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治合法性谈起 为什么我会说台湾总统是合法的 而民国总统是非法的
先说个结论吧 如果台湾总统自称中华民国总统 那么该总统的投票无任何支那地区的代表 因此他不能代表整个支那 而由于是台湾公选 因此台湾总统的合法性仅限于台湾 倘若自称民国总统 那毫无疑问就是非法总统
我采用的书来自于匪区 内容有点匪区官方意识形态 不过仅史料而言是准确的
先附上一段北洋政府时期的历史 支那复兴主义者最爱的孙文在南方搞非常国会的情况
再附上一段有关议员任期的争议 虽目前台湾总统选举为普选 而民国时期则为国会选举
通过上述国会议员任期的问题 我相信我可以首先为台友解释一个问题 就是为什么国民党后来会在台湾会整出万年国会
他们在支那就是这么干的 而且还是在所谓的民主先驱孙文时期就是这么干的
好了 回到我原来想说的话 如果目前台湾所主张的依然是中华民国 那么他无任何支那地区的代表
而同时我老人家又多次说过 支那的全国人大拥有一个所谓的台湾地区代表团
如果真要扯这个法律问题的话 恐怕还是支那全国人大更能代表中国 而非台湾立法院/总统
倘若在台湾目前政治制度下 要解决民国全国的代议制问题 恐怕也只有像支那一样搞个其他各省的代表团出来了
亦或是恢复早就被台湾人骂死的那个万年国会
既然台湾立法院亦或是台湾总统皆不能代表民国主权 那么至少我认为以后不应该有任何人在民国与台湾问题上再有任何争议
--------------
中华民国早就该死了 尤其是认为台湾应当光复支那的民国余孽更应该死了
我采用的书来自于匪区 内容有点匪区官方意识形态 不过仅史料而言是准确的
先附上一段北洋政府时期的历史 支那复兴主义者最爱的孙文在南方搞非常国会的情况
随后,孙洪伊在非常国会首先动议选举总统。陈炯明听到这个消息,除唆使“军警同袍社”(该社正社长为魏邦平,副社长为洪兆麟)表示反对外,自己也出面来反对,借口“选举总统应以约法上的‘总统选举法’为依据。‘总统选举法’规定,两院议员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出席,约五百八十人左右,才能进行总统的选举,而现在到广东的国会议员仅有二百二十余人,如果进行总统的选举,就是违法。护法者不能自身陷于违法的地步”。其实,陈所争者并非法律问题,他要独霸一方,自立为王,有一个军政府已经觉得碍手碍脚了,当然更不愿意有一个总统压在他的头上。
再附上一段有关议员任期的争议 虽目前台湾总统选举为普选 而民国时期则为国会选举
关于国会问题,同样是旧国会,还有六年、八年的争端:吴景濂、王家襄等在天津所召集的是民国六年被北京政府解散的国会,简称为“六年国会”;孙中山号召国会议员到广州自由集会时,由于有不少议员改任官吏,不肯前来参加,国会人数因之不足,遂于民国八年将不到会的议员一律除名,由各省候选人递补,这个国会简称为“八年国会”。广州国会认为召集“六年国会”就是一种非法行为。其实,关于法律问题的一切争论,都是荒唐可笑的。众议院议员任期只有三年,民国二年(一九一三年)选出,到民国十一年(一九二二年)已有九年。所以无论“民六”议员或者“民八”议员,都是超过任期的过时人物。总统任期为五年,袁世凯于民国二年十月十日就职,其任期应至民国七年十月十日为止。袁死于民国五年六月,由副总统黎元洪代理总统,黎又于民国六年七月被逐下台,由新选副总统冯国璋代理总统至民国七年十月十日为止。黎、冯两人的副总统都是由旧国会选出的,按照当时“法学派”的观点,他们代理总统都是合法的。乃于事隔多年之后,又把黎搬上台来补足所谓总统任期,这种法律根据就是站不住脚的。
通过上述国会议员任期的问题 我相信我可以首先为台友解释一个问题 就是为什么国民党后来会在台湾会整出万年国会
他们在支那就是这么干的 而且还是在所谓的民主先驱孙文时期就是这么干的
好了 回到我原来想说的话 如果目前台湾所主张的依然是中华民国 那么他无任何支那地区的代表
而同时我老人家又多次说过 支那的全国人大拥有一个所谓的台湾地区代表团
如果真要扯这个法律问题的话 恐怕还是支那全国人大更能代表中国 而非台湾立法院/总统
倘若在台湾目前政治制度下 要解决民国全国的代议制问题 恐怕也只有像支那一样搞个其他各省的代表团出来了
亦或是恢复早就被台湾人骂死的那个万年国会
既然台湾立法院亦或是台湾总统皆不能代表民国主权 那么至少我认为以后不应该有任何人在民国与台湾问题上再有任何争议
--------------
中华民国早就该死了 尤其是认为台湾应当光复支那的民国余孽更应该死了
26 个评论
>>不承认中华民国存在,就是为中共国往脸上贴金自称“合法政权”的行为助力。中华民国是存在了113年,实现...
我虽然不赞成楼主的合法性推理,但你这逻辑也不太明白,中华民国是被中共夺权的,所以台湾可以争取独立?这就好像说假如南北战争北方总统阵营失败,北方可以退到曼哈顿争取独立地位。这不是典型的输不起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