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人的悲歌》读后感 by 任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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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者的老家是阿巴拉契山区(肯塔基的Jackson),从祖父母一辈移居到俄亥俄由于钢铁产业而兴起的Middletown,相当于从“煤矿带”迁到了“铁锈带”(或者你也可以说广义上是从一片铁锈带迁到了另一片铁锈带)。所以作者讲到“逃离”的时候,有两个所指,一个是童年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老家”,另外一个则是常住地的“家”,前者是祖父母逃离的家乡,后者是他自己逃离的家乡。
2,作者的两个家,都是姨学当中最有生命力、原始丰饶的地区,也是钦定的新罗马统治世界的动力之源,与奄奄一息的支那社会相比,这些地区似乎像某种拥有无穷力量的巨人一般神秘。但结合作者对老家民风的勾勒(新家由于是“移民城市”,民风稍有不同),竟然可以发现阿巴拉契山民的民风非常类似你赣或百越山民,唤起的是亲切而熟悉的感觉。
2.1,这些阿巴拉契亚山脉的乡巴佬家族留恋乡土,同样实行某种大家长制度(不过女人的话事权很高,类似儒化之前的百越人),即使在外早早安家,也必须定时定点地回乡聚会,组织散落天南地北的家支参加活动(往往有接近三位数的总人数)——正是这样的压力,让本对家乡有并不美好回忆的作者外婆也必须年年回乡。这种类似“衣锦还乡”、“不能忘本”的社会压力,如今的百越山民的后代应该能深深理解。家乡既是回不去的家乡,也是想逃走的家乡,也是留恋的家乡。家乡的特产,永远是当地的矿物和输出的劳工。
2.2,这些山民的暴力本能和血腥的家族仇杀历史更是把晕血派民小的脸都打肿了。作者外公外婆的两个世家,都参加了全美最著名的家族仇杀。外婆家族参与的直接就是知名度第一的Hatfield vs McCoy,外公家族的稍微“普通”一些,仇杀中掺入了政治纠纷的成分,“惊动”了纽约时报。作者仍然记得小时候听到大人在这些话题上谈笑风扔(生)的时候,心中满满都是骄傲。也许现代城市出身的读者会不习惯,但也是这样的社会风气才能培养出“血腥的布莱希特郡”(传说此郡一战参战人数最多,阵亡人数也最多)矫勇善战的山民。
2.2.1,与此同时,民小会大呼小叫:这不是宗族械斗吗,民主法治果然还是要东西海岸大城市大学生来推广呀, meanwhile不妨碍皇汉大呼小叫:这不就是村长战争吗,看我们动不动就尸横遍野的历史大国来教你们什么叫文明和现代性。一种支人的灵魂异曲同工了属于是。
2.3,当然中国人不能理解就是这种“血腥”的社会氛围,才能培养出彪悍但讲理的山民。作者从小到大打架无数,但外婆教导了打架的规矩——其实和全球各种山民的质朴信条很像:永远不挑事,惹了别怕事,当然,如果有人侮辱了家人,那么就可以先出手。唯一的例外是在外婆听闻学校的bully常年欺负一个不善动手的小孩时,允许了作者替天行道。
2.4,小冲突巨多的山民社会,反而有时候有更多默契和规矩。作者还小的时候,外公外婆误认为作者失踪了,怀疑是不是被娈童犯拐跑了,因此两公婆一人一把枪,在路口两端各自拦车,拦下来就盘问。但被拦下来的车,车主同样也是乡巴佬,对此却十分理解和配合。因为同样对娈童者深恶痛绝。
3,阿巴拉契山民社会的某些缺点也同样是山民群体都熟悉的。其一就是婚姻制度的不稳定。山民对家族忠诚、重视荣誉,但对一夫一妻制有很开放的理解——这点与“他们都是保守基督徒”的stereotype相反(后面还会提到)。外公年轻时候带着外婆私奔,未结婚的两人如果被外婆的兄弟逮住,外公可能会被认为玷污了外婆荣誉而直接打死。但一旦结婚了,外公则成为外婆兄弟的“自家兄弟”,就算一起出入风月场所也被认为很正常。同时,外婆并不能在“大义”上斥责老公花天酒地,只能声称自己嫉妒心强(=是自己有问题)所以才必须要约束老公夜夜笙歌。
3.1,另外一个缺点当然就是暴力的无节制化。制约血气之勇的一个教堂,一个大家族,都在美利坚盛世下慢慢融化。作者的两个家乡,都有着“有能力有关系的人都出走了,剩下的是空有山民遗德的原子化个人”的现象。适应暴力的冒险性人格,加上无出路:醉生梦死,抛弃家庭责任,大吃福利那是普遍状态,稍微激进一些的当然就去犯罪了。所以作者的家乡也从几十年前的可以夜不闭户到了必须死死看住自己财产的地步。懒汉化社会的很多特征,和黑人拉丁人贫困社区并无不同。
3.2,熟悉么,其实这个模式普遍地发生在中国的山民身上,无论这些山民是南是北,是“汉”还是“少数民族”。全球化受益者的城市支那人嘲笑诅咒他们,因为他们不像顺民一样吃苦耐劳愿意当韭菜,惹急了还能血溅五步。最近被汉人骂到脱皮的凉山彝人,号称招工者“噩梦”的“四大神族”(维藏回彝)都是这种话术在某个时间内的变体。
3.2.1,当然,美支山民社会的崩溃有很大的不同。和平时期,山民社会的人口净流出很正常,阿巴拉契山的移民浪潮从30年代左右就开始了,很“巧合”地贴上美国转型帝国的年代,也正是同时期,阿巴拉契山民感觉到“上升渠道被堵塞”,其实也是帝国化带来的繁荣没有惠及山区而已。但无论如何,这种抽水机效应在美国是自发的,所以抽到现在小一百年了,加上全球化之后社区的贫困溃烂追上了铁锈带,然而山区的人口也并没有凋敝,只是在政治上已经忍无可忍而已。相对来说,精英被灭族,文化被灭绝的百越人,一代已经生育率暴跌,母语普及率腰斩,眼看就无以为继。
3.2.2,另外几个区别是,美国在帝国化之后成为汽车文明,路网的选位没有什么行政倾斜,物价也常年保持低位。因此山民们的“堕落”是常年吃外卖,喝汽水把牙齿喝烂掉,大腹便便。而百越山区没有汽车、路网和廉价的食物,社会溃烂后,困守当地的山民更惨。
3.2.3,最后一个极其重要的区别是,山区向新兴工业城市的移民,在美国没有摧毁一个个的社区和家庭,而是把他们“运到了别的地方”。它指的是有相同文化认同的山民往往在新兴城市扎堆抱团,在新的土地上重新产生社会组织,而政府绝不会抑制或干涉。因此哪怕像是作者外公工作的阿姆科钢铁这种“吃冷战饭”的准国企,也并未产生出冷漠互害的国企文化。铁锈带的衰落的主要原因是市场,而非政府,阿姆科也与日企重组而依然健在,只是没有当年荣光而已。因此以中国抛弃工业区与国企后地方的惨状对比,铁锈带的“衰落”简直是伪命题。
4,在精英逃离后的山区,原子化与山民遗德的碰撞,产生出了几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其一,残存的武德用到了家庭互害中,争吵一定会上升到打架,而且女人很多情况下不会是纯纯挨打的一方,但儿童的童年创伤一定会种下。
4.1,其二,残存的开拓者性格决定的社会舆论非常坚固,所有人都认可勤奋而不怨天尤人的价值观,而正因如此,产生了非常搞笑的现象:一个乡巴佬可能在你面前大谈爱拼才会赢,美国梦一定会实现,但同时本人可能一辈子没有正经工作过一天,纯靠福利救济,同时坚定地认为自己属于爱拼肯干的那一拨人(只是天不遂人意blahblah)
4.2,其三,在信仰上也出现了类似的现象,没有一个乡巴佬会说自己不是基督徒,但他们真正去教堂,看圣经的概率却非常低,至少是大大低于普通美国人的估计。同样,一个从不去教堂的乡巴佬很可能会认为一个蓝州的基督徒是假基督徒,即使后者可能参加团契与宣传福音的生活方式更接近基督徒的定义。
5,本书的一个核心问题其实就来自美好的童年回忆与忽然醒悟过来认识到的悲惨现实的碰撞:为何勇武诚实的山民,很多变成了好吃懒做的懒汉?作者列举了很多政策研究者的假说,比如政府的廉租房政策让穷人和穷人扎堆,影响了社区的文化心理预期等。但他并没有给出自己的回答,这个问题在他身上是有重量的,而不是任何一种社会模型。
5.1,外公外婆作为产业工人家庭,是典型的罗斯福民主党,对其有封建性的忠诚。据外公说,平生只投过一次里根,还是因为太憎恨蒙代尔,认为他是个衣冠楚楚的北佬。这也能解释为何外公一家认为克林顿奥巴马背叛了自己。并且对“厌恶奥巴马就是种族主义”的指控尤其愤怒。因为在他们看来,讨厌奥巴马并非因为他是黑人,而是因为他谈吐优雅,家庭美满,米歇尔指导着全美父母应该怎样养孩子,这种高高在上的作态深深羞辱了本就困顿窘迫的乡巴佬。
5.2,面对这种失语现象,川普的崛起就显得非常自然了,对于民主党和共和党来说,都不会贸然地脱离全球化市场,因此至少口头上要恢复早日工人荣光的川普就非常对胃口。这现象并非不类似于湘赣鄂的子弟“盼教员归”的现象——即,虽然是有一部分城市中产阶级子弟为了凹造型而选择了这个姿势,但也有大量的非城市子弟,为了认知图景中唯一的“好日子”,而选择了一个魔怔的方向。
5.3,作者亲身经历了这次左转右,但却没有任何乐观情绪。因为现代另类右翼并没有产出社区建设的人才,反而是贪图聚光灯而产生出很多急躁不负责的鼓吹,永远在指责政府,指责左派,指责全球化,却不强调自身的责任。夸夸其谈迎合无产阶级,让领了一辈子救济金的“爱拼才会赢”们找到了新的精神毒品。作者并没有说明川普是否是答案,然而无论何种现有的答案,都无法瞬间治愈已经溃烂的社会。
完
1,作者的老家是阿巴拉契山区(肯塔基的Jackson),从祖父母一辈移居到俄亥俄由于钢铁产业而兴起的Middletown,相当于从“煤矿带”迁到了“铁锈带”(或者你也可以说广义上是从一片铁锈带迁到了另一片铁锈带)。所以作者讲到“逃离”的时候,有两个所指,一个是童年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老家”,另外一个则是常住地的“家”,前者是祖父母逃离的家乡,后者是他自己逃离的家乡。
2,作者的两个家,都是姨学当中最有生命力、原始丰饶的地区,也是钦定的新罗马统治世界的动力之源,与奄奄一息的支那社会相比,这些地区似乎像某种拥有无穷力量的巨人一般神秘。但结合作者对老家民风的勾勒(新家由于是“移民城市”,民风稍有不同),竟然可以发现阿巴拉契山民的民风非常类似你赣或百越山民,唤起的是亲切而熟悉的感觉。
2.1,这些阿巴拉契亚山脉的乡巴佬家族留恋乡土,同样实行某种大家长制度(不过女人的话事权很高,类似儒化之前的百越人),即使在外早早安家,也必须定时定点地回乡聚会,组织散落天南地北的家支参加活动(往往有接近三位数的总人数)——正是这样的压力,让本对家乡有并不美好回忆的作者外婆也必须年年回乡。这种类似“衣锦还乡”、“不能忘本”的社会压力,如今的百越山民的后代应该能深深理解。家乡既是回不去的家乡,也是想逃走的家乡,也是留恋的家乡。家乡的特产,永远是当地的矿物和输出的劳工。
2.2,这些山民的暴力本能和血腥的家族仇杀历史更是把晕血派民小的脸都打肿了。作者外公外婆的两个世家,都参加了全美最著名的家族仇杀。外婆家族参与的直接就是知名度第一的Hatfield vs McCoy,外公家族的稍微“普通”一些,仇杀中掺入了政治纠纷的成分,“惊动”了纽约时报。作者仍然记得小时候听到大人在这些话题上谈笑风扔(生)的时候,心中满满都是骄傲。也许现代城市出身的读者会不习惯,但也是这样的社会风气才能培养出“血腥的布莱希特郡”(传说此郡一战参战人数最多,阵亡人数也最多)矫勇善战的山民。
2.2.1,与此同时,民小会大呼小叫:这不是宗族械斗吗,民主法治果然还是要东西海岸大城市大学生来推广呀, meanwhile不妨碍皇汉大呼小叫:这不就是村长战争吗,看我们动不动就尸横遍野的历史大国来教你们什么叫文明和现代性。一种支人的灵魂异曲同工了属于是。
2.3,当然中国人不能理解就是这种“血腥”的社会氛围,才能培养出彪悍但讲理的山民。作者从小到大打架无数,但外婆教导了打架的规矩——其实和全球各种山民的质朴信条很像:永远不挑事,惹了别怕事,当然,如果有人侮辱了家人,那么就可以先出手。唯一的例外是在外婆听闻学校的bully常年欺负一个不善动手的小孩时,允许了作者替天行道。
2.4,小冲突巨多的山民社会,反而有时候有更多默契和规矩。作者还小的时候,外公外婆误认为作者失踪了,怀疑是不是被娈童犯拐跑了,因此两公婆一人一把枪,在路口两端各自拦车,拦下来就盘问。但被拦下来的车,车主同样也是乡巴佬,对此却十分理解和配合。因为同样对娈童者深恶痛绝。
3,阿巴拉契山民社会的某些缺点也同样是山民群体都熟悉的。其一就是婚姻制度的不稳定。山民对家族忠诚、重视荣誉,但对一夫一妻制有很开放的理解——这点与“他们都是保守基督徒”的stereotype相反(后面还会提到)。外公年轻时候带着外婆私奔,未结婚的两人如果被外婆的兄弟逮住,外公可能会被认为玷污了外婆荣誉而直接打死。但一旦结婚了,外公则成为外婆兄弟的“自家兄弟”,就算一起出入风月场所也被认为很正常。同时,外婆并不能在“大义”上斥责老公花天酒地,只能声称自己嫉妒心强(=是自己有问题)所以才必须要约束老公夜夜笙歌。
3.1,另外一个缺点当然就是暴力的无节制化。制约血气之勇的一个教堂,一个大家族,都在美利坚盛世下慢慢融化。作者的两个家乡,都有着“有能力有关系的人都出走了,剩下的是空有山民遗德的原子化个人”的现象。适应暴力的冒险性人格,加上无出路:醉生梦死,抛弃家庭责任,大吃福利那是普遍状态,稍微激进一些的当然就去犯罪了。所以作者的家乡也从几十年前的可以夜不闭户到了必须死死看住自己财产的地步。懒汉化社会的很多特征,和黑人拉丁人贫困社区并无不同。
3.2,熟悉么,其实这个模式普遍地发生在中国的山民身上,无论这些山民是南是北,是“汉”还是“少数民族”。全球化受益者的城市支那人嘲笑诅咒他们,因为他们不像顺民一样吃苦耐劳愿意当韭菜,惹急了还能血溅五步。最近被汉人骂到脱皮的凉山彝人,号称招工者“噩梦”的“四大神族”(维藏回彝)都是这种话术在某个时间内的变体。
3.2.1,当然,美支山民社会的崩溃有很大的不同。和平时期,山民社会的人口净流出很正常,阿巴拉契山的移民浪潮从30年代左右就开始了,很“巧合”地贴上美国转型帝国的年代,也正是同时期,阿巴拉契山民感觉到“上升渠道被堵塞”,其实也是帝国化带来的繁荣没有惠及山区而已。但无论如何,这种抽水机效应在美国是自发的,所以抽到现在小一百年了,加上全球化之后社区的贫困溃烂追上了铁锈带,然而山区的人口也并没有凋敝,只是在政治上已经忍无可忍而已。相对来说,精英被灭族,文化被灭绝的百越人,一代已经生育率暴跌,母语普及率腰斩,眼看就无以为继。
3.2.2,另外几个区别是,美国在帝国化之后成为汽车文明,路网的选位没有什么行政倾斜,物价也常年保持低位。因此山民们的“堕落”是常年吃外卖,喝汽水把牙齿喝烂掉,大腹便便。而百越山区没有汽车、路网和廉价的食物,社会溃烂后,困守当地的山民更惨。
3.2.3,最后一个极其重要的区别是,山区向新兴工业城市的移民,在美国没有摧毁一个个的社区和家庭,而是把他们“运到了别的地方”。它指的是有相同文化认同的山民往往在新兴城市扎堆抱团,在新的土地上重新产生社会组织,而政府绝不会抑制或干涉。因此哪怕像是作者外公工作的阿姆科钢铁这种“吃冷战饭”的准国企,也并未产生出冷漠互害的国企文化。铁锈带的衰落的主要原因是市场,而非政府,阿姆科也与日企重组而依然健在,只是没有当年荣光而已。因此以中国抛弃工业区与国企后地方的惨状对比,铁锈带的“衰落”简直是伪命题。
4,在精英逃离后的山区,原子化与山民遗德的碰撞,产生出了几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其一,残存的武德用到了家庭互害中,争吵一定会上升到打架,而且女人很多情况下不会是纯纯挨打的一方,但儿童的童年创伤一定会种下。
4.1,其二,残存的开拓者性格决定的社会舆论非常坚固,所有人都认可勤奋而不怨天尤人的价值观,而正因如此,产生了非常搞笑的现象:一个乡巴佬可能在你面前大谈爱拼才会赢,美国梦一定会实现,但同时本人可能一辈子没有正经工作过一天,纯靠福利救济,同时坚定地认为自己属于爱拼肯干的那一拨人(只是天不遂人意blahblah)
4.2,其三,在信仰上也出现了类似的现象,没有一个乡巴佬会说自己不是基督徒,但他们真正去教堂,看圣经的概率却非常低,至少是大大低于普通美国人的估计。同样,一个从不去教堂的乡巴佬很可能会认为一个蓝州的基督徒是假基督徒,即使后者可能参加团契与宣传福音的生活方式更接近基督徒的定义。
5,本书的一个核心问题其实就来自美好的童年回忆与忽然醒悟过来认识到的悲惨现实的碰撞:为何勇武诚实的山民,很多变成了好吃懒做的懒汉?作者列举了很多政策研究者的假说,比如政府的廉租房政策让穷人和穷人扎堆,影响了社区的文化心理预期等。但他并没有给出自己的回答,这个问题在他身上是有重量的,而不是任何一种社会模型。
5.1,外公外婆作为产业工人家庭,是典型的罗斯福民主党,对其有封建性的忠诚。据外公说,平生只投过一次里根,还是因为太憎恨蒙代尔,认为他是个衣冠楚楚的北佬。这也能解释为何外公一家认为克林顿奥巴马背叛了自己。并且对“厌恶奥巴马就是种族主义”的指控尤其愤怒。因为在他们看来,讨厌奥巴马并非因为他是黑人,而是因为他谈吐优雅,家庭美满,米歇尔指导着全美父母应该怎样养孩子,这种高高在上的作态深深羞辱了本就困顿窘迫的乡巴佬。
5.2,面对这种失语现象,川普的崛起就显得非常自然了,对于民主党和共和党来说,都不会贸然地脱离全球化市场,因此至少口头上要恢复早日工人荣光的川普就非常对胃口。这现象并非不类似于湘赣鄂的子弟“盼教员归”的现象——即,虽然是有一部分城市中产阶级子弟为了凹造型而选择了这个姿势,但也有大量的非城市子弟,为了认知图景中唯一的“好日子”,而选择了一个魔怔的方向。
5.3,作者亲身经历了这次左转右,但却没有任何乐观情绪。因为现代另类右翼并没有产出社区建设的人才,反而是贪图聚光灯而产生出很多急躁不负责的鼓吹,永远在指责政府,指责左派,指责全球化,却不强调自身的责任。夸夸其谈迎合无产阶级,让领了一辈子救济金的“爱拼才会赢”们找到了新的精神毒品。作者并没有说明川普是否是答案,然而无论何种现有的答案,都无法瞬间治愈已经溃烂的社会。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