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武汉大学这事,首先需要定义明确什么叫性骚扰

挠挠自己也算性骚扰?

这个定义未免太宽泛了吧

我十几天没洗澡 生殖器瘙痒,挠挠 ,不行吗?

我理解性骚扰的定义,是必须对异性产生了身体接触。 比如 去摸女人的屁股,这算性骚扰没问题。

要是按照这种性骚扰定义泛化的程度,早晚会出现 看一眼也算性骚扰,这就是小仙女说的视奸。 想一下也算性骚扰,这就是属于想也不行,想也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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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5-07-30

35 个评论

这件事的恐怖之处大部分中文互联网的人都没有意识到,按照激女的标准,该男生的行为符合性骚扰的定义,而且这种标准正在成为司法实践的标准。
性骚扰这个词早期被发明出来的时候定义是模糊的,直到性保守女权主义者,哈佛教授麦金农在《性骚扰与工作》中确定了定义,之后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采用了激女提出的标准,也就是“以受害人的感受为标准”,而非“行为人的意图”。所以女权才敢说,九成以上的女性受到过性骚扰。
而且,在女权的定义里,性骚扰和强奸是续体上的两个点,“这个连续体从看似无辜的异性友好关系开始,接着是性骚扰,最后以强奸结束”。可以说,这个概念是仇男宣传的重要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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