽裝假扮示威(警方在記者會已承認偽裝成不同身份示威者),扔國旗扔汽油彈等方式來栽贓分化示威者,來企圖扭轉民意。

如果我是示威者,在這樣無恥至極,毫無人性已經變質的警察面前,我真的是很難保持克制,真的保不准會衝動,但是香港的示威者真是好和平友愛,每次遊行完,還主動把路面清理乾淨,就算在流氓政府繼續無視民意的情況下,衝進立法會表達訴求也僅僅是有限的和有目的的進行破壞,僅僅碎幾塊玻璃和牆面塗鴉,還對文物進行保護,以及拿汽水還放錢,讀完宣言就撤離。而之後的,每次集會示威活動,示威者都是和平集會表達訴求,而每次出現衝突也都是警察阻攔遊行導致衝突升級(儘管有人批評佔領立法會的行為不當,但是當一個政府無視民意,立法不再考慮民眾的意願和權益時,政府和立法機構已經脫離了其根本目的,已喪失合法性)。

但是呢,我們大陸好多人好像對暴力有誤解,只看到示威者的一點點暴力就憤怒譴責,況且這裡面還有不少暴力是臥底的栽贓,卻看不到警察作為公權力,在掌握著強大且完全不對等武力的情況下,本該更加克制謹慎,卻完全不作為成為罪惡的幫兇(721元朗黑夜,放任黑社會白衣人對市民街坊,孕婦的無差別恐怖襲擊,報警電話斷線,警察看到衝突故意走開落閘警署門)。

暴力分沒有節制濫殺無辜的暴力,也分自衛保護自己和同伴對不義之事進行還擊的暴力,我們不能只要求和平的示威者是完美受害者形象,畢竟在如此巨大的公民運動面前,沒有大台,沒有領袖,沒有統一的行動標準,完全是像你我般普通的市民自發組織參與,很難說不出一點小差錯。況和還用雙重標準對警方的過分暴力視而不見。

這裡需要說我們大陸很多人對香港的這段時間發生的事有很大的認知偏差,這當然不能怪民眾,而是在共產黨管控下的輿論攻勢在故意煽動大陸人和香港同胞之間的仇恨,大陸沒有言論和新聞自由這個大家也都知道,而且大陸看似有很多不同媒體,但其實所有的媒體都姓黨,只有一種聲音,稍有和官方不同的論述就會面臨刪帖封號和刑事拘留,這裡隨便舉幾個最近關於同一件事在大陸是如何黑白顛倒報導的。

比如大陸這邊報導的關於新城廣場那天的斷指事件,大陸這邊的報導掐頭去尾,不講事情起因經過,卻只著眼於示威者如何暴力殘忍用鉗子將警察的手指剪斷。但事實是第一個人家是被警方多人圍堵扣眼下(警方無委任證,且過度暴力下,屬於自衛),迫於無奈用牙齒咬,幾個事實,第一個是沒咬斷,第二個不是大陸網絡廣泛流傳的斷指,那張圖斷的是中指而是實際受傷是無名指,第三個那張圖更不是當事人的手,第四更不是用鉗子夾斷,當時視頻中是警棍。而大陸這邊除了這樣選擇性的移花接木黑白顛倒報導外,對當天警方的濫權行為,比如擅長衝進私人物業濫捕濫打人的暴力,完全不提,本來完全可以避免的衝突,因警方圍堵不讓示威者上地鐵離開而升級。

其他的還有機場老人事件,事件起因是老人下飛機在離境大廳先推撞連農人(類似大陸熟悉的角色扮演在身上貼滿心願備忘貼紙,站著不動,當時事主已當場報警,然後在離開去公車站的途中,仍舊將沿途的示威者的標語撕扯到地上,知道情況的示威者,想阻攔老人離去,被老人推跌在地,更多的人起來想阻攔老人離開,希望老人道歉,不要逃走,等警察來處理。這個過程一直沒有暴力,只是年輕人比較多來阻攔老人離開,因為老人無理在先。希望老人道歉,但是大陸呢,不講原因,只拿一段示威者阻攔老人離開的那段視頻,就說香港暴徒群毆老人。

另外還有最近更無恥的就是牆內媒體完全黑白顛倒,說謊造假張口就來,事實是警方開槍違規直射一名醫護人員,導致女士右眼永久姓失明,牆內卻報導成是示威者同伴自己人把自己人眼打瞎,就這樣在全球記者云集香港的情況下,罔顧事實,造假新聞,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對香港的仇恨。

另外最近機場打所謂環球時報記者事件。起因是因為付國豪穿著記者的馬甲拍示威者的正面照,當被問及身份時卻說自己是遊客,而且沒有佩戴記者證。示威者經歷過之前不受控制的警暴,以及警察黑勾結,將示威者眼打瞎,警察在將人制服的情況下,繼續毆打洩密憤,將市民視為敵人,以及政府指使縱容鄉黑和大陸人過港將示威者砍到見骨,還有通過監控畫面濫捕示威者,在這樣的背景下,示威者是有合理理由懷疑你拍我的面容,質疑你是警方臥底或是大陸特務的。

而之後的證據剛好印證了示威者的猜疑,從他的隨身背包搜出,一件黑衣,一件撐警藍衣。他可以隨時混成示威者和記者身份,在需要的情況下還可以裝。成撐警人士所以示威者才將付國豪圍堵,然後綁起手腳,進行質詢,在這個過程中,有無法控制情緒的示威者,用手,雨傘,示威板,礦泉水瓶短暫打了他,但很快被旁邊的示威者阻止,並圍成人牆,對付國豪進行保護,並一再呼籲示威者不要再打他,并快速叫來醫療隊為其清理檢查傷勢,最後護送上救護車離開相對於警方和黑幫的暴力程度,這也叫暴力嗎?可是牆內的所有報導只強調記者正常採訪被暴徒毆打,強調他支持警察,最後是警察克服困難進入機場營救了他,可是,在紐約時報這連續全程記錄一個小時的過程視頻裡,毫無警察的踪影,反而是顧全大局的示威者和醫護人員在保護他。

當然單看個別示威者在機場將人捆綁並蒐身是不對的,但如果能了解這樣的背景,我相信大家都能理解示威者的憤怒心情。

這裡順帶提一下,有大陸朋友問,如果示威者沒做錯,為什麼需要帶口罩,這真是因為完全對事件毫無了解就下的判斷,因為,香港警告爛捕濫權。而且到了用用攝像頭秋後算賬,所以示威者戴口罩,一個是為了防被拍被秋後算賬,一個是為了避免吸入警方的催淚毒霧保護自己,但是也有不少人不怕警察指控不帶口罩,另一方面,為什麼示威者戴口罩都要指責,卻看不到警察過度暴力濫權,為了逃脫指控,為了保護自身安全,不是連委任證警號都藏起來?警察做壞事也怕記者拍,也戴遮目鏡,那你怎麼不問,警察怕什麼。

還有一些朋友說,他們都是收錢去遊行的,對,確實報導也有證據顯示有人收錢,但那些證據顯示收錢的人是撐惡警的,因為警察各種濫權暴力,失掉了民意,沒有多少人支持。所以才花錢找一些人來參加撐警集會,然後將報導發回大陸對民眾進行欺騙煽動仇港情緒,而且這些被錢買去參加撐警集會的人,是沒有真正立場的,所以一結束就將手持國旗隨便扔進垃圾桶,堆到滿地都是。

(撐警集會有記者現場採訪視頻,從現場回答來看,來撐警的群眾完全對事件不了解,因為很多都是親中建制派聯合同鄉會通過,現金,購物券等,從廣州深圳赴港租來的大爺大媽。更有人拍到撐警集會當天結束後,有團體在港鐵金鐘站附近給人群派錢。更有建制派撐警議員何君堯在公開場合宣稱有大把錢派等。好吧肯定有朋友說這些我都沒看到,我不信。那反過來想,如果真像大陸和香港親共媒體所說,那些出來反送中和平示威遊行的人都是收錢的,那誰有如此大的資金量派錢?一人1000元的話(香港人平均日工資大概1000左右,所以1000元並不多,對香港人並無太大吸引力,反而包車接送對大陸深廣兩地整天閒著跳廣場舞的大叔大媽更有吸引力),一百萬人就是10個億,兩百萬人就有20個億,如此巨大規模的資金量誰能夠拿得出?

而且還不只一次,就算拿的出又怎麼派發?轉賬嗎?會被記錄追查,現金派發?那得多大的卡車才能裝的下,又同時躲避全港警察的發現?況且自6月12號後,警方發射大量可致命的橡膠彈布袋彈毒氣彈以及聯合黑幫,將大量示威者打到頭破血流,甚至將一名醫護人員打爆眼球至失明。將腿砍到見骨滿身是血,不僅僅是一線示威者是被這樣對待,後方的示威者照樣面臨警黑的暴力毆打以及一旦抓住將面臨3 - 10年刑期的暴動指控,稍微想一想,我覺得都不會相信和平的示威者是收了錢才參加遊行的說法,就算給你10萬塊,打瞎你一隻眼,或者坐10年牢你願意嗎?只有對公義自由的堅持,為了守護下一代的未來,對良知的恪守,這才是讓如此多的香港人在明知可能遭受如此巨大代價的情況下,卻仍舊勇敢站出來。

還有人說,既然錢買不動,那肯定是受煽惑,要知道整場運動的不只是年紀小的中學生,更有更廣泛的。大學生,大律師,公務員精英,大學教授,醫生,飛機師等等,幾乎所有界別參與(並不像大陸一些媒體所說,參加的人都是失敗者),難道所有人都被煽惑洗腦?既然如此好被煽惑,香港政府在掌握強大宣傳機構和資源的情況下,為什麼不能煽惑港人對林鄭大喊永遠堅持林鄭的領導林鄭萬歲?反而出來反對林鄭政府?如果真的這麼好被洗腦煽惑,港人這麼沒判斷力,香港的教育為什麼還能在世界排前三?如果香港教育培養下來的都是一群很容易被洗腦的人,為什麼我們大陸的學生擠破腦袋想去香港上大學?還有說是被美國利用,背後美國在支持,如果真是美國政府在支持,示威者需要用紙皮,保鮮紙,礦泉水瓶,普通的安全帽,雨傘,來對抗武裝的警察,讓自己頭破血流?

而大陸媒體還怎麼抹黑宣傳呢,說港獨領袖黃之峰會見美國政府官員,背後有美國政府支持,被境外勢力利用。第一個黃之峰不是這次運動領袖,這次運動沒有領袖,沒有大台,因為要是有領袖早就被政府打壓掉,然後群龍無首,運動就會終止。之所以還一直持續,是因為港府自始至終罔顧民意,而香港又是世界上公民社會發展成熟度最高的地區之一,幾乎每個公民都覺得社會政治參與極為重要,因為政治政策會影響到每一個人的未來,與切身利益攸關,所以才要為自由公義站出來抵抗暴政。另外黃之峰的政見,自始至終都是主張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希望中央兌現承諾給予港人高度自治權,而不是香港獨立。而會見外國政府官員,也只是因為呼籲國際社會不要繼續賣武器給香港警察暴力鎮壓和平的示威者,以及向外國記者政府議員等解釋香港發生了什麼事,呼籲國際救援。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有大量外國人在此定居工作生活,說有境外勢力參與是很荒謬的,境外勢力這個詞本就是中共的政治詞彙,就像港獨一樣被污名化。

所以網上有段流傳很廣的話“在某些人眼中,抗爭者是:一定是收了錢;如果你沒有收錢,一定是被人煽動;如果你不是被人煽動而是自發參與,一定是藉機發洩的廢青loser;如果你不是廢青loser而是事業有成,一定是受外國勢力指使;如果上述統統不是,你一定是抽水博出位。因為,在他們的認知中,人做事,只會因為:收了錢、被人煽動、藉機發洩、受人指使、抽水博出位。在他們的腦中,人類不可能獨立思考,也不會為良知做事,正義感更是不存在的,因為,他們正是如此。”

這裡還得說個常識,就是警察並不所有的時候都是正義的守護者,警察也有可能做惡,被政府高層為了一己私立,而淪為打手和政客的政治工具。打個比喻,就像希特勒時期的納粹德國,那時候的德國警察,為了希特勒的個人統治,對全德國人進行白色恐怖鎮壓,監控。這個時候警察是不是應該支持呢?我想你肯定會判斷,這個時候,警察已不是正義的化身,而是披著正義外衣的打手

以上我提到的幾個事件都有完整視頻記錄,現場圖片,一線記者的報導,如果有一直關注香港事件的發展可以很容易就找到這些證據。但是在牆內因為只有一種官媒的聲音存在,而且一旦涉及香港事實事件的圖片文章視頻都無法發送出去。一個朋友問我,你怎麼判斷你看到的就是真的,但是你有沒想過,政府為什麼不開放防火牆,為什麼不讓人看到跟他不一樣的信息。如果他沒做假,為什麼怕跟人對峙,就是說如果沒有防火牆,你說你是對的,別人說他是對的,那好,大家擺出證據,讓人自己判斷就好。而現在中國政府反而,只許他自己說話,不許別人說,那如果他做假呢。

人類有理性判斷思考的能力,在一個新聞自由的環境下,有對比,有不同的觀點碰撞,可以看到不同的證據,組成證據鏈。然後只需要根據自己的理性良知常識就可以得出判斷。就像法庭上律師斷案一樣。如果否認這一點,如果說這社會上不存在真相真理,人們看不到事實,那就是否認人類的理性和社會進步的可能。

再提一下我們大陸好多人恨得牙牙切齒的侮辱國徽事件,說下我對侮辱國徽的看法。

首先國家不可類比成母親,人們在成立國家之前本就是自由人,可以自由勞動生產言論保有私有財產,成立國家的目的本就是為了更好的保護提升這些本就在國家成立之前就有的權利,自己的幸福生活和勞動所得不是國家政府的恩賜(反而政府是人民納稅的錢供養的),而是自己辛勤勞動所得,所以說人沒有愛國的義務,就像你說小區業主有愛物業的義務,這樣不很荒謬嗎,之所以人們也會愛國,是跟愛自己的親人朋友愛自己的家園一樣,是一種自然而然的情感,你對我好,你處處保障我的權利為我提供便利我當然會愛你,而不是強迫別人去愛。這裡說的國,具體可以說成這一國的執政黨和政府以及他的象徵物國徽等等。當這個國徽的代表是一個殘暴政權呢,比如希特勒治下的納粹德國,納粹也有國徽。國徽只是一個符號沒有任何意義。就像一枚戒指,如果是一個很愛你的男生送給你,你就非常想守護它,如果是一個負心噁心渣男送的,你可能立馬就想踩碎扔垃圾桶。

而之後的將國旗扔進海裡事件,據說也懷疑是警方臥底(後續我還未關注)知道來源的朋友可以幫告訴我。

所以這裡就要解釋,為什麼曾經東方之珠的香港會在兩個多月的時間裡變成今天這樣。根源是這些示威者造成的嗎當然不是,示威者只是提出問題的人,是警察造成的,是香港政府造成的嗎,當然可以說是香港政府一手造就現在的混亂局面,問題也非常好解決,只要政府回應市民的五大訴求,秩序就可以立馬恢復,但最根本的原因是中國政府,中國共產黨造成的。其實最開始只有一個訴求,就是要求撤回送中惡法,另外四個訴求是在運動中產生,具體是,1。立即撤回送中條例(林鄭政府玩拖延戰和文字遊戲,用壽終正寢來代替撤回,不具法律效力)2。撤銷對和平示威者的暴動控罪(警方濫捕很多人)3。撤銷政府對和平愛港運動的暴力定性4.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求警隊濫權5.立即實行雙普選。

知道了香港人抗爭的這個五大訴求後,就知道,他們根本沒有要求港獨,根本不是大陸宣傳所說他們上街抗爭就是為了港獨,港獨這個詞本身一個政治詞彙,被大陸政府賦予內置了一個貶義的含義,真是別有用心,是用來刺激煽動大陸人和香港同胞之間的仇恨的。

再多說下就算港獨,為什麼我們一聽到香港少數人說要獨立就不假思索的如此憤怒,為什麼我們喜歡獨立自由的職業,喜歡獨立音樂人,獨立作家,如此偏好獨立這個詞,卻對港獨這個詞如此敏感,就像一個不幸的婚姻,我覺得與你合不來和你生活在一起不幸福,想離婚,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為什麼要受到指責?

這裡就想到,每次遊行都看到有個別人舉著英國旗,懷念港英政府時代,這一點大陸政府難道不是更應該反省自己,為什麼香港回歸20多年,他們還是覺得還是在港英治下,更自由更有人權和法治?

另外之前大陸流傳的文章寫關於香港人在英國治下是二等公民只是觀點不是事實,而且當時是周恩來阻攔英國給予香港人民選議會的權利。

為什麼我們非要抱著狹隘的民族情緒和所謂天朝大國觀念不放,為什麼香港人一提到半點說要獨立,你就揚言說,直接坦克軍隊打過去接管?這樣是不是更像法西斯和侵略者,而不是手足。

如果我們認可每個人都有命運自主的權利,都可以自由追尋自己想要的未來,那麼一個群體一個地區同樣有天然的權利可以命運自決。是否選擇獨立那是香港所有人自己的選擇,我們大陸人為什麼要橫加干涉,我們為什麼不能發自內心的祝福他們,只要他們擁有自由和人權能夠幸福的生活,他們叫中國香港,還是香港,還是英國香港,這真的不重要。

更何況他們不是要求港獨,從開始一直到現在的訴求裡面也沒有港獨,香港人一開始也都說自己是中國人,之所以會慢慢的港獨的聲音會多一點(不是主流) ,也是被中央政府所逼,是中央政府一步步干涉香港法治打壓香港的自由空間。不遵守“中英聯合聲明”承諾的保持香港資本主義的生活方式和文化法治,港人治港高度自治50年不變,一方面承諾卻又一方面反悔,通過買票操控選舉,安插地下黨員當選各區立法會議員,指派香港特首,還DQ(撤銷)高票當選的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一步步奪走本該屬於香港人所有的權利。香港基本法寫明,香港可以循序漸進達到雙普選,普選特首和立法會議員,但中國政府幾次承諾兌現卻又反悔。

試想如果真能像具有法律效應的“中英聯合聲明”給香港人真正的高度自治的權力,不干涉他們,政治經濟文化自由發展,誰會想去獨立呢。之所以有想要獨立的聲音,有反對中國的聲音出現(其實香港人是反對邪惡的中國政府和共產黨,而不是普通中國人),也是因為中央不斷通過林鄭傀儡政府,不斷壓低香港人的自治和應有權利。當香港人發現,他們的教科書要被改成愛黨教科書,他們的選舉權被剝奪,未來還會像大陸一樣被城管欺負也只能忍氣吞聲,女兒在幼兒園被性侵出來維護卻要被消音說成是造謠。當他們嘗試和中央政府溝通要求本該有的權利,卻不被理採,所以他們為了自己的未來,也只剩唯一走獨立之路了。就像一個家庭裡,家暴男拒絕和女方平靜下來商量解決問題的方案,吃飯不許女方坐席,不把女方當人看不給予應有的尊重而當傭人看待,這樣下去,女方為了自己的生活,當然只剩下離婚走獨立這條路。但目前如果中央和香港政府仍舊執意不回應民意,非要把港人逼上獨立的路,那也不是香港人的錯。而是政府故意逼人分裂。但目前香港人從始至終仍舊是希望在一個中國的前提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解決問題,希望政府兌現承諾。

香港的抗爭運動我就大概講到這裡,那麼和我們大陸人有什麼關係?

我想說的是,作為一個人,不能恩將仇報,我們不能如此健忘,既不能輕易忘了那個邪惡政權所做的所有惡,更不能忘了香港人從過去一直到現在給我們大陸人所有的救助。

從1949年中共建國,到大躍進飢荒,反右運動,10年文革,89學運,在這幾十年中共發動的各種鬥爭運動,導致大量人慘死逃難,香港一直充當著大陸人的“辛德勒”避難所,之後的改革開放,在外資不敢來陸的情況下,大量港商來一窮二白的大陸建廠帶來大量資本和技術,讓我們的父母輩才有機會打工可以掙錢養家,更有89年的學運,香港人全港動員,舉辦民主歌聲獻中華,為大陸同胞募捐款物,當年鄧麗君,梅艷芳,BEYOND,張曼玉等幾乎所有港星都站出來支持北京學生的愛國運動,更有大量香港市民親自前往北京支持,還有98年大洪災和08年地震更是全港動員大量捐資捐物幫助我們大陸人,值得一提的是08年地震,香港以僅僅700萬人口之力,竟然捐款數額高達200億港幣,屬全世界捐款幫助大陸最多,也超越大陸各省市,還有更多香港人幫助我們大陸 的例子......更難得的是,我們大陸人自己抗爭失敗的89學運被政府不公定性為暴動,這麼多年我們自己不敢發聲抗爭,可香港人卻代替我們向暴政聲討尋尋正義,而這一堅持就是30年,風雨無阻。

全世界再也找不到比香港人對我們大陸人更好的了。

作為大陸人,在香港人面前,我真的很愧疚覺得可恥,這一切抗爭的後果本該是由我們大陸人來承擔,而現在是香港人在替我們流血坐監甚至喪失生命,是我們的冷漠縱容和無所謂,導致獨裁極權越發囂張,直到危及所有人。

香港人不僅僅只是在為他們的未來在抗爭,實在也是為了我們大陸人享有自由而抗爭,是在延續實現30年前北京那群年輕人未完成的夙願,我們大陸人和香港人面對的都是同一個壓迫人剝削人異化人的,反人類邪惡共產黨政府,我們和香港人本是血濃於水的同胞,卻被黨媒不斷通過黑白顛倒的媒體來給民眾洗腦,煽動對香港人的仇恨。這是獨裁政權最喜歡做的事。一邊在國內通過高壓政策維穩統治,讓經濟民生和人權狀況不斷下降,一邊通過仇恨來轉移民眾視線,繼續維護他的統治。

這是一場正義和邪惡力量的抗爭,並不像大陸一些朋友所說沒有對錯之分,不對,這場抗爭有明顯的是非對錯,也不僅僅關乎香港,大陸,和台灣。而是關乎全世界,與每個人都有關,我們所有人都是一個整體,處在同一片天空下,面對不公義的事,沒有誰可以置身事外,今天我們不聲討抗議抵制獨裁極權,明天它就會侵蝕危害到你。

這兩個多月的抗爭,我看到了被共產黨控制的香港政府和警察的瘋狂殘暴,他們用盡陰險手段來打壓這場本是合理正當正義和平的香港抗爭者。

善良不僅僅是對弱者的同情幫助,更是當面對不公義殘暴之事時我們需要勇敢站出來抵抗。我們不能讓香港人感到孤單,香港需要世界的幫助。

我們大陸人已經基本失去了一切美好的東西和最基本的人權,就在我打字的這一刻,內心仍佈滿恐懼,希望香港人的未來不要變成和我們一樣。

自由從來不是從天而降,希望我們大陸人也能一起努力,希望終有一天我們能自由的說話交談,在這自由的土地上相見,內心不再充滿恐懼。

香港加油!大陸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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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9-08-19

2 个评论

寫得很詳盡, 希望不清楚細節的朋友仔細看看。香港已被中國共產黨滲透得很嚴重, 我們再不站出來的話, 10年後就變成大陸了...
謝謝你的解釋,尤其是付國豪那裏真的感謝你的理解。我明白大家都是在顧全大局的,在大局而言也確實不應打的,只落人口實而已,給了彈藥對家輿論。可是每當我看到那件撐警藍衣時我都不能壓抑得住自己的怒火,我永遠都不會忘記那位被人斬至見骨的義士,那才是暴力,才是恐怖襲擊…我很懷疑那位義士是否能再走路了…

我就住在事發地點的附近,每當遊行日,穿著黑衣都要提心吊膽…
已經不是因為你的言論,只是因為你的衣著;
不是會被警察濫捕;而是活生生的生命威脅。

https://lihkg.com/thread/1471864/page/1
在這裏補圖,連結不會直接顯示圖片的,可是要看帖中的圖片的連結時真的要慎入,並沒有打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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