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时黑屁:选举人团制度将毁掉美国

原文链接
https://cn.nytimes.com/opinion/20200910/electoral-college-trump-biden/?utm_source=top10-in-article&utm_medium=articlepage&utm_campaign=web

摘抄:
我不知道你怎么想,但这让我很生气。是的,我知道美国从来没有通过直接普选选出它的总统;我为此写了一整本关于这方面的书。我仍然无法理解,在一个基于所有选票平等原则的代议制民主制度中,为什么赢得最多选票的人可以——而且确实是一再地——输掉这个国家最具影响力的选举。
2016年,希拉里·克林顿(Hillary Clinton)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她赢得的选票比唐纳德·特朗普多出近300万张,差距超过两个百分点,但是由于在三个州的选票不足8万张而落败。距离选举日还有两个月,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的几率高到令人不安。这是一件坏事。总统是唯一一个必须平等代表所有美国人的职位,无论他们住在哪里。担任这一职务的人,必须从全国各地的所有美国人那里赢得最多的选票。
当今的选举人团制度运作情况尤为鲜明地提醒人们,我们的民主是不公平、不平等和不具有代表性的。世界上没有其他先进的民主国家使用这样的东西,它们是有充分理由的。正如特朗普会说的那样——尽管不是出于正确的理由——选举受到操纵。
如今,选举人团制度的主要问题并非如其支持者和反对者所认为的那样,在于它赋予小州的权力过大。这些州的权力确实从手中参议院的两张选举人票中得到了提升,但与真正的罪魁祸首——全州赢家通吃的法律相比,这种好处就显得微不足道了。这些法律是建国初期各州为获得政治优势而通过的,尽管制宪者从来没有提出过这个问题——各州将所有选民的选票都授予在本州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其结果是抹杀了该州所有未投票给领先候选人的选民。
如今,有48个州采用赢家通吃的办法。因此,大多数州都被认为是“安全的”,也就是说,一方或另一方可以轻松获胜。再多的竞选活动也无法改变。唯一对双方都有影响的州是那些“战场”州,尤其是像佛罗里达和宾夕法尼亚这样的大州,在这些州,几千张甚至几百张选票的摇摆,就能使整个选举人团票从一个候选人转向另一个候选人。
这一制度的害处并非只是现在才引起注意。被称为美国宪法之父的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对各州赢家通吃的规则也感到非常不安,他认为这是选举人团制度在19世纪初形成时的主要缺陷之一。



川普提了一嘴推迟选举,马上被左派批评想操纵选举。
然后左派现在大力推动邮票选举,禁止现场投票,甚至想废除美国的选举人制度,只因为这有可能让特朗普再赢一次。


再次让我认识到什么叫

左氏双标,天下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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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09-12

49 个评论

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不是早在60年代就在州层面上废除了赢家通吃制度么
比较理想的情况是,不需要全国性的改革,从州层面一个一个改革过去就好
不过两党都不会在自己控制的死死的州推动这一改革,因为这意味着损害自己的基本盘便宜对手。而摇摆州则往往很难出现州长和州议会的一致,因此类似的改革也不大可能
我预测,只有当某一个大州,比如加州或者德州,要变色的时候,这样的改革才有可能被通过。

PS NYT与其在这鼓捣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事情,还不如鼓励蓝州选民搬家到摇摆州去争夺当地的选举人票。当年南北战争爆发前夕,北方自由州的人民为了不让堪萨斯成为蓄奴州,肉身前往当地,不仅投票斗争而且流血斗争,那叫一个武德充沛,最终制造了流血的堪萨斯,终于打破了平衡,迫使南方发动内战。今天的左翼如果想做成点事情(而不是表演骗选票)就应该有当年北方共和党的气魄,不要总是龟缩在加州和纽约,去摇摆州用选票斗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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