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陳同佳自首最新發展

“觸發《逃犯條例》修訂風暴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出獄近一年仍未赴台自首,死者潘曉穎的母親近日多次隔空喊話,要求陳同佳盡快兌現承諾。

《香港01》獲悉,陳同佳已通知台灣代表律師聯絡相關部門,處理回台自首安排,期望10月份內成行。陳同佳再次向死者潘曉穎的父母致歉,並多謝潘媽媽願為他求情。”


由陳同佳案引發的事件搞了香港1年半時間,造成無數死傷,臺灣越走越遠,香港一國兩制正式終結,由美國爲首的西方陣型開始圍堵中國,新冷戰科技戰金融戰甚至熱戰都不可避免,這個是否textbook蝴蝶效應?

最終兜了個大圈回到起點由陳同佳自首畫上這一章的句號。

但他的遠赴自首(如他不食言)是否印證了當初大家對林鄭的批評 - 根本無需什麽修訂逃犯條例來引渡陳同佳赴臺,當初各個界別特別是法律界所提出的建議,林鄭一一批評爲“廢話”,硬要霸王硬上弓,折騰香港人1年多,現在說陳同佳是自由人港府管不着他然後由他自己決定自首與否(但又用納稅人錢來供他這個殺人犯安全屋),林鄭是否在打自己嘴巴?

另外陳同佳明知去臺灣有可能接受死刑,如果他也無畏無懼實現承諾我對他都有一份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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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10-04

26 个评论

>>容我直言,他即使赴台也不能獲得我任何一絲尊重。為什麼呢?因為他『還沒有為自己犯下的過錯贖罪』。赴台只...


1. 他等了大約一年時間確實有問題,但當中有疫情發生,他也需要時間作心理預備。我不是幫他找藉口,我開宗明義說有問題,但誰人做每一件事都乾淨利落爽爽快快?何況是面對生死?

2. 為何不停地將焦點放在他現時未赴台的狀態?我不停強調“如果他真的赴台”這個前設,如果他不去的話我們的討論沒有意義,你跟我討論的是兩個不同情境,雞同鴨講

3. 金庸筆下的謝遜殺人無數,而且絕大部分都是無辜百姓,晚年被高僧點化放下屠刀。
“謝遜深知自己雙手沾滿了無辜被殺者的鮮血,於是散盡武功、通知仇家前來找自己報仇雪恨,眾仇家知謝遜已痛改前非,只是向謝遜吐口水並痛罵幾句而未傷分毫,張無忌心中酸苦,淚如雨下,謝遜笑道:「痴孩子!你義父承三位高僧點化,大徹大悟,畢生罪業一一化解,你該當代我歡喜才是,有甚麼可難過的?」 ”

我明白家人不會那麽大量原諒陳同佳(不是批評家屬),但任何事物都有多面性,如果陳同佳看破一切而赴台領罪,我會對他多一份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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