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国安法将于18日人大常委会上审议,揽炒形势一片大好!

【香港国安法明确4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和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已由委员长会议提请18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草案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四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新华社)——《人民日报》微博

问题:
1.会不会有最高死刑的刑事责任?如果有,那么势必要引渡回内地执行死刑。
2.会先抓谁立威?先抓黎智英、黄之锋?
3.执法权、司法权归谁?
4.会不会先抓几个外国人立威?

我的几个猜测:
1.港警设立国安部队,实际上混编内地武警,由公安部指导工作,由中央政法委副职总牵头。
2.设立国安特别法庭,由内地法官直管,国安刑事犯罪不适用保释条例,并且可以不公开审判。
3.设立公务员政治部门,类似与纪委,级别上和廉政公署同级,负责监督港府公务员言论。

6月20日更新:人大常委会公布《国安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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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06-19

40 个评论

根本搞错了,如果我是香港人,我是不怕香港国安法的,我怕的是大陆来的老师教爱国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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