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感叹下,如果巴以双方能共用一个法律,一个宗教解释方法就好了,何必这样呢
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都很可怜,但是战争释放人心中的魔鬼,让双方都让撒旦控制了心灵,做出我们都看不下去的恶行
如果双方都用一个法律框架,组成联邦制国家
能把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用一个世界观解释,让他们都停止争斗和解就好了
如果双方都用一个法律框架,组成联邦制国家
能把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用一个世界观解释,让他们都停止争斗和解就好了
26 个评论
最近在看以赛亚伯林的《自由及其背叛》,在卢梭的章节有以下论述,我觉得可以回答楼主的问题:
弊端体现在,卢梭的确参与制造了真正的自我这个神话,打着真正的自我这个旗号,我就可以去强制别人。毫无疑问,所有审判人员、所有大的宗教机构,都试图证实他们强制行为的正确性,而他们的强制行为,在某些人看来,不管怎么说,都是残酷的和不公正的;不过他们至少运用了超自然的支持力量去捍卫自身。至少他们动用了不容理性质疑的约束力。不过,卢梭相信,通过纯粹自由自在的人类理性,通过直接观察真实存在的三维的自然、作为空间里的客体这个意义上的自然,可以发现一切事物——人类、动物和无生命的物体。由于没有超自然权威的帮助,他只好求助于这一恐怖的悖论,正是由于这个悖论的缘故,自由最终被证明是一种奴隶制度,想得到某物就是根本不想得到它,除非你想以一种特殊方式得到它,这样一来,你很可能对一个人说,“你可能认为自己是自由的,你可能认为自己是幸福的,你可能认为你想要这想要那,但我比你更了解你,更了解你想要什么,更了解什么东西会使你得到解放”,如此等等。这是一个用心险恶的悖论,根据这个悖论,一个人在失去了他的政治自由和经济自由的同时,却在一个更高级的、更深刻的、更加理性的、更加自然的意义上获得了解放,对此,只有独裁者或国家,只有议会,只有最高的权威才能认识到,这样一来,最不受约束的自由与最严苛和最有奴役性的权威发生了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