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粉红对罗翔的奇妙魔幻发言
如果有葱友觉得我倒垃圾了,先说声抱歉,下面的截图是拿来当作反面教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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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itter.com/YouzijiangMia/status/1378603848185520129

下面开喷:
这个人是学法律的吧?连基本的法治原则都不明白???
学法律的反对 rule of law 是头脑进水了?
无罪推定,被告有要求法律援助的权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禁止未审先扣等等,都通通丢进垃圾桶了?
还有公权力是无法限制的?所以应该政治解决?所以如果公权力泛滥乱抓人,你一参政就立刻被抓走,不让你和他在政治上竞争,你是要怎样政治解决?
还有「法律不该管公权力」的论点,其实背后的逻辑就是在推崇「政治或公权力应该凌驾于法律之上]?
如是是的话,还要这种狗屁法律来干什么,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人事物必定会视法律为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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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itter.com/YouzijiangMia/status/1378603848185520129

下面开喷:
这个人是学法律的吧?连基本的法治原则都不明白???
学法律的反对 rule of law 是头脑进水了?
无罪推定,被告有要求法律援助的权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禁止未审先扣等等,都通通丢进垃圾桶了?
还有公权力是无法限制的?所以应该政治解决?所以如果公权力泛滥乱抓人,你一参政就立刻被抓走,不让你和他在政治上竞争,你是要怎样政治解决?
还有「法律不该管公权力」的论点,其实背后的逻辑就是在推崇「政治或公权力应该凌驾于法律之上]?
如是是的话,还要这种狗屁法律来干什么,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人事物必定会视法律为无物。
11 个评论
其实这个喷子说的是大实话,我都怀疑是阿姨的资深"粉丝"。rule of law其实是一个韦伯口中的英国特例,英国法的独特性有一定的历史偶然性。rule of law实践所依赖的土壤其实正是阿姨一直强调的封建性,外加Bernard Suits《蚱蜢》中所提到的游戏性。
法治的精髓并不是中国一些学者所一直口嗨的法大于人,法律的设立、解释和执行主体也都是人,所谓法大于人,也还是一种人大于人,那么又凭啥是你这个人(法律人)大于我这个人(统治者)?国内坊间流行的英国法官柯克怼国王的段子其实反应的是英国法历史上普通法与衡平法或曰普通法共同体与衡平法共同体的相爱相杀,历史天平实际上最终由培根定于衡平法,当然1873年合流之后两者也握手言和了。
法治的本质是一种特权等级/话语权确认,比如在海法承认资深船长团体的权威、商法承认资深商人团体的权威、板球承认Marylebone的权威、日本承认强者的权威、中国只承认至尊的权威以及国际法目前没有权威。
当今无论公法或者私法领域得英美法者得法治,此中心法值得广大国内法学实务和学术界关注。罗翔老师是法律界的段子手,学术野心不强,重在给广大法律学生枯燥又绝望的学习生涯中加一点调味。
法治的精髓并不是中国一些学者所一直口嗨的法大于人,法律的设立、解释和执行主体也都是人,所谓法大于人,也还是一种人大于人,那么又凭啥是你这个人(法律人)大于我这个人(统治者)?国内坊间流行的英国法官柯克怼国王的段子其实反应的是英国法历史上普通法与衡平法或曰普通法共同体与衡平法共同体的相爱相杀,历史天平实际上最终由培根定于衡平法,当然1873年合流之后两者也握手言和了。
法治的本质是一种特权等级/话语权确认,比如在海法承认资深船长团体的权威、商法承认资深商人团体的权威、板球承认Marylebone的权威、日本承认强者的权威、中国只承认至尊的权威以及国际法目前没有权威。
当今无论公法或者私法领域得英美法者得法治,此中心法值得广大国内法学实务和学术界关注。罗翔老师是法律界的段子手,学术野心不强,重在给广大法律学生枯燥又绝望的学习生涯中加一点调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