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天下无贼”被驱逐,也就意味着习惯法失去了价值。
为什么在台湾有明显舔共行为的人没有受到处罚?因为没这有这条法律,没人规定不能这样做。
如果要清除五毛粉红那就明确写出来,并且要注明如何界定,比如明确支持中共之类的。
另外每个人对一件事物都有不同的看法,既然你看不惯他,直接拉黑不就好了?
中文圈总是这样,反对什么支黑听床之类的,不喜欢你不去看他不就行了?拉黑不会吗?不然你论坛就规定不让说,结果搞的像神经病一样,不喜欢却非要去看。
如果要清除五毛粉红那就明确写出来,并且要注明如何界定,比如明确支持中共之类的。
另外每个人对一件事物都有不同的看法,既然你看不惯他,直接拉黑不就好了?
中文圈总是这样,反对什么支黑听床之类的,不喜欢你不去看他不就行了?拉黑不会吗?不然你论坛就规定不让说,结果搞的像神经病一样,不喜欢却非要去看。
9 个评论
这位葱油,你可能没明白,为什么法庭要被召开呢?因为即使按照习惯法达到了应当封禁的标准,管理员用户是不能被直接封禁的,必须经过法庭的程序。
也就是说,即使一个管理员用户在主页天天刷版字面意义上128遍“恨国党早该图图了”、“反贼公知整天在这意淫什么”,你也是不能封禁ta的,必须上法庭。
在法庭期间,你可以根据习惯法,也可以不根据习惯法投票。所以,无论天下无贼被不被驱逐,都有可能但不必然说明习惯法没有扮演“应有的”角色在这个用户去留的决策中。然而,一旦解释为“必须强制用习惯法来进行投票”,可以说法庭这个制度确实没有让习惯法扮演这种角色。
也就是说,即使一个管理员用户在主页天天刷版字面意义上128遍“恨国党早该图图了”、“反贼公知整天在这意淫什么”,你也是不能封禁ta的,必须上法庭。
在法庭期间,你可以根据习惯法,也可以不根据习惯法投票。所以,无论天下无贼被不被驱逐,都有可能但不必然说明习惯法没有扮演“应有的”角色在这个用户去留的决策中。然而,一旦解释为“必须强制用习惯法来进行投票”,可以说法庭这个制度确实没有让习惯法扮演这种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