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男在台遭路燈電死判國賠463萬 高雄地院:大陸人也是中華民國人民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中國籍錢姓男子來台騎自行車環島,行經高雄市路竹區遭路燈電擊死亡,家屬跨海打國賠官司,要求賠償精神撫慰金、扶養費等上千萬元,地院和高雄高分院均認定工務局有疏失,判賠463萬元,可上訴。
原告錢男家屬指出,2018年8月12日,錢男自中國來台騎自行車環島,並在16日晚上6點40分,騎至高雄市路竹區大公路時,遭電擊趴在路燈處死亡,發現的陳姓女子並當場向警方表示,她自己也被路燈電到,感覺麻麻的。
此外,電機公會函覆檢察官指路燈漏電,確有可能造成死亡,而錢男左前臂至左手腕顯有電擊痕跡,甚至相驗證明書記載死因為「電擊性休克」,錢男家屬要求市府工務局養工處賠償精神撫慰、扶養費等共1165萬元。
被告養工處除否認有過失外,並指錢男為中國大陸地區人民,依法不能適用國家賠償法,請求扶養費等過高。
高雄地院開庭審理後,認定大陸地區人民也是中華民國人民,並判養工處賠償精神撫慰金等共463萬元,兩造均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
二審合議庭調查,案發前半年,該處曾發生漏電,爾後便未維修,並據證人證詞及相驗報告等證據,認定養工處維護不當,確有過失,並審酌中國有扶養補助,應扣除700萬元扶養費,認為給付精神撫慰金等共463萬元比較合理,維持原審判決。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213853
原告錢男家屬指出,2018年8月12日,錢男自中國來台騎自行車環島,並在16日晚上6點40分,騎至高雄市路竹區大公路時,遭電擊趴在路燈處死亡,發現的陳姓女子並當場向警方表示,她自己也被路燈電到,感覺麻麻的。
此外,電機公會函覆檢察官指路燈漏電,確有可能造成死亡,而錢男左前臂至左手腕顯有電擊痕跡,甚至相驗證明書記載死因為「電擊性休克」,錢男家屬要求市府工務局養工處賠償精神撫慰、扶養費等共1165萬元。
被告養工處除否認有過失外,並指錢男為中國大陸地區人民,依法不能適用國家賠償法,請求扶養費等過高。
高雄地院開庭審理後,認定大陸地區人民也是中華民國人民,並判養工處賠償精神撫慰金等共463萬元,兩造均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
二審合議庭調查,案發前半年,該處曾發生漏電,爾後便未維修,並據證人證詞及相驗報告等證據,認定養工處維護不當,確有過失,並審酌中國有扶養補助,應扣除700萬元扶養費,認為給付精神撫慰金等共463萬元比較合理,維持原審判決。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213853
5 个评论
这判决有点搞笑
意思是我们都可以申请台湾护照咯
意思是我们都可以申请台湾护照咯
中国人跑到台湾杀人也要坐牢,所以中国人就也是台湾人了?跟国籍有什么关系
废除民国有多么重要啊
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
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
什麼意思?
如果官方說明是人格平等或是拒絕種族歧視這類範文背誦還能理解
大陸人也是中華民國人?這種人不被統都對不起他的腦子,要玩意識形態就給來台大陸人一人發一本台灣護照和中華民國身份證。
如果官方說明是人格平等或是拒絕種族歧視這類範文背誦還能理解
大陸人也是中華民國人?這種人不被統都對不起他的腦子,要玩意識形態就給來台大陸人一人發一本台灣護照和中華民國身份證。
463万台币吗 如果是台币真心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