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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也算是人家的本事了吧,哪怕是邓文迪也没什么好评价的。毕竟基督文化的根基就是I love h...
你真是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https://ibb.co/qLVbjmYX
这句话:
"I love her so much I want to marry her, when love is gone I devoice her."
从基督教的价值观来看,并不符合圣经所强调的婚姻观,主要原因如下:
1. 基督教对婚姻的理解
在圣经中,婚姻被看作是神所设立的神圣盟约(参见《创世记》2:24,《马太福音》19:4-6)。耶稣明确指出:
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
二人成为一体,
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因此,婚姻并不是建立在“感情是否存在”的条件之上,而是一种盟约性的承诺。
2. “爱”与“誓约”的差别
这句话把婚姻理解为“爱存在时在一起,爱消失时分开”。
但基督教的“爱”并不单是情感,更强调意志上的选择和牺牲(agape 爱)。夫妻在婚礼上所立的誓言就是即便在疾病、困难、甚至感情淡薄时,也要彼此忠诚相守。
所以,如果把婚姻看成只依赖情感的存在,那就违背了圣经所强调的忠诚和牺牲性的爱。
3. 离婚的态度
圣经中虽然承认在极少情况下(如淫乱,《马太福音》19:9)可以离婚,但整体价值观是尽量维持婚姻,强调和好与宽恕,而不是在“爱没了”这种主观情感下就分开。
✅ 总结
这句话体现的是一种功利性、情绪化的婚姻观,与基督教的婚姻价值观(盟约、忠诚、牺牲)相冲突。
在基督教里,婚姻不是“爱在时结婚,爱不在时分开”,而是“无论境遇如何都彼此守约”的圣约关系。
要不要我帮你整理一个对照表,把“世俗爱情观”和“基督教婚姻观”的主要差别并列出来?这样你可以更直观地看出两者冲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