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前提,不是統治者想搞民主,不是改憲法,而是三權分立!

實現民主的真正條件——三權分立
準確說是,只有『三權已經分立』,才能實現民主。
不是民主造就三權分立,而是三權分立造就民主。
我非常認同一句話: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人人都想當獨裁者,獨裁者永遠不願實現民主。
沒有三權分立,憲法就沒有任何意義,一個不能強制政府執行的憲法是沒有意義的。
只有三權分立,才能強制政府遵守憲法和法律,憲法和法律才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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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1-04-09

11 个评论

不要盲目追求民主,盲目追求民主没有好果子吃,反而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后果。第三波民主化100多个国家变“民主”了,然而该乱的还是乱,该腐败还是腐败。比如非洲中东拉美。而同一时期经济腾飞亚洲四小龙中有三个是非民主国家,威权主义国家。所以,民主和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没有必然关系。

现代民主起源于欧洲民族国家,民族国家是由封建体系演变而来,来源于中世纪封建欧洲各等级共治,再往前追溯就是部落的习惯法。这些路径可以看做是一颗大树,他必须经历生根发芽开花才能结果,如果你只看见了摧残的果实而忽略了整个过程,把果实摘下想克隆一个得到同样的结果,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别人的果实是甜的,你克隆的是苦的,甚至有毒。

歐洲封建制度,它像市場經濟,像生態場;而東方的官僚制度,它是一個沒有發展可能性的僵屍制度。一個是秩序的來源,一個是秩序的消費者,兩者是截然不同的東西。近代世界,是秩序的生產者 — — 也就是一個多元網絡結構造成的。各位如果去過硅谷的話就可以明白,多元網絡體系是怎樣自動地不斷產生新物種的。歐洲是創新的源泉,歸根結底是因為它有天然的多元體系。
像後來孟德斯鳩他們說的那種三權分立,它就不是一個理論的虛擬。我們要理清楚,並不是孟德斯鳩或者後來的專家學者提出了三權分立這個概念,認為應該製造三大可能的權力機構,而是孟德斯鳩所在的那個世界上,本身就存在著幾千種甚至更多種不同的權力機構。孟德斯鳩像別的知識分子一樣,他看到這些不同的權力機構,覺得應該給它搞一下分類整理,他就說,這些各種不同的、千奇百怪的權力機構應該分為三大類:一類,比如說像法蘭西國王,應該算是行政權力;一類像是英格蘭的國會,應該算是立法權力;一類呢,像他自己任職的波爾多法院,應該算是司法機構。其實這個分類是不嚴密的。我們都知道,巴黎的所謂的國會或者最高法院是兼有立法和司法職能的。而英法兩國的國王,自己在行政職能之外,也兼有一部分立法職能。但是這不重要,重要的就是,「三權分立」其實不是三權分立,而是在已經成立的多元權力結構之下,把它分為三種不同的類型。它不是三種權力,而是多種權力被專家學者分成了三種類型。
但是亞洲人為什麼會把它當作三種權力呢?因為亞洲原本就是高度一元化的。不要說是有幾千種不同權力了,你連兩種權力都沒有,一切都屬於皇帝。於是他自然而然地用自己的經驗來想象歐洲,他就想象三權分立應該是建立起來的東西,不是總結出來的東西。三權分立既然這麼好,那麼我們應該把原有的權力拆成三份,搞成總統、國會和最高法院,這樣我們就變成跟歐洲一樣好了。這樣做為什麼不能成立?因為你是把這個過程給顛倒了,人家是把本來有的各種多元權力拿來做一個有效的整理,而你是根本沒有這樣的多元權力體系,你就想從白地裡面建立出三種獨立的權力,那是完全不同的兩碼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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