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內政部駁回了 向華強父子 的移民申請

移民署今天(25日)證實,經過相關單位審查,認有「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22條所規定不予許可情形,內政部依規定不予許可居留。據了解,相關單位是以規定中的「有危害國家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從事恐怖活動之虞」駁回向氏父子的申請。

  「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22條中規定,現(曾)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未經許可入境、(二)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三)有事實足認為有犯罪行為、(四)有危害國家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從事恐怖活動之虞、(五)參加或資助內亂、外患團體或其活動而隱瞞不報、(六)參加或資助恐怖或暴力非法組織或其活動而隱瞞不報、(七)有事實足認涉嫌重大犯罪或有犯罪習慣。皆不可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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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1-02-26

47 个评论

>> 你這樣一把方法講出來,我看台灣要被滲透光了


有這條件的應該不多啦... 台灣應該是看在他們有錢所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據說他們在買那棟別墅時,看一看,工作人員跟他們說價格 (數億元),只回:好,買!
他們在台北分公司的辦公室,在信義區,也是直接買的...

而且多少還是有監控,不然之前怎抓到那對夫妻 (忘記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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