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国家的入籍宣誓词是不妥当的

美国的入籍宣誓词是:
我在此庄严宣誓:我完全并彻底放弃并摒弃此前作为任何外国君主、统治者、国家或主权之臣民或公民所负有的一切效忠与忠诚;我将支持并捍卫美利坚合众国的宪法和法律,抵御一切来自国内与国外的敌人;我将对其怀有真实的信念与效忠;当法律要求时,我将为美国承担武装服役;当法律要求时,我将于军队中从事非战斗性服务;当法律要求时,我将从事由文职领导下具有国家重要性的工作;我自愿承担上述义务,绝无任何心智保留或规避之意。愿上帝助我。



加拿大的入籍宣誓词是:
我庄严宣誓:我将忠实效忠加拿大国王查尔斯三世陛下及其继承人与继任者;我将恪守加拿大的法律,包括承认并确认第一民族、因纽特人与梅蒂斯人民之原住民权利及条约权利的宪法;并履行作为加拿大公民的各项义务。



意大利的入籍宣誓词是:
我宣誓效忠意大利共和国,并宣誓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



新西兰的入籍宣誓词是:
我(说出你的姓名)庄严宣誓:我将忠实效忠新西兰国王查尔斯三世陛下及其依法继承人与继任者;我将恪守新西兰的法律,并履行作为新西兰公民的各项义务。愿上帝助我。


很多国家的入籍宣誓词都有一个共同点:要求归化者对国家或君主“效忠”。
但这个要求本身,其实存在一个明显的问题。
在现实中,“效忠”是一种内心状态,是无法被外部验证的。一个人是否真正忠诚,别人无法判断,法律也无法衡量。更重要的是,这种“忠诚”在现实中并不具有实际的可执行性。
打个比方:如果一个中国公民加入新西兰国籍后,公开宣称“查尔斯国王是王八蛋”、“君主制是狗屎”,直接明显的违背宣誓词中对君王的效忠义务。然而,他的新西兰国籍并不会因此被剥夺,他也不会因为说这番话而被惩罚。
作为公民,只需要遵守法律就行了,不需要对任何国家或者君主效忠。毕竟“效忠”这是一个唯心的东西,是一个无法明确界定的东西。但是一个人是否遵守法律,这是可以明确界定的。
所以,我认为各国的入籍宣誓词应该去掉“效忠”的部分,写成:
我宣誓:本人自愿加入某国国籍,定当遵守某国的法律,履行某国公民的义务。如违誓言,愿受惩罚。

你们认为我说的有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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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6-04-20

57 个评论

>> 既然很多在加拿大出生的加拿大公民都不想忠于王室了,都公开反对君主制了,那么为什么入籍宣誓的时候...


因为没修宪

根据1982年的Constitution Act, 加拿大要修宪,分层次,修改最基本的部分需要全体通过,两院加所有省的议会,这些部分如下:

(a) the office of the Monarch, the Governor General and the Lieutenant Governor of a province;
(b) the right of a province to a number of members in the House of Commons not less than the number of Senators by which the province is entitled to be represented at the time the Constitution Act, 1982, came into force;
(c) subject to section 43, the use of the English or the French language;
(d) the composition of the Supreme Court of Canada; and
(e) changing the amendment procedure itself.

废除君主制属于(a)款,也就是需要全员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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