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庭裁定:法轮功学员可向思科索赔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七月八日】(明慧记者王英编译报道)七月七日,美国第九巡回法庭小组做出裁决,允许受中共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根据《酷刑受害者保护法》和《外国人侵权索赔法》针对协助和教唆侵犯权利的行为向美国公司思科要求赔偿。

在一起诉讼中,作为原告的法轮功学员和家属表示,思科公司在知情的情况下,帮助中共设计监控系统——“金盾”,使中共能够识别、跟踪和拘留法轮功学员。

据《洛杉矶时报》的报道,七月七日,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庭裁定,一项指控圣荷西科技巨头思科系统公司(Cisco Systems Inc)和两名前高管协助中共政权追踪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诉讼可以提交法院进行审判。

二零一一年,法轮功学员指控思科在知情的情况下,帮助中共设计监控系统“金盾”。法轮功学员表示,“金盾”启动后,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跟踪达到了惊人的程度,并为中共政权实施抓捕、拘留和酷刑提供便利。中共政府一直以来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美国一家下级地方法院驳回了针对思科、思科前首席执行官约翰·钱伯斯(John Chambers)和思科中国前副总裁 Fredy Cheung 的指控。

二零二三年七月七日,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小组的裁决基本上推翻了先前的裁决。该小组没有对这些主张的有效性做出裁决,但该小组发现,法轮功学员提出了足够有力的理由,允许他们在加州的联邦诉讼继续进行下去。

该案法轮功的原告方律师保罗·霍夫曼(Paul Hoffman)表示,第九巡回法庭的这一决定对他的客户来说是“巨大的胜利”,对整个商业界,特别是大型科技公司来说,也具有重要意义。“这意味着科技公司以及其它公司将无法在其它国家从事协助和支持酷刑的活动。”霍夫曼说:“这是一个大原则。”

美国巡回法官玛莎·贝尔宗(Marsha S. Berzon)撰文说,法轮功学员已充分表明,思科公司的行为(其中一些是在美国采取的)相当于“协助和教唆”中共实施不法行为。

贝尔宗写道,法轮功学员充分论证了,被告约翰·钱伯斯(John Chambers)和 Fredy Cheung 在协助中共时知道“包括酷刑在内的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很有可能发生”,并且他们与中共官员一起“直接参与思科项目的营销和监督”,“对包括酷刑在内的违反国际法的行为产生了实质性影响。”

贝尔宗指出,美国政府、国际人权组织和其它组织都报告了中共数十年来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的系统性迫害和酷刑,包括在劳教所进行的迫害。据信有数千法轮功学员被虐杀。

该案的原告表示,他们曾被中共关押数月甚至数年,并受到持续监视。

“原告在看守所和劳教所期间遭受的肉体折磨包括钢管殴打、电棍电击、剥夺睡眠、强迫长时间以痛苦的姿势坐着或站着,以及暴力灌食等。”贝尔宗写道。

文章说,原告没有指控思科公司、钱伯斯或Fredy Cheung 犯罪,他们在寻求赔偿,理由是该公司的行为促成了中共政府的暴行和虐待。

思科可以请求第九巡回法院成立一个规模更大、由十一名法官组成的“全体法官”小组,重新考虑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小组的决定,法院可以同意或拒绝这样做。第九巡回法院的裁决也可以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

不过,如果周五的裁决成立,该案将被退回下级地区法院。霍夫曼律师表示,他将开始准备庭审,包括向思科寻求内部记录和向其高管取证。

霍夫曼表示,思科“协助中共政府,设计电脑系统,以追踪法轮功学员,使他们能够被识别、拘留,并被酷刑折磨”,而第九巡回法院的裁决,对追究这家美国公司的责任,是一个积极的步骤。

(责任编辑: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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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3-07-08

6 个评论

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这就是法轮功比民运强的地方,支那人普遍看不起法轮功,在品葱连这种谴责美国企业参与防火墙建设的新闻也能分到宗教玄学区,要支那人理解现代文明几乎是不可能的。
法某功小心了,估计一大票中国人要宣称是法某功来分钱了,你们不会告他们吧?
你得证明你被中国政府抓了才行

而且我看没这么简单

你得证明中国政府是根据你的网络行为抓你的, 所以编程随想可以拿到这个钱。
已隐藏
干的漂亮,思科那个垃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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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

党性即兽性,它泯灭人性。三退保平安,退出中共组织(或党、或团、或队),即是恢复人性,同时避免了分担其罪恶、遭受其灾祸。危难来临时,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可逢凶化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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