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詩麗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 過往曾處理黃之鋒圍警總案

司法機構今(14日)宣布,委任王詩麗為區域法院法官,並於明日正式生效。王詩麗於2020年擔任裁判官時,曾處理前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林朗彥和周庭的6.21包圍警總案,判3人分別囚7至13個半月,並斥黃之鋒為處心積慮的領導者,行為自私。王詩麗自去年起任區院暫委法官,期間審理多宗暴動案,於11.18營救理大暴動案曾重判被告囚5年8個月。

司法機構指,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司法機構亦表示,約50歲的王詩麗於1972年在香港出生,分別於1994及1995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並於2004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中國法與比較法法學碩士學位。她其後於1995年在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於1996年起私人執業,直至1997年加入前律政署出任檢察官,2000年晉升為高級政府律師,2013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政經/王詩麗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過往曾處理黃之鋒圍警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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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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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我再品葱都能看到草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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