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天下无贼”被驱逐,也就意味着习惯法失去了价值。

为什么在台湾有明显舔共行为的人没有受到处罚?因为没这有这条法律,没人规定不能这样做。

如果要清除五毛粉红那就明确写出来,并且要注明如何界定,比如明确支持中共之类的。

另外每个人对一件事物都有不同的看法,既然你看不惯他,直接拉黑不就好了?

中文圈总是这样,反对什么支黑听床之类的,不喜欢你不去看他不就行了?拉黑不会吗?不然你论坛就规定不让说,结果搞的像神经病一样,不喜欢却非要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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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4-03-27

9 个评论

>>这位葱油,你可能没明白,为什么法庭要被召开呢?也就是说,即使一个管理员用户在主页天天刷版字面意义上1...


開設法庭的前提是,該用戶達到封禁的標準。根本不可能毫無理由地連罪犯哪一條都說不清楚就投票判死刑。還是說,隨便挑一個人都能夠開法庭投票放逐?現在已經跳過了法律「天下無賊該不該被封禁」這點,直接進入投票判決階段。

“天下无贼” 是品葱历史悠久的反对派,之前多少还有些借鉴意义,近期可能因为个人某种原因,完全转变为反对而反对,几乎所有回帖都无价值的地步(大家看下他的回帖记录就知,这里不一一列出)。他严重毒害品葱讨论环境,驱逐有心认真讨论或学习的用户,各种无营养千篇一律的回帖也毫无存在意义。客观上已经是比网警还要恶劣的存在。


原帖的理由如上。這能夠成為封禁的理由嗎?如果法庭本身是違法的,那麼法庭本身也會以無效處理。

現在的情況更像是,開了一個帖「我認為天下無賊該封禁」,你們看著辦。這本身就是對法庭的褻瀆。哪有這樣開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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