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中主义:中国未来变革最不差的选择(及古今中外各种极端、激进、完美主义化思想言行的悲剧恶果)(再修订版)

折中主义:中国变革之路最不差的选择 1

中国社会的现状与国民心理及言行的极端化 1

极端化与“一刀切”式法律与政策的弊端与恶果:以公职人员犯罪罚则、公立医院医护受贿、国企集体腐败、信访制度、北京驱逐“低端人口”、法国大革命和中共政权存亡为例 2

折中妥协是促成和平变革的最佳手段:以拟设计的中共终止独裁方式、西方所谓“白左”思想理念、“修复式司法”为例 3

激进极端与完美主义的失败前例与惨痛后果:以共产主义革命、过激“政治正确”、八九民运/六四事件、香港反修例运动为例 4

追求激进与完美会被恶意利用和遭到反噬:以历代变法改革、贪腐与“政治献金”的区别、“权力”与“资本”差异性、动物保护、政治人物评价为例 6

极端和追求完美往往以损害其他人/群体/目标/事物为代价:以“社会主义国家”发展重工业、“动态清零”政策、“维基解密”披露各国机密、20世纪初中国激进反日、古代两大帝王王莽杨广之败为例 7

顾维钧“70%理论”、修复式司法、费边主义:折中主义必要、可贵、可行 8

折中主义易被恶人恶势力利用、破坏,并借之侵害良善守约一方:以毛泽东和中共所作所为、日本得寸进尺侵略扩张为例;折中主义在当今中国现实中实践的困难 8


     
          中国社会的现状与国民心理及言行的极端化
    一个几乎众所周知的事实是,如今的中国社会矛盾极其尖锐、累积问题十分复杂、转型希望非常渺茫。政治上的专制达到数十年以来最严酷的状况,政治改革早已停滞。而经济下行已成为难以改变的事实,收入分配不公程度也达到了惊人的地步。意识形态上保守反动,舆论环境令人窒息。中国的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领域的种种弊端并未因物质总量丰富而有根本改善,在合理性公平性等方面反而越发恶化。不同阶层、不同地域、不同职业、不同信仰、不同境遇的人和人群之间的矛盾越发激烈和难以调和,既得利益者与失意者的对立越发严重,社会互信程度和公共责任意识都在下降,恶性公共事件及系统性暴力都在增加。穷困者、女性、残疾人、少数群体的处境日益恶化。
    在这样的情形下,中国未来走向何方?有志于改变中国现状之士应何去何从?现实的迹象是不乐观的。一部分人被现实征服、被强权征服,选择认同乃至赞颂现行的制度与规则,依附于体制和强人,成为专制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犬儒主义、精致利己主义的拥护者践行者。
    而另一部分人则相反,否定现在的一切,主张暴烈的、彻底的、毫不妥协的变革,以零和博弈的方式打倒对手,彻底压服或消灭对方,用代表己方价值观和利益的思想体系完全取而代之,在一切问题上选择最极端最鲜明的选项。
    前者自不待言,我们不应该对如此恶劣的现状听之任之甚至积极参与,让它继续存在。但后一种就是好的了吗?估计大多数人在理性上也并不赞同。可是事实上,推崇后者的在主张变革者中大有人在。就像近期崛起的青年毛派,就坚持激进的毛主义路线,主张阶级斗争和清算。而民主派中也普遍存在主张使用激进手段进行革命者,对和平理性非暴力嗤之以鼻。
    这种极端化的价值取向不仅存在于宏观的政治议题中,在微观的社会问题上同样非常普遍。在劳动、就学、就业、提供和接受服务等过程中发生纠纷或利益冲突,人们往往想的不是妥协,而是尽最大可能损害对方,并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取得“全胜”,甚至不惜致对方于死地。
    这样的政治和社会风气令人恐惧,这极大恶化了社会环境和人际关系,导致人心败坏,各方都绞尽脑汁折磨对方,同时千方百计逃避自身责任,为此丧失诚信、道德、同情心。在一次次零和博弈中,谁都害怕失败,因为失败一方会付出惨痛代价。这也会导致罪恶升级,人宁做大恶不做小恶,宁把坏事做绝而没有一点手软和犹豫,人与人之间互不相让你死我活,宁把对方打的永世不能翻身而不留一些余地和恻隐之心。反正无论有意无意、错事多轻多重,都不会被宽容和谅解,会被对方往死里整,那还不如放弃底线不择手段,这样反而能够利益最大化。是非本身不再重要,各种矛盾纠纷都不以道理定输赢,而是权力、金钱、人脉、心术的较量。这还导致人们互相提防、采取各种方式避免被害,选择趋炎附势、奔走钻营以求保护,心思都用在防备人和害别人,正常生产生活反而成了次要,导致社会发展停滞。人们也越发将道理是非抛至一边,只迷恋实力、手段,畏威而不怀德,变得越来越功利、阴险、不要脸皮和良心。如此恶性循环,最终变成只有胜败贵贱之别没有黑白对错之分的丛林社会。
      极端化与“一刀切”式法律与政策的弊端与恶果:以公职人员犯罪罚则、公立医院医护受贿、国企集体腐败、信访制度、北京驱逐“低端人口”、法国大革命和中共政权存亡为例
    具体表现事例在中国的现实中比比皆是。最典型莫过于刑罚制度,如背上违法犯罪记录让一个人终身被打入另册,亲属也会受到牵连。涉及刑事犯罪的公职人员、国企和事业单位职工、学生一律开除。但这种制度并未真的阻止犯罪,相反导致人们在犯罪后不敢承担代价,拼命逃脱责任,最终导致更多的更大的罪恶。这类有编制的社会既得利益者因为害怕承担责任而丧失巨大利益,形成利益共同体,将实际的法律变成“刑不上大夫”。执政者和执法者为维持政权稳定,极少对这些在编人员进行刑事处罚,因为无法承担这些精英分子反叛体制产生的冲击。严刑峻法反而成了摆设,这反过来又诱使在编人员变得有恃无恐,越来越多人做出应受刑事处罚的事却安然无恙。这又导致又多了一条法不责众,然后在编人员愈发有恃无恐,成为骄横跋扈的特权阶层。
  还有些后果已经达到令人发指的程度。例如医疗人员收受回扣等行为依照法律是刑事犯罪,然而如今凡是三甲医院几乎无人没有回扣等非法收入,按照规定中国所有大医院医生全部需要坐牢。这导致的实际结果则是所涉法律变成废纸,政权根本不敢执行该法,于是出现了医护全员罪犯却全员不受处罚也无法处置的怪现状。这反过来又导致收受回扣蔚然成风、越来越肆无忌惮,成了人人皆知人人不说的潜规则。如果法律能够有梯级渐进或者退路条款,就不至于发生这种法不责众的情况。同理如医疗事故、医疗责任问题也是如此,看似严厉的追责最终让医方更加不愿意承认问题的存在,越是死咬自己没有责任越没事,承担责任并且愿意补救反而可能被“讹”上,被抓住把柄的患方要求更多赔偿。这样坏的医护风生水起,诚实和有同情心的医护混不下去。这样一来患者的权益更加不能得到保障,医护为逃避责任更加不愿意修复问题和做出补救,患方更变成了这种丑恶但现实的逻辑下的牺牲品。
  相反,如果刑事处罚结果并不那么严重,不至于直接开除永不录用,或者说根据不同情节分别处置而不“一刀切”,那么在对他们处罚时反而不需要有那么多顾忌,处罚反而能够得到执行,因为这不至于摧毁其一生前途,他们也就不会殊死抵抗。
  而官员的腐败、国企的裙带关系,也是同样的道理。因为大家普遍都参与了腐败、人人都有裙带关系,因此反而难以反腐(或者只会出于权力斗争而选择性反腐)、无法斩断关系网。想要彻底反腐和杜绝任人唯亲,也就等于要得罪所有人。人人都在“贼船”上,也就都会护卫“贼船”。于是腐败愈烈、改革愈难。未来即便民主化,也不可能把这些腐败者和裙带成员都消灭(即便不刑事处罚,连全部免职都是不可能的)。未来只有通过免除刑责和部分退赃等方式和解,才能促成改革。虽然这必然不彻底,但若试图一步到位实现完全清廉公正,必然引起抵制和反弹。
还有例如信访制度,中央根据信访数量而不分具体是非问责地方政府,就催生了各地政府的截访等对访民的迫害行为。然后中央又对此不予阻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方面粗暴问责,一方面放任迫害访民,导致信访制度变成加剧上访公民受害的工具。
    不止信访制度,许多问责机制看似很能震慑责任人,但是反而促使责任人制造更多更大的恶行以逃脱惩罚。如高校和中学为避免学生自杀影响学校声誉、承担连带责任,干脆清退走“问题”学生,导致试图自杀的学生更加绝望,处境更为恶劣,自杀动机更强。北京发生的清理“低端人口”的肇因也是一些官员不愿意承担“低端人口”引发各种事故及治安问题的责任,干脆都驱逐走省事。
    上升到更高层次和更宏观层面同样如此。中共政权的确已经恶贯满盈,但是具体到不同官员不同政治人物,还是有其区别的。如果不加分辨或者一棍子打死、要清算所有人,那最终只能迫使政权内部团结一致对外,也不会再有开明派进行改革。相反,开明派会被政权保守派和民众夹击,政权会越发邪恶和丧失底线。托克维尔在《旧制度和大革命》中就提到,革命爆发往往不是最黑暗的时候,而是政权愿意做出改革、开放社会缝隙的时候。问题是这种道理政权也懂,中共比民众更懂,他们看到老百姓吃硬不吃软,为了不当路易十六们,会更加疯狂的倒退,反正没有退路就死硬到底,老百姓更加长久和严重的受难。而激进革命派主张的彻底打倒和清算情感上可以理解,但是现实是只会导致政权拒绝退让变本加厉镇压,最终苦的还是老百姓。而且,血腥的革命很可能导致国人相互仇杀的恶性循环,即便革命胜利,也未必带来光明而可能是新一轮剥削奴役。
  我个人在以前,立场也是对恶要彻底铲除、以鲜血实现正义。但是随着越来越多了解历史、现实和人性,以及自己经历过很多事,就发觉这样并不能实现正义,只会导致更多罪恶的滋生和黑暗的延续。坏人也是人,他们做坏事的同时也有七情六欲,也恐惧成为阶下囚甚至送上断头台,所以在存在这种危险情况下会不惜一切丧失底线的作恶,以保住既得利益。从他们角度这样也是无奈,如果妥协,不仅既得利益不保,连基本尊严和命都没了,家人可能还会遭殃。
    于是,越是坏透的当权者越可能幸福安全度过人生,因为人民害怕他们,他们的不择手段让人民无可奈何只能接受;越是有点人性和愿意改革妥协的,越可能被推翻甚至挂上绞刑架,因为他为人们觉醒和反抗提供了空间。这实在是太讽刺却又十分现实的事。
      折中妥协是促成和平变革的最佳手段:以拟设计的中共终止独裁方式、西方所谓“白左”思想理念、“修复式司法”为例
    作为有情感和理性的人,不应该推动事情向这个方向发展。我们只有对愿意改革、妥协、对话的当权者回以善意,宽恕其因为制度和现实不得不做的罪恶,摒弃不同立场和利益导致的前仇,而把矛头对准那些最为顽固的死硬分子,才能让越来越多的当权分子站在人民一边,以最小代价实现民主转型。哪怕这些愿意改革的人也有血债,也是剥削者压迫者。这当然不是彻彻底底的公平正义,但是却是最不坏的选择,可以让光明提早到来许多年,少损伤几百万甚至几千万人命,可以让若干亿人都能减少甚至免于专制的创害。(其实,不谈极化思想和手段造成的恶劣影响,这样的思想和行为本身也是不对的,以大怨报小怨,何以报大怨?零和博弈输了自己下场悲惨,那赢了就好了吗?那自己又成为加害者了,屠龙者成了恶龙、凝望深渊时被深渊凝望。在这种零和博弈不择手段中成为胜利者加害者更值得谴责,因为胜利是建立在对他人造成惨烈伤害的基础上的。)
    许多国人嘲笑西方的“白左”,认为他们是“圣母婊”,单纯和幼稚,对坏人忍让宽容、没有是非和正义感。但实际上恰恰相反,所谓“白左”普遍是坚持原则、明白是非善恶、坚持真理和寻求真相、同情弱者和各种受难者、必要时坚决站出来并愿意付出真金白银的人。只不过他们在坚持这些的同时,并不赞同以暴制暴以恶制恶,他们深知这样做看起来爽利、有时可以高效解决问题,但是一定滋生更多仇恨、埋下更大祸根,会导致更弱势的人最终成为牺牲品。
    例如残忍对待一个犯罪的男性以主持正义,那90%概率他会转嫁给其妻子和孩子或者同学同事乃至陌生人中的弱者,然后妻子孩子其他弱者再将仇恨和伤害转嫁给他人甚至小动物,以及以各种间接方式传递伤害,最终也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主持正义的人和那个男人犯罪的受害者的确爽了,但是那些更弱势的人则为此承担了更大的代价。至于每一个环节、每个犯罪传导链上的人都惩罚,如家庭暴力、虐待动物者严惩,其实是并不现实的,罪犯有一百种方式掩盖罪行、逃避惩罚。至于哪个环节的受害者不转移伤害,自己选择承受或者不得不自己承受(就像婴儿老人小动物),那其实不是更加悲哀的事吗?
    坏人或者某些事上坏的人也有尊严、情感,简单粗暴的打击报复、惩治只会让他们做坏事时更心安理得和解气,也会在未来作恶时更加狡诈和阴狠,而不是改过自新良知觉醒。这样到头来还是让良善之人受害。把坏人逼得没有退路看起来有震慑作用,但是现实中普遍却让他们更加放开手脚作恶,仅存的底线和良知也不再想要,一条道走到黑。他们也会在犯罪后更加选择拒不承认,让受害者更受冤枉而无法伸张正义。台湾有从事社运的人士总结现实中为弱势群体维权的经验时就说,“伤害越深,越难承认;错误越大,越难改变。这是从事改革运动的人必须接受的事实”。而且在零和博弈下,冲突双方必然有一方要彻底失败、付出惨痛代价,那有权有势有钱有人脉的强势一方难道愿意甘心失败吗?当面临家破人亡的危险时,他们即便违背道德也不可能输给弱者。零和博弈下强者一方更不会退让,坑害的一定是弱者。坏人、强人这样做虽然并不对,但是客观事实,也符合人性和规律。
    将心比心,如果是阅读本文的每个人(你)做了杀人越货、抢劫强奸的大恶,愿不愿意坦然接受惩罚?例如杀了人,愿意坦然接受死刑吗?甚至说只判你十年徒刑,或者砍掉你一根手指,这远不及你剥夺他人生命的罪恶,但你愿意承受吗?除了极个别人非常冷血,或者出于仇恨杀人,愿意承担这种惩罚,绝大多数人都应该会千方百计逃避惩罚吧。
    “白左”考虑到长远的、整体的问题和各方利益,不在已有的仇恨上添加新的怨愤,以制止和预防罪恶而非复仇主义为原则,避免弱肉强食的食物链传导,最终反而可以以最小代价、最快时间走向文明进步(哪怕从某些阶段和角度是付出了更大代价),也最有利于维护弱者权利。那些快意恩仇的人、有怨报怨的社会,则会长期陷入尔虞我诈、暗无天日的环境中,以恶制恶的主持正义者也是造成这种恶果的其中一员。当然,如果某个社会多数是这种以恶制恶又欺软怕硬的,少数是“白左”,那受害最大付出最沉痛的的确是“白左”,因为他们在为各方的恶买单,替各种作恶者收拾残局,包括压迫者的和被压迫者的。他们用自己的牺牲减少了仇恨、为残酷社会带来爱与希望,让人类社会得以延续而不是互杀灭亡或者变成依靠暴力和恐惧维持的充满仇恨和丛林化的地狱。
    还有,备受国人诟病的西方轻刑制度和修复式司法,以及建立良好的监狱环境,也是基于同样的逻辑和道理。中国严刑峻法和恐怖的监狱环境虽然一定程度可以震慑犯罪,但大多数情况下只会导致因各种原因不得不犯罪者拿出十倍百倍的手段逃避刑罚,更不敢主动承认犯罪以保持诚实,纷纷“抗拒从严回家过年”,私了盛行,掌握权力的司法行政人员更变得炙手可热争相巴结贿赂。政权出于维稳,现实中也不敢把应投入监狱者都投入监狱,反而在实际执法上非常“宽容”,当然这种宽容是对有权有势有能力有地位能闹事的人,政权害怕他们被惩罚后变成反体制的力量危及政权统治和稳定。而被关进去的普遍只有相对无权无势和运气不好的弱势倒霉蛋,极少数人替大多数人当了社会的出气筒、牺牲品,这些人又反过来以各种方式反噬社会,结果更加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这从根本上说也违背了公平正义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失败者才进监狱,胜利者作恶更多反而安然无恙),侵犯了人权(罪犯也是人),刑罚只是维稳工具。
    而西方的轻刑制度有利于罪犯勇于承担责任,也利于包括犯罪者在内各方一切诉说和探析真相,继而改进现实,促成社会改革和人与人的和谐互谅,让受害者释怀让加害者受罚也心悦诚服,最终减少社会戾气及弱势者所受伤害。而且,轻刑不等于不惩罚,惩处依然可以产生震慑作用,只不过不那么令人千方百计逃避接受处罚了。还有,对于罪大恶极、拒不承认、死不悔改的,也会判处长期徒刑甚至终身监禁,这反而让相对最坏者得到相对更严重惩罚,约束作恶者不愿越过底线。
    追求绝对的正义、以残暴对残暴,或者仅仅是以革命的正义对反革命者实行暴力,那一时痛快或者只是嘴上痛快,实际上无助于国家、社会转向民主与正义,整体上也不能给人民带来文明与进步。满足自己一时的正义感快感,而不顾这带来的连锁反应,是没有道德和责任心的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和稀泥、放弃原则。正如前面描述“白左”那样,要更加坚定的反对、对抗邪恶和不公,对真相有更为执着的追求、对弱者更加真诚的同情和帮助,需要勇敢站出来的时候坚定的站出来,遇强更强遇硬更硬,要去积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要把那些积郁的仇恨、怨毒的倾向转化为持守人权、弘扬人性的决心与勇气。
    激进极端与完美主义的失败前例与惨痛后果:以共产主义革命、过激“政治正确”、八九民运/六四事件、香港反修例运动为例
    而且,过于激进和强调完美彻底,往往还会出现“过犹不及”的后果。典型如20世纪在世界各地发生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革命与建设。相对于封建社会的等级压迫与资本主义社会的野蛮冷酷,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美好的构想,是为了人类的平等与幸福,的确是值得追求的。但在苏联、中国、东欧乃至柬埔寨,却发生了为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实现共产主义理想而发生的各种巨大悲剧。过于强调革命纯洁性导致人头滚滚的肃反不断发生,对“无产阶级专政”的执念让国家建设被教条主义束缚,不顾现实条件和客观规律的经济政策导致大饥荒和工业浮肿,鼓吹不妥协的阶级斗争让数百万计生命被残杀。而这些悲剧虽然有权力斗争和利益争夺等具体原因,但是也和起码名义上强烈追求马列斯毛理论中的原教旨目标有关。
    近些年来西方国家有关“政治正确”的争议,也反映了激进主义和追求完美会遭反噬的现实。“政治正确”是发达国家在历经各种历史苦难得到大量经验教训、发展到如今高度文明社会后的产物。各种具体的“政治正确”规条例如反对歧视和嘲笑少数族裔/女性/残疾人/变性人/犯罪或灾害受害者、反对宣扬对特定群体的仇恨和不满、反对否认美国历史上对黑人和印第安人的压迫屠杀奴役、在专业领域承认气候变化真实存在/进化论正确的科学结论等。这些“政治正确”于情于理都是必要的,有利于保护弱势群体、减少仇恨、社会和睦、科学发展。但一些激进的左翼和建制人士对于“政治正确”过度强调,遭到了厌恶“政治正确”者的反弹。即便一些人一开始认可“政治正确”,但在连篇累牍的强调、条条框框的规训下,加上现实里人与人的纠纷及人性恶的因子影响,反而逐渐痛恨“政治正确”、故意发表或者私下认可与“政治正确”相反的观点。而特朗普成功当选美国总统,原因之一就是他无视“政治正确”、随心所欲发表歧视和仇恨言论,引发了厌恶“政治正确”者的共鸣和对他的支持。
    而在一些具体的冲突事件中,激进和彻底也很容易被反噬。例如八九民运本来已经取得很大成果,中共已经做出了在今天看来难以想象的巨大妥协。当时支持民主化的不仅有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等人,邓小平等人也并不强烈反对民主(邓的政治立场类似于匈牙利的卡达尔·亚诺什,是开明派和实用主义者),或者说邓一直在走向民主和维持专制间犹疑、试图寻找一个既要部分民主又维持中共统治的折中方案。历史将走向何方,就要看时势变化尤其现实中的博弈了。而当时无论国内舆论(各界一边倒支持民运)还是国际形势(第三波民主化迎来高潮,美苏均支持中国民主化,欧亚乃至拉美非洲民主势力都声援中国民运),都非常有利于中国民主势力。如果天安门广场的抗议和平结束,青年学生和各界人士广泛参与政治活动及公民运动,将已达成的中国政治民主化共识付诸实践,中国很有可能像后来苏东那样实现民主转型(甚至如果官民配合得力,比苏联和大部分东欧国家转型结局还要好)。但是由于少数激进分子的强硬,没有及时达成妥协和退出,给了中共强硬派以口实,邓小平也倒向了支持镇压一方,最终鸡蛋碰石头,中国后来的历史命运由“希望”被改写为“黑暗”。
  (值得一提的是,当六四镇压发生后,在刘晓波等“广场四君子”斡旋下反而达成了临时妥协,学生退场换取停止镇压。这从保护生命和人道主义角度当然无可非议,而且值得称赞。但这也证明了强硬势力实质上的脆弱、口头高调背后的怯懦。他们一方面强硬,却并没有考虑好真的被暴力镇压又怎么办、事到临头敢不敢牺牲、如何牺牲的有价值。假如镇压后不妥协,学生工人市民强硬对抗,这些人又与中共各层包括最高层有千丝万缕联系,尤其如果一些充满理想的高干子女尤其军人子女主动冲向坦克和枪口而死亡伤残,以此将父母乃至所有亲友“拉下水”,那么付出几万至几十万死伤的代价后,或许真的会让政权顾忌、害怕、手软,停止镇压乃至束手就擒或逃亡海外。即便强硬派持续镇压,也极可能引发执政集团内部分裂和兵变(起码那些有子女亲属朋友死于镇压的不至于都冷血自私),如罗马尼亚例。如果那样,即便牺牲30万人,但能换取中国民主成功、那时及未来数十亿中国人民解除枷锁得到权利与尊严,并让后人牢记他们的英勇与功勋以激励奋进、捍卫民主,也是死得其所。但六四事件的情况是,在镇压已发生且未扩大化的生死关头,包括强硬派极端派在内的力量反而恐惧了,退却了、放弃“用血擦亮人民眼睛”了,选择保存实力、观望局势变化,乃至直接逃跑,而非强硬到底制造转机。于是徒然付出数百人至数千人死亡、成千上万人入狱的代价,也导致民主化夭折,前后不着,殊堪痛心。当然这种临阵恐惧完全可以理解,欺软怕硬是基本人性,我个人亦有类似经历。但客观来讲,这种事前强硬极端拒绝妥协,真正对决时一触即溃前功尽弃,赔了性命失了前利,是抗争的最坏结果。倒是一开始就坚持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印度“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参与者迎着英国殖民者棍棒和枪口,被残酷殴打甚至同仁被杀害也不退缩气馁,不屈不挠的斗争,最终取得了胜利(当然这也是因为对手文明程度有别,运动胜利也有多种因素而非仅靠“非暴力不合作”))
    香港反修例运动也是类似,且不谈其一些诉求是否合理,仅从手段和效果看,本来大规模和平示威已经迫使港府让步,终止《逃犯条例》,取得了比此前“占中”更实际的成果,也让港府乃至北京方面看到了香港市民的民心和力量。如果到此为止,或者后面继续和平的持久的抗争,完全可以在议会选举及其他政治博弈中胜利(2019年香港区议会选举结果即验证了这一点),并基于这样的民意和行动力拓展更大的政治空间。但是反修例运动逐渐演变为打砸抢烧的暴力行为,包括针对大陆民众/亲建制人士及中资/亲建制企业和店铺的无差别攻击,而且不是个别而是非常普遍,这就让中共和港府有了镇压的借口。而且从中共和港府角度考虑,也不可能选择对大规模暴力听之任之、妥协退让,否则会丧失权威、导致更多暴力,对中共还有担心内地效仿的考虑。这样政权只有镇压这一个选项,中央和港府中的温和派也不好阻拦。被逼到无法退步的中央及港府决定平息事态并趁机铲除民主势力,于是暴力机器和各种公权力手段全面发动,和平示威和暴力活动被一起镇压,各种政党和公民组织被连根拔起,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学术自由全部被摧毁,香港再无民主势力或其他反建制势力的活动空间。(至于有人说即便不反抗,习近平政权也会摧毁香港民主派和本土派等力量,这的确可能发生但未必一定发生,即便有打压也不太可能像现在这样把事做绝。当一方处于弱势时,尽可能不要给对方攻击的借口)
    (不过,无论是八九民运,还是反修例运动,过于激进、没有“见好就收”,都不是失败的主要原因,更不是唯一原因。根本上当然仍是统治集团的镇压。而且如果妥协,也未必一定换来对方的妥协。中共也完全可以利用妥协尤其运动的终止、民众的重新分散,顺势将本来已成气候、对政权构成威胁的民间力量打压下去,更加容易的各个击破。“占中”的失败就可以视为和平聚集与离散并未取得最佳成果的例子。虽然也有一定影响,但是就“真普选”、“双普选”这两个最重要诉求未能达成而言,显然是失败的。
  八九民运如果“见好就收”,有一定成果是肯定的,但是未必能根本上改变一党专制,有限的自由和权利,随时可能被保守派收回。人民不加反抗而是逆来顺受,欺软怕硬的独裁者可能更是变本加厉。就像最近三十多年中国人普遍政治冷感、反抗很少,但即便如此,从胡温后期维稳体制就日益加强,习近平更是让绝大多数老百姓“岁月静好”都不能了。所以,“树欲静而风不止”,在民主力量最强大、士气最高涨、动员和参与最广泛时,如果没能一鼓作气而是自我放气,那同样不太可能有好的结果。如果真那样做,中共即便短时间做一些妥协,但又没有放弃专制,而此后因为内外环境变化和政治斗争,保守派占上风,然后越发极权并分化打压民运,无力再聚集的人民被各个击破,民主遥遥无期。那如今的史书和评论或许又会说“八九民运没能一鼓作气、坚持到底,反而妥协退让,于是错失中国完全民主化的良机,为后来XXX保守派上台重新强化专制压迫人民埋下了祸根”。
  而反修例运动期间及前后几年,习近平日益强化极权,很难容忍香港这个中共管制的特区特立独行、批判他和中共政权,因此港人不激烈反抗,也可能被“温水煮青蛙”的压迫限缩,最终很可能还是现在的结果。很难想象在中国大陆极度倒行逆施的习近平及其他权贵,可以容忍香港每年都有纪念六四的政治晚会,以及日常各种公开反对他本人和中共的各种政治活动和媒体言论。
  总之,历史的变迁是很多变量影响的,其中一个变量的变化,未必一定导致或不导致某个结果。如果这个变量改变,其他变量也会被直接间接改变,一个变量改变后,完全可能会导向与不变时同样糟糕甚至更糟糕的结果。折中妥协是必要的,但是也不能把运动失败都怪罪到抗争者没有妥协的行为上)
      追求激进与完美会被恶意利用和遭到反噬:以历代变法改革、贪腐与“政治献金”的区别、“权力”与“资本”差异性、动物保护、政治人物评价为例
    对激进和完美的过度追求,还会被阻碍变革的人利用。就像从古到今,在中央政府推行一些利民政策后,下层官僚担心既得利益受损而试图抵制,他们不敢公开反对,但却可以通过把政策执行到极端,让好的政策产生恶劣后果、引发各方强烈反感,以达成其抵制政策的目的。无论古代的各种变法更化(如王安石变法、戊戌变法),还是如今的繁多改革整顿(医改教改、财税改革),相关的既得利益者经常故意促使政策的执行极端化,以倒逼上层退让乃至废止政策(当然也有一些极端措施并非为此目的,例如山东“百日无孩”、北京驱逐“低端人口”,以及现在对新冠的高强度防控,并不是下层故意极端倒逼上层停止措施,反而是故意发力向上献媚、整治百姓展示官威权势,以获取利益)。
  过于强调完美,也会混淆事情好坏程度的差异、收益与损失量的有别,将都不完美但有明显程度差异的制度、政策、理念、事件,以及各有缺点但明显有些是“有缺点的战士”有些是“苍蝇”的个体或人群,一概评价为“坏、差、恶”,认为“天下乌鸦一般黑”。例如将民主制度下得到规范和监督的“政治献金”与专制统治下的贪污腐败等量齐观,把发达国家平民相对富人的经济拮据与中国百姓为衣食住行挣扎划上等号,将法治自由环境下必要的言论限制与极权主义下严密的舆论管控相提并论。
      这些立场看起来是嫉恶如仇、眼里不揉沙子(当然也有些是故意使坏),但必然导致“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削弱了对相对良好一方的支持热情与力度,让相对更坏、更恶、更差的逃避掉应得的相对更大的谴责与惩罚,阻碍了有限但可贵的进步,也让更进一步的改革进取失去了基础和台阶。
  就像国人经常声讨资本/资本家的罪恶,却很少提及资本相对权力温良、资本家相对官僚和善的事实,导致更值得警惕的权力之恶被忽视或淡化。同样,那些批判改革开放种种弊病的,也掩饰了毛时代更加黑暗绝望的历史事实。还有反对动物保护的人,总是批评爱护猫狗的动保人士为什么不爱鸡鸭鱼猪牛(如果爱护这些,他们又会问为什么不保护老鼠苍蝇蚊子乃至细菌和病毒),以此解构对部分动物的保护的价值和必要性,刻意用死板片面的逻辑(而非完整系统的道理),抹杀爱护动物者根据现实做出的折中努力。
    除了评价事件,在评价历史人物时,将都有过错或罪恶,但程度有明显差异的人物等同批判,同样是不可取的。如蒋介石、邓小平、朴正熙等人虽然独裁专制,也曾杀害过无辜,但也有一定经济社会成就。如果将他们与希特勒、毛泽东、金日成等恶贯满盈的人物相提并论,都说成残忍的独裁者,虽然未尝不可,但其实客观上淡化了后三者的恶,以及抹杀了前三者在一些领域的功绩。这样不分正邪轻重深浅程度的人物评价方式,显然也是不利于客观全面反映复杂的历史事实、根据差异准确判断和以必要方式区别对待历史人物。
    还有,在“物极必反”效应下,完美主义的目标追求失败后,还容易让曾经的追求者彻底丧失信心,变成犬儒和遁世者,连改良都不愿意参与了,使得现实距理想更遥远了。文革和八六学潮八九民运失败后,本来对政治充满热情的中国知识分子乃至广大民众,普遍选择远离政治,成为精致利己主义者。1990年代至今“告别革命”和“闷声发大财”思潮的流行,就是激进主义诉求失败、相应政治理想破灭后的产物。这些当然是阻碍变革者、各种大奸大恶之徒希望看到并且积极促成的。
    极端和追求完美往往以损害其他人/群体/目标/事物为代价:以“社会主义国家”发展重工业、“动态清零”政策、“维基解密”披露各国机密、20世纪初中国激进反日、古代两大帝王王莽杨广之败为例
    还有,极端和彻底看起来是“完美”,但仅仅是对某些特定目标和群体来说的“完美”与胜利,对整个社会和更广大多元的人们,反而是损害和失败,并且往往也会反噬这个试图不惜代价达成的目标本身。因为追求某个目标的完美、强调某些群体自身利益的完全实现,几乎必然是以损害其他目标、挤占他人利益为代价的。
  就像苏联、中国、朝鲜等国曾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就占有和消耗了其他领域所需的资源、阻碍了轻工业和服务业正常的生产和运行,更让农民成为“输血者”和“牺牲品”,导致经济结构畸形,也无法满足国民日常生活中对轻工业制品、农产品及各种服务的需要,成为其最终经济崩溃、体制坏死的重要原因;
  建国以来各部门各地方为政绩乃至迎合领导喜好搞的各种“献礼工程”、“一刀切”执法,也在达成某些目标同时对民生造成更大损害;还有这两年中国以高强度封城和隔离为主要手段的“动态清零”政策,的确起到了遏制新冠病毒的传播,但极大的侵害了个人自由、破坏了经济发展,造成的有形无形损失远超新冠本身的危害;
  爱德华·斯诺登、切尔西·曼宁、朱利安·阿桑奇等“极端信息自由主义者”所做的公开几乎一切所知机密的行为、鼓吹各国政权和政治完全透明的立场,固然有利于世人了解美国及世界各国政治的黑暗、国家权力结合大数据对公民隐私的侵犯,但极端信息自由主义也必然影响反恐和国家安全、损害国际政治运作和各国间外交关系,带来各种负面影响,并且反过来成为遏制信息自由的借口;
    辛亥革命后的中国,“救亡启蒙”风起云涌,国人普遍将对外抵御列强入侵与殖民、对内追求民主和繁荣,作为坚定不可动摇的目标。从道理上这当然正确,但过激的民族主义倾向,如盲目抵制外国货、袭扰在华外国人士(当然也有很多是自卫反击),以及提出非常激烈的排外口号,导致了中国与列强尤其日本关系的恶化。面对与中国邻近而强大的日本,当时中国民众采取了激进排日态度,并逼迫国民政府对日强硬。处于弱势的中国的激进民族主义,刺激了更加极端化的日本民族主义和军国主义,让两个民族剑拔弩张、无法和平共存,加速了日本侵华,最终中国民主建设和经济民生发展因抗日战争及后续影响而毁灭。
  当然根本上是日本一方的错误和罪恶,但如果当时能够有所妥协,国人“韬光养晦”而非大张旗鼓反帝反日,多强调自强而非“位卑而尊”,或许后来的中国就不会有一系列祸难,历史进程也是另一个样子,而中日关系也不会像后来至今日这样高度畸形(如果只看“9.18事变”乃至“8.13事变”之前的中日官民关系和相互影响,日本其实对中国尤其汉族还是颇有恩情,如助推反满民族民主革命、作为“中介”传播西方现代文明。但日本侵华尤其南京大屠杀后,一切就难以挽回了,即便恢复邦交,也成为一种极不健康的畸形关系。日本助推和支持中共独裁,则愈发让中日真正的友谊毁灭,对中日两国都是悲剧,对中国尤其如此。而1919-1937年“抵制日货”、驱逐日人,并未让中国强大繁荣,反而激化中日矛盾;而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全面引入日货、邀请日人在华工作生活,也就在实质上宣告了百年前抗争的失败和无用,骨气和实惠二者皆失(相反,如像韩国那样,如果先不抵制而自强,自强后再独立自主和“身土不二”,反而真正发展了民族经济、维护了民族成员利益));
  历史上也有许多好大喜功、为追求某些目标不惜代价的封建帝王,如强行进行全面政治和社会更化的王莽、热衷修建浩大工程和对外征伐的杨广,其一些目标本意或许是好的、作用上也是有正面意义的,但为此不顾现实条件局限、不惜政治经济民生代价,结果民变四起、众叛亲离,即便最后放弃目标也已于事无补,最终国灭人亡。他们的结局也反映了对狭隘目标和自身利益的过度的追求、对“完美”的强调,也会招来其他利益受损者的反扑,最终鸡飞蛋打,不仅激进的目标无法实现,连守成和恢复旧有的不完美状态,都不再可能。
    “月盈则亏、水满则溢”是几千年来流传的智慧之言,但后人仍然不断的犯同样的错误,令人心痛。
        顾维钧“70%理论”、修复式司法、费边主义:折中主义必要、可贵、可行
    民国知名外交家顾维钧,曾总结了外交谈判的经验教训,提出了一个“70%理论”。顾维钧认为,要想在外交谈判中为己方尽可能争取利益,如果要求对方100%即全盘同意己方要求,哪怕自身要求有道理,谈判也几乎不可能成功。同样,对方如果希望100%满足其要求,己方显然也难以答应。因此,若想谈判成功,只有相互妥协,寻求折中方案。而在妥协中,则可以努力为己方争取更多利益,取得相对的胜利。如果最为中立的结果是50%:50%,那么如果己方能争取到70%,虽然没有100%满足理想目标,但显然已大获成功。
    顾维钧的观点很有道理。当然,外交并不仅仅依靠谈判,还有实力、武力、客观条件、外援等因素影响。但是无论怎样的局面,适当的妥协都是必要的、有益的,有利于和平的、相对顺畅的取得成果。
    不仅外交,各领域皆是如此。因此,对许多现实问题,我们都应该寻求以折中方式解决。例如涉及违法犯罪,强化经济赔偿以代替刑罚,以弥补受害者为主而非惩罚加害者为主;对各种不公不义和黑暗,不坚持严惩责任人作恶者,但是要无比坚持追求真相、透明度、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以减少阻力、最大程度有机会认识、重视和改善问题;涉及劳资关系、分配公平,既不要“剥削有理”也不要无产阶级革命和大锅饭,而是采用费边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以非暴力方式调和阶级矛盾,兼顾资方劳方、兼顾效率公平、兼顾公营和民营;在涉及强者与弱者的纠纷时,既不要“你弱你有理”无限同情弱势方,又不要忽视双方条件背景不同对双方博弈能力、话语权的影响,就事论事同时又考虑到长远和连带问题。
        折中主义易被恶人恶势力利用、破坏,并借之侵害良善守约一方:以毛泽东和中共所作所为、日本得寸进尺侵略扩张为例;折中主义在当今中国现实中实践的困难
    折中主义说起来不容易,做起来更难。这需要有关的双方甚至多方愿意释出善意、诚实真诚、有同情心同理心、不被挑衅激怒、明是非讲道理、据理力争又肯让渡重要利益、有耐心和意志力。尤其在只有一方愿意折中而另一方不愿意时,那对愿意折中一方的心理考验堪称残酷。
  如果怀有恶意、没有契约精神的一方,在其劣势时利用良善一方的“折中”积蓄力量,而在其优势时则完全剥夺良善方的利益,肆无忌惮的侵害后者,那“折中”反而成了恶人坐大的契机、逞凶为恶的预备(中共政权在国共内战至取得执政权过程中的行为,就是例子。而朝鲜金家政权在“阳光政策”下反而得以喘息、继续独裁和暴政,同样是一个值得反思的前例)。鲁迅之所以说“费厄泼赖应当缓行”,主张对恶势力“痛打落水狗”,即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毛泽东所说“以斗争求和平,和平存;以妥协求和平,和平亡”,也是狡诈的利用了不愿赶尽杀绝、有诚意追求和平一方(国民政府、美国)的妥协,在相对弱势情况下取得国共内战的胜利、在朝鲜半岛逼和美军,并得以在中国大陆肆意为恶(毛泽东和中共完全控制中国大陆之后,则不“折中”,将各种反对力量几乎完全消灭,包括大规模屠杀和人为制造饥荒)。而日本侵华也是得寸进尺、步步紧逼,国民政府已经在东北/满洲、热河、上海、华北,做了一系列退让,但仍然无法满足日本侵华派的野心,又爆发了全面入侵中国的战争和太平洋战争。最终在美国、中国、英国、荷兰等国联军打击下,日本才被迫投降。这两个例子都说明,面对阴险狡诈、穷凶极恶、不知进退的对手,折中妥协换不来和平与共存,反而被其利用加深侵害和并吞。
  还有,具体如何才算“折中”,“中”的界限在哪里?具体操作起来有许多难点。折中主义还要加害者和社会对受害者做出更大补偿,各界对探析和揭露真相有更强的需求(并且制度和环境上有实现这种真相大白是非清楚的条件),公共舆论要更加有道德和富于同情心,足以在情理上弥补未严惩加害者而对受害者及整个社会公序良俗的亏欠。还有,在过于残酷、竞争激烈、社会环境恶劣的社会中,如中国现在的社会环境下,折中主义很难生存,因为现实就是零和的你死我活的,各方都不惜为利益折损道德,谁想折中谁吃亏被当软柿子甚至被逼的走投无路(甚至坏人还会利用折中主义者及折中主张得寸进尺,试图从中得利),谁下死手谁占便宜。但其实这样的恶劣社会也最需要折中主义、人们内心也越期盼终止零和博弈。
    或许我说的也是一种一厢情愿,现实难以实现折中。人的本性就有损人利己、胜者全得的倾向,很难改变和克服。我自己过去也一直都拒绝折中,是激进分子,恨不得将恶人挫骨扬灰(包括现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如此,无论是情感还是行为)。但是折中主义的确是情理法权衡下“最不差的选择”,虽不如“东风压倒西风”符合人性与现实,但比后者多了良知和道义。折中主义不是纯的公平不是完全的正义,但至少没有助长人性的恶,不为这丑恶和黑暗的世界增添残酷与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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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3-04-04

2 个评论

我写个魔怔小说还要考虑一下内容是否现实,而你写的比小说还脱离现实

你喊话的对象是谁,中共政府?中共某改良集团?还是所谓的泛反共派?

你一会要领导政改,一会要领导民运,那你的权力哪里来的?政改的主体,必须有执政权力。所谓的改良集团或者泛反共派不仅没有执政权力,甚至存不存在都要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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