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最高法6比3驳回滨州案的理由是事情已经过去了?
有没有屌大的教我一下怎么查法院文件,这理由实在太魔幻了以至于我高度怀疑它是被郭媒编出来的。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五十字
32 个评论
就連Google都能在第一頁找得到的資料還有人敢說「跑斷腿」,搞笑乎?
樓主指的賓州案是 20-542 和 20-574 ,
但在裁決書上並無表明理由。
另外,其中3名大法官Clarence Thomas、Samuel Alito與Neil Gorsuch
對於做出不聽審賓州上訴案的決定提出異議,詳見此文 。
樓主看到的「事情已過」大概是從此異議中找出來的。
樓主指的賓州案是 20-542 和 20-574 ,
但在裁決書上並無表明理由。
另外,其中3名大法官Clarence Thomas、Samuel Alito與Neil Gorsuch
對於做出不聽審賓州上訴案的決定提出異議,詳見此文 。
樓主看到的「事情已過」大概是從此異議中找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