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遇到基督教传教士,明显感觉基督教信仰的瓦房店很严重
说实话我还是很想信教的,遇到传教士跟我讲耶稣,我说我对加尔文宗感兴趣,问怎么理解加尔文tulip五教义,然后传教士跟我说他们只读圣经,然后只要讲爱就完事,其他的都可以不管只要天天祈祷主耶稣,我说我想要好好讨论下教义就直接被排斥了。说实话作为基督徒研究神学教义不是义务嘛?然后我还记得以前物理学教授说他出国遇见牧师传教,还能和他解释内心是怎么探测到神的原理,并且用物理学的探测电子来比喻,这传教水平就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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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的哲学思想对基督信仰有一定贡献,我们不否则他本人的贡献,只讨论其理论之问题。因其理论去解释圣经,会有一定的误导性,建议基督徒不要尝试以加尔文主义哲学思想来理解圣经。
1. 全然的败坏。人全然败坏,包括灵魂深处的良心、良知、廉耻之心,都是败坏的,无任何益处的。这一则理论的误导性在于,很容易让人将上帝与人类划清界限。也就是,神全然圣洁,人全然败坏,人无一样可与神相交。误导人去理解上帝和人,是完全隔离的两个范围。让人产生神是隔绝的,并对神有降级的理解。
人因犯罪成为罪人,人心中之良善依旧来自上帝。虽然人无法借助这良善来免去罪,但这良善本身不是错的,不是堕落的,也绝非与神无关的人性假善。即便没有信耶稣得救之人,内心依然有来自神所造之良心。所以加尔文主义“全然败坏”的教导过于绝对和极端,让人对神的形象产生误解。
2. 无条件的拣选。人可以得赦免,即得救,完全出于神的拣选,此拣选与这人本身的主观、客观条件毫无关系,人在此事上无任何主动之作为。
耶稣教导人悔改,并跟随耶稣。是人自己要去选择的,并要去行动的。这行动就是信。若无此信心之行动,何谈得救。很多加尔文宗的基督徒,认为传了福音,就等神的时间安排,神一旦做工,那人就信主得救了。实则不正确,那人是因为悔改了信主,才得救。而且,有了此教条,基督徒就去求神,让神使那人悔改,给那人悔改的心。可是那人没悔改,就等于是神没有给他悔改的心,而更具加尔文这条教义,那人又什么也做不了。那人岂不冤枉?我们基督徒如此祷告,这样去传福音帮助人,世人看了都觉得逻辑矛盾冲突怪异。我们反倒靠着加尔文主义,认为他们不认识耶稣不懂福音,还求主原谅他们。这真的是崩基督徒作为世上的光和盐的角色。还是那句话,耶稣基督大于世界,祂在世时,教导的,非常直白易懂,且让人无比信服。人们听了,都觉得是超越人智慧的,是从神来的,怎可能像加尔文教导的这样矛盾?
3. 有限的救赎。上帝对人的救赎,是通过拣选(教义2),而这拣选不是普世的,不是普遍的。神拣选谁没拣选谁,完全出于神的主权。这条教义直接与神爱世人之形象悖逆,实则侠义定义了救恩。若 “有限的救赎” 为真,则末日审判毫无意义。救恩若非普世的,上帝的审判公义何在?我可以说,不是我不想接受耶稣的救恩,是上帝没拣选我啊!
耶稣为全人类死,这救恩已经在了。人接受还是拒绝,则是每个人的选择。就好比,自助餐已经摆在街口,有龙虾刺身有鲍鱼燕窝。饥饿中的人啊,你们要放下手中的劳作,过来享用美味吧!但依然有人不愿意啊,守着手里的馒头,抱着街边的妓女,或想用偷来的钱买点大烟抽,他们不去啊。但很多人放下手里的活,去吃了,就吃到了。救恩就是如此,已经在那,去要,就给你,怎还需要上帝再拣选一次呢?
4. 不可抗拒的恩典。一旦被神的恩典临到,人完全不可抗拒神的恩典,圣灵会持续感动他,他最终一定会信主得救。这一条看上去,强调了神的大能,也符合圣经所教导的,神说成就成,令立就立,看似完全没有问题。但问题就在于,如何定义这恩典。如果这恩典是指侠义的恩典,即教义3中所提到的神的拣选,那么这一条成立。但广义的恩典,是指耶稣基督的救恩。这救恩必然可以被人抗拒,不接受。所以,这一条教义,用侠义的恩典,阐述了一个与福音本身并不相关的道理。
5.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只要那人一次信主得救,之后那人必不会再次堕落,神会派遣圣灵一路保守,那人不会再犯罪,或即使犯罪也不会让那人离开救恩。虽然圣经中提到,神会派圣灵作为我们的保惠师,保守我们不至于跌倒。但这前提是因为我们的心,依靠着主,寻求主的帮助,依然没有悖逆主。人信主后,依然是有自由意志的,所以,拒绝圣灵的保守也是可以的,悖逆主,离开主,都是自由意志的选择。
这一条本身是完全错误的。亚当和夏娃在犯罪之前,与神亲密无间,即使是在这种完全圣洁的境地下,依然可以犯罪堕落。更何况我们靠着耶稣的救恩是恢复与神的关系,是恢复到犯罪前的亲密关系,怎么就不能再次犯罪堕落呢?
总结,信主得救,是出于耶稣的救恩在先,我们悔改信靠在后,且这悔改信靠是要坚持到底的。无论何时何地,即便是在主耶稣再来地球之时,神国降临之后,我们依然有自由意志,不是牵线木偶,这自由意志本身就是神对我们的大爱。耶稣要我们在世上,对神,对人,都要谦卑虚己,悔改自己的罪,懊悔自己的怒气,惋惜自己的软弱,并存一颗爱人如己的心,且效仿耶稣,努力行出其爱。避免因为加尔文主义弱化了人自由意志,就认为人没有责任,全是上帝的掌权,从而信心满满却行为诡异;什么都靠神却无一点谦卑侍奉之意愿;遇到任何事情都在神那去找答案却不在自己身上找责任;认为自己什么都做不了却一味等待神的作为,等等。不否认加尔文的贡献,但极端的定义必带来误导。
以上有些用词较为生硬,不够柔和谦卑,愿主怜悯。
1. 全然的败坏。人全然败坏,包括灵魂深处的良心、良知、廉耻之心,都是败坏的,无任何益处的。这一则理论的误导性在于,很容易让人将上帝与人类划清界限。也就是,神全然圣洁,人全然败坏,人无一样可与神相交。误导人去理解上帝和人,是完全隔离的两个范围。让人产生神是隔绝的,并对神有降级的理解。
人因犯罪成为罪人,人心中之良善依旧来自上帝。虽然人无法借助这良善来免去罪,但这良善本身不是错的,不是堕落的,也绝非与神无关的人性假善。即便没有信耶稣得救之人,内心依然有来自神所造之良心。所以加尔文主义“全然败坏”的教导过于绝对和极端,让人对神的形象产生误解。
2. 无条件的拣选。人可以得赦免,即得救,完全出于神的拣选,此拣选与这人本身的主观、客观条件毫无关系,人在此事上无任何主动之作为。
耶稣教导人悔改,并跟随耶稣。是人自己要去选择的,并要去行动的。这行动就是信。若无此信心之行动,何谈得救。很多加尔文宗的基督徒,认为传了福音,就等神的时间安排,神一旦做工,那人就信主得救了。实则不正确,那人是因为悔改了信主,才得救。而且,有了此教条,基督徒就去求神,让神使那人悔改,给那人悔改的心。可是那人没悔改,就等于是神没有给他悔改的心,而更具加尔文这条教义,那人又什么也做不了。那人岂不冤枉?我们基督徒如此祷告,这样去传福音帮助人,世人看了都觉得逻辑矛盾冲突怪异。我们反倒靠着加尔文主义,认为他们不认识耶稣不懂福音,还求主原谅他们。这真的是崩基督徒作为世上的光和盐的角色。还是那句话,耶稣基督大于世界,祂在世时,教导的,非常直白易懂,且让人无比信服。人们听了,都觉得是超越人智慧的,是从神来的,怎可能像加尔文教导的这样矛盾?
3. 有限的救赎。上帝对人的救赎,是通过拣选(教义2),而这拣选不是普世的,不是普遍的。神拣选谁没拣选谁,完全出于神的主权。这条教义直接与神爱世人之形象悖逆,实则侠义定义了救恩。若 “有限的救赎” 为真,则末日审判毫无意义。救恩若非普世的,上帝的审判公义何在?我可以说,不是我不想接受耶稣的救恩,是上帝没拣选我啊!
耶稣为全人类死,这救恩已经在了。人接受还是拒绝,则是每个人的选择。就好比,自助餐已经摆在街口,有龙虾刺身有鲍鱼燕窝。饥饿中的人啊,你们要放下手中的劳作,过来享用美味吧!但依然有人不愿意啊,守着手里的馒头,抱着街边的妓女,或想用偷来的钱买点大烟抽,他们不去啊。但很多人放下手里的活,去吃了,就吃到了。救恩就是如此,已经在那,去要,就给你,怎还需要上帝再拣选一次呢?
4. 不可抗拒的恩典。一旦被神的恩典临到,人完全不可抗拒神的恩典,圣灵会持续感动他,他最终一定会信主得救。这一条看上去,强调了神的大能,也符合圣经所教导的,神说成就成,令立就立,看似完全没有问题。但问题就在于,如何定义这恩典。如果这恩典是指侠义的恩典,即教义3中所提到的神的拣选,那么这一条成立。但广义的恩典,是指耶稣基督的救恩。这救恩必然可以被人抗拒,不接受。所以,这一条教义,用侠义的恩典,阐述了一个与福音本身并不相关的道理。
5.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只要那人一次信主得救,之后那人必不会再次堕落,神会派遣圣灵一路保守,那人不会再犯罪,或即使犯罪也不会让那人离开救恩。虽然圣经中提到,神会派圣灵作为我们的保惠师,保守我们不至于跌倒。但这前提是因为我们的心,依靠着主,寻求主的帮助,依然没有悖逆主。人信主后,依然是有自由意志的,所以,拒绝圣灵的保守也是可以的,悖逆主,离开主,都是自由意志的选择。
这一条本身是完全错误的。亚当和夏娃在犯罪之前,与神亲密无间,即使是在这种完全圣洁的境地下,依然可以犯罪堕落。更何况我们靠着耶稣的救恩是恢复与神的关系,是恢复到犯罪前的亲密关系,怎么就不能再次犯罪堕落呢?
总结,信主得救,是出于耶稣的救恩在先,我们悔改信靠在后,且这悔改信靠是要坚持到底的。无论何时何地,即便是在主耶稣再来地球之时,神国降临之后,我们依然有自由意志,不是牵线木偶,这自由意志本身就是神对我们的大爱。耶稣要我们在世上,对神,对人,都要谦卑虚己,悔改自己的罪,懊悔自己的怒气,惋惜自己的软弱,并存一颗爱人如己的心,且效仿耶稣,努力行出其爱。避免因为加尔文主义弱化了人自由意志,就认为人没有责任,全是上帝的掌权,从而信心满满却行为诡异;什么都靠神却无一点谦卑侍奉之意愿;遇到任何事情都在神那去找答案却不在自己身上找责任;认为自己什么都做不了却一味等待神的作为,等等。不否认加尔文的贡献,但极端的定义必带来误导。
以上有些用词较为生硬,不够柔和谦卑,愿主怜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