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理论发展的转折点
文艺复兴时期人们试图提出一套新的国家理论,期望这一理论要独立于神学和亚里士多德,同样要反对其他思想领域的权威和传统。但国家理论发展并非同步在文艺复兴前兴起的自由思想和世俗主义而前进,它首先是倾向于专制主义的。
文艺复兴时期,正统的经院学者依然捍卫教会统治集团的世俗权力,以及国家对教会的服从。此前像圣托马斯·阿奎那这样的作家通过基于基督教和亚里士多德前提的证明为教皇的至高无上进行辩护。认为教会是神圣的起源,是上帝在尘世和信仰问题上的末日审判的代理人,其作用是宣扬基督教。因此,国家附属于教会,政治和哲学一样是神学的奴婢。在教皇权力衰落的时期,经院主义的政治理论以及将这一理论付诸实践的努力受到了世俗权力甚至是自己的天主教作家的反对。到了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运动时期,对天主教观点的反对力量日益强大,最为激烈的攻击来自意大利的外交官尼克罗·马基雅维利。
马基雅维利的理想是建立一个统一、独立和自治的意大利国家,在政治、科学和宗教上完全摆脱教会的控制。他认为基督教阻碍了市民的政治活动,使其变得消极,因此培育了爱国主义者的罗马宗教更为可取。并认为最好的政体是在斯巴达、罗马和威尼斯那里得到辉煌体现的共和制。但是政治自由只有在人们纯洁无瑕的地方才是可能的。然而,马基雅维利生活在一个堕落时代,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可以看到无数小暴君,他认为需要绝对的专制以便实现强大和独立国家的理想,必须牺牲市民的自由。由此他认为,君主采用任何实现国家主义目标的手段都是正确的;暴力、欺骗、严刑和对所谓道德法则的违反都可以通过这一伟大的目标而得到合理辩护。并说出——任何东西都比现存的无政府状态和腐败要好。他提倡政治专制制度,在他看来,只有饥饿才能使人勤奋,只有法律才能使人具有美德;除了以武力对抗武力、以欺骗对抗欺骗、用自己的武器同恶魔战斗外,没有其他解决堕落的办法。并谴责在追求目标时的不彻底措施。他的辩护理论直到今天,依然为许多教会、国家、政治家们所实践。不过他的辩护理论只是因为他看不到其他拯救国家的途径。
在提出新的政治学理论的过程中,不同基督教派别的存在使人自然想到这些派别同国家和君主间的关系问题,并让人们在实践中有必要考虑君权的意义和来源。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的理论出现得益于中世纪思想家的契约理论、人民主权和统治者的统治权理论以及自然法和自然权利观念,由此催生出专制主义的同时也催生了民主制。
让·博丹指出,国家建立在社会契约的基础上,通过社会契约,人民主权不可改变的让渡给统治者。此后约翰·阿尔瑟修斯提出,将契约视为有条件的,取决于统治者对他那一部分契约的遵守;人民主权不可转让,官吏可撤销,违反契约的君主可以被废黜或者处决;国家不应干涉市民的宗教信仰,这点名一定程度上由于宗教压迫而为人们所接受,人民的革命权利也得到了支持。阿尔贝里克·真提利讨论了战争法,托马斯·莫尔在其《乌托邦》中提出了国家的社会主义理想。
此后,荷兰贵族党领袖胡果·格劳秀斯和塞缪尔·普芬道夫接受了温和形式的专制主义理论。他认为国家并不是上帝的人造物,而是自然的制度,建立于理性和人性的基础之上。国家以来于其成员的自由同意,即依赖契约,那么个体的权利就永远不能被取消。人民拥有主权,但总是可以将其让渡给一个君主或者统治阶级。普芬道夫是格劳秀斯和霍布斯的追随者,他将自然法概念引入德国,认为君权意味着意志的统一,因此也意味着君主的绝对权力。不过,新教徒路德和梅兰希顿认为国家具有神圣的起源,而耶稣会士贝拉明和胡安·马里安纳则提倡契约论和人民主权说。
这些理论反映了中世纪以来政治观念和政治制度的演变。在德国和意大利,中央集权的国家在封建制度和地方性领主解体后,逐渐变成松散的国家联盟。法国则是从松散的国家联盟发展成为具有专制国王的统一国家。英国保持了中央集权,但是国王的权力随着人民权利的壮大而衰减。在近代的开端,这一趋势朝专制主义发展,并在17世纪后半叶和18世纪前半叶达到了顶峰。统治者的权力在理论上是无限的,臣民从国家那里接受由统治者赋予的权利,路易十四宣称:“朕即国家。”国家主权的观念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在阿尔图修斯、洛克、卢梭等人的理论中得到反映的反专制主义获得了发展,专制主义以君主立宪政体和民主政体的建立告终。
——简述自《西方哲学史》。
文艺复兴时期,正统的经院学者依然捍卫教会统治集团的世俗权力,以及国家对教会的服从。此前像圣托马斯·阿奎那这样的作家通过基于基督教和亚里士多德前提的证明为教皇的至高无上进行辩护。认为教会是神圣的起源,是上帝在尘世和信仰问题上的末日审判的代理人,其作用是宣扬基督教。因此,国家附属于教会,政治和哲学一样是神学的奴婢。在教皇权力衰落的时期,经院主义的政治理论以及将这一理论付诸实践的努力受到了世俗权力甚至是自己的天主教作家的反对。到了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运动时期,对天主教观点的反对力量日益强大,最为激烈的攻击来自意大利的外交官尼克罗·马基雅维利。
马基雅维利的理想是建立一个统一、独立和自治的意大利国家,在政治、科学和宗教上完全摆脱教会的控制。他认为基督教阻碍了市民的政治活动,使其变得消极,因此培育了爱国主义者的罗马宗教更为可取。并认为最好的政体是在斯巴达、罗马和威尼斯那里得到辉煌体现的共和制。但是政治自由只有在人们纯洁无瑕的地方才是可能的。然而,马基雅维利生活在一个堕落时代,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可以看到无数小暴君,他认为需要绝对的专制以便实现强大和独立国家的理想,必须牺牲市民的自由。由此他认为,君主采用任何实现国家主义目标的手段都是正确的;暴力、欺骗、严刑和对所谓道德法则的违反都可以通过这一伟大的目标而得到合理辩护。并说出——任何东西都比现存的无政府状态和腐败要好。他提倡政治专制制度,在他看来,只有饥饿才能使人勤奋,只有法律才能使人具有美德;除了以武力对抗武力、以欺骗对抗欺骗、用自己的武器同恶魔战斗外,没有其他解决堕落的办法。并谴责在追求目标时的不彻底措施。他的辩护理论直到今天,依然为许多教会、国家、政治家们所实践。不过他的辩护理论只是因为他看不到其他拯救国家的途径。
在提出新的政治学理论的过程中,不同基督教派别的存在使人自然想到这些派别同国家和君主间的关系问题,并让人们在实践中有必要考虑君权的意义和来源。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的理论出现得益于中世纪思想家的契约理论、人民主权和统治者的统治权理论以及自然法和自然权利观念,由此催生出专制主义的同时也催生了民主制。
让·博丹指出,国家建立在社会契约的基础上,通过社会契约,人民主权不可改变的让渡给统治者。此后约翰·阿尔瑟修斯提出,将契约视为有条件的,取决于统治者对他那一部分契约的遵守;人民主权不可转让,官吏可撤销,违反契约的君主可以被废黜或者处决;国家不应干涉市民的宗教信仰,这点名一定程度上由于宗教压迫而为人们所接受,人民的革命权利也得到了支持。阿尔贝里克·真提利讨论了战争法,托马斯·莫尔在其《乌托邦》中提出了国家的社会主义理想。
此后,荷兰贵族党领袖胡果·格劳秀斯和塞缪尔·普芬道夫接受了温和形式的专制主义理论。他认为国家并不是上帝的人造物,而是自然的制度,建立于理性和人性的基础之上。国家以来于其成员的自由同意,即依赖契约,那么个体的权利就永远不能被取消。人民拥有主权,但总是可以将其让渡给一个君主或者统治阶级。普芬道夫是格劳秀斯和霍布斯的追随者,他将自然法概念引入德国,认为君权意味着意志的统一,因此也意味着君主的绝对权力。不过,新教徒路德和梅兰希顿认为国家具有神圣的起源,而耶稣会士贝拉明和胡安·马里安纳则提倡契约论和人民主权说。
这些理论反映了中世纪以来政治观念和政治制度的演变。在德国和意大利,中央集权的国家在封建制度和地方性领主解体后,逐渐变成松散的国家联盟。法国则是从松散的国家联盟发展成为具有专制国王的统一国家。英国保持了中央集权,但是国王的权力随着人民权利的壮大而衰减。在近代的开端,这一趋势朝专制主义发展,并在17世纪后半叶和18世纪前半叶达到了顶峰。统治者的权力在理论上是无限的,臣民从国家那里接受由统治者赋予的权利,路易十四宣称:“朕即国家。”国家主权的观念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在阿尔图修斯、洛克、卢梭等人的理论中得到反映的反专制主义获得了发展,专制主义以君主立宪政体和民主政体的建立告终。
——简述自《西方哲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