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山西运城13岁女孩遭男子强奸警方不予立案

今年4月19日凌晨,在山西运城盐湖区有名13岁女孩被一名男子性侵,男子还死亡威胁女孩“不撤案就杀你全家”,警方也不予立案,令人愤怒。
中国太多这类强奸案不了了之,坏人一再得逞,警方不作为,包庇施暴者,包庇性侵,也包庇死亡威胁,使受害者再次遭受精神伤害。
中国的警方常会为本身的不作为寻找借口,诸如“证据(如生物检材、反抗痕迹等)不足”、“错过最佳取证时间”等等,那么来看看此案,4月30日就报警,时间不长,警方已给女孩做检查并提取分泌物,在5月14日出具《受案通知书》,最关键一点,施暴者承认发生性关系。
这件事在网络引起发酵,也多亏女孩的家人非常支持她,许多受害者家属为了面子选择隐忍,要求受害者不要张扬,在中国非常常见。这名女孩的家人不顾所谓的面子,支持女孩报警,在警方6月12日不予立案后又把此事捅到媒体上。
受害者家属质疑警方,女孩未满14周岁无性同意能力,且施暴者已承认发生性关系,为何仍证据不足。
在中国法律中,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论该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警方在此案中,明显违背中国的法律。
那么宪政国家,又如何规定的呢?
在美国法律中,法定强奸罪规定任何人与小于“同意年龄”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属于违法。
德国的法律对未成年的保护更严格,敢与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舌吻,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一旦被起诉,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
而施暴者对受害者的死亡威胁还可以另外立案。https://media.pincong.rocks/311db9e684e94368a4e05439a6070d6a.jpg?width=1076&height=1913https://media.pincong.rocks/7224238d3b784b0f85e9944430323208.jpg?width=1080&height=1893https://media.pincong.rocks/30bd76898ad34d6c96b0ed5c33a027bc.png?width=701&height=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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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6-06-23

7 个评论

f放在正常国家 即便是13岁的女方同意 那也是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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