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的前世今生(四):民主主义和专制主义的诞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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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正文。
三、早期民主制度和民主主义的诞生
早期民主制度和民主主义是怎么诞生的呢?
由于那个时代根本就没有文字,所以必然不可能有什么历史记载。而口口相传的传说,又通常是英雄故事。所以,我们对原始社会中早期民主制度和民主主义的诞生,必然是缺乏了解的。
虽然确实没有历史记载,但通过观察现存的一些原始人类群体,以及通过逻辑推理,我们还是可以大体推断出其诞生过程的。
不过,在演示早期民主制度和民主主义的诞生过程之前,我必须先讲一点民主主义相关常识。
由于中共的虚假宣传,所以很多大陆人根本不知道民主制度的关键,那就是制衡。如果没有制衡,民主制度要么根本就不会诞生,要么即使是已经存在,也很可能会消亡。
这里先以现代民主制度为例来讲解制衡的重要性。
现代民主国家是多种多样的。有总统制,有议会制,还有一些变种,比如君主立宪制,等等。
之所以是多种多样而不是一模一样的原因,其实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统有很大关系。但万变不离其宗。只要实现了真正的民主制度,那么就必然是实现了制衡的。
而达成制衡的手段是什么呢?通常就是三权分立。而在现代民主国家中,则体现为立法(议会)、行政(政府)和司法(最高法院)这三种权力的有效制衡。
我必须强调,光有三权分立是不足的。光有三权分立,但如果这三权不能达到有效的制衡,那么民主制度就没有保障。
这其实就是为什么我们会观察到,有些国家明明看起来有三权分立,明明看起来似乎是民主国家,但实际却是专制国家的原因。比如俄罗斯。
而在原始社会,早期民主制度诞生的关键,同样是制衡。
讲完制衡的重要性,那么我就可以为大家演示一种早期民主制度和民主主义最可能的诞生方式。
假设,在某一个地区定居着三个氏族。
成功实现定居,就意味着已经发展到高级原始社会主义阶段了。然后又是以氏族为单位定居的,所以必然实行的是高级原始氏族社会主义。也就是土地为氏族所共有。
很显然,由于土地有限,而人口又有膨胀的趋势,所以这三个氏族之间迟早会发生竞争。
当发生竞争的时候,究竟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这里我假设,A氏族的实力是“10”,B氏族的实力是“7”,C氏族的实力是“5”。
那么很显然,由于A氏族最强,所以必然会有驱逐其他氏族,独占该地的想法。
而对A氏族的想法,B、C两个氏族必然是心知肚明的。所以如果不想被A氏族打败并驱逐,那么必然是要进行联合的。而为了避免被各个击破,这两个氏族还必须居住在一起,所以,就联合成了部落。
可能有人要说,联合形成的部落的实力有“12”,那么接下来就必然是部落对A氏族的驱逐了。
事实上,虽然确实存在这种可能性,但真正发生的概率其实是很低的。因为只要C氏族的长老会议拥有足够的政治智慧,就一定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虽然已经联合成为部落,确实没有了被A氏族驱逐的危险,但请不要忘记,部落内部的两个氏族之间的实力是不平衡的。
正是部落内部的这种实力不平衡,大概率会导致C氏族不得不利用A氏族来制衡B氏族。
为什么C氏族要利用A氏族来制衡B氏族呢?
因为部落才刚刚形成,内部两个氏族之间的凝聚力还仅仅限于外部竞争压力。这时候如果驱逐了A氏族,那么在没有部落外竞争压力的情况下,部落的凝聚力就会消失。如此一来,B氏族会不会在驱逐A氏族之后,连C氏族也一起驱逐,最后独霸当地所有资源呢?这实在是一件很容易发生的事情。
好吧,就算真的没有被B氏族驱逐的危险,但请别忘记,在部落内部,C氏族是处于弱势地位的。事实上,部落酋长通常就是由较强的B氏族的族长兼任的。这样一来,C氏族在部落当中就必然处于从属地位。长此以往,C氏族最后很可能会沦为B氏族的附庸。C氏族能甘心?
所以,即使仅仅为了不成为B氏族的附庸,C氏族也必然是要利用A氏族的威胁来制衡B氏族的。
总之,不管如何,A氏族的存在对C氏族都是有利的。所以C氏族大概率是要阻止部落驱逐A氏族的。
而C氏族也确实能够做到这一点。因为没有C氏族的支持,B氏族是不可能独自驱逐A氏族的。
于是,部落与A氏族的对持就将长期存在。这就是政治!
但这种对持并不是永恒的。因为原始人类的人口膨胀趋势非常明显,所以,遭遇来自外部的竞争压力是迟早的事情。
如果造成外部竞争压力的只是一个实力“8”的外部势力,那么驱逐就是了。但如果遭遇实力达到“18”的外部势力呢?
要知道,对于实力如此强大的外部势力,不管是A氏族还是部落,都是无力单独对抗的。
但解决的办法也不是没有,那就是进一步的联合。于是,为了对抗强大的外部势力,A氏族和部落将不得不联合起来,共同组成一个临时的战时联盟。
战时联盟的总实力是“22”,这就强于外来势力。于是,战时联盟驱逐了强大的外部势力。
可能有人要说,为什么C氏族不继续利用外部势力来制衡A氏族或B氏族呢?两个原因。
一个原因,是当地的资源有限。多了外部势力,那么当地每个氏族分到的资源自然就少了。
而另一个原因,则是实际上没有那个必要。三个氏族是最容易形成制衡的。事实上也确实形成制衡了。
须知,三个氏族的实力分别是“10”、“7”、“5”。这意味着任何一个氏族,其实力都是弱于另外两个氏族之和的。这就形成了很好的制衡。既然制衡已经形成了,C氏族已经没有被驱逐或沦为附庸的危险,那么自然就不需要多此一举地利用外部势力来搞制衡了。
所以,驱逐外部势力是必然的选择。
顺便说一句,如果有熟悉民主主义和民主制度的朋友,那么必然对三权分立不陌生。而三氏族制衡,其实就是最早的三权分立!
不过,虽然确实是最早的三权分立,但其存在时间并不长,很快就会让位于新的三权分立。因为早期民主制度和民主主义终究诞生,而氏族终究会解体。氏族解体,三氏族制衡自然就会消失。
但三氏族制衡是如何演化出早期民主制度和民主主义的呢?而氏族又是如何解体的呢?那么让我来继续给大家演示。
现实是残酷的,是危机四伏的。驱逐了强大的外部势力,并不表示当地三个氏族就安全了,因为未来必然还会继续遭遇强大的外部势力。所以,临时的战时联盟,就有永久保持的必要。
那么很显然,永久保持战时联盟的最可靠的办法,就是将部落与A氏族合并,形成新的,更加强大的部落。
从表面上看,这不过是两氏族部落向三氏族部落的转化,似乎没有什么新鲜的。但实际上,这一步很关键,因为早期民主制度就诞生于这一步!
不过,在讲解三氏族部落形成过程之前,我还需要回顾一下两氏族部落的情况。
当B、C两个氏族合并成一个部落的时候,其实就是简单的合并而已。部落中的两个氏族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结构变化。
具体讲,就是氏族原有的长老会议还是长老会议,而氏族族长依然还是氏族族长。所以,在两氏族部落内部,同时存在两个独立的长老会议。自然,也必然存在两个氏族族长。只不过B氏族族长还兼任了部落酋长一职而已。
甚至,我怀疑两个氏族的土地都没有进行合并。换言之,虽然合并成了部落,但实行的很可能还是高级原始氏族社会主义,而不是高级原始部落社会主义!
说得不客气一点,这种简单拼凑在一起的两氏族部落,如果哪天合不来了,重新解散成为两个独立氏族其实也是很简单的事情。
但是,当A氏族加入部落,形成三氏族部落的时候,情况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因为结构发生了明显的改变。三氏族部落已经不再是三个氏族简单地拼凑在一起了。
事情的起因,就源于对部落酋长一职的争夺。
A氏族族长认为,新部落的酋长应当由他来担任。因为他的氏族最强大。
但原部落酋长,B氏族族长必然不会同意。他可不想失去酋长的职务。
而C氏族族长呢,自然是没有染指酋长的资格的。但作为三个氏族中最弱小的一个,因为制衡的存在,却又是很关键的一个。
于是,一心想当酋长的A氏族族长和B氏族族长,就争相拉拢C氏族族长。
B氏族族长向C氏族族长许下若干利益,C氏族族长就偏向B氏族族长。A氏族族长一看势头不对,连忙拉拢C氏族族长,许下更多的利益。于是C氏族族长马上偏又向A氏族族长。
如此往复循环,A、B两个氏族族长为了拉拢C氏族族长,结果许下的利益越来越多。正是在这个时候,有人看不下去了。
谁看不下去了?A、B两个氏族的长老会议看不下去了。
对这两个长老会议的长老们来说,两个氏族族长为了自己的利益,就拼命用氏族的利益去拉拢C氏族族长。这是把氏族的利益不当利益了是吧?
于是,A、B两个氏族的长老会议坚决反对氏族族长利用氏族的利益来拉拢C氏族族长。
须知,西方,特别是古希腊的氏族族长,一般是没有多大的权力的。从本质上来说,他们的氏族族长其实就是第一长老而已。基本不存在氏族族长搞一言堂的情况。长老会议一反对,氏族族长就没有办法调动氏族的利益了。
调动不了氏族的利益,就无法用利益来拉拢C氏族族长。于是,推举部落酋长的事情就搁浅了。
但新部落总得有个酋长吧?于是很自然地,就有了合并三个氏族长老会议的提议。
出现这样的提议的原因也很简单。在氏族内,推举氏族族长的就是氏族长老会议。那么现在要推举部落酋长,把三个氏族长老会议合并,由合并之后的部落长老会议来推举部落酋长,这不就成了吗?
基于如此想法,三个氏族长老会议就合并成了部落长老会议。
但是,根本就没有任何人能够想得到,这样一次小小的,看似普通的改变,最终会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等部落长老会议真正运行起来,人们才发现,整个会议吵成了一锅粥,什么事情都议不出来!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对氏族长老会议很有用的推举制,在部落长老会议当中根本就运行不起来。
为什么推举制在部落长老会议中运行不起来呢?这就不得不讲一下推举制了。
推举制并不是一种民主制度,选举制才是。最早的推举制,其实是一种很古老的,自然形成的选择制度。本质上就是由几个人坐在一起,然后共同商讨大事。
推举制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那就是与会成员之间的话语权并不相同。这里以氏族长老会议为例,来说明这种话语权的不同。
如何衡量长老的话语权呢?主要就是三样:血缘、威望和背后家族实力。
如果长老是氏族当中的嫡系成员,那么他的话语权必然比旁系长老的话语权要重。
如果一个长老的威望很高,那么他的话语权必然要比默默无闻的长老的话语权要重。
如果长老背后的家族实力强大,那么他的话语权必然要比背后家族实力较弱的长老的话语权要重。
总之,别看氏族长老会议中的长老好象是一样的。其实,长老与长老是不一样的!
但这里有一个问题,那就是血缘也好,威望也罢,其实是不能真正进行量化的。真正能量化的,其实就只有背后家族的实力。但长老在开口之前,不可能先来一句:我家族共有多少多少青壮年男性。
所以很显然,这种话语权的差异的体现,必然是需要一种默契存在的。
在氏族内部,因为相互之间存在血缘联系,所以很容易形成推举制所需要的默契。
但在部落当中,这种默契则被打破了。
先讲血缘的问题。
比如,某长老是A氏族嫡系当中的嫡系。那么看起来他似乎是很高贵的。但这跟B氏族的长老又有什么关系呢?
很显然,血缘关系只在氏族内部有用。出了氏族,别人根本就不认!
再讲威望的问题。
在氏族中,由于大家相互之间是有血缘关系的,所以威望的产生和维持是自然而然的。
但在部落中就不成了。
A氏族中的某位长老很有威望,但B氏族的长老却未必知道。都不知道,怎么认可其威望?
再说,就算是知道,但出于利益的考虑,也可以假装不知道。毕竟双方没有血缘关系,硬拉下脸来假装不知道,其实也是很平常的事情
总之,在氏族长老会议中很有用的个人威望,在部落长老会议当中基本也没法用了。
最后讲背后家族实力的问题。
背后家族实力倒是可以量化,那就是数人数。具体讲,就是数青壮年男性的人数。
但背后家族实力相对比较弱的大部分长老不高兴了。他们坚决反对。反对的原因当然是不希望低人一等,特别是低其他氏族的长老一等。比如,C氏族的长老肯定不希望低A氏族的长老一等。
而他们反对的理由其实也很充分:你不过是长老,不过是家族族长。你凭什么认为你的看法就代表了家族当中全体青壮年男性的看法了?所以,你不能代表他们,而应当让他们自己来表达自己的看法。
以此为理由,他们坚决反对将长老权力与背后家族实力联系在一起。
但这种反对能成功吗?能,因为他们有强大的后援力量!
须知,在氏族中,能进入长老会议,成为长老的家族族长其实是很少的。大部分家族族长其实是进不了长老会议的。这就意味着氏族当中必然存在大量的非长老的家族族长。
而正因为没能进入氏族长老会议,所以这些家族族长在氏族当中是基本没有话语权的。
而当三个氏族长老会议合并成部落长老会议的时候,这些家族族长同样是基本没有话语权的,因为只有氏族长老才能担任部落长老。
但当部落长老会议内部发生争执,大部分家族实力较弱的长老坚决反对将长老权力与背后家族实力相联系的时候,这些本来基本没话语权的家族族长终于看到了机会:我的家族固然实力弱,但并不是没有实力。如果将长老权力与背后家族实力剥离,然后让部落中的青壮年男性来自行表达自己的看法,那么我的家族也可以在部落当中争取到一些话语权!
所以,全体非长老的家族族长就一致强烈反对将长老权力与背后家族实力相结合!
内有大部分长老坚决反对,外有全体非长老的家族族长坚决反对,那么很显然,这种反对必然是能成功的!
血缘关系彻底不能用了,威望也彻底不能用了,而长老权力与背后家族实力的结合又彻底失败了,于是,推举制就彻底完蛋了。
在经过漫长的争吵之后,在经过漫长的协商和妥协之后,各方最终勉强达成一致。
既然血缘不可用,威望也不可用,长老权力又无法与背后家族实力相结合,那么就干脆都不用了。
于是,长老就是长老。谁也不比谁高贵,谁也不比谁低贱。话语权平等,必须平等!
这样一搞,部落长老会议就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长老与长老平等(氏族族长在部落长老会议当中同样视作长老);每个长老都有资格当选酋长;每个长老都有一票,且仅有一票。
于是,推举制就转变成了选举制。而选举制,则是真正的民主制度!
很显然,部落长老会议就是一个贵族民主机构。
顺便说一句,部落长老会议,其实就是后来雅典的战神山会议和罗马共和国的元老院的雏形。
当然,三位氏族族长肯定有些失落。但毕竟氏族族长的权力本来就不大,而且还有部落酋长可以争的嘛。还是得向前看,对吧?
而很快,属于人民的民主机构,也将诞生。
而属于人民的民主机构诞生的关键,就是让所有家族当中的青壮年男性能够自行表达看法。
这其实也是当初阻止长老权力与背后家族实力相结合的理由。
而且,青壮年男性可是部落中战争和劳动的主力。这在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原始社会当中可是相当重要的。所以,虽然这股力量可以与长老权力进行剥离,但剥离之后,这股力量还是必须得体现出来的。
而体现的方式,就是成立人民大会。
人民大会其实并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在氏族当中,本身其实就存在人民大会的。
当然,考虑到氏族当中的人民都属于同一个氏族,相互之间必然存在血缘联系,所以叫人民大会其实并不合适。应当叫族人大会。
不过,族人大会的存在感其实很弱。由于氏族内必然存在血缘联系,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相对固定。
正因为如此,所以氏族的权力主要集中于氏族族长和长老会议。因此做决定的通常也就是氏族族长和长老会议。正常情况下根本就不需要召开族人大会。
只有当族长和长老会议等领导层内部出现严重分歧,争执不下的时候,才需要召开族人大会。
这就是族人大会存在感很低的根本原因。
而人民大会,其实就是将三个氏族的族人大会进行合并。
很显然,人民大会就是由部落全体青壮年男性共同组成的。
在战争时期,青壮年男性是部落的战士。而在和平时期,青壮年男性是部落的生产劳动主力。所以在那个时代,全体青壮年男性也称为人民。
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在那个时代,妇女和儿童是不被视为人民的。自然,奴隶更不被视为人民。
总之,人民就是全体青壮年男性,全体青壮年男性就是人民。而在城邦时代,人民则转化成了公民。
当然,公民是后来的事情,当时还是人民。
但与族人大会不同,在人民大会中,血缘关系是基本无用的。而人民也基本不存在威望和背后势力。所以,人民大会实行的必然也是选举制,而绝对不可能是推举制。
很显然,这就是一个属于全体战士和全体劳动主力的民主机构,是属于人民的民主机构。
有了部落长老会议,有了人民大会,于是,部落的主要事务就由这两个机构共同决定。
事关部落的最重要的事务,比如酋长的选举,决定战争与和平,确定部落的迁徙,以及进行大的工程项目,等等,就由部落长老会议提出议案,再由人民大会投票表决。
次重要的事务,则由部落长老会议投票表决就可以了。
但大家应当明白,不可能什么事情都要召开人民大会,也不可能什么事情都要召开部落长老会议。所以需要一个负责部落常务的职务。这就是酋长。一般性的事务,酋长就可以自行解决。
于是,在不知不觉之间,新的三权分立产生了。这个新的三权,就是酋长、部落长老会议和人民大会。
于是,早期民主制度就诞生了。
必须强调,上述我演示的早期民主制度的诞生方式,仅仅只是最典型的一种,而不是唯一的一种。
早期民主制度的诞生方式可以多种多样。毕竟自然环境、文化传统等因素对人类群体的影响是很大的。有差别并不奇怪。
正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不外如是。
但另一方面,虽然早期民主制度的诞生方式可能多种多样,但万变不离其宗。早期民主制度的诞生,是离不开若干关键因素的。那就是:联合、制衡、相互妥协和规则。
没有联合就没有早期民主制度。因为氏族本身是具有向准专制制度发展的趋势的。
关于氏族具有向准专制制度发展的趋势的问题,我将在后面进行详细分析,这里先只给出结论。
正因为氏族本身就具有向准专制制度发展的趋势,所以如果氏族之间不进行联合,就根本不会诞生早期民主制度!
这就是我在前文中特别强调,原始部落社会主义与原始氏族社会主义之间区别的根本原因。没有氏族之间的联合,就没有部落,自然就没有原始部落社会主义。没有原始部落社会主义,就不会有早期民主制度!
但光有联合还不够。
如果两个氏族联合成部落,较弱的那个氏族不能有效制衡较强的那个氏族,那么迟早沦为附庸。
虽然沦为附庸的那个氏族确实能够拖延较强的那个氏族发展准专制制度,但失败只是时间问题。除非有外部力量的干预。
所以,制衡很关键。没有制衡,就没有早期民主制度。
事实上,任何民主制度下的政治斗争,讲的就是斗而不破。而斗而不破的根本保证,就是制衡。
熟悉国际政治的朋友应当注意到了,真正的民主国家,是很少发生政变的。因为民主制度讲的就是制衡,就是斗而不破。谁要是敢斗破,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相反,专制国家时不时会发生政变,甚至是军事政变。这就是斗破了。因为专制制度缺乏有效的制衡,所以就算有人斗破了,也不太可能受到惩罚。因此专制国家的政治斗争经常搞成丛林法则,经常乱来。
所以,对任何民主制度来说,制衡非常关键。
而氏族联合之后,最初的制衡虽然可能是十氏族制衡,但一般来说还是三氏族制衡。因为三氏族制衡最稳定,也最容易实现。
在制衡机制里面,“三”这个数字历来非常重要。这不是没有原因的。
但不管十氏族制衡也好,三氏族制衡也罢,这种氏族之间的制衡是不能长久的。因为氏族的实力必然存在消涨,制衡迟早会被打破。
但不要紧。因为在氏族之间的制衡被打破之前,新的制衡机制很可能已经形成了。
新的制衡机制,就是酋长、部落长老会议和人民大会的新制衡机制。这就是新的三权分立。
新三权分立产生的原因,就是协商,然后相互妥协。
当然,利益也好,理念也罢,都存在核心和非核心两部分。核心部分是不能退让的,而非核心部分则可以。
自然,如果相互之间在核心部分存在巨大的冲突,那么就没得谈。
大家都不是傻瓜。能联合在一起的,通常都不会在核心部分存在巨大冲突。而核心部分存在巨大冲突的,趁早分道扬镳,免得将来因为矛盾不可调和而打起来!
而能够联合成部落的氏族,必然相互之间不存在核心冲突。既然在核心部分不存在冲突,那么相互协商,相互妥协就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由此可知,要建立早期民主制度,必然是要相互妥协的。这是必须的!
而相互妥协的结果,就是形成规则。
规则可以是传统和惯例,也可以是法律和制度。
但我认为,只要是能够形成法律和制度的,就不要维持传统和惯例。因为有些人会假装不知道传统和惯例,这时候就容易出问题。所以,规则是越明确越好。
而在联合、制衡、相互妥协和规则中,最关键的无疑就是制衡。
所以不管是十氏族部落,还是三氏族部落,建立早期民主制度的关键就是形成新的三权分立:酋长、部落长老会议和人民大会。
条条大路通罗马。你走哪条大路都可以,但最终,你还是得去罗马。
至于没去成罗马的,那自然就没能建立起新的三权分立,也就没能建立起早期民主制度。
我想,讲到这里,可能有读者要问了:早期民主制度都已经建立了,但民主主义在哪里呢?
其实,民主主义的诞生是滞后于早期民主制度的。
为什么我如此确定民主主义的诞生是滞后于早期民主制度的呢?
因为氏族的存在是非常不利于民主主义的诞生的。
维系氏族存在的,主要就是血缘。血缘固然在人类群体对抗自然和同类的竞争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但同时,血缘亦阻碍了人们对利益、权力和自由的追求。因为很多事情已经由血缘确定了。既然已经确定了,那么就不准争取了。
正因为如此,所以氏族其实更有利于发展准专制制度。
说得不客气一点,只要氏族继续存在,就不可能诞生民主主义。
所以,民主主义诞生的一个基础,就是氏族的解体!
不过在讲氏族的解体之前,我还需要先讲另外一件事情,那就是高级原始氏族社会主义向高级原始部落社会主义的转化,也就是将土地氏族共有制改为土地部落共有制。
老实说,这事情其实在三氏族部落建立的极初期就完成了的。之所以放在这里讲,是因为这事情跟氏族的解体密切相关。
在三氏族部落建立之后,人们必然是要居住在一起的,目的当然是为了有利于防御。
而新建的居民点,通常是处于部落领地的中央。
但新建立的三氏族部落暂时还维持着土地氏族共有制。这就意味着居民点距离氏族的土地有远有近。而考虑到氏族的土地通常是在一起的,所以必然有一个氏族的土地距离居民点比较远。
土地距离居民点远,这就意味着生产劳动效率的大幅度下降,因为人从居民点走到土地就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体力。
于是,这个氏族必然强烈要求将土地氏族共有制改成土地部落共有制。其目的,就是为了在部落进行土地再分配的时候,能够获得部分距离居民点比较近的土地的使用权。
那么,另外两个氏族会反对吗?应当不会反对。
一方面,由于长期实行土地共有制,所以当三个氏族合并成部落的时候,土地氏族共有制转化成土地部落共有制其实是应有之意。另一方面,三氏族部落才刚刚建立,正是需要加强团结的时候。只要要求不过分,一般也不会反对。
正因为如此,所以另外两个氏族不会反对。
一个氏族强烈要求,另外两个氏族不反对,这事情很快就确定了。于是,土地氏族共有制就改变成土地部落共有制。或者说,就是高级原始氏族社会主义就转化成了高级原始部落社会主义。
这事情过后,三个氏族其实都没太放在心上,因为太正常了。但实际上,这事情却最终扫除了氏族解体的障碍!
为什么会扫除氏族解体的障碍呢?这就不得不讲一讲为什么氏族长期不解体的原因了。
氏族内部的家族之间,其实是存在很多矛盾的。
非长老家族与长老家族之间天然是存在矛盾的。
长老会议是氏族的决策机构。所以,家族族长进不进长老会议,则意味着家族在氏族当中的话语权的有无。
家族族长是长老,意味着家族在氏族当中有可观的话语权,这就表示家族的利益在氏族当中是有保障的。
而如果家族族长不是长老,则意味着家族在氏族当中基本没话语权。自然,家族在氏族当中的利益就不怎么有保障。拿现在网络上的流行语来说,那就是家族的利益“被代表”了。
正因为经常“被代表”,利益经常没有保障,所以这些家族的离心力最强,最想脱离氏族。
而氏族长老会议内部同样存在大量的矛盾。
前面已经讲过,氏族长老会议实行的是推举制,而不是选举制。这意味着长老与长老是不一样的。
而这种不一样,表示长老之间权力的不平等。而权力的不平等,则意味着利益的不平等。所以,长老家族之间,以及长老家族与族长家族之间,同样存在大量的矛盾。
而更重要的是,氏族有发展准专制制度的趋势。
由于氏族是以血缘为基础的,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由血缘所固定。这就带来天然的不平等。
而氏族的掌权者则会利用这种天然的不平等,来进一步强化这种不平等。而进一步强化不平等的结果,就是走向准专制制度。
这就是为什么氏族必然具有发展准专制制度的趋势的原因。
本身就不平等,然后还必然具有发展准专制制度的趋势,那么很显然,氏族的权力必然越来越集中,利益也越来越集中,自然,矛盾也越来越尖锐!
可能有人要说,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既然矛盾如此尖锐,那么那些不满的家族脱离氏族不就成了吗?
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因为那是原始社会!
在现代社会,如果家族内部某家庭与其他家族发生矛盾,那么这个家庭可以买掉当地的房产和产业,带上银行卡,到别的城市重新开始生活。
但原始社会可不行。
原始氏族社会的土地是属于氏族共同所有的。某家族脱离氏族,那么肯定不可能将土地买给其他家族以换取金钱。
更何况,原始社会根本就不存在货币,自然更不存在银行卡。
所以,家族脱离氏族,就只能带走能够带走的少量随身物品。基本算是“净身出户”。
而且,相对于氏族,家族是很弱的。这种差异不仅体现在开发自然的能力上面,体现在防御野兽的能力上面,更是体现在与其他人类群体的竞争能力,特别是战争能力上面。
总之,脱离氏族单独生存的家族,日子必然是很难过的。甚至是无法生存的!
一方面是“净身出户”,另一方面是可能存在严重的生存问题,所以,如非矛盾尖锐到完全无法调和,家族是绝对不愿意脱离氏族单独生存的!
但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每一个氏族内部必然积累了大量的矛盾。
而当三氏族部落建立之后,家族脱离氏族的障碍就已经在事实上扫除了。
由于土地氏族共有制转化成了土地部落共有制,那么如果家族脱离氏族,是不需要将土地归还给氏族的。因为家族虽然脱离了氏族,但并没有脱离部落。家族依然拥有土地的使用权。
而正因为家族依然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所以在脱离氏族之后,也不需要进行迁徙。这样一来,自然还是与部落在一起。这就不存在生存问题。
不需要归还土地给氏族,不存在生存问题,所以当土地氏族共有制转化为土地部落共有制的时候,家族脱离氏族的障碍其实已经扫除了!
当然,障碍被扫除,并不等于马上就会实行。一方面,很多家族已经习惯了与氏族待在一起。另一方面,独立的家族在部落中的话语权非常微弱,所以家族对氏族还是有客观需求的。结果就是,虽然家族脱离氏族的障碍已经扫除,但大部分家族依然会待在氏族当中。
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可以观察到,大部分部落当中确实存在氏族。
但早期民主制度却给了氏族致命一击!
早期民主制度可是建立了人民大会的。这就使得那些基本没话语权的“被代表”家族,终于获得了一定的话语权。
而如果大量的“被代表”家族在人民大会中联合起来,那么否决部落长老会议的重要提案并不是困难的事情,因为大量的“被代表”家族就意味着人民大会当中大量的选票。这就使得这些家族具有了与部落长老会议讨价还价的底气。
就这样,这些“被代表”家族已经不再需要氏族来代表自己的利益了。
本来就矛盾尖锐,然后又通过联合在人民大会中获得了否决权,于是,这些“被代表”家族终于不需要再忍受氏族了。结果自然是纷纷脱离氏族。
而部落长老会议当中同样不消停。
在氏族当中,长老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然而在部落当中,长老的地位却是平等的。这必然形成反差。
氏族族长和氏族中排位靠前的长老当然希望继续维持这种不平等。而排位靠后的长老们则坚决要求地位平等。这必然形成新的矛盾。于是,排位靠后的长老们就纷纷带领自己的家族脱离氏族。
全部“被代表”家族脱离氏族,而大部分长老家族也脱离氏族,这样一来,氏族就解体了。
所以,在早期民主制度诞生之后不久,氏族就分崩离析,解体了。速度非常之快,很可能就几十年时间的样子。
早期民主制度简直就是氏族的克星!
这里顺便讲一下关于国家产生的必要条件的问题。
很多理论认为,血缘关系为地缘关系所取代,是国家产生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氏族的解体是国家产生的必要条件。
但通过前文我们可以知道,在原始社会,支解氏族的仅仅只是早期民主制度。那么如果没有产生早期民主制度的人类群体,比如族邦,就都不是国家了?我认为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
实际上,由于国家产生的原因的多样化,所以衡量国家产生的标准恐怕也需要多样化。而这种多样化能不能最终达成统一,还需要经过时间的检验!
再回到早期民主制度来。
早期民主制度支解的可不仅仅只有氏族,还有家族。
因为氏族中存在的问题,家族当中也必然存在。比如族长家庭所掌握的权力必然是越来越集中的,比如族长家庭在家族当中占有的利益必然越来越多,等等。这必然带来大量的矛盾。
所以当氏族解体完毕,甚至还没有解体完毕的时候,家族也开始解体了。
不过考虑到家族中的矛盾比氏族中的矛盾要小一些,我推测,家族的解体过程应当比氏族要漫长一些。
而家族继续解体的结果,就是部落最终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各种活动的。
早期民主制度,就是有如此巨大的威力!
而氏族和家族的解体,则带来了若干重要变化。
氏族和家族的解体,改变了部落的宗教体系。
在氏族解体之前,各氏族的宗教体系实际上存在两个分支。一个是祖先体系,另一个是自然神体系。
由于祖先不同,自然神体系不同,所以刚刚联合成部落的氏族,是各自祭祀各自的祖先和自然神的。这明显很不利于部落的团结。
但当氏族和家族解体之后,部落的宗教体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一方面,是祖先体系解体了。
不是说各家庭就不祭祀祖先了,而是说,主要就是祭祀有限的几代祖先。至于氏族总的祖先,则可能祭祀,也可能不祭祀。但最多也就如此了。
仅仅祭祀几代祖先。最多再加上氏族总的祖先。中间的全部不管了。所以,氏族和家族解体之后,祖先体系自然也就解体了。
另一方面,则是自然神体系的合并。
通常的做法,就是选出各氏族自然神体系当中相同或相似的部分,然后共同祭祀。
但如果没有相同或相似的部分呢?那就在共同的长期磨合当中,逐渐提炼出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新的自然神,然后共同祭祀。
总之,不管如何,随着氏族和家族的解体,宗教中的祖先体系解体,自然神体系合并。部落的宗教,最后就剩共同的自然神体系了。
这非常有利于部落的内部团结。
氏族和家族的解体还改变了部落的军事制度。
在氏族和家族解体之前,部落的军事组织形式是先家族,然后氏族,最后部落。是层层组织的。这种组织形式非常僵化,缺乏灵活性。
但在氏族和家族解体之后,军事组织形式则只存在于部落层面。也就是仅仅由部落制定军事制度和管理军队。
之所以会发生这种变化,除了氏族和家族的解体外,人民大会还扮演了重要角色。
人民大会的其实也是战士大会,所以人民大会必然有权选举军事长官。虽然通常就是部落酋长,但有时候也可能不是。毕竟,长老会议可以提名酋长,但人民大会可以不批准。只有长老会议和人民大会达成一致,军事长官才能确定下来。
这种军事组织形式其实是一种进步。不仅组织形式很灵活,而且还可以将每一名战士放在最合适的军事岗位上,而不会再受到氏族或家族的制约。
氏族和家族的解体,还影响到部落的土地制度。
在氏族时代,土地是氏族所共有的。而因为相互之间毕竟有血缘关系的存在,所以土地的使用权基本是平均分配的。
而当氏族联合成部落的时候,土地由氏族共有,就转化成土地由部落所共有了。
看起来好象变化不大,但其实其中有一个变化很值得注意。
什么变化呢?那就是由于氏族和家族解体了,过去那种血缘关系就由地域、文化和语言关系所取代。
既然已经由地域、文化和语言关系所取代,那么亲戚不亲戚的就不再重要。
当然,在部落形成初期,土地所有权必然是归部落共同所有的,而使用权很可能也是平均分配的。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虽然土地所有权依然归部落所共有,但土地的使用权就渐渐不再平均了。
怎么个不平均法呢?那就是土地使用权的分配,是依据家庭在部落当中的地位来定的。地位越高,土地使用权就越大,能使用的土地就越多。而地位越低,土地使用权就越小,能使用的土地就越少。
实际上,这种土地共有而土地使用权不平等的土地制度,其实就是通往土地私有制的重要中间环节!
而氏族和家族的解体,又是源于早期民主制度的。总之,随着早期民主制度的建立,部落在行政、军事、宗教和土地制度等方面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同样,随着氏族和家族的解体,家庭成为部落的基本的单位,束缚人们追求利益、权力和自由的主要障碍消失了。人们终于可以尽情地追求了。
于是,各种思潮自由地涌现出来。早期民主制度的建立,必然带来思想上的大爆发!
但是,在早期民主制度的筛选下,留存下来的主要就是民主主义。
换言之,民主主义是诞生于氏族和家族的废墟之上的,是诞生于早期民主制度之中的,亦是早期民主制度选择的结果。
所以,先有早期民主制度,后有民主主义。这样一来,早期民主制度和民主主义就都诞生了!
但这仅仅只是开始。
在民主主义诞生之后,必然会指导民主实践,也就是会改进早期民主制度。而早期民主制度的改进,又会反过来影响着民主主义,使其不断发展完善。如此往复循环,早期民主制度和民主主义都在不断发展完善。
不过,早期民主制度和民主主义的完善并不是本文的重点。本文的重点还在社会主义。所以,想了解早期民主制度和民主主义完善过程的朋友,可以参考雅典城邦和罗马共和国的民主发展史。
而在早期民主制度和民主主义不断发展完善的同时,人类的群体依然在继续演化。关键是人口的继续膨胀,这必然加剧了群体之间的竞争。
而为了应对这种不断增强的竞争,部落联合成了部落联盟。
最初的部落联盟其实是分散居住的。也就是各部落居住在各自的居民点,只有当部落联盟需要共同行动的时候,才进行联合。
这其实也是与人类当时的生产力相适应的。因为人类的活动范围有限,所以每个居民点实际能够控制的土地就有限。而当时的生产力又还很低下,这意味着单位面积土地的粮食产量有限。所以,当时的一个居民点基本就只能养活一个部落。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单位面积土地的粮食产量增加了。而随着人类的进步,比如鞋的发明,比如马的驯化,人类的活动范围扩大了。这意味着单个居民点控制范围的扩大。正因为如此,总有那么一天,一个居民点就可以容纳下整个部落联盟。
当一个居民点可以容纳下整个部落联盟的时候,那么他们马上就居住在了一起。目的自然是为了增强抵御外部袭击的能力。
如此一来,整个部落联盟必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一定会出现组织机构上的合并。
几个部落的长老会议必然合并成部落联盟的长老会议。
几个部落的人民大会必然合并成部落联盟的人民大会。
自然,部落的酋长则转化成为部落联盟的酋长。
但酋长的情况看起来比较特殊。
有的部落联盟只有一个酋长。
有的部落联盟则是两个酋长。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两个酋长之间相互制衡。
甚至,个别的部落联盟只是简单地将原来部落的酋长组合在一起,然后从中间选出一个第一酋长而已。
有一个或两个酋长的,则肯定需要长老会议提名,人民大会批准。
但有多个酋长的,其每个酋长则是由原本部落的人民大会分别选举出来的。
但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变化,那就是土地所有制的变化。
在部落阶段,由于氏族和家族的解体,土地制度已经改变成土地所有权归部落共有,而土地使用权则根据家庭的地位不同而进行不平均分配了。
而到了部落联盟居住在一起的阶段,土地共有制终于解体,产生了土地私有制。
带头破坏土地共有制的,主要就是贵族,因为他们所使用的土地最多,是既得利益者。
但客观上讲,虽然贵族破坏土地共有制是出于私利,但那确实是一种进步——只有当土地私有的时候,土地的拥有者而不是使用者才更加愿意对土地进行大力投入。这非常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
当然,我也必须强调,土地私有制并不一定只产生于部落联盟阶段,也可能产生于是部落阶段。
实际上,当土地使用权不再平均的时候,土地制度向私有制的转化就已经很难逆转了。
如果一个实行土地共有但使用权不平均的部落维持部落状态很长时间,那么土地私有制也同样会产生。
所以,我只能说,居住在一起的部落联盟产生土地私有制的概率比部落大很多。仅此而已。
而当土地私有制确立之后,这样的原始社会其实就已经彻底脱离了社会主义范畴。
但考虑到还需要用民主主义与专制主义做比对,所以我还将继续讲解这样的人类群体的后续演化。
而这种居住在一起的部落联盟,是不会维持部落联盟很长时间的。变化还将继续。
而一个最关键的变化,那就是公共事务的急剧增长。这不仅体现在数量上,也体现在规模上。
在最初的部落联盟中,公共事务通常是由长老会议提出议案。然后由人民大会批准。最后,由酋长组织相应的人力和物力实施的。
但随着公共事务数量和规模的快速增长,酋长忙不过来了。另外,酋长也确实不一定掌握相关的管理能力。于是在酋长之下,就产生了一些临时委员会,其成员由一些拥有相应的管理能力的人士所组成。
这种临时委员会的成员可能是由酋长指派,也可能是由长老会议指派,但一般不会是人民大会指派。人民大会通常只需要确定批准或不批准某公共事务。
而随着公共事务数量和规模的继续增长,这种临时性的委员会就不再是临时性的了,而是逐渐固定下来了。
这种固定下来的若干委员会,再加上酋长本身,其实就是政府的雏形!
而公共事务还涉及到物资的调派。
在最初的部落联盟中,物资的调派也是临时性的。
但由于公共事务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这种临时性的调派就不那么合适了。因为很多时候如果临时调派物资,就有可能误事!
所以,就产生了提前储存物资的需求,其目的,就是为了在需要的时候能够马上有足够物资可用。
而这种提前储存物资需求,最终逐渐使得很多物资的调派形成了一种固定的缴纳。于是,赋税产生了!
不过,希腊的那种由早期民主制度形成的城邦,其赋税通常只包含间接税,而基本不包含直接税的。这算是希腊城邦的一大特色。
事实上,还处于雏形的政府同样也产生了对赋税的需求。因为政府官员必然长期忙碌于政务,没时间去谋生。如果没有赋税,请问政府官员吃什么,喝什么?
所以,当政府产生了,赋税也产生了的时候,部落联盟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于是,国家就诞生了。
虽然这是一种早期的国家,也是一种简单的国家(一个中心城市加上周围一大片土地),但那确实就是一种国家。这种国家,就叫做城邦。
而正因为在城邦诞生之前,氏族和家族早就已经解体,所以这样的国家必然体现出了以地域、文化和语言关系取代血缘关系的特色。
但这种特色并不具备普遍性,因为其产生于早期民主制度对氏族和家族的瓦解。
以上,就是早期民主制度和民主主义的诞生过程,也是早期民主制度下城邦的诞生过程。
请继续阅读后续的《(三)》、《(四)》、《(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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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正文。
三、早期民主制度和民主主义的诞生
早期民主制度和民主主义是怎么诞生的呢?
由于那个时代根本就没有文字,所以必然不可能有什么历史记载。而口口相传的传说,又通常是英雄故事。所以,我们对原始社会中早期民主制度和民主主义的诞生,必然是缺乏了解的。
虽然确实没有历史记载,但通过观察现存的一些原始人类群体,以及通过逻辑推理,我们还是可以大体推断出其诞生过程的。
不过,在演示早期民主制度和民主主义的诞生过程之前,我必须先讲一点民主主义相关常识。
由于中共的虚假宣传,所以很多大陆人根本不知道民主制度的关键,那就是制衡。如果没有制衡,民主制度要么根本就不会诞生,要么即使是已经存在,也很可能会消亡。
这里先以现代民主制度为例来讲解制衡的重要性。
现代民主国家是多种多样的。有总统制,有议会制,还有一些变种,比如君主立宪制,等等。
之所以是多种多样而不是一模一样的原因,其实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统有很大关系。但万变不离其宗。只要实现了真正的民主制度,那么就必然是实现了制衡的。
而达成制衡的手段是什么呢?通常就是三权分立。而在现代民主国家中,则体现为立法(议会)、行政(政府)和司法(最高法院)这三种权力的有效制衡。
我必须强调,光有三权分立是不足的。光有三权分立,但如果这三权不能达到有效的制衡,那么民主制度就没有保障。
这其实就是为什么我们会观察到,有些国家明明看起来有三权分立,明明看起来似乎是民主国家,但实际却是专制国家的原因。比如俄罗斯。
而在原始社会,早期民主制度诞生的关键,同样是制衡。
讲完制衡的重要性,那么我就可以为大家演示一种早期民主制度和民主主义最可能的诞生方式。
假设,在某一个地区定居着三个氏族。
成功实现定居,就意味着已经发展到高级原始社会主义阶段了。然后又是以氏族为单位定居的,所以必然实行的是高级原始氏族社会主义。也就是土地为氏族所共有。
很显然,由于土地有限,而人口又有膨胀的趋势,所以这三个氏族之间迟早会发生竞争。
当发生竞争的时候,究竟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这里我假设,A氏族的实力是“10”,B氏族的实力是“7”,C氏族的实力是“5”。
那么很显然,由于A氏族最强,所以必然会有驱逐其他氏族,独占该地的想法。
而对A氏族的想法,B、C两个氏族必然是心知肚明的。所以如果不想被A氏族打败并驱逐,那么必然是要进行联合的。而为了避免被各个击破,这两个氏族还必须居住在一起,所以,就联合成了部落。
可能有人要说,联合形成的部落的实力有“12”,那么接下来就必然是部落对A氏族的驱逐了。
事实上,虽然确实存在这种可能性,但真正发生的概率其实是很低的。因为只要C氏族的长老会议拥有足够的政治智慧,就一定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虽然已经联合成为部落,确实没有了被A氏族驱逐的危险,但请不要忘记,部落内部的两个氏族之间的实力是不平衡的。
正是部落内部的这种实力不平衡,大概率会导致C氏族不得不利用A氏族来制衡B氏族。
为什么C氏族要利用A氏族来制衡B氏族呢?
因为部落才刚刚形成,内部两个氏族之间的凝聚力还仅仅限于外部竞争压力。这时候如果驱逐了A氏族,那么在没有部落外竞争压力的情况下,部落的凝聚力就会消失。如此一来,B氏族会不会在驱逐A氏族之后,连C氏族也一起驱逐,最后独霸当地所有资源呢?这实在是一件很容易发生的事情。
好吧,就算真的没有被B氏族驱逐的危险,但请别忘记,在部落内部,C氏族是处于弱势地位的。事实上,部落酋长通常就是由较强的B氏族的族长兼任的。这样一来,C氏族在部落当中就必然处于从属地位。长此以往,C氏族最后很可能会沦为B氏族的附庸。C氏族能甘心?
所以,即使仅仅为了不成为B氏族的附庸,C氏族也必然是要利用A氏族的威胁来制衡B氏族的。
总之,不管如何,A氏族的存在对C氏族都是有利的。所以C氏族大概率是要阻止部落驱逐A氏族的。
而C氏族也确实能够做到这一点。因为没有C氏族的支持,B氏族是不可能独自驱逐A氏族的。
于是,部落与A氏族的对持就将长期存在。这就是政治!
但这种对持并不是永恒的。因为原始人类的人口膨胀趋势非常明显,所以,遭遇来自外部的竞争压力是迟早的事情。
如果造成外部竞争压力的只是一个实力“8”的外部势力,那么驱逐就是了。但如果遭遇实力达到“18”的外部势力呢?
要知道,对于实力如此强大的外部势力,不管是A氏族还是部落,都是无力单独对抗的。
但解决的办法也不是没有,那就是进一步的联合。于是,为了对抗强大的外部势力,A氏族和部落将不得不联合起来,共同组成一个临时的战时联盟。
战时联盟的总实力是“22”,这就强于外来势力。于是,战时联盟驱逐了强大的外部势力。
可能有人要说,为什么C氏族不继续利用外部势力来制衡A氏族或B氏族呢?两个原因。
一个原因,是当地的资源有限。多了外部势力,那么当地每个氏族分到的资源自然就少了。
而另一个原因,则是实际上没有那个必要。三个氏族是最容易形成制衡的。事实上也确实形成制衡了。
须知,三个氏族的实力分别是“10”、“7”、“5”。这意味着任何一个氏族,其实力都是弱于另外两个氏族之和的。这就形成了很好的制衡。既然制衡已经形成了,C氏族已经没有被驱逐或沦为附庸的危险,那么自然就不需要多此一举地利用外部势力来搞制衡了。
所以,驱逐外部势力是必然的选择。
顺便说一句,如果有熟悉民主主义和民主制度的朋友,那么必然对三权分立不陌生。而三氏族制衡,其实就是最早的三权分立!
不过,虽然确实是最早的三权分立,但其存在时间并不长,很快就会让位于新的三权分立。因为早期民主制度和民主主义终究诞生,而氏族终究会解体。氏族解体,三氏族制衡自然就会消失。
但三氏族制衡是如何演化出早期民主制度和民主主义的呢?而氏族又是如何解体的呢?那么让我来继续给大家演示。
现实是残酷的,是危机四伏的。驱逐了强大的外部势力,并不表示当地三个氏族就安全了,因为未来必然还会继续遭遇强大的外部势力。所以,临时的战时联盟,就有永久保持的必要。
那么很显然,永久保持战时联盟的最可靠的办法,就是将部落与A氏族合并,形成新的,更加强大的部落。
从表面上看,这不过是两氏族部落向三氏族部落的转化,似乎没有什么新鲜的。但实际上,这一步很关键,因为早期民主制度就诞生于这一步!
不过,在讲解三氏族部落形成过程之前,我还需要回顾一下两氏族部落的情况。
当B、C两个氏族合并成一个部落的时候,其实就是简单的合并而已。部落中的两个氏族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结构变化。
具体讲,就是氏族原有的长老会议还是长老会议,而氏族族长依然还是氏族族长。所以,在两氏族部落内部,同时存在两个独立的长老会议。自然,也必然存在两个氏族族长。只不过B氏族族长还兼任了部落酋长一职而已。
甚至,我怀疑两个氏族的土地都没有进行合并。换言之,虽然合并成了部落,但实行的很可能还是高级原始氏族社会主义,而不是高级原始部落社会主义!
说得不客气一点,这种简单拼凑在一起的两氏族部落,如果哪天合不来了,重新解散成为两个独立氏族其实也是很简单的事情。
但是,当A氏族加入部落,形成三氏族部落的时候,情况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因为结构发生了明显的改变。三氏族部落已经不再是三个氏族简单地拼凑在一起了。
事情的起因,就源于对部落酋长一职的争夺。
A氏族族长认为,新部落的酋长应当由他来担任。因为他的氏族最强大。
但原部落酋长,B氏族族长必然不会同意。他可不想失去酋长的职务。
而C氏族族长呢,自然是没有染指酋长的资格的。但作为三个氏族中最弱小的一个,因为制衡的存在,却又是很关键的一个。
于是,一心想当酋长的A氏族族长和B氏族族长,就争相拉拢C氏族族长。
B氏族族长向C氏族族长许下若干利益,C氏族族长就偏向B氏族族长。A氏族族长一看势头不对,连忙拉拢C氏族族长,许下更多的利益。于是C氏族族长马上偏又向A氏族族长。
如此往复循环,A、B两个氏族族长为了拉拢C氏族族长,结果许下的利益越来越多。正是在这个时候,有人看不下去了。
谁看不下去了?A、B两个氏族的长老会议看不下去了。
对这两个长老会议的长老们来说,两个氏族族长为了自己的利益,就拼命用氏族的利益去拉拢C氏族族长。这是把氏族的利益不当利益了是吧?
于是,A、B两个氏族的长老会议坚决反对氏族族长利用氏族的利益来拉拢C氏族族长。
须知,西方,特别是古希腊的氏族族长,一般是没有多大的权力的。从本质上来说,他们的氏族族长其实就是第一长老而已。基本不存在氏族族长搞一言堂的情况。长老会议一反对,氏族族长就没有办法调动氏族的利益了。
调动不了氏族的利益,就无法用利益来拉拢C氏族族长。于是,推举部落酋长的事情就搁浅了。
但新部落总得有个酋长吧?于是很自然地,就有了合并三个氏族长老会议的提议。
出现这样的提议的原因也很简单。在氏族内,推举氏族族长的就是氏族长老会议。那么现在要推举部落酋长,把三个氏族长老会议合并,由合并之后的部落长老会议来推举部落酋长,这不就成了吗?
基于如此想法,三个氏族长老会议就合并成了部落长老会议。
但是,根本就没有任何人能够想得到,这样一次小小的,看似普通的改变,最终会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等部落长老会议真正运行起来,人们才发现,整个会议吵成了一锅粥,什么事情都议不出来!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对氏族长老会议很有用的推举制,在部落长老会议当中根本就运行不起来。
为什么推举制在部落长老会议中运行不起来呢?这就不得不讲一下推举制了。
推举制并不是一种民主制度,选举制才是。最早的推举制,其实是一种很古老的,自然形成的选择制度。本质上就是由几个人坐在一起,然后共同商讨大事。
推举制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那就是与会成员之间的话语权并不相同。这里以氏族长老会议为例,来说明这种话语权的不同。
如何衡量长老的话语权呢?主要就是三样:血缘、威望和背后家族实力。
如果长老是氏族当中的嫡系成员,那么他的话语权必然比旁系长老的话语权要重。
如果一个长老的威望很高,那么他的话语权必然要比默默无闻的长老的话语权要重。
如果长老背后的家族实力强大,那么他的话语权必然要比背后家族实力较弱的长老的话语权要重。
总之,别看氏族长老会议中的长老好象是一样的。其实,长老与长老是不一样的!
但这里有一个问题,那就是血缘也好,威望也罢,其实是不能真正进行量化的。真正能量化的,其实就只有背后家族的实力。但长老在开口之前,不可能先来一句:我家族共有多少多少青壮年男性。
所以很显然,这种话语权的差异的体现,必然是需要一种默契存在的。
在氏族内部,因为相互之间存在血缘联系,所以很容易形成推举制所需要的默契。
但在部落当中,这种默契则被打破了。
先讲血缘的问题。
比如,某长老是A氏族嫡系当中的嫡系。那么看起来他似乎是很高贵的。但这跟B氏族的长老又有什么关系呢?
很显然,血缘关系只在氏族内部有用。出了氏族,别人根本就不认!
再讲威望的问题。
在氏族中,由于大家相互之间是有血缘关系的,所以威望的产生和维持是自然而然的。
但在部落中就不成了。
A氏族中的某位长老很有威望,但B氏族的长老却未必知道。都不知道,怎么认可其威望?
再说,就算是知道,但出于利益的考虑,也可以假装不知道。毕竟双方没有血缘关系,硬拉下脸来假装不知道,其实也是很平常的事情
总之,在氏族长老会议中很有用的个人威望,在部落长老会议当中基本也没法用了。
最后讲背后家族实力的问题。
背后家族实力倒是可以量化,那就是数人数。具体讲,就是数青壮年男性的人数。
但背后家族实力相对比较弱的大部分长老不高兴了。他们坚决反对。反对的原因当然是不希望低人一等,特别是低其他氏族的长老一等。比如,C氏族的长老肯定不希望低A氏族的长老一等。
而他们反对的理由其实也很充分:你不过是长老,不过是家族族长。你凭什么认为你的看法就代表了家族当中全体青壮年男性的看法了?所以,你不能代表他们,而应当让他们自己来表达自己的看法。
以此为理由,他们坚决反对将长老权力与背后家族实力联系在一起。
但这种反对能成功吗?能,因为他们有强大的后援力量!
须知,在氏族中,能进入长老会议,成为长老的家族族长其实是很少的。大部分家族族长其实是进不了长老会议的。这就意味着氏族当中必然存在大量的非长老的家族族长。
而正因为没能进入氏族长老会议,所以这些家族族长在氏族当中是基本没有话语权的。
而当三个氏族长老会议合并成部落长老会议的时候,这些家族族长同样是基本没有话语权的,因为只有氏族长老才能担任部落长老。
但当部落长老会议内部发生争执,大部分家族实力较弱的长老坚决反对将长老权力与背后家族实力相联系的时候,这些本来基本没话语权的家族族长终于看到了机会:我的家族固然实力弱,但并不是没有实力。如果将长老权力与背后家族实力剥离,然后让部落中的青壮年男性来自行表达自己的看法,那么我的家族也可以在部落当中争取到一些话语权!
所以,全体非长老的家族族长就一致强烈反对将长老权力与背后家族实力相结合!
内有大部分长老坚决反对,外有全体非长老的家族族长坚决反对,那么很显然,这种反对必然是能成功的!
血缘关系彻底不能用了,威望也彻底不能用了,而长老权力与背后家族实力的结合又彻底失败了,于是,推举制就彻底完蛋了。
在经过漫长的争吵之后,在经过漫长的协商和妥协之后,各方最终勉强达成一致。
既然血缘不可用,威望也不可用,长老权力又无法与背后家族实力相结合,那么就干脆都不用了。
于是,长老就是长老。谁也不比谁高贵,谁也不比谁低贱。话语权平等,必须平等!
这样一搞,部落长老会议就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长老与长老平等(氏族族长在部落长老会议当中同样视作长老);每个长老都有资格当选酋长;每个长老都有一票,且仅有一票。
于是,推举制就转变成了选举制。而选举制,则是真正的民主制度!
很显然,部落长老会议就是一个贵族民主机构。
顺便说一句,部落长老会议,其实就是后来雅典的战神山会议和罗马共和国的元老院的雏形。
当然,三位氏族族长肯定有些失落。但毕竟氏族族长的权力本来就不大,而且还有部落酋长可以争的嘛。还是得向前看,对吧?
而很快,属于人民的民主机构,也将诞生。
而属于人民的民主机构诞生的关键,就是让所有家族当中的青壮年男性能够自行表达看法。
这其实也是当初阻止长老权力与背后家族实力相结合的理由。
而且,青壮年男性可是部落中战争和劳动的主力。这在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原始社会当中可是相当重要的。所以,虽然这股力量可以与长老权力进行剥离,但剥离之后,这股力量还是必须得体现出来的。
而体现的方式,就是成立人民大会。
人民大会其实并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在氏族当中,本身其实就存在人民大会的。
当然,考虑到氏族当中的人民都属于同一个氏族,相互之间必然存在血缘联系,所以叫人民大会其实并不合适。应当叫族人大会。
不过,族人大会的存在感其实很弱。由于氏族内必然存在血缘联系,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相对固定。
正因为如此,所以氏族的权力主要集中于氏族族长和长老会议。因此做决定的通常也就是氏族族长和长老会议。正常情况下根本就不需要召开族人大会。
只有当族长和长老会议等领导层内部出现严重分歧,争执不下的时候,才需要召开族人大会。
这就是族人大会存在感很低的根本原因。
而人民大会,其实就是将三个氏族的族人大会进行合并。
很显然,人民大会就是由部落全体青壮年男性共同组成的。
在战争时期,青壮年男性是部落的战士。而在和平时期,青壮年男性是部落的生产劳动主力。所以在那个时代,全体青壮年男性也称为人民。
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在那个时代,妇女和儿童是不被视为人民的。自然,奴隶更不被视为人民。
总之,人民就是全体青壮年男性,全体青壮年男性就是人民。而在城邦时代,人民则转化成了公民。
当然,公民是后来的事情,当时还是人民。
但与族人大会不同,在人民大会中,血缘关系是基本无用的。而人民也基本不存在威望和背后势力。所以,人民大会实行的必然也是选举制,而绝对不可能是推举制。
很显然,这就是一个属于全体战士和全体劳动主力的民主机构,是属于人民的民主机构。
有了部落长老会议,有了人民大会,于是,部落的主要事务就由这两个机构共同决定。
事关部落的最重要的事务,比如酋长的选举,决定战争与和平,确定部落的迁徙,以及进行大的工程项目,等等,就由部落长老会议提出议案,再由人民大会投票表决。
次重要的事务,则由部落长老会议投票表决就可以了。
但大家应当明白,不可能什么事情都要召开人民大会,也不可能什么事情都要召开部落长老会议。所以需要一个负责部落常务的职务。这就是酋长。一般性的事务,酋长就可以自行解决。
于是,在不知不觉之间,新的三权分立产生了。这个新的三权,就是酋长、部落长老会议和人民大会。
于是,早期民主制度就诞生了。
必须强调,上述我演示的早期民主制度的诞生方式,仅仅只是最典型的一种,而不是唯一的一种。
早期民主制度的诞生方式可以多种多样。毕竟自然环境、文化传统等因素对人类群体的影响是很大的。有差别并不奇怪。
正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不外如是。
但另一方面,虽然早期民主制度的诞生方式可能多种多样,但万变不离其宗。早期民主制度的诞生,是离不开若干关键因素的。那就是:联合、制衡、相互妥协和规则。
没有联合就没有早期民主制度。因为氏族本身是具有向准专制制度发展的趋势的。
关于氏族具有向准专制制度发展的趋势的问题,我将在后面进行详细分析,这里先只给出结论。
正因为氏族本身就具有向准专制制度发展的趋势,所以如果氏族之间不进行联合,就根本不会诞生早期民主制度!
这就是我在前文中特别强调,原始部落社会主义与原始氏族社会主义之间区别的根本原因。没有氏族之间的联合,就没有部落,自然就没有原始部落社会主义。没有原始部落社会主义,就不会有早期民主制度!
但光有联合还不够。
如果两个氏族联合成部落,较弱的那个氏族不能有效制衡较强的那个氏族,那么迟早沦为附庸。
虽然沦为附庸的那个氏族确实能够拖延较强的那个氏族发展准专制制度,但失败只是时间问题。除非有外部力量的干预。
所以,制衡很关键。没有制衡,就没有早期民主制度。
事实上,任何民主制度下的政治斗争,讲的就是斗而不破。而斗而不破的根本保证,就是制衡。
熟悉国际政治的朋友应当注意到了,真正的民主国家,是很少发生政变的。因为民主制度讲的就是制衡,就是斗而不破。谁要是敢斗破,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相反,专制国家时不时会发生政变,甚至是军事政变。这就是斗破了。因为专制制度缺乏有效的制衡,所以就算有人斗破了,也不太可能受到惩罚。因此专制国家的政治斗争经常搞成丛林法则,经常乱来。
所以,对任何民主制度来说,制衡非常关键。
而氏族联合之后,最初的制衡虽然可能是十氏族制衡,但一般来说还是三氏族制衡。因为三氏族制衡最稳定,也最容易实现。
在制衡机制里面,“三”这个数字历来非常重要。这不是没有原因的。
但不管十氏族制衡也好,三氏族制衡也罢,这种氏族之间的制衡是不能长久的。因为氏族的实力必然存在消涨,制衡迟早会被打破。
但不要紧。因为在氏族之间的制衡被打破之前,新的制衡机制很可能已经形成了。
新的制衡机制,就是酋长、部落长老会议和人民大会的新制衡机制。这就是新的三权分立。
新三权分立产生的原因,就是协商,然后相互妥协。
当然,利益也好,理念也罢,都存在核心和非核心两部分。核心部分是不能退让的,而非核心部分则可以。
自然,如果相互之间在核心部分存在巨大的冲突,那么就没得谈。
大家都不是傻瓜。能联合在一起的,通常都不会在核心部分存在巨大冲突。而核心部分存在巨大冲突的,趁早分道扬镳,免得将来因为矛盾不可调和而打起来!
而能够联合成部落的氏族,必然相互之间不存在核心冲突。既然在核心部分不存在冲突,那么相互协商,相互妥协就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由此可知,要建立早期民主制度,必然是要相互妥协的。这是必须的!
而相互妥协的结果,就是形成规则。
规则可以是传统和惯例,也可以是法律和制度。
但我认为,只要是能够形成法律和制度的,就不要维持传统和惯例。因为有些人会假装不知道传统和惯例,这时候就容易出问题。所以,规则是越明确越好。
而在联合、制衡、相互妥协和规则中,最关键的无疑就是制衡。
所以不管是十氏族部落,还是三氏族部落,建立早期民主制度的关键就是形成新的三权分立:酋长、部落长老会议和人民大会。
条条大路通罗马。你走哪条大路都可以,但最终,你还是得去罗马。
至于没去成罗马的,那自然就没能建立起新的三权分立,也就没能建立起早期民主制度。
我想,讲到这里,可能有读者要问了:早期民主制度都已经建立了,但民主主义在哪里呢?
其实,民主主义的诞生是滞后于早期民主制度的。
为什么我如此确定民主主义的诞生是滞后于早期民主制度的呢?
因为氏族的存在是非常不利于民主主义的诞生的。
维系氏族存在的,主要就是血缘。血缘固然在人类群体对抗自然和同类的竞争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但同时,血缘亦阻碍了人们对利益、权力和自由的追求。因为很多事情已经由血缘确定了。既然已经确定了,那么就不准争取了。
正因为如此,所以氏族其实更有利于发展准专制制度。
说得不客气一点,只要氏族继续存在,就不可能诞生民主主义。
所以,民主主义诞生的一个基础,就是氏族的解体!
不过在讲氏族的解体之前,我还需要先讲另外一件事情,那就是高级原始氏族社会主义向高级原始部落社会主义的转化,也就是将土地氏族共有制改为土地部落共有制。
老实说,这事情其实在三氏族部落建立的极初期就完成了的。之所以放在这里讲,是因为这事情跟氏族的解体密切相关。
在三氏族部落建立之后,人们必然是要居住在一起的,目的当然是为了有利于防御。
而新建的居民点,通常是处于部落领地的中央。
但新建立的三氏族部落暂时还维持着土地氏族共有制。这就意味着居民点距离氏族的土地有远有近。而考虑到氏族的土地通常是在一起的,所以必然有一个氏族的土地距离居民点比较远。
土地距离居民点远,这就意味着生产劳动效率的大幅度下降,因为人从居民点走到土地就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体力。
于是,这个氏族必然强烈要求将土地氏族共有制改成土地部落共有制。其目的,就是为了在部落进行土地再分配的时候,能够获得部分距离居民点比较近的土地的使用权。
那么,另外两个氏族会反对吗?应当不会反对。
一方面,由于长期实行土地共有制,所以当三个氏族合并成部落的时候,土地氏族共有制转化成土地部落共有制其实是应有之意。另一方面,三氏族部落才刚刚建立,正是需要加强团结的时候。只要要求不过分,一般也不会反对。
正因为如此,所以另外两个氏族不会反对。
一个氏族强烈要求,另外两个氏族不反对,这事情很快就确定了。于是,土地氏族共有制就改变成土地部落共有制。或者说,就是高级原始氏族社会主义就转化成了高级原始部落社会主义。
这事情过后,三个氏族其实都没太放在心上,因为太正常了。但实际上,这事情却最终扫除了氏族解体的障碍!
为什么会扫除氏族解体的障碍呢?这就不得不讲一讲为什么氏族长期不解体的原因了。
氏族内部的家族之间,其实是存在很多矛盾的。
非长老家族与长老家族之间天然是存在矛盾的。
长老会议是氏族的决策机构。所以,家族族长进不进长老会议,则意味着家族在氏族当中的话语权的有无。
家族族长是长老,意味着家族在氏族当中有可观的话语权,这就表示家族的利益在氏族当中是有保障的。
而如果家族族长不是长老,则意味着家族在氏族当中基本没话语权。自然,家族在氏族当中的利益就不怎么有保障。拿现在网络上的流行语来说,那就是家族的利益“被代表”了。
正因为经常“被代表”,利益经常没有保障,所以这些家族的离心力最强,最想脱离氏族。
而氏族长老会议内部同样存在大量的矛盾。
前面已经讲过,氏族长老会议实行的是推举制,而不是选举制。这意味着长老与长老是不一样的。
而这种不一样,表示长老之间权力的不平等。而权力的不平等,则意味着利益的不平等。所以,长老家族之间,以及长老家族与族长家族之间,同样存在大量的矛盾。
而更重要的是,氏族有发展准专制制度的趋势。
由于氏族是以血缘为基础的,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由血缘所固定。这就带来天然的不平等。
而氏族的掌权者则会利用这种天然的不平等,来进一步强化这种不平等。而进一步强化不平等的结果,就是走向准专制制度。
这就是为什么氏族必然具有发展准专制制度的趋势的原因。
本身就不平等,然后还必然具有发展准专制制度的趋势,那么很显然,氏族的权力必然越来越集中,利益也越来越集中,自然,矛盾也越来越尖锐!
可能有人要说,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既然矛盾如此尖锐,那么那些不满的家族脱离氏族不就成了吗?
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因为那是原始社会!
在现代社会,如果家族内部某家庭与其他家族发生矛盾,那么这个家庭可以买掉当地的房产和产业,带上银行卡,到别的城市重新开始生活。
但原始社会可不行。
原始氏族社会的土地是属于氏族共同所有的。某家族脱离氏族,那么肯定不可能将土地买给其他家族以换取金钱。
更何况,原始社会根本就不存在货币,自然更不存在银行卡。
所以,家族脱离氏族,就只能带走能够带走的少量随身物品。基本算是“净身出户”。
而且,相对于氏族,家族是很弱的。这种差异不仅体现在开发自然的能力上面,体现在防御野兽的能力上面,更是体现在与其他人类群体的竞争能力,特别是战争能力上面。
总之,脱离氏族单独生存的家族,日子必然是很难过的。甚至是无法生存的!
一方面是“净身出户”,另一方面是可能存在严重的生存问题,所以,如非矛盾尖锐到完全无法调和,家族是绝对不愿意脱离氏族单独生存的!
但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每一个氏族内部必然积累了大量的矛盾。
而当三氏族部落建立之后,家族脱离氏族的障碍就已经在事实上扫除了。
由于土地氏族共有制转化成了土地部落共有制,那么如果家族脱离氏族,是不需要将土地归还给氏族的。因为家族虽然脱离了氏族,但并没有脱离部落。家族依然拥有土地的使用权。
而正因为家族依然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所以在脱离氏族之后,也不需要进行迁徙。这样一来,自然还是与部落在一起。这就不存在生存问题。
不需要归还土地给氏族,不存在生存问题,所以当土地氏族共有制转化为土地部落共有制的时候,家族脱离氏族的障碍其实已经扫除了!
当然,障碍被扫除,并不等于马上就会实行。一方面,很多家族已经习惯了与氏族待在一起。另一方面,独立的家族在部落中的话语权非常微弱,所以家族对氏族还是有客观需求的。结果就是,虽然家族脱离氏族的障碍已经扫除,但大部分家族依然会待在氏族当中。
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可以观察到,大部分部落当中确实存在氏族。
但早期民主制度却给了氏族致命一击!
早期民主制度可是建立了人民大会的。这就使得那些基本没话语权的“被代表”家族,终于获得了一定的话语权。
而如果大量的“被代表”家族在人民大会中联合起来,那么否决部落长老会议的重要提案并不是困难的事情,因为大量的“被代表”家族就意味着人民大会当中大量的选票。这就使得这些家族具有了与部落长老会议讨价还价的底气。
就这样,这些“被代表”家族已经不再需要氏族来代表自己的利益了。
本来就矛盾尖锐,然后又通过联合在人民大会中获得了否决权,于是,这些“被代表”家族终于不需要再忍受氏族了。结果自然是纷纷脱离氏族。
而部落长老会议当中同样不消停。
在氏族当中,长老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然而在部落当中,长老的地位却是平等的。这必然形成反差。
氏族族长和氏族中排位靠前的长老当然希望继续维持这种不平等。而排位靠后的长老们则坚决要求地位平等。这必然形成新的矛盾。于是,排位靠后的长老们就纷纷带领自己的家族脱离氏族。
全部“被代表”家族脱离氏族,而大部分长老家族也脱离氏族,这样一来,氏族就解体了。
所以,在早期民主制度诞生之后不久,氏族就分崩离析,解体了。速度非常之快,很可能就几十年时间的样子。
早期民主制度简直就是氏族的克星!
这里顺便讲一下关于国家产生的必要条件的问题。
很多理论认为,血缘关系为地缘关系所取代,是国家产生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氏族的解体是国家产生的必要条件。
但通过前文我们可以知道,在原始社会,支解氏族的仅仅只是早期民主制度。那么如果没有产生早期民主制度的人类群体,比如族邦,就都不是国家了?我认为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
实际上,由于国家产生的原因的多样化,所以衡量国家产生的标准恐怕也需要多样化。而这种多样化能不能最终达成统一,还需要经过时间的检验!
再回到早期民主制度来。
早期民主制度支解的可不仅仅只有氏族,还有家族。
因为氏族中存在的问题,家族当中也必然存在。比如族长家庭所掌握的权力必然是越来越集中的,比如族长家庭在家族当中占有的利益必然越来越多,等等。这必然带来大量的矛盾。
所以当氏族解体完毕,甚至还没有解体完毕的时候,家族也开始解体了。
不过考虑到家族中的矛盾比氏族中的矛盾要小一些,我推测,家族的解体过程应当比氏族要漫长一些。
而家族继续解体的结果,就是部落最终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各种活动的。
早期民主制度,就是有如此巨大的威力!
而氏族和家族的解体,则带来了若干重要变化。
氏族和家族的解体,改变了部落的宗教体系。
在氏族解体之前,各氏族的宗教体系实际上存在两个分支。一个是祖先体系,另一个是自然神体系。
由于祖先不同,自然神体系不同,所以刚刚联合成部落的氏族,是各自祭祀各自的祖先和自然神的。这明显很不利于部落的团结。
但当氏族和家族解体之后,部落的宗教体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一方面,是祖先体系解体了。
不是说各家庭就不祭祀祖先了,而是说,主要就是祭祀有限的几代祖先。至于氏族总的祖先,则可能祭祀,也可能不祭祀。但最多也就如此了。
仅仅祭祀几代祖先。最多再加上氏族总的祖先。中间的全部不管了。所以,氏族和家族解体之后,祖先体系自然也就解体了。
另一方面,则是自然神体系的合并。
通常的做法,就是选出各氏族自然神体系当中相同或相似的部分,然后共同祭祀。
但如果没有相同或相似的部分呢?那就在共同的长期磨合当中,逐渐提炼出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新的自然神,然后共同祭祀。
总之,不管如何,随着氏族和家族的解体,宗教中的祖先体系解体,自然神体系合并。部落的宗教,最后就剩共同的自然神体系了。
这非常有利于部落的内部团结。
氏族和家族的解体还改变了部落的军事制度。
在氏族和家族解体之前,部落的军事组织形式是先家族,然后氏族,最后部落。是层层组织的。这种组织形式非常僵化,缺乏灵活性。
但在氏族和家族解体之后,军事组织形式则只存在于部落层面。也就是仅仅由部落制定军事制度和管理军队。
之所以会发生这种变化,除了氏族和家族的解体外,人民大会还扮演了重要角色。
人民大会的其实也是战士大会,所以人民大会必然有权选举军事长官。虽然通常就是部落酋长,但有时候也可能不是。毕竟,长老会议可以提名酋长,但人民大会可以不批准。只有长老会议和人民大会达成一致,军事长官才能确定下来。
这种军事组织形式其实是一种进步。不仅组织形式很灵活,而且还可以将每一名战士放在最合适的军事岗位上,而不会再受到氏族或家族的制约。
氏族和家族的解体,还影响到部落的土地制度。
在氏族时代,土地是氏族所共有的。而因为相互之间毕竟有血缘关系的存在,所以土地的使用权基本是平均分配的。
而当氏族联合成部落的时候,土地由氏族共有,就转化成土地由部落所共有了。
看起来好象变化不大,但其实其中有一个变化很值得注意。
什么变化呢?那就是由于氏族和家族解体了,过去那种血缘关系就由地域、文化和语言关系所取代。
既然已经由地域、文化和语言关系所取代,那么亲戚不亲戚的就不再重要。
当然,在部落形成初期,土地所有权必然是归部落共同所有的,而使用权很可能也是平均分配的。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虽然土地所有权依然归部落所共有,但土地的使用权就渐渐不再平均了。
怎么个不平均法呢?那就是土地使用权的分配,是依据家庭在部落当中的地位来定的。地位越高,土地使用权就越大,能使用的土地就越多。而地位越低,土地使用权就越小,能使用的土地就越少。
实际上,这种土地共有而土地使用权不平等的土地制度,其实就是通往土地私有制的重要中间环节!
而氏族和家族的解体,又是源于早期民主制度的。总之,随着早期民主制度的建立,部落在行政、军事、宗教和土地制度等方面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同样,随着氏族和家族的解体,家庭成为部落的基本的单位,束缚人们追求利益、权力和自由的主要障碍消失了。人们终于可以尽情地追求了。
于是,各种思潮自由地涌现出来。早期民主制度的建立,必然带来思想上的大爆发!
但是,在早期民主制度的筛选下,留存下来的主要就是民主主义。
换言之,民主主义是诞生于氏族和家族的废墟之上的,是诞生于早期民主制度之中的,亦是早期民主制度选择的结果。
所以,先有早期民主制度,后有民主主义。这样一来,早期民主制度和民主主义就都诞生了!
但这仅仅只是开始。
在民主主义诞生之后,必然会指导民主实践,也就是会改进早期民主制度。而早期民主制度的改进,又会反过来影响着民主主义,使其不断发展完善。如此往复循环,早期民主制度和民主主义都在不断发展完善。
不过,早期民主制度和民主主义的完善并不是本文的重点。本文的重点还在社会主义。所以,想了解早期民主制度和民主主义完善过程的朋友,可以参考雅典城邦和罗马共和国的民主发展史。
而在早期民主制度和民主主义不断发展完善的同时,人类的群体依然在继续演化。关键是人口的继续膨胀,这必然加剧了群体之间的竞争。
而为了应对这种不断增强的竞争,部落联合成了部落联盟。
最初的部落联盟其实是分散居住的。也就是各部落居住在各自的居民点,只有当部落联盟需要共同行动的时候,才进行联合。
这其实也是与人类当时的生产力相适应的。因为人类的活动范围有限,所以每个居民点实际能够控制的土地就有限。而当时的生产力又还很低下,这意味着单位面积土地的粮食产量有限。所以,当时的一个居民点基本就只能养活一个部落。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单位面积土地的粮食产量增加了。而随着人类的进步,比如鞋的发明,比如马的驯化,人类的活动范围扩大了。这意味着单个居民点控制范围的扩大。正因为如此,总有那么一天,一个居民点就可以容纳下整个部落联盟。
当一个居民点可以容纳下整个部落联盟的时候,那么他们马上就居住在了一起。目的自然是为了增强抵御外部袭击的能力。
如此一来,整个部落联盟必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一定会出现组织机构上的合并。
几个部落的长老会议必然合并成部落联盟的长老会议。
几个部落的人民大会必然合并成部落联盟的人民大会。
自然,部落的酋长则转化成为部落联盟的酋长。
但酋长的情况看起来比较特殊。
有的部落联盟只有一个酋长。
有的部落联盟则是两个酋长。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两个酋长之间相互制衡。
甚至,个别的部落联盟只是简单地将原来部落的酋长组合在一起,然后从中间选出一个第一酋长而已。
有一个或两个酋长的,则肯定需要长老会议提名,人民大会批准。
但有多个酋长的,其每个酋长则是由原本部落的人民大会分别选举出来的。
但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变化,那就是土地所有制的变化。
在部落阶段,由于氏族和家族的解体,土地制度已经改变成土地所有权归部落共有,而土地使用权则根据家庭的地位不同而进行不平均分配了。
而到了部落联盟居住在一起的阶段,土地共有制终于解体,产生了土地私有制。
带头破坏土地共有制的,主要就是贵族,因为他们所使用的土地最多,是既得利益者。
但客观上讲,虽然贵族破坏土地共有制是出于私利,但那确实是一种进步——只有当土地私有的时候,土地的拥有者而不是使用者才更加愿意对土地进行大力投入。这非常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
当然,我也必须强调,土地私有制并不一定只产生于部落联盟阶段,也可能产生于是部落阶段。
实际上,当土地使用权不再平均的时候,土地制度向私有制的转化就已经很难逆转了。
如果一个实行土地共有但使用权不平均的部落维持部落状态很长时间,那么土地私有制也同样会产生。
所以,我只能说,居住在一起的部落联盟产生土地私有制的概率比部落大很多。仅此而已。
而当土地私有制确立之后,这样的原始社会其实就已经彻底脱离了社会主义范畴。
但考虑到还需要用民主主义与专制主义做比对,所以我还将继续讲解这样的人类群体的后续演化。
而这种居住在一起的部落联盟,是不会维持部落联盟很长时间的。变化还将继续。
而一个最关键的变化,那就是公共事务的急剧增长。这不仅体现在数量上,也体现在规模上。
在最初的部落联盟中,公共事务通常是由长老会议提出议案。然后由人民大会批准。最后,由酋长组织相应的人力和物力实施的。
但随着公共事务数量和规模的快速增长,酋长忙不过来了。另外,酋长也确实不一定掌握相关的管理能力。于是在酋长之下,就产生了一些临时委员会,其成员由一些拥有相应的管理能力的人士所组成。
这种临时委员会的成员可能是由酋长指派,也可能是由长老会议指派,但一般不会是人民大会指派。人民大会通常只需要确定批准或不批准某公共事务。
而随着公共事务数量和规模的继续增长,这种临时性的委员会就不再是临时性的了,而是逐渐固定下来了。
这种固定下来的若干委员会,再加上酋长本身,其实就是政府的雏形!
而公共事务还涉及到物资的调派。
在最初的部落联盟中,物资的调派也是临时性的。
但由于公共事务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这种临时性的调派就不那么合适了。因为很多时候如果临时调派物资,就有可能误事!
所以,就产生了提前储存物资的需求,其目的,就是为了在需要的时候能够马上有足够物资可用。
而这种提前储存物资需求,最终逐渐使得很多物资的调派形成了一种固定的缴纳。于是,赋税产生了!
不过,希腊的那种由早期民主制度形成的城邦,其赋税通常只包含间接税,而基本不包含直接税的。这算是希腊城邦的一大特色。
事实上,还处于雏形的政府同样也产生了对赋税的需求。因为政府官员必然长期忙碌于政务,没时间去谋生。如果没有赋税,请问政府官员吃什么,喝什么?
所以,当政府产生了,赋税也产生了的时候,部落联盟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于是,国家就诞生了。
虽然这是一种早期的国家,也是一种简单的国家(一个中心城市加上周围一大片土地),但那确实就是一种国家。这种国家,就叫做城邦。
而正因为在城邦诞生之前,氏族和家族早就已经解体,所以这样的国家必然体现出了以地域、文化和语言关系取代血缘关系的特色。
但这种特色并不具备普遍性,因为其产生于早期民主制度对氏族和家族的瓦解。
以上,就是早期民主制度和民主主义的诞生过程,也是早期民主制度下城邦的诞生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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