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到失去反抗能力,冰棍插下体,与狗发生性关系!法官共情强奸犯数罪并罚只判7年!
判决全文:http://www.fzxbls.com/?p=5671
案件简述:男友因怀疑女友曾与多名男友发生性关系,将女友打到无法反抗后,将狗的生殖器插入女友下体,之后自己再次强奸女友。后,另有将冰棍插入女友下体,并强迫肛交的行为,两次行为皆有录像。女生认为自己是被迫的,男生说女生只是哭,但没有反抗。此案经二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再次见识到洼区法律的离谱,都什么年代了,强奸罪的构成还停留在性器官接触说。能理解在法律上狗被视为物,但强迫与狗发生性关系,就轻描淡写的“强制猥亵”就完了?在洼区肛交、口交都只算是强制猥亵,反正目的都是能爽,用什么地方有差?被抓到后罪责还轻,这不就是明晃晃的法律漏洞吗?看了眼三个审判人员的名字,应该都是男的,怎么还共情上强奸犯了?要不要干脆说是情感纠纷转民庭算了!那这样以后我要报复人,就直接找个畜生让他们发生性关系并拍摄视频威胁就好,反正洼区强制猥亵很轻,报复目的也达到了!这不就是法官手把手教你怎么报复社会吗!这案件事实看着恶心,看完法官的判决更是让人想吐。
案件简述:男友因怀疑女友曾与多名男友发生性关系,将女友打到无法反抗后,将狗的生殖器插入女友下体,之后自己再次强奸女友。后,另有将冰棍插入女友下体,并强迫肛交的行为,两次行为皆有录像。女生认为自己是被迫的,男生说女生只是哭,但没有反抗。此案经二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再次见识到洼区法律的离谱,都什么年代了,强奸罪的构成还停留在性器官接触说。能理解在法律上狗被视为物,但强迫与狗发生性关系,就轻描淡写的“强制猥亵”就完了?在洼区肛交、口交都只算是强制猥亵,反正目的都是能爽,用什么地方有差?被抓到后罪责还轻,这不就是明晃晃的法律漏洞吗?看了眼三个审判人员的名字,应该都是男的,怎么还共情上强奸犯了?要不要干脆说是情感纠纷转民庭算了!那这样以后我要报复人,就直接找个畜生让他们发生性关系并拍摄视频威胁就好,反正洼区强制猥亵很轻,报复目的也达到了!这不就是法官手把手教你怎么报复社会吗!这案件事实看着恶心,看完法官的判决更是让人想吐。
23 个评论
任何这片土地上的人遭遇的任何不公,苦难,折磨,绝望,恐惧,压迫,饥饿,疾病,都不值得同情。
中國就算沒虐待動物罪也有故意傷害罪
打人應該能算個傷害罪吧
這次別全推給法律不健全,法官還是恐龍的
打人應該能算個傷害罪吧
這次別全推給法律不健全,法官還是恐龍的
>>中國就算沒虐待動物罪也有故意傷害罪打人應該能算個傷害罪吧這次別全推給法律不健全,法官還是恐龍的
打人这个被视为强奸罪中的以暴力手段使妇女无法反抗,不另定故意伤害。
对啊,这判决的法官是男的,估计共情这男的,轻判了呗~
一个老登或者xxn随便一敲诈就可以敲诈几十上百万,这到真该判重刑的时候又轻拿轻放,你让中共稍微干点人事绝对比杀了他还要难受。
不过说到底,还是你党纵容犯罪迫害,打压反抗维权玩的溜,那些中低级公务员不过是马仔。
不过说到底,还是你党纵容犯罪迫害,打压反抗维权玩的溜,那些中低级公务员不过是马仔。
这如果要是男的强奸男的,连强奸和轻微伤都算不上。
那你觉得除了强奸,应该定什么罪名呢?
强迫与狗发生性关系,就轻描淡写的“强制猥亵”就完了?
那你觉得除了强奸,应该定什么罪名呢?
思想配得上苦难
强奸罪判罚一直都很迷
强制猥亵判的刑期比强奸多,说明法官知道猥亵包含的情节更严重,但强制猥亵最多五年,考虑到没有造成伤残且被害人没有自杀或者因自杀而重伤,因此不能按照最恶劣的情况判五年以上的处罚,给了四年在条目内还算多的了
数罪并罚按最重的罪名适当累加至7年,因为强奸最多十年,强奸“情节恶劣”时可以判10年以上,但只有多次强奸或强奸幼女才算,并不符合
也不是法官包庇,都按“偏重”判的,顶格判很容易出现“何以复加”的问题,因为什么算情节恶劣都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在其他不符合的情节里你很难判定这已经是这个类别里最恶劣的了。说共情大可不必,只不过不想因为极端判罚被上诉改判而被上级批评罢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数罪并罚按最重的罪名适当累加至7年,因为强奸最多十年,强奸“情节恶劣”时可以判10年以上,但只有多次强奸或强奸幼女才算,并不符合
也不是法官包庇,都按“偏重”判的,顶格判很容易出现“何以复加”的问题,因为什么算情节恶劣都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在其他不符合的情节里你很难判定这已经是这个类别里最恶劣的了。说共情大可不必,只不过不想因为极端判罚被上诉改判而被上级批评罢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男方犯罪是事實,被判7年的量刑我覺得見仁見智。
女方之前玩得花,按理説不關男方的事,但男方卻是一再追問且因此而犯罪,我猜是女方因爲欠錢,貪圖男方的財力,所以裝清純和他在一起,男方覺得自己花了3萬塊錢買了個假貨所以特別憤怒,另外男方的還款協議也太説明他也不是真心找女朋友的,就想著嫖娼罷了。當然這是我自己推測的罷,要是真的,女方這也不犯法,頂多就是人格有問題,倆人各自都有些問題,但確實是男方犯罪了,女方沒有。
女方之前玩得花,按理説不關男方的事,但男方卻是一再追問且因此而犯罪,我猜是女方因爲欠錢,貪圖男方的財力,所以裝清純和他在一起,男方覺得自己花了3萬塊錢買了個假貨所以特別憤怒,另外男方的還款協議也太説明他也不是真心找女朋友的,就想著嫖娼罷了。當然這是我自己推測的罷,要是真的,女方這也不犯法,頂多就是人格有問題,倆人各自都有些問題,但確實是男方犯罪了,女方沒有。
>>强制猥亵判的刑期比强奸多,说明法官知道猥亵包含的情节更严重,但强制猥亵最多五年,考虑到没有造成伤残且...
终于有一个稍微懂点法律常识的了。这个案件表现出来的如果有问题,也是立法问题,而不是执法问题。兽奸在中国不入刑,所以强迫兽奸,从重判决没有相关法律基础。
当然品葱人均你法我笑,所以常识是立法也是白立。
牆內法律各地都不同,很有彈性,像是按摩店提供打手槍服務,杭州違法,但廣東則只是按摩服務。
但人在驚恐中,嚇到僵硬到不動,那是一種本能,不代表被害人是接受。過去西方都有法律在姦暴案,會考慮被害人有沒有反抗,但現在即使沒有反抗,也可能定罪。
但人在驚恐中,嚇到僵硬到不動,那是一種本能,不代表被害人是接受。過去西方都有法律在姦暴案,會考慮被害人有沒有反抗,但現在即使沒有反抗,也可能定罪。
>>这如果要是男的强奸男的,连强奸和轻微伤都算不上。那你觉得除了强奸,应该定什么罪名呢?
在台湾的话,是不是构成违反性自主?因为接触到性器官了。我记得台湾是接触性器官说。
男的强迫男的,在大陆构成猥亵罪,如果有肛裂的情况就构成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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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什麼變態案情
變態虐殺妓女本來也是犯罪,正常國家都必須要追究。
人类可不可以不要这么离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