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民国国籍问题已经得到答案:华裔通常有中华民国国籍
我的基本情况:
祖父籍贯广东台山,1920年移居荷属东印度巨港。
父亲1940年生于巨港,2013年去世,父亲出生后一直使用荷属东印度和印尼签发的身份证件,一生未曾办理过中华民国证件。
我1978年生于东帝汶包考,也未曾办理过中华民国证件。我从1994年开始长期居住在澳门,2005年开始长期居住在中国大陆。2009年我声明加入东帝汶国籍,2012年印尼国籍因未向领事馆声明保留国籍而丧失(也可能2009年即已丧失,印尼国籍法不太了解)。
向内政部及侨委会多方咨询后,确认以下事实:
一、我有中华民国国籍,属于无户籍国民。
二、如果我要领取中华民国护照,手续相当复杂:
1、须带华裔证明文件(例如本人、父亲的出生证明,以及祖父的中华民国护照或华侨登记证等),前往雅加达向台北经济贸易代表处验证;
2、持验证过的文件,本人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前往台北侨委会申请华侨身份证明书;
3、持华侨身份证明书前往雅加达向台北经济贸易代表处办理中华民国护照。
三、如果我要放弃中华民国国籍,携带上述华裔证明文件,前往雅加达向台北经济贸易代表处办理申请丧失中华民国国籍手续。
四、如果我要申请前往台湾留学,须:设法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离开中国大陆及港澳连续六年。
感想:
从未去过台湾,从未想过与台湾有什么瓜葛,如今平白无故又多了一个国籍。而且这个国籍不包含权利,反倒带来一系列限制。
中华民国护照有什么用?基本没有用。即使有中华民国护照也不能自由前往台湾旅游或工作。
放弃中华民国国籍有什么用?对本人没有用,但对此后所生子女有用,子女出生即不具有中华民国国籍的,在台湾即可享有普通外国人待遇。台湾堂堂一个发达国家,对无户籍国民的待遇还不如外国人,有时会逼人放弃国籍去争取外国人待遇,只能让人叹息。
祖父籍贯广东台山,1920年移居荷属东印度巨港。
父亲1940年生于巨港,2013年去世,父亲出生后一直使用荷属东印度和印尼签发的身份证件,一生未曾办理过中华民国证件。
我1978年生于东帝汶包考,也未曾办理过中华民国证件。我从1994年开始长期居住在澳门,2005年开始长期居住在中国大陆。2009年我声明加入东帝汶国籍,2012年印尼国籍因未向领事馆声明保留国籍而丧失(也可能2009年即已丧失,印尼国籍法不太了解)。
向内政部及侨委会多方咨询后,确认以下事实:
一、我有中华民国国籍,属于无户籍国民。
二、如果我要领取中华民国护照,手续相当复杂:
1、须带华裔证明文件(例如本人、父亲的出生证明,以及祖父的中华民国护照或华侨登记证等),前往雅加达向台北经济贸易代表处验证;
2、持验证过的文件,本人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前往台北侨委会申请华侨身份证明书;
3、持华侨身份证明书前往雅加达向台北经济贸易代表处办理中华民国护照。
三、如果我要放弃中华民国国籍,携带上述华裔证明文件,前往雅加达向台北经济贸易代表处办理申请丧失中华民国国籍手续。
四、如果我要申请前往台湾留学,须:设法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离开中国大陆及港澳连续六年。
感想:
从未去过台湾,从未想过与台湾有什么瓜葛,如今平白无故又多了一个国籍。而且这个国籍不包含权利,反倒带来一系列限制。
中华民国护照有什么用?基本没有用。即使有中华民国护照也不能自由前往台湾旅游或工作。
放弃中华民国国籍有什么用?对本人没有用,但对此后所生子女有用,子女出生即不具有中华民国国籍的,在台湾即可享有普通外国人待遇。台湾堂堂一个发达国家,对无户籍国民的待遇还不如外国人,有时会逼人放弃国籍去争取外国人待遇,只能让人叹息。
394 个评论
这楼里也没有谁说过自己的是台湾人。但从言论来看,甚至没有人试图给台湾政府歧视自己国民,一个合宪性的论...
台湾的宪法中关于国籍和国民的条款是不可能落实的--落实即灭国
也不可能修改的--美中两强压迫
但是从台湾所谓民主宪政的角度来说,92修宪,废除万年国大,本质上就是“还政于台”,中华民国政府从一个中国流亡政府,占领军政府,转型为台湾本土(台澎金马)的代议制政府。既然如此,海外(从台湾当局定义的海外)华人华侨之类自然不是民主的对象。
比惨,你一个印尼华人能比得过泰国美斯乐孤军?孤军可是正牌中华民国军队,被中共从云南打到缅甸,从缅甸打到泰国。全军上下拜泰王所赐,在当地山区开荒种地,纯属难民,连完整的泰国公民权利都没有,就这样一批人,可以说中华民国政府欠他们的肯定多得多。
但是在台湾有谁敢说给美斯乐孤军的后裔发入台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